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家庭习俗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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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三亚海棠湾乡土人文录》 图书
唯一号: 200120020230004237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家庭习俗
分类号: C912.8
页数: 3
页码: 208-210
摘要: 本文介绍了三亚海棠湾地区汉族和黎族家庭的传统文化和家庭关系,包括家庭的属性、父母的角色、家族的继承规则、孤儿的收养、女儿的地位、夫妻分工、对子女的养育和尊重父母的传统美德,以及团结友爱、乐于助人的传统美德。
关键词: 家庭关系 传统文化 汉族

内容

一、汉族家庭
  家庭是独立生产、独立消费的单位。三亚海棠湾地区,旧时汉族家庭都以男子为中心,男子是氏族规定家庭财产的支配者继承人。
  家庭以父亲为精神支柱,家长是家庭的主宰者。家长负责筹划家庭的生产、生活和对外、对内的经济支配。在日常的生活习俗上,传统风俗是男主外女主内。俗话说:“男人走四方,女人守灶糠。”男人承担家庭的重任,女人主要负责料理家务、饲养家禽和教养儿女,当贤内助,古时称为“内人”。
  在家庭中,赡养父母、养老送终是三亚海棠湾地区汉族人的传统美德。每个家庭都把子女视为自己生命的延续,把供儿读书,建屋安居,望子成龙,为子操办婚事,视为家庭父母的天职,因此,每个家庭为了子女的幸福,父母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勤作终生,死而无怨无悔。
  在汉族人家庭中,以长子继承祖宗香火。儿子长大均已结婚了,父母按照“树大树分枝,人大人分家”的传统方式,请族长或村“父兄”来主持,分家按“长子得金,尾子得银,次子得剩余”的传统族规,将家庭财产分配给孩子们,助他们独立自主,组织新的家庭。没有儿子的,由近亲过嗣继承财产,承接香火。
  在家庭的社会关系中,收养孤儿,也是汉人的优良传统。对于族中或亲戚丧失父母的孤儿,氏族近亲的家庭都主动收养,让其投靠者参加共同劳动和生活。孤儿长大后,主人给他娶妻,助其独立成家,若主人没有儿子可收养子为继承人。
  在汉族家庭中,经济条件允许的人家,女儿长大至十六岁时,父母就划一块地约一亩左右给女儿作“私己田”。女儿帮工的收入也归女儿作“私房钱”。女儿长大出嫁后,一般“私己田”交回父母,富裕人家将“私己田”当作陪嫁礼品送给女儿。
  二、黎族家庭
  黎族家庭关系和汉族基本相似,但又带着本民族的特点。黎族家庭以男子为中心,财产的所有权属男子。家庭中父亲死了,由尾子来继承父亲的债务,财产也由尾子来继承,众兄弟和姐妹可以得到一些财产。父亲死后没有儿子只有女儿的,钱财一般由女儿继承,田地一般由最亲的堂兄弟负责耕种。上门女婿也没有继承岳父财产的权利,只能拿到劳动所得的东西。至于嗣子来说,有时虽然被人轻视,但他可以得到继承一部分财产的权利。(解放后,黎族家庭的财产继承仿照汉族,由长子继承祖宗香火。)
  家庭中夫妻分工合作。丈夫犁田、耕地、砍山兰、砍柴、狩猎、修缮房屋、编织竹藤制品、制作生产工具、主持家庭祭祀仪式等,妻子拔秧、插秧、除草、收割、挑水、舂米、煮饭、纺织、饲养家禽等。
  黎族对子女的养育非常重视,把子女视为自己生命的延续。没有重男轻女的思想,即使是收养的孩子也视为亲生子女对待。
  尊重父母、赡养父母是黎族的传统美德。在生活方面关怀备至,细心照顾,养老送终,作为家庭的天职传至今天。
  团结友爱、乐于助人,也是黎族人的传统美德。一个村子里,谁家有红白喜事,或遭什么天灾人祸,全村人都会前来帮助,甚至远近邻村和素不相识的人都来,这种帮助是无条件的,不计任何报酬。
  黎族家庭古来习俗弘扬儿女的婚姻自由,既参考父母的意见,又尊重儿女的自由选择。在黎族村寨,赛黎和杞黎常常会在大茅屋旁边建一间小巧别致的约8~10平方米的“儿女房”,黎语称“隆闺”。儿女十四五岁时,不便与父母同屋居住,男孩要自己上山砍木料盖“隆闺”,女孩则由父母帮助盖“隆闺”。“隆闺”曾是黎族男女青年交朋友和谈情说爱的地方,青年男女在“隆闺”里可以尽情倾诉心里的爱意或通过互相对歌寻找称心如意的对象,结为终身伴侣。如今的“隆闺”不仅具备谈情交友的性质,而且是黎族青年男女生活、学习的场所。

知识出处

三亚海棠湾乡土人文录

《三亚海棠湾乡土人文录》

出版者:民族出版社

本书分为建制沿革、自然资源、乡土浩气、赤胆忠魂、民族民俗民娱、乡貌新姿、乡土名士录八编,介绍了三亚海棠湾区域、建制沿革、古迹、商旅、地质与地貌、气候、地产与特产、黎族人民抗日斗争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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