一、建置沿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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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海南省况大全》 图书
唯一号: 200120020230005253
颗粒名称: 一、建置沿革
分类号: K926.6
页数: 1
页码: 199
摘要: 本文描述了昌江黎族自治县的行政组织架构,包括县政府、乡镇政府、居民委员会和管理区。
关键词: 海南省 昌江县 建置沿革

内容

西汉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海南岛始置珠崖、儋耳二郡,昌江县地属儋耳郡至来县,汉昭帝始元五年(公元前82年),废儋耳郡,并入珠崖郡,故至来县属珠崖郡。元帝初元三年(公元前46年),罢珠崖郡改为朱庐县。东汉建武十九年(公元43年),省朱庐县置珠崖县,至来县属合浦郡遥领。三国吴大帝黄武七年(公元223年)改合浦郡为朱官郡,原至来县并入朱庐县,赤乌五年(公元242年)复置珠崖郡,原至来县属珠崖郡。晋太康元年(公元280年)珠崖郡并入合浦郡,属交州。梁大同(公元535~546年)中,废儋耳郡地置崖州,至来县属崖州。
  隋大业三年(公元607年),改崖州为珠崖郡,以至来县析置义伦、昌化、吉安三县,后又析珠崖西南地设置临振郡,昌化属临振郡。唐代,属儋州,岭南道。五代属儋州,归南汉。宋代属昌化军,琼州,南宁军。元因之。明代属儋州,崖州、琼州府、琼崖道。民国3年(公元1914年),昌化县改为昌江县,县治在昌化城,该县由于地处昌化江流域,故取名为昌江县。1949年12月和感恩县合并为昌感县,县政府设在北黎镇。1950年4月解放。1958年12月昌感县又与白沙、东方县合并为东方县(大县),县政府设在叉河,后迁八所。1961年3月3个县重新分出,恢复设置昌江县,属黎族苗族自治州,县名沿用至今。1987年撤州,同年12月成立昌江黎族自治县。

知识出处

海南省况大全

《海南省况大全》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充分利用了本省各级档案馆的档案资料,全面、概要地介绍了海南岛自汉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开设郡县以来,经济社会发展、变迁的历史进程。侧重于解放后的社会主义建设情况,特别是突出介绍了海南建省后各行各业的新发展、新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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