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从母系氏族公社到父系氏族公社的转变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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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海南移民史志》 图书
唯一号: 200120020230004865
颗粒名称: 四、从母系氏族公社到父系氏族公社的转变
分类号: K286.6
页数: 2
页码: 50-51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海南黎族原始社会母系氏族公社和父系氏族公社的特点和演变,以及在向阶级社会过渡过程中受到汉族经济文化的影响和变化。
关键词: 海南黎族 原始社会 氏族公社 社会变革

内容

海南黎族原始社会母系氏族公社经历的时间特别长。我国黄河、长江、珠江流域的氏族公社,在距今4000年前就已开始从母权制向父权制转变。炎帝、黄帝和尧、舜、禹都是父权制部落联盟首领。海南黎族母权制向父权制社会过渡的时间比大陆晚得多,直至汉代海南部分黎族地区才开始出现父系氏族公社。但到了宋代,有些黎族地区还保留着母权制,仍由妇女担任峒首便是最明显的例子。
  母系氏族公社向父系氏族公社过渡,是原始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母权制社会的晚期,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农业和家畜饲养业成为主要的生产部门。由于生理等种种原因,黎族男子逐渐从渔猎活动转向农业和家畜饲养业生产,掌握了当时社会经济的重要命脉;而妇女则逐渐转入家庭劳动,如家庭纺织、制陶和管理家务等等,在生产领域处于次要地位。正如《汉书·地理志》所载,当时海南人“男子耕农,种禾稻,苎麻,女子桑蚕织绩”。随着男女生产地位的转变,决定了他(她)们社会地位的变化,男子逐渐取代妇女成为社会的支配者,于是母系氏族公社便逐渐向父系氏族公社转变。
  海南黎族原始社会父系氏族公社延续时间极长。直至民国时期,部分黎族地区(保亭、通什较多)还保留着一种带有父系氏族公社残余的合亩制。合亩制属于原始社会末期的一种生产方式。合亩,黎语称为“纹茂”,意为大伙在一起做工,是由数户至二三十户有血缘关系的家庭组成的共耕组织。合亩内的土地和耕牛一般都由合亩统一使用。合亩的“亩头”由男性长辈担任,父亡子继,兄终弟承,负责领导合亩的生产,主持分配产品和对外交涉等活动。合亩的成员进行集体劳动,简单协作,收获物基本上按户平均分配。合亩成员盖房子或遇到天灾人祸时,其他成员都给予援助。
  由于生产力的不断提高和生产关系的不继变化,特别是私有制的出现,加上自汉代起受到汉族经济文化的影响,海南黎族地区原始社会不断解体和向阶级社会过渡。黎族原始社会的瓦解在不同地区时间又是不一的。一般来说,靠近海边,接近汉区,接触汉人较多,受汉族经济文化影响较深的地区,瓦解较快;反之,则转变较慢。

知识出处

海南移民史志

《海南移民史志》

出版者:中国文联出版社

本书全面撰述了自古迄今海南的移民史实,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海南汉、黎、苗、回等各族先民是何时从大陆何处迁移来的;海南100多个姓氏先祖各是何时从大陆何地迁居海南何处;各朝代海南人向海外各国移民情况,以及归侨情况;近现代海南人迁居祖国大陆各地(含台港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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