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王学萍主编《中国黎族》,民族出版社,2004,第111页。
① 广东省编辑组:《黎族社会历史调查》,民族出版社,1986,第127页。
② 王学萍主编《中国黎族》,民族出版社,2004,第112页。
③ 广东省编辑组:《黎族社会历史调查》,民族出版社,1986,第164~165页。
④ 林惠祥:《文化人类学》,商务印书馆,1991,第207页。
① 张冠梓:《论法的成长——来自中国南方山地法律民族志的诠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第315页。
② 广东省编辑组:《黎族社会历史调查》,民族出版社,1986,第171页。
①中南民族学院编辑出版的《海南岛黎族社会调查》,在政治组织一节中,通过走访调查,以比较具体的案例介绍了黎族部落首领在与中央结合以后的变化,多次提到了这些人蜕变为豪强恶霸的情况。总之,到了清末民国以后,黎头峒首这些过去百姓心目中有威信、有能力、公正之人,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成为人们痛恨之人。
①这些带有规范作用的告示、碑刻,有的是地方政府颁布,有的由中央直接下发,还有的是在黎族地区进行善后管理工作的军方管理者所为,有的是地方官吏或峒首等联名刻勒。现概而罗列几则附后:《除积弊安黎示二则》、《立章训黎二则》、《严禁汉奸抢夺黎物抵债示》、《谕劝嫁娶从俭示》、《严禁演戏诱赌放利肃民示》、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严禁碑》、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凭示勒碑》、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奉宪口口口》、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奉府道禁碑》等等。
② 王铭铭、王斯福:《乡土社会的秩序、公正与权威》,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第416页。
① 赵利生:《民族社会规范与民族社会秩序的重构——以法律为主导的多元社会秩序论》,《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3期,第5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