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世路飘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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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月亮雨》 图书
唯一号: 200120020230003961
颗粒名称: 第一辑 世路飘蓬
分类号: I267
页数: 75
页码: 1-75
摘要: 本文收录了林海沉香、金钱草、鹿回头的红豆、不识字的文学启蒙者、最后一次聚餐、沙路与甘泉、野牡丹、佛陀的“草莓”等文章。
关键词: 散文 现代

内容

来从何处去何边?
  多惑浮生入壮年!
  遍问人间谁识我?
  茫茫尘海走孤帆!
  一九九三年四月六曰黄昏
  写于广州
  林海沉香
  ——祭父亲
  海南有奇木,是为沉香。
  它僻处深山野岭,身上总带着采香人留下的许多刀痕斧迹——因为它的创口会逐渐吸附自身的血脉凝脂而成为名贵药材。
  这药材用于治病,其蕴蓄的奇香更纯和长久,可扬清去浊、醒脑安神。故琼州府的“父母官”刮地皮向朝廷进贡时,必定少不了它。即便其树材的碎片亦能燃发清芬,令人闻之愉悦,遐想无穷。
  有朋自故乡来,惠我沉香几片。将它点燃于父亲的遗像前,但见轻烟如缕,由香片袅袅牵出,俄而芳菲满屋,沁人肺腑。
  我在香烟缭绕中看着父亲的遗照,他那忧郁、深邃的目光和清癯、坚忍的面容,令我想起在暮色中、荆莽里策杖前行,执着地追寻一种崇高目标的德行超迈的圣徒;又恍然觉得他象一棵沉香树,一棵伤痕累累、隐身林海、少有人知的沉香树。
  ——“沉香”倒下的时候还来不及圈上第60道年轮。这是我一生中最伤心的日子。那日子离今天也已22年了。
  但我到现在还常常梦见父亲。他是在我梦里唯一不断地重复出现的人。有时夜半梦觉,竟弄不清他是逝世了,还是仍然活着。
  不错,父亲只是一介乡民。其事状既攀不上国史,也登不了县志。只能在非上不可的宗谱里留一个名字,而这名字也平凡得象一棵田草,掩没于绵绵瓜瓞中,不会引起特别注意。
  然而他遗下的清芬是那样浓郁,22年黄土难掩岁月难埋,至今仍在薰陶着策励着我,在人欲横流中牵引我这孤舟不使偏离正道。
  且把这篇苍白的文字连同点燃的沉香,敬献于父亲的灵前。
  (一)
  父讳张照魁,小名养佑,壬子(1912)年11月19(新历12月27日)出生于乐东县孔汶村一个穷苦农家,在三兄弟中排行老大。
  祖父张启位是条耿直刚烈急公好义的汉子。每有贼人黑夜劫村,赶贼时他总是不要命地冲在最前头;有一回竟只身突入贼群,差点被打死。平时又爱得罪地方豪强。长此以往,必有一日遭殃。祖母考虑再三,向他力陈利害,劝说他外出谋生以避祸。祖父无奈地听从,含泪挥别发妻与三个幼子,只身登程。那年我父亲才十岁左右。
  祖母陈氏,是个勤劳聪慧、心灵手巧的“织女”。她手织的各种花布四近闻名,一上市往往立即被抢购一空。但自家无钱买纱,也没有布机,只能替别人织,拿点薄酬。有时也砍柴出售,收入难以糊口。幸有已守寡的伯祖母及其独生女——时已十六七岁尚未出阁的堂姑妈无私相助,两户人并成一个特殊的六口之家,妯娌俩互相携扶,共同挑起育雏的担子。伯祖母视三个侄子亲如已出,堂姑妈也把他们看成胞弟而百般溺爱。
  父亲在这个虽然贫困但互助互爱、气氛融洽、勤劳俭朴的家庭里成长,备受美德薰陶。他在祖父出走前已上了三个月的私塾,很想也很爱读书;祖父离家后只好主动缀学,小小年纪就努力协助抚育幼弟,给富户帮工、放牛。
  三兄弟艰难地长大了。而富于牺牲精神、为保全祖父甘守活寡的祖母却耗尽了生命的灯油,才四十五岁便撒手人寰。祖父闻讯赶回时,父亲已长成一个精壮、朴厚又聪明能干的小伙子,能够独挡一面了。他还克制了读书求学的渴望,把受教育的机会让给我二叔,送他上了学,自己则含辛茹苦,昼夜劳作以养家。
  二叔同父亲一样颇有天赋,看文章可过目成诵,听民歌则入耳不忘。可惜仅27岁就不幸被国民党军队抢杀了。其时堂姑妈早出嫁,伯祖母亦亡故,只剩祖父、父亲和三叔相依为命。祖父因中年丧妻晚年失子,性情日见暴躁易怒。他也不再续弦,孤独地过了一生。
  三叔比父亲小十岁,为人憨厚朴实,但脑子不大会拐弯,故容易惹祖父发火。每当祖父电闪雷鸣之时,父亲总站出来代弟受过,对他悉心呵护。粗活重活也从不让他沾手,自己全包了。四十年代中期,父亲成了家,仍把三叔当儿子一样百般照顾。
  哥俩又一起过了若干年,叔叔也结婚了。叔母和我母亲来自不同家庭,凑到一起难免就要闹点纠葛。她们争吵时,父亲也不劝解,却总悄悄叫来叔父,哥俩弄点好菜一块儿吃喝,当着她们的面谈笑风生,对她们的吵闹充耳不闻。她们自感没趣,只好偃旗息鼓,收兵回营。如是再三,便没人主动去兴风作浪了。两家依然亲密相处。
  叔父成家时,父亲把他花费不少血汗翻修过的较好的“正屋”让给叔父,自己则住一小间祖传的古旧而低矮的“横屋”。后来哥俩同盖新居,一座两间,兄弟各取其一;庭院相通,居室隔墙,而耕牛农具仍不分你我,饭桌上也常互通有无。父亲时出远门,带回糖果饼干一类“迎路”,总是先分给堂弟妹,剩下的才给我们。
  到了1963年夏,母亲病逝,父亲又重病在身。那时我正读初二,两弟一妹还小,叔父便把我们一家5口收留过去,连同他夫妻俩和4个孩子,并成个11口人的大家庭。
  这是约40年后我们这一家族的第二次合并。其时的困顿,也许比首次合并时的苦况更甚——一个劳动日值才一角几分,而叔父母要养育8个孩子,还得负担一个病号。时间一久,叔母有时难免想不开,只是父亲的人品令她敬服,且叔父与父亲的手足深情她又很了解,再加上我参加工作后,每个月都往家寄钱,所以她也不好说什么。
  但我们能在艰难竭蹶中稳固地维系着这样一个大家庭,主要是由于父亲以他的忘我无私与宽宏大度为我们树立了楷模。有好处先考虑让给他人,受触犯则回头反躬自省——这是父亲传给我们的好家风。在他逝世后,我们这个十口之家又维持了8年,直至1979年我三弟、堂弟相继结婚,才复分成两家。两年前叔父患了脑血栓,两位堂弟又较穷,我与二弟三弟便把他接过来供养并为他治病,尽心伺候,要让他同我们一起度过安乐的晚年。
  这种互助精神,仍会由后辈人不断继承下去。它不单单是我们家族的好传统,相信其间也蕴蓄着具有普遍意义的、人类最古老也最美丽高尚的情感——为生命的繁衍而在艰危中相濡以沫,对抗死亡,以延续种族,使我们这个星球不致沦于寂寞荒凉。
  (二)
  父亲常对我们讲羔羊跪奶乌鸦返哺,讲古代孝子们的种种传说。但他对祖父的至孝至情,使那类最动人的故事都显得有点逊色了。
  祖父离开幼子流浪外乡,他们长大了才回来,虽说也是出于无奈,但终归是对儿子没有尽好抚养之责。父亲对此毫无芥蒂。他不仅极其自然地体谅了祖父的失职,更以超常的大度与耐性忍受了祖父的专横暴躁、喜怒无常。
  父亲对祖父的照顾一直是无微不至的:不让他参加田间劳动;每天下地前总要在他的枕头下放一些钱,以备没人在家时让他随意买东西吃。但丧妻失子的重创,使性情刚烈却不失其正直善良的祖父似显得有点心态失常了。
  邻居一位长者告诉过我:他亲眼看见我祖父暴跳着,把一大碗热腾腾的瘦肉粉丝汤整个儿倒扣到我父亲头上,原因是父亲没把粉汤吹凉就递给他吃。而满头粉丝一身汤水的父亲非但不生气,竟立即在祖父面前跪下认错请罪,口口声声恳求谅解。
  祖父在家里是暴君,对外人却十分讲交情、重义气、守信用,故有许多好友。佛老村那位敢抗豪强、好行侠义、名震四方的江湖好汉老汪,便是他的莫逆之交。母亲有次惹他发了火,他竟跑去老汪那儿住了好久不肯返家。又是父亲去找他,在他跟前跪求了几日,使那铁汉老汪都非常感动,才帮着把他劝回来。
  晚年的祖父体弱多病,更加难以伺候,父亲仍十年如一日悉心照料,一刻不敢怠慢。时常通宵为他捶背捏腿,轻了重了都不行。爹实在太困了,偶尔打打瞌睡;祖父醒来见他停了手,常会勃然大怒,一脚把他蹬跌下床。父亲也不敢吱声,仍赶紧上床去默默地重复他枯燥的劳役。祖父酣然入梦,他还不敢合眼。
  我长到七、八岁,懂些事了。此时祖父的肺病(现在想来象是肺气肿)发作,一躺下就喘不过气,只能坐着,弯腰伏在倒扣的藤箩上。父亲就昼夜不分的从背后搂护着他。我常见祖父一咳,父亲就赶忙把手伸到他嘴前去,让他在自己的掌心里吐痰——祖父竟把爹的手当成了痰盂!
  三叔其时三十几岁,人特会睡,一沾席就打鼾;也不善揣摩祖父的心思,容易惹他生气。而祖父患的又是传染病,所以父亲一般不让三叔去伺候,实在撑不下去了才叫他顶替一阵。我已记不清对父亲来说真是度日如年的这段岁月有多长,只记得祖父以七十余岁的高龄逝世后,本来十分精壮的父亲已瘦得皮包骨头了。乡亲们说:我祖父只是因为有了我父亲这样的好儿子才获此高寿的;可父亲则为着祖父而至少减去了十年寿命!
  父亲对祖父极尽愚孝,受尽委屈,吃尽苦头,他完全可以从我们身上讨还欠账,用祖父对他的态度和手段来对待我们。但他却与此相反。他对我说过:“阿公(指我祖父)性子不好,使我知当爹的这样做,子女是很痛苦的。为了你们不再重复我的痛苦,所以我不能学阿公。”
  父亲后来也染上了肺病,并和祖父一样丧妻于中年。但他把全部的苦难独力承受了,唯恐给我们增加一点负担。他吃、宿都和我们分开。有时病情发作,大口大口地咯血,十分难受。我和二弟要给他捶背捏腿,常被他拒绝、支走。醒着时,他强忍痛苦从不呻吟,以免我们听了难过;睡着后无法自控,便常惨叫连声,令我心中颤栗、耳不忍闻。由此才知道他经受着怎样的煎熬!
