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置沿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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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海南省况大全》 图书
唯一号: 200120020230005199
颗粒名称: 一、建置沿革
分类号: K926.6
页数: 1
页码: 144
摘要: 这篇文章描述了定安县在各个历史时期的归属和行政地位的变迁。文章以时间顺序介绍了定安县在不同朝代的归属情况,包括西汉、东汉、三国、晋朝、隋朝、唐朝、宋朝、元朝、明朝、清朝、民国以及现代的情况。
关键词: 海南省 定安县 建置沿革

内容

定安县在西汉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属珠崖郡之玳瑁县。东汉建武十九年(公元43年)属合浦郡之珠崖县。三国时属琼崖郡之朱庐县,晋朝时属合浦郡玳瑁县,隋时属珠崖郡之颜卢县,唐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属琼山县,唐懿宗咸通五年(公元864年)于琼山西南黎峒置忠州(今黎母山下),定安县属忠州,五代至宋朝属琼山县。元世祖至元二十八年(公元1291年)平章阔里吉思率兵讨伐海南诸黎寨,建议割琼山南境与新附一部分黎峒置定安县,意为从此境地安定,庶民安宁。至元二十九年(公元1292年)立县,文宗天历二年(公元1329年)升定安县为南建州,州治设于琼牙乡,隶属海北元帅府。明洪武二年(公元1369年)改南建州复为定安县,隶属琼州府,县治设在南渡江畔今址。清代至民国,仍沿明制,建置无变。民国时定安县隶属海南特别行政区公署。1950年4月下旬定安县解放,成立定安县人民政府,县政府所在地设在定城镇,隶属海南行政区公署。1958年12月定安、屯昌两县合并,称定昌县,县政府驻地设在屯昌镇,1961年5月恢复定安、屯昌两县建置,定安县政府所在地仍为定城镇。1984年5月定安县隶属海南行政区人民政府,1988年4月定安县隶属海南省人民政府。

知识出处

海南省况大全

《海南省况大全》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充分利用了本省各级档案馆的档案资料,全面、概要地介绍了海南岛自汉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开设郡县以来,经济社会发展、变迁的历史进程。侧重于解放后的社会主义建设情况,特别是突出介绍了海南建省后各行各业的新发展、新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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