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黎族习惯法》 图书 |
唯一号: | 200120020230003884 |
颗粒名称: | 二 民事习惯法秩序的变化 |
分类号: | D922.154 |
页数: | 8 |
页码: | 133-140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黎族民事交往范围扩大和形式演变的历史背景和具体表现,主要包括墟市、典押和借贷三个方面。黎族在贸易交换的对象和贸易物品上都有了很大变化,黎汉贸易加强,黎苗贸易出现,甚至有了和日本人的贸易。在交往形式方面,墟市的范围不断扩大,而且墟市逐渐成为黎族贸易的主要场所;典押则是典型的黎族民事交往形式之一,有时典押还会演变为买卖;黎族的借贷相对较少,但对外借贷需要偿还一倍的利息。 |
关键词: | 民事 习惯法 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