  因他注意隔离,我们四个子女都没有染上他那种病。
  更难忘的是父亲在婚事上对我的体谅和理解。
  1968年11月,我因莫须有的“罪名”而从教师队伍中被“清理”回原藉“监督劳动”,时已年届二十。在故乡,这样岁数的人早该结婚生子了。“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父亲虽然开明,也难免受此影响。而我作为“头仔头孙”,对于延传香灯又负有更大的责任。于是他便和叔父张罗着为我物色对象。我虽系带“罪”之人,但鉴于乡亲们对父亲的尊重和对我的了解,愿意嫁给我的姑娘却是不愁没有。而个别人的家长竟还主动登门试探,望结秦晋之好。
  父亲眼巴巴地期待我点头。但我不能。
  我向他讲了不宜立即在乡下娶妻成家的三点理由:1、被“清理”回家是暂时的,我还会出外工作;2、教师也不会是我的终身职业,我的宿愿是当作家;3、我一定会离开海南,到远方去拓展自己的事业。因此,不能让小家庭困住我的翅膀。
  这三点是我当时拒婚的理由,但也是我对父亲的神圣的许诺。
  父亲听完我的申述,沉吟半晌,终于说:“也只能随你了……我就怕你以后会怨我。你也长大了,自己拿主意吧,爹不勉强你。”
  我忘不了父亲说这话时的眼神:似有些许安慰,而更多的是失望和悲凉。他知道自己剩余的日子不多了,我也很清楚这一点,因此更觉得十分对不住他,只能加倍用功以满足他望子成龙的心愿——彻底拒绝一切男女之事的诱惑,白天劳动,晚上便在一块悬挂着权充书桌的苦楝板上攻读或写作。小油灯常通宵亮着,把我的眼睛薰得又红又肿。我咬定一个信念:无论多么艰难,都决不让对父亲的许诺落空。
  这也是我的孝心;只有父亲能够领会。
  (三)
  父亲在童年时读过三个月私塾后,就再也没有机会上学念书。解放时已入中年,才凭着过人的毅力和聪敏自学到能看书读报。他的生涯是在田野上度过的。他是个地地道道的庄稼人。
  但故乡有着十分深远的文化传统。层次较高的老人常在晚上雅集,即兴创作限韵的民谣,或和诗应对,说古道今。儿时,父亲常带我去参加此类活动。
  渐渐地,我也学着与长辈们和诗唱酬对对子了。但我年少怕羞生性腼腆,不敢当面赠答。父亲便来回奔走,为我传递诗联。我对文学的痴迷自兹开始,并终生不改。
  父亲也常向我背诵他童年上私塾时读过的古文,讲解远古哲人的一些言论和各种典故。我最早听他说的是古代的学者如何在贫困中想法刻苦攻书,如何挖壁偷光囊萤照读。那时我刚刚上学,这些故事给我留下了极深刻的印象,使我受益终生。
  我听他讲的最后一段“古”,是战功赫赫的汉将韩信为吕后所杀的前后经过。时值“文革”多事之秋,我被“清理”回家又被“落实政策”后不过一年。或许父亲是以此启示我更深地认识政治风波的险恶,不可轻易去蹈海?讲完此“古”后没几天,父亲便与世长辞了,这故事也成了他留给我的最后的遗训。
  父亲常对我说:“父母生儿养女不过是一种生物本能,你们不必因此感谢我。如果我能把你们培养成品行高尚、对社会有益的人,这才是值得感谢的。”
  于是,他以自己的方式,按自己的精神面貌来塑造自己的儿女。
  在我童年时,新中国正蒸蒸日上,父母身体又都好,食穿不愁。父亲怕我会好逸恶劳,便常带我下地干活,或要我跟大人去放牛。我上小学后,放假时,他又让我在旷野上检、挑牛粪。那时节,头上烈日晒,脚下沙土烫;肩肿皮脱,苦不堪言。这为我对付日后的种种困难作了必要的准备,更使我懂得了衣食的来之不易并切身体会到了百姓的艰辛。
  在我离家到外乡读书、工作后,他唯恐我疏远了故乡的劳动群众而忘掉本色,故当我每次回来探家时,他都催着我先去看望左邻右舍,有时还让我替孤寡老人挑柴提水。若逢谁家有红白大事,他便命我赶去相帮。及至他逝世前十几分钟,他知道邻家有人死了,还追问我去吊唁了没有。我说已去过,他才放了心。
  为使我们正确处理好与他人的关系,他反复告诫“遇事要站在别人的立场上,设身处地为对方想一想。不要只考虑自己。这样才能与别人融洽相处。”
  他要求我们善于同各种人交往,常说:“精仔也有蠢处,因此不要以为自己精一点就骄傲起来;傻仔也有精处,因此不要以为别人笨一点就看不起他。总之对谁都要谦和,好好取人的长补己的短。”
  对那些在困难中帮助过我们的人,他总是一一
  牢记在心,并常向我们念叨。那怕只给过两三毛钱、
  几两粮票,他也不会漏掉,道是“饮人一滴水,念
  人九点情”,日后有条件、有机会,要加倍报答他们。
  父亲对我们作人的基本要求是:正直善良、不贪不骄;也不可媚上傲下、沉于物欲。这些行为准则,他并不常强调;但在日常生活中无不以此规范着自己,影响着我们。我们做错了事,他的批评也大都和风细雨,以理说服,极少发火。只有一回,他真的对我动了气。
  那是我念初中时,因为已读了好些书、作文比赛又屡获第一而沾沾自喜,盛气凌人。父亲却不断给我吹冷风,老是提点我的不足。我不服,多次顶撞,且言辞又尖刻而狂妄。他火了,重重地说:“你以为读了点书就了不起?其实你一点不了解社会,不懂得生活,更不会处理人际关系。你实际上很蠢!”
  多年以后,我才秤出了这些话的份量,但这时已吞下不少苦水了。
  而当我在某些具体社会问题上与他产生岐见并一意孤行时,他却从不勉强我接受其观点和主张,只道:“那你就自己去实践、总结吧。”
  “文革”开始时,我在一所师范就读,正处于未到二十岁的“危险年龄”。我以一种殉道者的虔诚与狂热投入了“保卫毛主席革命路线”的“圣战”。父亲曾通过各种渠道不断给我泼冷水,在关键时刻向我发出警告,劝我脱离漩涡。我却置若罔闻,自行其是。父亲也无可奈何,只能表示可让我“自己教育自己”。
  结果是:我的思想和言行终不能见容于时局,于是让“群众”专了政。又因不肯俯首就范而倍受摧残,最后带着一身伤痕,被“清理”回家了。
  在那段血泪交迸的日子里,我被关押拷打,使正在卧病的父亲捱过了多少担惊受怕的不眠之夜,经受了怎样深重的精神苦难。但我给赶回乡后,他无半句怨言,也绝口不提他对我作过的劝说,只道“哥儿,能活着回来就好”。我只有深深的愧悔。
  我常想着当我苛责弟弟时,他对我说过的一句虽很平常却十分耐人寻味的话:“你自己做的事都常常令自己不满意,又怎能要求别人事事都使你满意呢?”
  当我出了差错的时候,他肯定也这么想,并因此对我总是宽容。这种宽容不是放纵,而是一种更高明更巧妙的驾驭。父亲就以这种方式驱策着我这匹不易驯服的烈马在正道上奔驰——他不用鞍鞯,也无需疆绳,却总能得心应手。
  (四)
  父亲是我们这一家族的灵魂,也曾经是他所在这个数千人口的大村的主脑。
  五十年代初,他以辛勤、朴厚和卓有成效的生产活动取得了乡邻一致的尊敬与好评,被选举参加了海南第一届劳动模范代表大会。他成了村子的荣耀,而“张劳模”也成了他的专名。至今老辈人提到他时仍以“劳模”相称。
  “公社化”那年,他担任了大队(由本自然村构成)党支部书记。其时,整个中国都在发高烧升虚火。县、公社派员下来推广什么“挖地三尺深翻改土”、“小株密植亩产双千”。父亲凭着多年的生产经验,极力反对这种违背农业常识的错误作法,却被指为“右倾”而受到严厉批评,给勒令作了多次检讨。
  工作队胡闹一通后拍拍屁股就走了,而他们播种的灾难却只能由老百姓来承受。公共食堂的饭由干变稀,由“放开肚皮”随便吃到按量配给,后来是一人一餐只给一小勺稀粥,根本就填不饱肚子。
  而父亲则越来越忙越来越瘦。他把家庭的重担全压给了母亲,自己则风尘仆仆奔走在外:布置生产,组织抗旱,力图把天灾人祸造成的损失尽可能减少。他老是天不亮就外出了,那时我还没醒来;他深夜回家时,我又睡了。因此,虽然同住一间屋子,我却好长时间见不着父亲,对他十分想念。
  后来知道他傍晚会到饭堂吃饭,我便在那儿等。每见父亲匆匆而来,接过炊事员留给他的那勺稀饭,一脚长一脚短地站着,咕噜噜把粥灌入喉咙,抹抹嘴,又急忙走入暮色中。我想追上父亲告诉他我好饿,但两条腿却钉在了原地;我感到他已很陌生似乎不再是父亲了,他的脸又黑又瘦胡子头发都很蓬乱,渴睡的眼里布满血丝……
  他的努力终未能挽回败势。饭堂跨掉了。饥荒已经卷地而来。
  这时候,大队还有一些谷子——那是由于某些人想当然虚报产量后,上头硬性规定要收缴的公购粮。倘要动用它,就得准备冒很大的风险,甚至可能被“法办”。父亲作为当时大队的负责人,在同另外几个村干部商议后,决定开仓救灾,把谷子分给了饥民。
  因大队资料员跑去向上级告了密,父亲为这事又被狠狠地大整了一顿。但由于饥荒日甚,大队干部们如黄牛过水,自顾无暇,渐渐地已没人出来管事了。若把“张劳模”搞掉,谁来负责这个烂摊子?何况他分粮时并不往家里多拿一粒谷。只好仍让他保留着这顶小小的乌纱帽。于是所有大事小事——从几千人的生产生活到家庭纠葛邻里纷争——都得父亲去处理。他仍忙得焦头烂额,顾不了家。
  小妹那时刚出世不久。母亲因为饥饿,患了水肿,行动不便。我就常带着二弟、三弟去挖野菜、割仙人掌充饥。仙人掌到处都有,只是煮熟后有股不正常的酸腥,其汁很稠很滑,但很难下咽,也没什么营养。我们还吃过炒猪糠。这东西闻起来香,吃下后却常拉不出大便,有时得用手指去抠肛门。我们三兄弟不久也患了水肿。还记得很瘦小的二弟老爱拿食指去按脚背,惊奇地瞪着凹下的小肉坑出神。
  父亲依旧成日碌碌奔走游说,争取上头多拨一点救命的黄豆,并分下各生产队。他拖着两条也已发肿的沉重的腿,深入各家各户查询社员的生活情况,不时还亲自把黄豆送给严重的水肿病人,却总忘了自己的妻子儿女。倒是在小队当保管的堂哥记挂着我们,他有一天悄悄把我叫了去,让我提回了一小袋黄豆。
  某夜,我饿得睡不着。朦胧中,知道有人给我们送来些牛肉。好久不闻肉味,眼看可以打打牙祭了,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不想父亲竟把来人呵斥一通,拒绝收下。那人就带着肉默默的走了,我只能干咽口水。
  后来我才晓得:是几个干部合谋偷杀耕牛,倒还念着父亲,便送来一份。但他觉得接受了便是与贼同流;况且大家都在挨饿,他不忍背离着众人去贪这口福。可父亲也不去揭发那些偷牛者,倒把此事给捂住了。他说:“他们也是饿急了才这么干的。……若给抓去坐了牢,他们的老婆孩子怎么办?”
  不久前,几位乡亲向我谈到爸爸在大饥荒时期的一些表现。虽然事隔三十多年,但他们说起来仍然非常感动。远房堂叔张照颖说:“有一天,他带人接一批黄豆回村,自己却饿得斜脚斜手的来找我,要我想法给他弄点吃的。说完往板凳上一倒就起不来了。我找到一段平常只用来喂猪的番瓜木,剁一些煮了给他吃下,他才有力气走出去。”
  由于他努力奔走,使我们这个大村在饥荒中死人较少。但饥饿、营养不良和没日没夜的操劳严重地损害了他的健康,祖父传染的结核杆菌“趁火打劫”,已大面积地蚕食他的肺部。
  饥荒刚过去,他的病便发作了。
  父亲把心血与健康献给了大众,大众把患病的父亲归还了我们。
  ——他回到小队,被大家公推为保管员。
  他仍得工作。没有条件养病,也不能休息。因为还得养家啊。他说过他是为我们才接受这副担子的。
  (五)
  小队保管员要管钱、管物,要给社员割的青草及所积粪肥等过秤、登记,兑为工分;还参与对劳动成果的分配。他是近百户人的“大管家”。
  父亲一丝不苟地履行着自己的职责。
  他秤草秤肥,不管送来的是谁都一律公事公办,按实重记数,对亲戚、家人更不含糊,决无半点通融、照顾。有的妇女心眼儿小,开始时爱弄点小动作,比如为增加重量而往草里塞点土块,或秤肥时暗地用脚趾勾住畚箕耳。但父亲心细,难以相瞒。作弊者一被发现,则不管你是否亲友都得挨克。大家晓得他铁面无私,便没人敢再在他跟前弄鬼了。
  每到收获季节,父亲总是一个人在队部过夜,看守着社员拉回的谷子、玉米、番薯或花生、扁豆。白天也很少回家。有时候,我们三兄弟去看他,或给他送饭,见那么多花生堆在竹围里,未免嘴馋。想吃几粒,他也不准,说那是大家的血汗,动不得。他有事要离开时,也反复向我们强调不能偷吃,还悄悄做了只有他明白的记号。回来时如果发现记号有什么不对劲,他会生气。所以我们只能干咽口水,都极力不去看那些胖嘟嘟的花生,以免抗不住诱惑。
  生产队每次查帐、结算,父亲的帐目总是一清二楚,不少分毫。有时候还会多出一点钱。大家摸不着头脑,经回忆才记起父亲曾自己垫了钱去买生产队的东西,上了账却忘记从公款里取出相应的现金。有时则是自己忘了拿出分得的余粮款。他对别人对集体太认真负责,所以对自家便老是很糊涂。
  母亲于1963年6月27日病逝,使身体患病的父亲又受到沉重的精神打击。母亲比父亲小9岁,虽然性子急躁刚烈但与父亲感情很好。父亲在大饥荒时将全副精力投入了拯救饥民的苦斗,把家庭的重担全扔给了她,她也毫无怨艾,一个人默默地肩起了那段沉重的岁月。父亲非常感激她的理解和支持。可她扔下我们说走就走了!
  她死时才42岁,比祖母还少3岁。而父亲那阵子则比祖父丧妻时多6岁。他也象祖父一样不再续弦。
  ——这可是一种家族宿命的轮回吗?
  叔父的殷勤照应改善了我们的处境,但贫困仍如影随形追踪着我们。为给母亲治病、治丧,父亲已背了不少债;而今他病情日重,我们三兄弟要上学,又都得用钱。可家徒四壁,几乎一无所有——我那时已读初中却没钱买鞋子,长年累月的光脚走路,被同学戏称为“赤脚大仙”。又因无钱交膳费,下了课还得端着个黑锅到教室旁边那个大土坑里去煲饭。稀饭煲好,撒上一点盐,便是我的正餐。买不起字典就只好借来摘抄。写诗没有稿纸,便把过时的记工薄一页页翻过来使用。这类艰难岁月的宝贵证物,我至今还珍藏着。
  ……在极端窘迫之中,父亲只好典卖属于自己的那点家当。其实,此时能卖的也只有几个坛坛罐罐了。记得我一天从学校回家,看见买主正准备抬走家里最后一个大谷缸。这谷缸高有1公尺多,两头小,中间大,口的直径至少半公尺,质地极好,记不清多少代人用过它了。衣裳褴褛的父亲站在旁边,颤索索的手捏着几张钞票,眼睛红红的,一滴混浊的水珠无言地挂在上唇,也不知那是鼻涕还是泪。他见到我,凄凉地说:
  “哥儿,不要怨爹。爹没有给你留下什么值钱的东西,只能留一点有益的精神——你千万要努力,咬气作人,不要在困难面前退缩。”
  这话象钢钉一样深深地敲进了我的记忆,想拔也拔不掉。当我偶有倦怠正想偷懒时,耳边便响起父亲的叮咛,精神振作起来,脑海里也同时浮上那个被抬走的最后的大谷缸,眼眶不觉就湿润了,喉头象卡着一块热铁……
  大缸换了主人。我身上换了件新衣。而父亲褴褛依旧。家里贫穷依旧。
  人在霉运当头时也偶会撞到“好彩”。有一天,二弟竟在路上捡到一个钱包。打开一看,里面装着四十多元人民币!在当时,这对我们可是一笔巨款。他看看四近无人,便兴冲冲地把钱拿回来交给父亲。父亲问明原委后,想也不想就说:
  “哥儿,丢了钱的人一定很急。你赶快把钱包带去原地,站在那里,等着交还失主。”二弟只好照办去了,父亲又一再向我们强调:
  “今后记着,凡不经过自己流血流汗而得来的东西,千万不能要。”
  这是父亲对我们多次反复说过的一句话,也是他为人处世的一项重要宗旨和准则。他一直带病担任着小队的保管员,也始终按照他的准则办事:不管多么穷困,绝对不生贪念;除了劳动所得,他从不向家里乱拿过小队的半粒花生一粒米。
  父亲那严谨到近乎苛刻的道德自律精神和与此相关的种种言行,决不是在刻意追求“崇高”,实乃出于淡淡“平常心”,出于在日常生活中不知不觉形成的自然品性。他认为人本来就应该这样活着——不论是富贵,还是贫贱;不论是现在,还是将来,都应该这样活着,才象人。
  (六)
  熬过约十年贫困潦倒的日子,我们家有了点小小的转机:1969年末,在我给放逐回乡接受“监督劳动”近一年后,被“落实”到五指山区重当教师。
  我实现了对父亲的第一个许诺。
  那时候,我的工资是40元1角5分。每个月都给父亲寄20元。不久由小学调到中学,接而于1970年7月调到自治州首府通什专事文艺工作。每次调动、提薪,我给父亲寄的钱也随着增多——总占着我工资的一半以上。
  终于可以报答父亲了。
  终于可以让他也吃上一点荤腥了。
  尽管我过的非常俭朴清苦,寄剩的工资往往仅够维持最低生活水平,但心里却感到分外满足。不经历过心灵的苦难和物质的困穷,不在这种苦难困穷中领受过那深沉父爱的人,很难理解这份真情。
  可惜我的满足感未能维持多久。父亲象倦卧残阳的病弱老牛,已牵断多少犁索,磨损无数车轭——他太累太苦,需要永久安息了。
  也许是因为与父亲有着特殊的缘份,我在他临终前几天竟鬼使神差地偶然回到了他的身边。
  那是1971年11月底,我因为碰巧得到了一瓶在当时是极难到手的鱼肝油,便借出差的机会拐个弯回家探父,把鱼肝油带给他。为宽慰已似风前残烛的父亲,我又向他谈及两年前对他立下的三个许诺,极力描述自己的努力方向和辉煌前景。父亲默默地听着,虽有欣慰却也黯然神伤。他叹息道:
  “你讲的这些,好是好,但爹怕都看不到了。”
  那几天总是阴晦有雨。这在冬日的故乡是极罕见的天气。父亲的不祥之言令我心里也满布云霾。我很不想离开他,他却催我速返单位,不要为他而影响工作。但在我准备离去的当日,他的病忽然严重发作了——咯血不止,大冒虚汗,手足冰凉,卧床不起。
  乡亲知道他们的老劳模病危,便络绎不绝的前来看望。有的人——如前文说及过的照颖叔——更不顾父亲患的是当时还很可怕的传染病,而紧挨他坐着百般慰解,抚摸他削瘦的面颊,深情地捏他的手脚,总希望他能在人间多留一些日子。
  但父亲还是要走了。
  12月4日上午,一直阴晦的天空忽而转晴了,空气很清爽。父亲躺着,表情平静而安祥。他问我是否已去吊唁过一位刚逝世的邻居,我说已去过。他满意地说:“好。”他已好几天吃不下东西,这时忽然想喝水了。他宽慰我:“爹只是吃错了一些东西,喝水把它冲掉,爹会好起来的。”
  听了这话,我很高兴,喂他喝了半碗白开水。
  ——他一生清淡如水,平常如水;贱也如水,贵也如水!水同空气一样,人人都离不开它,但谁对它会特别注意和珍视呢?
  父亲喝完水不久,忽然大口大口地咯血。叔父急忙上床搂住他。就这样,他在叔父的怀里永远瞌上了那双忧郁而智慧的眼睛!
  我对此虽然早有准备但仍感到脖子根一阵发麻,脑海里一片空白。全身的血液一霎时冻僵了凝固了。人类的任何语言都无法表达我此刻的心情。
  一个最亲的人从生命的尽头走入了另一个世界自此不再回来。
  茫茫人海中蒸发了一滴纯净的水珠。
  苍苍林海里倒下了一棵高洁的香树。
  前来吊唁的父老乡亲挤满了庭院。有些人跪在灵前长哭不起。一位因下肢瘫痪而十几年大门不出的孤老头,竟扶着墙根挣扎着连爬带挪走了很长一段路,最后由两人架着前来与父亲告别。他抽泣着说:
  “劳模你怎么就走了……丢下伙伴们一个人走了?……”
  “子欲养而亲不在”,我心里的悲怆难以形之笔墨。忆念父亲的劬劳,最令我刻骨铭心的是母亲去世后,他又当爹又当娘,常操着针线为我们缝缝补补。泪目朦胧中,我总看见父亲盘坐在那张铺于地下的、堆满旧衣碎布的破席上,戴着老花眼镜,很笨拙也很专注地替我们打补丁。不慎把手指扎出了血,他放在嘴里吮吮,又继续做着本来属于慈母的活计……
  想起来,父亲一辈子都是为他人尽心尽责——为我们尽爹娘的责任;为祖父尽儿子的责任;为叔叔尽兄长的责任;为社员尽干部的责任;为国家尽公民的责任……他肩着沉重的责任感艰难地走完了生命的苦旅,他不断地亏待着自己只为了不负于他人——可是他得到了怎样的回报呢?
  ……在他将要告别人间同时告别责任的时候,连一口鱼肝油都无福消受,最后只享用了半碗清水。身为人子,我欲哭无泪,只能抚着那瓶鱼肝油,为不公的世情也为不争的自己感到极度的悲哀和愧疚!
  我多么希望真有一个与现实相反的彼岸世界;在那个世界中,今生今世备受苦难的不幸者都能过上幸福的生活。这样,父亲或能得到他应有的补偿,而我在此岸也稍可宽心。
  但父亲无法把泉台的一切相告。他悄然离去不再回头。在他的身后没有捧场,没有花圈,没有追悼会——因为他很卑微。
  这卑微的生命是暗淡的,暗淡如弥天大夜的一小点烛光。但它所辐射出来的美德的热能,却可穿透无数尘封的日历,超越了许多“高贵者”而在心灵的空域燃烧成一颗辉煌的太阳。
  这样的太阳不是每个人都愿意拥有的。因为拥有它意味着要准备真诚受到嘲弄,善行没有善报,牺牲不被理解。
  但我将永远感激父亲——感激他赠我以一颗心灵的太阳,照耀着引导着我这茫茫人海上的孤舟,从人欲横流中穿过迷雾与风波驰向精神的黄金海岸。
  在他逝世前后,我从五指山区一个远僻的黎族山村小学起步,不靠烟搭桥酒开路求爷爷告奶奶,也没有当官的后台显赫的亲朋,只凭自己一双赤脚走到公社中学,走到自治州首府通什,走到海南行政区首府海口,然后跨越琼州海峡,落脚于中国南方最大的都市——广州。
  我在从黎山到羊城的这段路上跋涉了整整18年。身后的坎坷和荆莽留着一行带血的脚印。
  若问我承受了种种痛苦和牺牲肩负着沉重的车轭至今仍艰难地寂寞地孤行着这究竟为什么,让我轻轻告诉您——
  只为了更好地完成我对父亲的许诺;
  只为了他在九泉之下能有一个欣慰的笑容!
  ……沉香的灰烬,很白很白。
  沉香的芳菲,好浓好浓。
  沉香烧尽了消失了而芳菲却仍然存活着,——它看不见摸不到,在冥冥中浮动流溢,相连着呼吸却不引人注目,改善着空气却无踪迹可寻;在人们总不经意的所在,默默地悄悄地为人间注入清新与温馨。
  正如珍珠只能来自大海,美玉只能来自大山,沉香也只能来自边地的森林。
  富贵人家的鱼池、假山与花园,不配也无法养育此类宝物——这宝物可以使人富贵,但本身却绝对与富贵无缘。
  由亚热带雨林养育的沉香树,因领受了太阳的刚烈月亮的温柔,纳入了山峦的韵宇泉水的净醇,经受了刻骨的创伤镂心的痛苦,才打熬出这一身正气、满树清芬!
  沉香的芳菲恍惚把我带入了故乡的雨林——带入那些胼手胝足坚忍乐观的乡民之中。是他们用削瘦、铁黑的肩膀扛起了沉重的日月,在苦旱的沙土上固执地开掘甘泉;象草一样生生不息,为荒原编织着绿色的梦。
  世世代代,他们一批批从地平线上走来,在这块贫瘠的土地上停留了一阵,把善良真诚的美德,勤俭质朴的品格,万难不屈的信念,连同丰富的生存智慧等精神基因传给后人,又匆匆忙忙无声无息地从地平线上消失了。
  父亲是这些人当中普通的一员。
  我写父亲决不只是赞颂一个生我育我并按他的心灵形象塑造了我的农民,而且也是在讴歌一个劳动者群体。
  我感激父亲,也感激这个养育了他的群体。
  当一些人洋洋自得显耀其“高贵”出身与“显赫”门第的时候,我高傲地申明我来自这个贫贱而身处底层的群体。无论处境和地位如何变更,我都决不会忘记和背叛他们。
  作为他们共同的儿子,我永远是一个——
  文化人中的庄稼汉,
  大都市里的乡下人!
  1993年8月11日——9月5日凌晨3时
  写于广州晓园寓所常惑斋
  金钱草
  一从父亲去世后,最令我时常牵挂的亲人便是叔父了。曾多次动员他来广州与我同住,享点晚年清福,但他横竖不肯。原因呢,一则难舍故园,二则方言不通,生活不习惯;三则怕给我添麻烦。至于第四个理由,乃是他那半句话:“咱又黑又丑……”没讲出来的意思是:“怕给你丢脸”。这样,他只愿守着清贫,守着家乡那间破旧的祖屋。
  后来,我带他到广州走了一遭,他才晓得在这神秘都市里生活的并不尽是想象中的俊男靓女,长相比他差劲的倒还大有人在,所以根本用不着自惭形秽。然而另外三条不便居穗的原因却是很实在的,特别是第二条。所以他小住几天便象坐牢似的熬不下去了。我只好又把他送回故乡。
  隔年返琼探亲,第一个看望的当然是叔父。他正在我们为他特制的躺椅上闭目小憩,面容显得苍老多了。上唇、下巴疏疏落落地摆着些粗硬的白胡子,头发则愈见稀少和细软。被太阳烤得半熟的古铜色脸庞,泛出了一层灰黄。额上的绉纹也更深了,有如纵横的犁沟。他习惯地微张着嘴巴,吃力地呼吸着,鼻腔里不时发出咕噜噜的响声。
  我不敢惊动他,只默默地侍立一旁,看着这日渐衰弱的善良的庄稼人,又想起那段艰难的岁月。如果没有他无私的救助,很难想象我们能捱过那些难关——
  1963年夏天,年仅42岁的母亲不幸病逝。那时我还在读初二,两个弟弟尚处幼年,而小妹才三、四岁。已罹肺病的父亲硬撑着料理完母亲的丧事,便因病情发作而躺倒了。一家五口人面临困境,不知所措。这时叔父走来,对父亲说:
  “哥,咱就合成一家吧。你,还有四个仔,总得有人照顾……”
  叔父作出这样的决定,颇为不易。他同叔母都是靠工分吃饭的农民,而每天的劳动日值不过一毛几分。他们也还有四个嗷嗷待哺的孩子。再揽上我们五口(其中一个还是长期病号),无异是给自己雪上加霜。但出于善良本性和道义责任感,他别无选择。
  听了叔父的建议,父亲不说什么,只是沉重地点点头。自此,我们并成了一个十一口人的大家庭。叔父把我们视如已出,百般呵护;对父亲更关怀备至,有什么好吃的都留着给他。我父亲不忍独享,总要分一点给堂弟妹。叔父就把他的孩子赶开去,说:“让给阿伯吃吧,你们还小,有的是吃的时间呢。”他此时总要守在旁边敦促父亲吃完,才放心的走开。
  父亲患的病,在当时还令人闻之色变,避之则吉。他病情发作时常会咯血。叔父怕我们受到传染,总不让我们近前,而由他一人包揽了照顾父亲的责任。他说:“你们还小,肺嫩;我不怕的,让我来吧——反正我也老了。”其实,他那时不过四十多岁。
  父亲患病几近十年,弄得家徒四壁;但叔父对他一直悉心料理,从无怨言。1971年冬,父亲辞世。叔父倾其所有,借钱举债,为他治丧。我那时在外乡工作,弟妹仍由叔父照管。这样又过了八年,我三弟结了婚,有了孩子;堂弟也成家了。叔父眼见自己的任务已完成,才让我的弟妹分出去另立门户。
  从两家合并到重新分开,历经将近二十年漫长的岁月,其间捱过了一个劳动日仅值几分钱的十年浩劫。但我们一直同甘共苦,相携相扶,不分彼此。现在,我们的景况已日渐好转,但叔父的身体却是日见其差了。我难过地看着他的病容,感到心里堵得慌。
  这时叔父醒来,见了我,脸上掠过一丝笑意。他习惯地抬眼看看屋顶,轻声说:“哦,回来了?”又怅然道:“我刚患了场重感冒。感冒从来打不过我的,可这回我输了……我是一日不如一日了,土香米臭罗。”说着,无奈地摇摇头。
  我极力相慰,又给他一些钱,要他买点营养品补补身。他却推辞道:“你上个月不是寄给我了吗?在广州生活也不容易,我早叫琏弟写信劝你,别老是给我寄钱。农人生活简单,我们怎样都可以应付的。”
  叔父不会矫饰,他的话完全是由衷之言。
  但我心灵深处总觉得欠着他一笔债——这债务无法用金钱来偿还,但我远在他乡,未能侍奉左右,舍此没有别的报答方式。想及他在困厄中为我们所作的种种牺牲,我就觉得,把我所有的一切都奉送给他也是值得的,应该的。
  拗不过我,叔父收了钱,却不好意思地说:“可三爹都没什么送你哟……哦,对了,有一包金钱草,是我前番在坡上饲牛时,专替你采的。早晒干了,正准备寄给你呢。”
  他说着,颤巍巍的站起来,进房搜摸一阵,又抖索索地捧出一个小包。接着解开了好几层塑料袋,便有一股甘凉的清香从中逸出——这是些铜钱大小的圆形草叶,但比铜钱薄得多,阳面光滑,阴面布着一层极细密的灰白色绒毛。
  我知道这种植物叶片稀疏,采集不易。面前偌多叶子,不知要花费几许功夫才能聚敛。想到老眼昏花的叔父驮着烈日,偻着脊梁,在土坡上寻寻觅觅,小心翼翼、一片一片地为我摘那小叶的情景,一股热浪不觉扑上心头,眼里也随即泛起泪光。
  “这东西很微贱,但功用大着呢。”叔父说,“它可以解暑清毒,消热去湿,利尿通淋。广州的夏天够闷热的。你就拿它煲水加糖,喝了会有好处。”
  我接过这包重不过几两的金钱草,觉得它的份量好沉好沉,就象叔父那颗真切的爱心。此中含蓄着人类最美好的情感——不管世道如何变迁,这情感永远崇高贵重,永远值得珍惜,永远令人神往。
  回广州后,我喝过几回金钱草汤。它的味道果真甘和可口,而且带着一股浓厚的泥土气息。饮之即觉上下通泰,心气平和,比别的什么清凉饮料都更管用。跟着查了所藏的一部草药书,方知它还可治泌尿系结石与胆囊结石,泌尿系感染及肾炎、黄疸、感冒等多种疾病。
  我感念这好草。同时又想到它名字听来贵重,对人又如此有益,却只能在贫瘠之地粗生粗长,自存自灭,未免觉得天道太有欠公允了。但转念一想,若是把它移植于都市阳台上的花盆中加意供养,它难道就会乐意么?答案是否定的。它会因此而活不下去,至少活不舒心。
  那么,还是让它长处于山坡水泽、大野荒原,同其他有名的或无名的野草一道.为着大自然的朝气和生机而默默地奉献一撮绿色,也为需要它的人们熬一掬生命的汁液吧。我深知它只需要尊重和理解,不需要恩赐与垂怜。
  山花无私姓,野草不留名……但我最后还是忍不住要在这里写下叔父的名字——他叫张照贤,因排行第三,又有个小名叫三黎。
  1993年10月14日凌晨两点改定,于广州晓园
  鹿回头的红豆
  我追寻那个神话的遗迹,
  无意在山坡上发见了红豆
  我怀着隐秘的希望来到了这儿。鹿回头,我倾心向往的地方啊。
  向往你,不是为了你那旖旎的风光与温存的气候,不是的。
  只因椰风与海韵.多少年来吟诵着一个动人的传说:金鹿怎样在此地变成美丽的姑娘,回眸一笑,同苦苦追逐自己的英俊的黎族猎手,结成了幸福的伴侣……
  不知道为什么,我真诚地相信这个故事是真实的。它常常给我以甜蜜的安慰,——我感到人世间总还有美满的爱情。
  今天,我来了。我追寻着那个美丽的神话,怀着虔敬的心情,想看看猎手和鹿姑居住过的地方。
  可惜,岁月的潮水已经洗掉了过往的一切。古老的船形屋没有了。他们的脚印也湮没了。只有那多情的浪花,仍似当年一样,轻轻地拍打着青山,没完没了地倾吐衷曲。
  遥望海天,我心怅怅。
  到山上走走吧:去看看猎手追逐金鹿时走过的小径。
  我在陡坡上趱行,眼前忽然一亮:到处有着鲜艳的红豆……
  象神话一样美丽的红豆,
  为什么总是和荆棘在一起
  鹿回头的红豆,颗粒特别大,色泽特别俏。在裂嘴笑着的一蓬蓬豆夹中,它们映日生辉,闪闪灼灼。
  嫩绿的山色构成锦绣的背景,把它们映衬得分外鲜亮。
  我忽然想起:它们莫非是猎手的汗珠和血滴凝成的吧。要不,怎能有这样庄重,这样晶莹?
  我看着它们,象欣赏一件艺术品。
  我又忽然想起:在它们凝成的时候,本来或许没有这么鲜艳的颜色;只因为仙鹿变成美女后,知道这是猎手的汗珠和血滴凝成的果实,于是深情地注视它,它的顶部就变成象她的明眸一样乌亮的黑色了;又深情地吻了它,它的大半就染上象她殷唇一样鲜艳的红色了。
  是的,我相信:因为有了金鹿姑娘与黎族猎手的纯真的爱情,这里才出现了红豆。
  红豆,象鹿回头的传说一样美丽……
  我想去攀摘几粒,却被什么扎痛了手,这才注意到:红豆总是长在荆棘丛中。
  啊,它们喜欢同荆棘在一起,是为了寻找荆棘的保护呢,还是为了检验攀摘者的勇气和虔诚?
  我明白了:生活和爱情的甜蜜,
  总是由血与汗酿成的
  我采到了红豆,手臂却让荆棘的利齿咬破了几处。
  一点血珠溅在红豆上,红豆更美了。
  我珍爱这红豆,深深地珍爱着,——我是付出了代价才得到它的呀。
  沿着情肠一般弯曲的山路,我兴奋地疾走。两旁是鲜艳的红豆,还有环卫着红豆的荆棘。
  我知道:这里原来只有荆棘;而弯弯的山路,是那英俊刚强的猎手在逐鹿时踩出来的,——从尖锐的荆棘丛中踩出来的。
  山路崎岖而漫长,通向遥远的远方,通向五指山深处。
  仙鹿是从那儿出走的。猎手是从那儿启程的。
  隔着一道岁月的纱帘,我恍惚看见:它在奋蹄迅奔,他在持弓疾赶;它有意考验着他的意志和耐力,而他却憨憨然无所察觉……
  就这样,踏遍了多少山头,度过了多少晨昏,历尽了多少艰辛,才来到美丽的天涯。
  猎手,以他的刚毅与英勇,赢得了仙鹿的信赖与敬重,意外地获取了如此宝贵的爱情。
  火样的红豆哟,一刹那燃亮了我的心灯。
  我明白了:它为什么爱长在荆棘丛中。并由此联想到——
  生活和爱情的甜蜜,总是由血与汗酿成的。
  1982年6月13日写于崖县鹿回头
  不识字的文学启蒙者
  ——童年琐记
  我的童年是在海南岛西南沿海的农村中度过的。那里很穷,却盛产民间文学。美丽的歌谣与传说,就象夏日里撒满了坡地的、斑斑点点的番薯花,繁多、质朴而又迷人。它们与番薯一起养育了我的童年,把我领进了一个梦幻般多彩的天地,使我接受了最初的文学启蒙。
  我的启蒙老师是不识字的农民。其中的两位,更使我终生获益匪浅。
  一位是陈氏三婆,时约60岁.有一张皱纹纵横的长方脸,和满口因嗜吃槟榔而被渍黑了的牙齿。她的头发总梳得很整齐,还抹着蓖麻油,滑亮滑亮。染了靛青的、宽松的自制布衣则浆得很硬,一有动作便沙沙作响,听来象鸡扒干稻草似的。
  这老妈妈的肚里装满歌谣。她有空就到我家东邻访友聊天、吟唱民歌。我常跑去听歌,从中获得了无穷乐趣。久之,自己也不觉成了一个小歌迷,并慢慢的能品出些歌味儿来了。
  三婆唱过的歌有多少?——就象山溪里的石仔数不清。但可归为四类,即“摇侬歌”、“四句”(或称“嘴前歌”)、中短篇叙事抒情歌和长篇叙事歌。“摇侬歌”即摇篮曲,内容比较平常。“四句”却较为精彩。它以四句为一首,每句大都七言。虽然短小,却很有魅力,令人“过耳不忘”。你听——
  呼气出来天都动,吸气回时山岭崩;
  山岭一崩填死海,海干成田急死龙!
  这惊天撼地的宏大气魄,真令人瞠目呢。还有想象十分奇特的:
  山顶劈园水都浸,干干枯柴都萌根;
  竹竿晒衣都出笋,灶肚烤薯都牵藤!
  它以看似荒唐却又不无适度的夸张,活画出了雨量充沛、草木繁茂的海南奇景。而下面这首令人捧腹的幽默的“颠倒歌”,则蕴含着老百姓对某种不合理现象的揶揄:
  罐仔打破火柴糟①,栏里绑贼牛都偷;
  老鼠咬猫吱吱叫,公鸡去衔山猫头!
  三婆所唱的中篇叙事抒情歌也很多。这类歌大都百行左右,“事”与“情”结合得很好,非常之感人。我依稀记得的有两篇,一篇叫《百怨歌》,吟唱旧时代一位妇女所遭逢的种种不幸,如泣如诉,催人泪下。而给我印象更深的却是《织女叹》。它以精巧的比喻、丰富的联想、优美的语言和凄楚的情调,唱出了一位穷家纺织姑娘青春的烦脑和生活的忧伤。这“织女”常常伴着孤灯通宵忙碌——
  五更城楼更鼓响,把灯添油好灯光;
  油在灯架点点滴,架上油痕侬泪淌!
  她日夜为他人作嫁衣,自己却因太穷而无人过问——
  手帕织成千百件,人包槟榔去讲亲;
  只见包去别人室,不见包来入侬门!
  于是,她只好暗自叹息,编织着不尽的愁怅——
  万缕千丝缠梭上,梭象游鱼窜清江;
  侬欲织成鸳鸯鸟,谁知织愁织怨长!
  原歌百余行,均十分精彩。三婆过去也曾靠织布为生,所以唱起来也特别动情。唱到伤心处,她便闭起眼睛,一任泪水从眼缝中潸潸而下,弄得我鼻头也酸溜溜的,而心中又同时浮起一种莫名的快感。
  至于那些长篇叙事歌,则要花上大半天乃至一两天才能唱完一部。它们讲述一个复杂的故事,歌词却较枯燥,所以我大都忘了。只有两句唱词,大概是《薛仁贵征东》中的两句吧,我却一直记着,且还清楚地记得三婆在唱到这两句时所使用的衬音,记得她凝重的表情与喑哑的声调——薛功咧呃呃打死依啊皇太咧啊子啊哦
  孔雀啊喔串啊门啊、溪咧上啊哦啼咦……
  太子被薛功揍死了,孔雀为之哀啼。歌词很是平常。但或许是这悲剧氛围攫住了我吧,或许是我第一次听人用沉重的声音唱出了“死”这个神秘的字眼,因而印象特深吧,那两句歌竟象钉子牢牢敲进了我的记忆,它凄怆的旋律,至今仍不时回荡在心头。
  三婆的民歌以其天然质朴的美感熏陶了我幼小的心灵,而寿大伯的那些有趣的故事,则使我在震动之余得到了某种教益,给我留下了受用终生的启示。
  寿大伯也是六十开外年纪,喜欢光着上身,却老把衣衫搭在肩上,似欲表明他的光身并非无衣可穿,而只为图个凉快。他的裤子宽松到足可装入两头肥猪。老大的裤头是贴着肚皮来回打一个大折后,再由两头系有方孔铜钱的绳子勒住的。他常让剃刀和镊子清剿须发,把头面打扫得寸草不留。他抽烟抽的很凶,去到哪儿,都提着那条胳膊粗、三尺长的竹烟筒。
  三婆不来唱歌的时候,我就到寿大伯常去纳凉的、邻居用以堆放木料的那个小草寮,缠着他给我讲故事。这时,他总是把一个自制的铁皮镊子塞到我手里,让我给他拔下巴的胡须,或为他不断的夹炭点烟,作为听故事的代价。
  大伯讲的多是动物:馋嘴的猫与机灵的鼠,憨厚的狗与自大的鸡,善良的青蛙与狡狯的狐狸,急性子的蚱蜢与坏脾气的“雷公马”②,都让他讲活了。还讲贪心的人如何被石缝夹住,好心的人怎样点石成金;美丽的田螺姑娘嫁给了英俊勤劳的后生,而落魄秀才又在历尽艰辛后金榜题名……然而最令我震慑和难以忘怀的,却是娜妮奶妈的故事。
  这娜妮奶妈,是个披着人皮的恶魔。她专趁大人不在时,借夜幕为掩护,利用孩子的天真与轻信,冒充他们的母亲或外婆,骗得开门后上了床,便在三更半夜里悄悄吃掉床上的孩子。有位小姑娘在弟弟惨遭毒手后,才看穿了这恶魔的面目,便强忍悲痛,施计把她引上了树并佯装帮她梳头捉虱,趁机把她的头发一绺绺偷偷捆在树枝上,接着逃脱魔爪,叫来大人,把这被自己的头发牢牢吊在树上的恶魔烧死了。但她死后又变成许多山蚂蝗,仍要吸吃人血哩。
  此故事,似与我国北方之虎外婆、狼外婆及南方之老狨婆的传说同出一源,但又比这些传说更能震撼人心。因为虎狼吃人,本属常事,而应负着哺育幼辈之责的“奶妈”竟如此残害小生灵,其名与实的反差真是太大太强了。所以,这吃孩子的“奶妈”的形象,比什么“狼外婆”、“虎外婆”都更令人憎恶。
  长大后.我走过了坎坷艰难、布满棘丛的山路,亲身领教过“娜妮奶妈”一类人物的牙齿,方知该形象决非凭空杜撰。此中包含着多少代人的深刻而惨痛的生活体验。讲说它也并不是只想吓吓孩子,而是老一代在幼辈行将迈向严峻的人生之旅时,对他们所作的形象的生活启蒙,尽管这启蒙或许仅是本能的、不自觉的。
  ……除讲动物、人物,寿大伯也说鬼道神。他讲的鬼好吓人:有歪吊舌头、眼球突出、颈上拖一条长绳的“吊颈鬼”;有拿发红的火炭当糖果吃得津津有味,只有上腭而无下巴的“灶头鬼”;有披头散发、皮肤冰凉、眼睛发绿的水鬼。这些鬼虽然长相恶劣,心地倒很善良,这是生性狠毒却披着人皮而名字又漂亮的“娜妮奶妈”所无法相比的。但寿大伯讲得最来劲,给我印象也特别深者乃是“移屁股鬼”。
  这是个很不幸的鬼魂:没有腿,只有上身。它在自己的半截身子底下垫一块槟榔皮③,双手撑地,永不停歇地挪动屁股“走”路。槟榔皮擦地沙沙有声,夹着它的喃喃自语:“移屁股走啊,移屁股走啊……”它就这样艰难地跋涉着,逢山上山,遇水下水,在幽幽的月光下,固执地朝着既定的目标,以残躯丈量着永无终了的旅程。——它不是一般的鬼,而是故乡农民特有的、坚忍精神的象征。
  三十余年过去了,这不幸、孤独、执着而顽强的幽魂,一直在策励着我。走人生的长途,难免要遇上穷山恶水、陷阱荆莽,还会撞到笑容可掬或凶相毕露的“娜妮奶妈”。有时感到很无聊,很困累,真想躺下来久久地休息。但一想起那在天地之间顽强进击着的无腿的孤魂,便又自愧起来,于是拍拍征尘,抚抚伤口,又匆匆上路了。
  如今,陈氏三婆与寿大伯都早已作古,但他们唱过的歌谣和讲过的故事却还活着,并且将永远流传下去。这种散发着泥土芬芳的“乡巴佬”文学,比起某些自命清高、故作深奥、无病呻吟的文人作品来,不知要高出多少。因为它根植于生活的沃土,并直接反映了老百姓深沉的爱恨与悲欢。正是它把我引入了这神圣而多艰的文学殿堂。我将永远地感谢和怀念那些不识字的启蒙老师们。
  1988年11月12日改毕于广州晓园
  最后一次聚餐
  无非是吃了那么一餐便饭,和几位乡下朋友,在一个烟霭迷茫的黄昏……我的印象就这样深刻,这样长久。岁月流去了整整二十个年头,许多似应记住的大事、要事都淡忘了,可就是忘不了故乡田岸上的那个傍晚,那几位在我落魄时给了我许多温存的伙伴,和他们为我举行的那次聚餐。
  1968年秋,我因为思想与言行难以见容于时局,又不肯认输,结果被当作垃圾“清理”出来,带着一身伤痕回故乡接受“监督劳动”。好在乡亲们非常了解我,从不拿我当坏人,倒是很客气地让我参与林业管理,每天给十个工分。这十个工分值一毛多钱,在当时当地已算是不错的收入了。而活计却比较轻闲,白天不过种种树,浇浇水。只是要在田岸上过夜,以看守那片槟榔。
  同我一块植树、守林的另外几个伙伴,年纪与我相仿,都是十几二十的毛头小子。最大的那位也不过二十五六岁,他“级别”最高,系民兵排长,兼任我们的头儿。大家亲切地叫他“豪哥”。
  伙伴们对我都很好。性格开朗、心地善良的豪哥更是兄长一般关心爱护我,常努力以自己的乐观与幽默来释我愁怀。我与这帮哥们相处了一年。承蒙他们多方关照,使那段于我应是十分难熬的岁月,却充满温馨的回忆。
  1969年未,我要被“落实”回原单位安排工作了。知道我将离去,伙伴们都依依不舍。豪哥几乎一整天闷头不语。最后才说:“明晚聚餐,送送虎仔吧。”
  翌日下午,豪哥宣布休工,为晚餐做准备。他拿出民兵排长的架势,命令某某回家摘木瓜,某某找人借扁豆,某某跟着他去摸鱼。还下令从我们烧制的数千块砖头中取出一百,悄悄同乡邻换了只番鸭。聚餐的菜谱是:大块木瓜熬扁豆;白切鸭和清蒸鱼。外加两瓶三毛钱一斤的甘蔗酒。
  聚餐地点在我们的造林基地。它位于抱孔田洋的岸上。冬暖夏凉的“孔水”从这里流出,潺潺自语。湿润的风,带着田野清甜的气息轻轻吹来,沁人肺腑。我们手植的、幼小的海棠,在风前拍打着肥大的叶子,象在高兴地鼓掌。老榕摇动长长的胡须,槟榔轻甩浓绿的秀发。空气里浮动着一种水草浓郁的芬芳——这香草的踪迹十分诡秘,你分明闻着香,却很难找到草。幽幽的月光照耀着,使它阴湿而奇妙的暗香,仿佛也裹上一层银白的光纱了。
  大伙在这安谧、优美的环境中尽情吃喝。只怕是最后一次聚餐了吧,谁都象有许多话要说,却又都沉默着。声声蛙鼓敲破了夜的宁静,三脚灶里的炭火被晚风舔得一亮一亮的,闪着暗红的光,在初冬的凉气中辐射出无限的温存。我定神看着它,心里暖烘烘地,感到今宵的酒味格外香,菜肴也特别美。这时,忽见豪哥大口大口地灌完一碗酒,扔下碗抹抹嘴,便对着我扯开嗓子唱起来:
  三友同行出乡关,
  四处分头路弯弯;
  匀匀轿喂花步马,①
  顺水孤帆去吧船!
  这首民歌,是某乡人向分别坐轿、骑马、乘船离去的三位朋友道别时唱的。豪哥捡出它来为我送行,别有一番深意。他的歌声尚未收尾,另外几个年轻伙伴已一齐向我举起酒碗,紧接着同声唱道:
  顺水咧孤帆啊去吧——船……
  一股热浪漫过心头,化为滚烫的泪花浮上眼眶。平时滴酒未沾的我不觉也把碗高高举起,一仰脖子,和他们一同把酒饮干了。迷糊中,忽觉肩膀重重的挨了一掌。定睛一看,打我的是豪哥。他已有些醉了,似笑非笑地用嘴贴近我的耳朵,轻轻地说:“去吧——船!去吧巴——船……”
  我这孤独的“船”满载他们的友谊与温情,告别那静谧的港湾,上路了。但并没有象伙伴们祝愿的那样“顺水”,倒是又历尽风潮,几欲沉没。直至1979年初获得平反后,我才得以甩脱种种惊涛恶浪,驶上较为平稳的航程。工作地点则由山区小镇而中等城市,最后落脚于南方最大的都市——广州。此间参加了好些丰盛的宴会,在灯红酒绿之中,尝过的美味佳肴也算不少。可是,再没有一次盛宴能象故乡田岸上那回简便的聚餐一样,让我吃得那么香,那么美,那么舒心快意了。
  1989年6月29日凌晨改成,于广州晓园
  沙路与甘泉[注]
  ——童年的思忆
  海南岛西南沿海的平原地带,摆列着许多汉族村庄。其中有个数千人口的大村,名叫孔汶。我于四十年代末的重阳节出生在这里,同新生的共和国一道度过了温馨美好的童年。
  我们村子的北面是绵延的旷野,旷野尽头是山峦。其间分布着少量水田,还有几口大塘。儿时在野间牧牛,掏鸟窝,采山花,摘野果,烤番薯;或逮住大蚱蜢,把它透明的粉红色内翅撑开了蒙在眼睛上,天地万物便全都一片粉红,煞是好玩。而斗牛的乐趣和刺激,更是令人难忘。但给我印象最深的却是一条沙路,一条被热带骄阳烤得火烧火燎的、烫人的沙土路。
  那时候,我大约八九岁吧,已上了小学。父亲可能觉得,已到了给我这“小牛犊”穿鼻引绳、加以“调教”的时候,而不应放任我自由玩耍了。所以学校放假后,他到村北坡地去干活时便总带上我,让我天天在旷野上拾牛粪,并挑到同一个地方去倒,堆积起来。
  我永远也忘不了初次挑粪时的苦状。两只畚箕沉甸甸的,在我身前身后调皮地荡着秋千,不断碰撞我的脚趾和后跟,象在同我开玩笑。扁担则在肩头左右摇摆、上下忽闪、磨来磨去的捣鬼。我用双手紧紧地从前面抓住扁担,力图把握担子,但仍不济于事;畚箕还是那样起劲地晃着,把我整得东倒西斜、踉踉跄跄,象个小醉汉似的。
  更有烈日当头,如同赤焰悬天,把空气烤得炙热,将路上的沙砾烘得滚烫。我上不戴笠,下不穿鞋,光头赤足,肩着重负,象干沟中的鱼一般张大嘴巴艰难地呼吸着,胸腔似要爆炸开来,太阳穴突突猛跳,脑袋嗡嗡作响。热汗湿透衣衫,又给骄阳的火舌舔干了。旷野是那样寂寞啊,没有人会来相帮;而赤脚下面热烘烘的沙路,总好象越走越长,越走越长……
  肩头红肿起来,脚板也打了泡,身上火辣辣的疼,骨头似乎都错了位,要散架了。几天后,表皮又给烈日白花花的刷下一层。但我没有退缩——现在已记不清当时是怎么咬紧牙关坚持下来的。只记得一个假期结束后,我已能挑着几十斤担子潇洒自如地走路了。父亲驱着牛车来装运我积的大堆粪肥时,很满意地拍拍我的头,笑着,却什么也不说。
  我赢得了生活第一个回合的挑战。赤日下的沙路烫硬了我的脚板,砥砺了我的意志,为我后来能应付各种困苦作了必要的准备,也教我懂得了衣食的来之不易和劳动者的艰辛。不管我的地位和境遇怎样变更,我对故乡那些坚韧、勤苦的农民一直怀着深厚的感情。想起来,这沙路该是父亲有意“介绍”给我的、人生之旅上的第一个“严师”了。
  童年有严峻的沙路,也有明澈的甘泉。这泉名叫孔水,从村子东南的一片树林里流出,冬暖夏凉,常年不绝,浇灌着千亩田洋。小时候,我也常去那儿玩耍,洗澡,摸鱼,打水仗,采红豆。孔水和小树林——是我童年的天堂,既给我带来了无穷乐趣,也陶冶了我的心灵。如果说,村北的沙路给了我火一般的阳刚之气,那么,这儿给予我的却是一种似水的柔情。
  孔水哺育了我的身心,而另一种甘泉——故乡文化的甘泉,同时滋养了我的灵魂。
  我的故乡是有名的民歌之乡,也流传着许多美丽的民间故事。这些歌谣和故事润泽了我的童年,我曾在《不识字的文学启蒙者》一文中作过描述,这里就不重复了。
  除了蕴藏着丰富的民间文学,故乡也向以读书风气很浓而著称。清朝末年,我们村出了个名叫张嶲的举人。他是因瞧不起省里的考官,故越过广东、径往北京参加“顺天乡试”而考中的,所以特别显赫。他主持纂定的《崖州志》曾被郭沫若誉为“佳制”。许是张嶲遗风的影响吧,村中的老人总喜欢凑在一起吟诗唱和、对对子,或斗民歌。这种氛围,使我自幼就深受感染。
  而且,我还有一个心胸开阔、思想深刻又善良正直的好父亲。他儿时读过三个月私塾后,就再也没有机会上学;解放后已到中年,但仍凭过人的毅力和聪敏,自学到能看书读报。他还能即兴创作很美的歌谣。他给我讲古人挖壁偷光、囊萤照读等苦学故事,使我大受教益,立志刻苦求知。我把得到的每分钱都攒起来买书看。有一回吃着饭也看书,误把咸虾酱塞入鼻孔而呛得把口中稀饭喷了一桌,挨了母亲好一顿臭骂。
  父亲却总是护着我的。他还常把我带到老人们雅集的地方去,让我接受薰陶。渐渐地,我竟也能参与老人们的唱酬应对活动了。但我怕羞,不敢当面对答,父亲便做了我和老人们互相交换诗、联的义务联络员。作为一个孩子,我写正经对联自不是父老的对手。于是变换手法,写些拆字联来迷惑对方。还记得我某次所拟的对联上联为“有心作恶”,这是个“亚”字,易猜易对。但父老们却摸不着头脑,让我给难住了。
  他们大概感到很惊讶,也可能怀疑那些诗、联未必真出自我手,便让我父亲带来一上联:“谅尔有才当面试。”我当即和道:“恕我易羞适笔谈。”这时,我小学尚未毕业。此类幼稚的涂鸦想来令人失笑,却是我在文学之路上留下的最早的足痕。
  在告别童年、考入初中后,我的家境便每况愈下:先是母亲逝世,父亲跟着一病十年,又留下大堆债务而撒手人寰。惟凭着儿时练就的顽强和对文学的挚爱,我才终于冲破种种艰危而走到如今。回首昨日,恍如隔世,但今日与昨日又何其相近——我童心仍似当年,气质、性格、爱好和求知欲,竟也还与儿时差不多。
  而且,我至今仍然肩负沉重的希冀,在更为多艰的文学沙路上不舍日夜地跋涉,执着追寻那眼理想的甘泉。
  1991年7月6日凌晨两点改成,于广州寓所
  野牡丹
  一
  与它“认识”是十几年前,我还在山城通什工作的时候。清晨,当我沿着穿城而过的南圣河去散步,它总是含着微笑夹道相迎。那紫红的笑靥是这样美,超凡脱俗而又平淡质朴,雍容华丽而不傲物矜娇,象一群群俊俏活泼的山村处女,嘻嘻哈哈地相挤着,在河边俯照清明的水镜。薄雾如洁白的纱巾轻轻拂过,它在朦胧中更显得分外妩媚动人;那饱含青春魅力的芳唇,透出一股野性的诱惑。
  我常常驻足河边,与它“相看两不厌”,一站便是半个钟头。不管它是否愿意,我把它当成了好友。
  但山花多好隐姓埋名,我很长一段时间不知其尊号。后来,一位研究植物的朋友才告诉我,它叫野牡丹。
  乍一听这名字,我立即记起牡丹花因违抗武则天的圣旨,不肯为她开放,故而被放逐洛阳的传说。心想,以武后的霸道凶横,不会只贬到洛阳就算完事的。它定是被驱赶到天涯海角,在山野间不断繁衍生息,才演化成今天这不怕酷暑、不畏风雨的野牡丹吧。你看它:牡丹曾有的娇嫩业已褪尽,牡丹较缺的坚忍却已养成;而牡丹不媚权贵的品格则由它发扬光大了。平淡而又秾丽,卑微却亦高雅——它真无愧于自己的芳名。
  它是不幸的,却因这不幸而大幸了。
  二
  是的,野牡丹可幸运呢。正由于入了荒坡野林的户籍,它才拥有了众多的知已。山民们深切地爱它。它在他们的生活中是太重要了。
  记得有一回,我下黎村去采风。时值盛夏,空气都在炎炎赤日下颤抖。来到一处溪谷,忽见潮水般的野牡丹漫过河岸,开成一大片斑斓的云霞。我兴奋得倒噎了一口气,那位年过半百的黎族向导也乐得象个孩子,用黎语嚷道:“河开!河开善闷达达啊!”①
  听得出,他是在赞美我的朋友野牡丹。同向导谈起它,方知它的俗名叫鸡头草。这名字是有点“土”,却很形象地概括了野牡丹的外貌特征:它的花萼确实很象公鸡的脖子。向导深情地告诉我:在过去的年代里,每当青黄不接、大闹饥荒的时候,黎胞便采集野牡丹的花萼,加工成食物以充饥肠。因此,它曾在荒年拯救过许多人的生命呢。
  不仅如此,它还是用途颇广的药材。以其根、叶切片晒干后,内服能治消化不良、肠炎泄泻、痢疾、胃痛、血栓性脉管炎、便血、痔血、衄血等多种疾病。采叶研末,仍可作外部止血用。为了人,它真是竭诚尽节、鞠躬尽瘁了。难怪山民们对它如此一往情深!
  奉献于人并被这么多人理解和热爱,是何等幸福啊!野牡丹虽不能讲话,但我从它动人的笑容里读到了欣慰与满足;它象在说:我庆幸自己被逐出森严的宫苑;在没有围墙的天地里,才有我需要的自由和真正的知音!
  三
  调到海口工作后,便很少有机会见到野牡丹了,但精神的丝缕老是把它牵挂着。
  那一天,我去参观五公祠。这富丽的庙堂,是海南老百姓为纪念唐宋时期被放逐天涯,又为岛民做过一些好事的五位名臣而修建的。其政敌意欲把他们从历史上抹去,却反而使他们的名字大放光彩。可放逐他们的昏君弄臣呢?对不住,老百姓早就忘了。
  从祠中出来,在相思林中徘徊,慢慢品味这历史的启示。走着,突然眼前一亮:我看到了几株野牡丹!但有猪把它们拱歪了;地上三五朵落红,也已被践踏得香销玉损。
  我把它们扶正,培好土,又同枝上的余花对视良久。四周没有别的同伴,这几株野牡丹好不寂寞,但却开得那样洒脱而勇敢,以坚忍的、美丽的微笑,点缀了苍绿的相思林,陪伴着肃穆的五公祠。
  盛夏的热风吹过绿野,牵起我长长的思绪。我听见那五位贤哲的足音从远古传来,穿透了千百年的风霜雨雪、冷月寒烟,在野牡丹的香阵里回响。荒远的宇宙由是增色;茫茫天地里,激扬着一曲万古常新的正气歌!
  ……我不禁又想起了那段武后逐花的传说。哦,遭贬的鲜花与谪臣在此长相厮守,这是多么美好而又饱含深意的缘分呢。它与他们的形象在我的心头重合了。
  四
  为追寻一个美丽的理想,我挥别故乡海南,只身来到祖国南方最繁华的都市广州。这里素享花城美誉,一年四季,姹紫嫣红到处笑脸迎人。
  可是,再没见过我所熟稔的野牡丹的倩影。
  在一年一度的热闹的花市上,千娇百媚竞相争春。我想,这回该可以见到它了吧。但“众里寻它千百度”,芳林独少那支花。为此,难免有些怅然若失。但转念一想,心里也就释然了。——事情本该如此,才是符合自然法则的吧。欠缺,常常也意味着某种圆满。
  想起来,花也同人一样,虽不能择时而生,却总要择地而长。野牡丹是大自然的女儿,为山川灵气所钟,被雾乳云浆滋育,受急风骤雨洗礼;既不困于噪音,也不染乎市尘,才有了这样美丽的容貌、高雅的风度和刚强的气质呢。
  这样一思量,便不禁为它高兴起来了。野牡丹毕竟是姓“野”的啊,它挚爱山野的恬静与粗犷,喜欢红土的腥味与苦咸。它属于真正理解其价值的山民,属于大自然。只有在自然的怀中自由地啜风吮露,它才会长得如此纯真,如此洒脱,如此姣好!
  夏天快要来临;故乡的野牡丹,又将如火如荼地燃遍山坡和林野。多想躺进这花海里,再一次好好地领略那没有围墙的空间的壮阔,呼吸这空间里不受污染的花香,感受山花的纯情与妩媚。可惜未能如愿,惟遥望家山,默默地祝福远方那美丽高雅而又自甘寂寞的花魂。
  1989,4,23,改毕于广州晓园
  佛陀的“草莓”
  ——说《一个寓言》①
  有一篇小小的寓言,其长不过百余字,却给我留下了十分深刻的印象。据说它是佛陀释迦牟尼在一部经里讲的:
  一个人在荒野遇虎,拼命奔逃;逃到一处悬岩之上,两手攀藤,身体悬空。抬头一望:跟踪追至的那只虎向他怒吼;朝下看去,又见另一只虎张开血口蹲在那儿等着他,使他惊颤不已。此时一只白鼠和一只黑鼠又一点一点地啃蚀他赖以攀系的那条枯藤。他忽见附近有粒鲜美的草莓,便腾出一只手采来送入口中,品尝了一下:味道好美呀!
  篇幅很短,却包藏着复杂的意蕴和丰富的内涵。其结构精巧玲珑,环环相扣;内容则波澜迭出,奇峰突起。最后一笔,更是出人意料。绝妙的隐喻包含着深邃的人生观、宇宙观,形象而集中地概括了佛教对于此岸世界的看法。在许许多多短小而隽永的佛经寓言里,它应算是出类拔萃的一篇。
  要理解这则寓言,先得弄清那几个形象的含意。
  我认为:此中的“老虎”象征着厄运和死神,“枯藤”隐喻生命,“荒野”与“悬岩”也即我们所处的生存环境。而“白鼠”和“黑鼠”呢?它们隐喻流逝的时光——“白鼠”意味着白天,“黑鼠”意味着黑夜。“草莓”的蕴藉较复杂些,它象征着从枷锁到自由的艰难而轻松的超越,象征着透明圆通的“无我”的精神境界。
  寓言一开头就讲到人如何遇“虎”而奔逃:他在求生本能的驱使下,力图摆脱“虎”的追踪。然而人类所有的智慧和本领,在死神的面前都是无能为力的。我们可以延宕它的行期,却绝对无法拒绝它的到来。“纵有千年铁门槛,终需一个土馒头”。连古印第安人都知道:人一出生就开始走向死亡。现实,就是这样无情这样严峻。
  因此,逃上“悬岩”仍然是无济于事的。人终归无法摆脱“老虎”也即死神的追踪:他的上头吼着“虎”,下方也蹲着“虎”。在惶乱与惊恐的颤栗中,又发现黑白二鼠在一点一点地啃噬他赖以存活的枯藤——时光消蚀着他的生命,他总有一天要掉入“虎”口。阳寿有终,一死难逃,这反倒使他镇定下来并勘破了人生。心海的风涛由是平息,归于宁静与安详:他“参悟”了。
  就这样,他得以“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全副身心腾向“无我”的虚空,无牵无挂、有滋有味地品尝草莓的甘甜!咬噬枯藤的鼠和向他怒吼的虎都不存在了,天地间只剩下这粒草莓。而他已告别了旧我,同时告别了一切的恐惧和不安,“于生死岸头得大自在,向六道四生中游戏三味”②,完成了一次人格与灵魂的升华。
  这种升华,也即禅宗所追求的人生极致。禅师们努力修炼的目标,正是超脱生老病死的痛苦而进入不生不灭、无悲无喜、非圣非凡的境界。在这种境界中,人和“清纯绝待”的永恒的宇宙精神归于同一,在亘古的静虚中找到了那个永远的自我,从而摆脱“死”的魔爪,同时离却“生”的烦脑。
  这种境界是否真能达到,谁已达到?因无法去“西方乐土”采访佛陀,只好存疑。但他在这寓言中所表现出来的对死亡与现实世界的无奈,却是古往今来许多思想家都有同感的。
  庄子说:人无所逃于天地之间。老子则进一步阐明了宇宙与人生的悲剧性真谛:“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③当代美国学者里夫金和霍华德的《熵:一种新的世界观》又以具体的材料和雄辨的呼喊,向我们阐述了宇宙不断走向“热寂”也即毁灭的不可避免的进程。而上述几位古今学者的观点,我们都可以从佛陀这个小小的寓言中看到端倪。
  可见哲人的智慧总是相通的。他们的思想,自能超越时空与派别的阻隔而殊途同归。只是老庄们太悲观了。《熵》的作者也未能提供什么出路。而佛陀,这个自甘放弃王权与骄奢的生活,为“普渡众生”愿吃尽苦头的伟大的释迦族圣人,却给了人间一粒“鲜美的草莓”,试图为“无所逃于天地之间”的可怜的人们,提供一条最后的遁途。于是便有了佛教。
  然而这出路仍然是渺茫的。佛陀的草莓虽甜,但毕竟沾有灵魂的麻药。我不主张逃避现实,也还不大相信“六道轮回”,不大相信人死了还有来生。死了也就罢了,只是活着就要活得实在:为一个崇高的理想去努力奋斗,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这才是一种清醒的大无畏,也是我们精神的“草莓”——它与佛陀的那一粒成分不同,作用也是大不一样的。1989年11月12日中午—22日凌晨
  于广州晓园常惑斋
  篱的挽歌
  近几年来,曾在故乡的农户盘踞了漫长岁月的篱芭,已渐被高高的石块水泥围墙代替了。每次回老家探亲,总看到路边又竖起一道道新筑的屏障,把家家庭院圈成一个个互不相通的小小方城。有的人家还在墙头种上了吡着无数尖牙的仙人掌,或插上了密密麻麻的铁钉、玻璃片,显得冷峻森严,令人敬而远之,顿生疏离之感。
  十多年前,我们这拥有六、七百户人家的孔汶村,围墙还是屈指可数的稀罕物。而有数的围墙又多属地主老财的遗噍,且都用砖头灰浆筑成;墙上长满苍苔,已经老态龙钟摇摇欲倒。最有气派的是清末举人、《崖州志》最后修定者张嶲府邸的围墙,但它如今也已衰颓残破,在普通民居新近挺起的那些雄赳赳气昂昂居高临下威风八面的石墙面前,早就羞涩不堪无地自容,显得十分尴尬而可怜巴巴了。
  我为此感到高兴,但同时又有点怅然若失。因为我的许多甜美的童年回忆,都同正被石墙逐日替换的篱笆紧密地联系着。
  故乡的篱笆有好几种,但主要的是“三绞篱”和“卧篱”。前者用细木条竖着编织,木条多高它就多高,不易逾越而便于防贼。唯因它太费柴,编起来也费事,所以不太多见。最常见的是用细木条在间距一尺的竖桩上斜插着绞成的“卧篱”。所谓“一个篱笆三个桩”,大概是由它而来的吧。
  家中围了新篱,我总感到一阵新鲜,一阵欣悦。闲来在篱下种上牵牛花,为它施肥浇水,看它攀着篱笆一天天往上窜,叶、蔓间渐渐的突起些许蓓蕾,又慢慢绽开一朵朵微型的粉红小喇叭,起劲地朝天吹奏着。干枯的柴篱便因此而显得有声有色,像注入了蓬勃的生命,令我雀跃不已。那点缀着红花绿蔓的篱笆,从此时时进入我的梦乡,使梦魂平添了许多温馨和安恬。
  更难忘的是篱笆两边左邻右舍的乡井亲情。小时候,每见某位赴喜宴刚归来的村妇站在篱边,手里端着一碗按惯例带回的干饭、肉菜,对其邻人喊道:“××嫂喂,来拿去——”,对方决不认为这是“嗟来之食”,只顾乐颠颠笑嘻嘻地过来接了,也不道谢,因为用不着。时或沽酒待客,总少不了呼邻共享。便是在田里抓回些虾、蟹什么的,也常要匀一点给芳邻才舒心。倘若得了急病或有别的什么急事,则不管三更半夜刮风下雨,最先蹦过篱来相助的总是邻人。于是有了这句俗语:“远亲不如近邻”。
  对于此类好邻舍来说,篱笆不只是两家的界标,更是连心的纽带。若一方有红白大事或要盖房运料,需借地暂用或借道过境时,另一方为方便邻里,干脆就把刚编好的篱笆也拆了,而且不需任何回报。土地是他们的安身立命之所,房屋基地尤为宝贵。他们却乐意给地盘狭仄的好邻居无偿地让出几尺“领土”,甚至可以将整块基地相赠。他们大都很穷,平时节俭到近乎悭吝,可慷慨起来又那样令人瞠目。
  我长大了,远别故园到异地谋生,但那甜甜的浓浓的乡恋已同篱笆一起根植于我的心田,拆也拆不去。每吟古诗,读到陶渊明的“采菊东篱下”,便想起我家篱上的牵牛花;读到杜甫的“肯与邻翁相对饮,隔篱呼取尽余杯”,便想起邀酒赠食的乡邻。对其他那些与篱相关的句子,我也总要有滋有味地咀嚼上半天。比如:杜甫的“江上人家桃树枝,春风细雨出疏篱”;钱起的“漫水萦蓬户,闲云挂竹篱”,还有刘克庄的“荒苔野蔓上篱笆”等等,都常纠缠着我精神的丝缕,令我思绪无穷。
  在中国古典诗人笔下频频出现的篱笆,乃是一种古老农业文明的孑遗。它令人想起困顿的荒村,缓慢的牛步和沉重的犁杖,也想起古朴的村风,纯良的民俗和温馨的乡情。如今,这不该眷恋和应该眷恋的一切,一股脑儿地都正被商品经济的大潮冲刷着或震撼着。取代了篱笆的石墙墙头的仙人掌、铁钉、玻璃片,同吹着报春小喇叭的美丽的牵牛花形成鲜明对比。盛着虾、蟹或饭菜的邻人的海碗是递不过高墙的了。面对象征着富足也便于防盗却又隔远了邻舍的高峻冷漠的围墙,我应当轻松呢还是沉重?应当欢畅呢还是感伤?
  茫然四顾,天地无言。
  只有椰风蕉雨撩拨着复杂的思绪。我恍惚听见一曲无奈的、篱的挽歌,轻轻地,在沉重的湿云中回旋……
  1993年11月15日凌晨2时30分稿毕;
  11月20日凌晨1时改成,于广州寓所
  孤独:无所不在的幽灵
  如果宇宙中真有一个造物主,我打赌他一定是非常寂寞而又孤独的。理由有两点:
  ——首先,他因为智慧超绝、法力无边,所以不可能有敌手,也不需要从众,自个儿即可以承包一切。又因其地位至高无上,唯我独尊,所以也不可能有朋友。一个既无敌友、又无部属的大神,还能不孤寂么。想来他老人家平时一定是自个儿龟缩在某个“黑洞”里发呆,呆得不耐烦了,就随手捏一个星球,然后把球踹上一脚,让它冷不丁的飞出去,转起来,就象牛顿那老头儿当年想象的一般。
  ——其次,他所创造的宇宙所包容的一切,全都带着他那副孤独的德性。我们评论作家与作品时总是说“文如其人”,或曰“人如其文”。这是极正确的。既然宇宙是造物主的作品,我们自然也可以说“宇宙如造物”,或者“造物如宇宙”。你想想古往今来、上下四方,哪样东西不藏着一个孤独的造物的影子?
  第一点理由已很清楚,用不着多写。第二点理由却颇值得展开谈谈。
  从大的方面看,宇宙中的天体虽然多得数不清,但每个星球都是一个孤独的封闭系统。虽然它们也三五成群地凑成一个个什么星系,但其实是互不相通也无法亲近的。而它们也万万不能“亲近”,否则会产生碰撞。想想这么多星球撞到一块儿的可怕情景吧!我写不出来。但可以肯定的结果是宇宙的迅速热寂。这一“热”可不得了,别说那些被当成“刍狗”的弱不禁风的生灵,便是造物主本人也要遭殃,除非他立马逃到另一个时空领域去。所以他老人家只能让每个星球都各守其轨,老死不相往来,以免闹出什么乱子。
  远的不讲,就说咱们这个太阳系吧。它名义上是一个“家庭”,但其成员却都是远远地疏离着的。地球人花了漫长的时间,也还没有认清自己所在这个星体的几个邻居的真面目。不说对遥远的天王海王冥王一无所知满头雾水,即使对离地球最近的月亮,我们知道的也还十分有限。人类把它封为地球卫星实在是自作多情,它可不认为自己是地球的保镖或跟班,因为它总同地球坚决划清界限并绝对保持一定距离,而且说什么也不肯向地球展示自己的另一面。月尚如此,其他成员就更别提了。
  在我们已知的天体中,没有哪一个比地球更为孤苦无依。作为宇宙大漠里的一块小小的绿洲,它孤独地承担着生命的重压,孤独地经受着人类的野蛮而贪婪、狂妄又残忍的掠夺和蹂躏。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发现第二块可供迁徙以分担地球压力的理想的栖息之地。我们借助望远镜、飞船及其他探测工具所能认识的四围的宇宙仍是一片荒芜。尽管我们可以推断在人类所处的这个时空领域中应还有无数地球似的天体,但遗憾的是它们迄无踪影,所以那种推论目前还只是一种诗意的想象。而任何想象都很不可靠。可靠的只有地球的孤独。
  在这块宇宙绿洲上繁衍的人类也是非常孤独的生灵。正如造物主因为超智超慧、无敌无友而只能“茕茕孑立、形影相吊”一样,人类在地球万物中“打遍天下无敌手”,心灵未免也感到分外寂寞。这些被苔丝蒙德·莫里斯毫不客气地称为“裸猿”的物种以地球球长的面目出现,未经选举而自封为“万物之灵”,不屑也无法与其他生物勾通,于是被魔鬼似的孤独感追踪着咬啮着,只好不惜花费金钱,扔几个仪器到遥远的星系去寻找“知音”。但不晓得是星外高等文明瞧不起人类(就象人类瞧不起猪狗)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至今仍然一点回音也没有。
  以本虎之愚见,人类与其自作多情、徒劳无益地去星外苦觅同伙,不如多花些时间和精力来研究如何就近同地球上的其他动物做朋友。人类对动物的误解和偏见实在太多了。相骂时总要拿它们来“垫嘴皮”,诸如“狼心狗肺”、“鼠窃狗盗”、“蝇营狗苟”、“狐群狗党”之类。其实,卑劣小人和极恶之徒,比起狼犬狐鼠来,不知要坏出多少。动物无言,百口莫辨,只好含诟忍辱;在自命不凡的人类所炮制的无数冤假错案中永远倒霉受罪,永远无法平反。而人类呢?也只能在“天下老子第一”的心态和错觉中永远孤独下去。
  人类总体的孤独感,象魔影一样投映到其每个个体的心上。他们为了逃离这魔影的追随,才要结成团伙,要往人多的地方靠拢。我推想城市的出现,固然是生产发展的结果,但与人类的这种原始心态也不无相关。然而,身身相靠也很难使人挣脱孤独的魔影,——它象网一样纠缠着心的翅膀,心越想远走高飞逃离劫数,它就缠得越紧。有些人意识到这点,只好直认了庄子那句话:人无所逃于天地之间。于是听其自然,干脆各行己道。人间由此出现了独行侠,以及与这相类的“个人奋斗分子”。极端如林逋者则索性遁入山林当隐士,茕茕然“梅妻鹤子”去也。
  聪明的哲人最先也最痛切地感受到了人类的孤独,并悲哀地慨叹人的痛苦、人的心灵之不易沟通。伟大的鲁迅就作过这番感慨,并因此倍加珍惜他同瞿秋白的深厚情谊。他给瞿送了这样一副对子:“人生得一知已足矣,斯世当以同怀视之”。雄才大略、洞悉今古的毛泽东,也不能例外。他辉煌的《沁园春·雪》,在大气磅薄之中,也隐隐透出一种兀立苍茫、心藏寂寥、欲语无伴的深沉的孤独感。而唐代陈子昂的《登幽州台歌》:“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则更明白无误地把人类的孤独感抒发得淋漓尽致,可谓是空前绝后的千古“独”唱了。
  孤独的感受人所共有,而下列三种人尤甚:一是地位很高的至尊(如本国皇帝就自称“寡人”,古代臣仆对外称其国君为“寡君”,虽似自谦,却是事实);二是德行超迈的圣徒;三是大智大慧的天才。这三种人除了“承包”根植于自身的与生俱来的孤独感之外,还必须负担社会及庸众分派给他们的许多“额外的孤独”。所以他们要具备比常人更强健的神经、意志和耐受力,否则倘不是发疯,便要自杀或者早夭。而沉重的孤独感加上膨胀的权欲和野心,则往往会麻翻了“至尊”而使之变成危害人类的独裁者。他们是神经短路的政治狂人,与疯子应属同类。
  但平心而论.“孤独”可不尽是坏东西。——由它而来的压抑或可成为生命的杀手,但在通常情况下,这压抑又象蒸汽启动活塞一般推转生命的车轮,促使人们去奋斗和创造,去寻找安全与依靠,并为此结成集体,培养起某种心灵归属感和团队精神。因此.对粘附于宇宙万有而无所不在的“孤独”的幽灵,我们既不必划它为什么“坏分子”而加以管制,也无需象李谪仙那样躲入酒壶去逃避它的纠缠。其实,人类用于治病的药品,大都是带有某种毒素的。只要洞悉其性能并合理运用,则毒素便成了良方。孤独这幽灵不也是如此么?
  1993年10月21日凌晨2时15分初稿毕;
  11月24日凌晨2时许改成,于广州寓所。

附注

注①火柴糟:烧剩的木柴。 ②雷公马:一种蜥蜴的俗称。 ③槟榔皮:实指包着树干的那部分槟榔叶柄。 注①匀匀:海南方言,指平稳。 花步:海南方言,即碎步小跑。 [注]:此文应海南《百草园》报之约而写,用于该报“作家的童年”专栏。 [注]①黎语,意即:“鸡头,鸡头真真好看啊!” 〔注〕①《一个寓言》,参见《禅的故事》(北方文艺出版社1987年6月版)第15页。 ②见正果《禅宗大意》(中国佛教协会1986年12月版)第109页。 ③见《老子》第五章。

知识出处

月亮雨

《月亮雨》

出版者:广东旅游出版社

本书讲述作者与散文家跃虎的交情,以及对其散文集《月亮雨》的评价。跃虎生长在海南岛,曾经经历贫穷和困难。他秉承着乡土文学的精神,将其深厚的亲情和乡恋融入了自己的散文中。作者认为,跃虎的散文以其情真意切、具有哲理性、充满爱国主义和爱乡主义等特点,展示了中国传统的民族心理和文化精神。尽管跃虎工作繁忙,但他依然能够在夜间精心创作,展现了对文学的执着和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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