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自然秩序状态下的黎族社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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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黎族习惯法》 图书
唯一号: 200120020230003846
颗粒名称: 第一节 自然秩序状态下的黎族社会
分类号: K296.6
页数: 6
页码: 17-22
摘要: 本文分析了宋之前海南黎族社会建制及其历史背景,指出海南作为海岛地区,受到封闭和落后的影响,黎族社会保持原始状态,对中原先进文化的影响甚微。
关键词: 黎族社会 历史背景

内容

一 宋之前的黎族社会建制
  黎族在秦朝之前,即定居于海南岛,在此后一千年的漫长历史时期,一直是海南的主要居民。关于黎族族源在史学界有两种代表性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海南黎族来源于南洋群岛的一些古老民族。例如德国人史图博在其《海南岛民族志》一书中,认为黎族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与印度尼西亚的古代马来人、印度支那大陆各族有着显著的类似,刘咸教授在《海南岛黎族起源之初探》(《西南研究》1940年第一卷第一号)中,根据黎族的文身、妇女服饰、口琴、织绣物品等表现的特点,推断黎族的文化系属于“太平洋四个文化区中的印度尼西亚区”,“与南洋群岛各民族所有者大同小异”。另一种观点认为黎族由古代百越族发展而来。中国学者根据古文献的记载,大多认为黎族是从古代“百越”族发展而来,与“百越”中的“骆越”支关系尤密。①民族学者还从考古学、语言学、地名学以及民族学等多个方面论证了黎族与古代骆越人的关系。①认为黎族源于古代“百越”族的“骆越”一支,是国内大多数学者的共同观点。
  秦朝至隋唐五代时期,汉族移民不断进入海南岛,中央政府也不断设置地方机构,管理、垦殖海南地区,但中央政府的影响力和汉民居住区域始终较为有限。
  汉朝在武帝时期以强大的军队攻略海南,在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在海南设立珠崖、儋耳两郡,隶属于交趾刺史统辖。但汉朝政府在设置郡县后,驻守海南的官吏、军队以及外来移民欺侮当地黎民,掠夺地方财富,黎民不堪忍受,“故率数岁一反”。在黎民不断起义反抗之下,至始元五年(公元前82年),汉中央政府将儋耳郡并入珠崖郡。元帝初元三年(公元前46年)又下诏放弃珠崖郡,在海南仅保留了朱卢县建制。②汉王朝在海南的统治已经仅保存在交通便利的极为有限的区域。西汉以后,中央政府多次征伐海南,但因为各种原因,都没有建立长久稳固的统治,位于海南本地的政府管理机构时建时废,或在广东大陆的官署遥领海岛治理。
  在南梁大同(公元535~546年)年间,当时的儋耳归附的俚僚首领冼夫人③率领一千多峒黎人归附南梁政府。冼夫人还请命于朝,置崖州。冼夫人在政府的授权下,实现了又一次较为统一的黎族人的自治,以归附朝廷的方式达成了汉人政权与黎人的和平。在南北朝以前,大体上是“汉在北,黎在南”;隋唐五代时期,中央政府的影响力有所扩大,汉族移民的居住区域向南有所扩展,形成了“汉在外,黎在内”的分布格局。居住在海南中南部的黎族人民,在宋朝以前,大多数历史时期是处在与外界交往很少的原始状态,其社会生产、文化观念都保持了自身的独特性,很少受到汉民的影响,其社会组织与秩序,大体保持了村、峒的内部自治,治理的规则主要是遵循传统习惯。
  二 封闭的海岛与优越的自然环境
  海南四面环海,琼州海峡将之与祖国大陆隔开,在古人看来,海南无疑就是天边。虽只一水之隔,却减低了黎族与中原的联系密度。黎族所居之海南,“海中洲居,广袤千里。(《汉书·贾捐之传》)周回二千里,径度八百里。(郦道元《水经注》)四州各占岛一隅。外环大海,中盘黎峒”。“南溟之浩瀚中,有奇甸数千里,历代安天下之君必遣勇者戍守。”①交通技术的落后和交通方式的简陋,使得海南与中原之间的往来成为艰难之事,中央政权欲对海南实行有效管理,也是一件十分艰难之事,只有勇敢者才能胜任。也正是大海的天然阻隔,使得汉初虽在海南建立珠崖、儋耳两郡,却并没有实行有效统治。路途遥远固然是原因之一,海岛的封闭落后也是封建中央统治者不重视海南的另一原因。
  秦始皇统一中国以后,经过几千年的发展演变,至宋,封建中国的生产力已有很大提高,先进文化和科学技术推动了社会的发展,提高了中原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然而大海的天然屏障,却阻挡了中原先进生产力和文化的进入,整个海岛仍然处在较低层次的生产力水平之上。尤其是黎族居住地区,大山环绕,林深叶茂,与海岛上的汉族居民相比,海南的黎族则处于更加封闭与落后状态。他们主要集中在五指山地区,大山既是保护他们的天然屏障,同时也阻隔了他们与外界的交往。黎民不仅无缘广泛接触中原文化,而且与岛内的汉族和沿海居民也少有往来,他们仍然生活在刀耕火种的原始状态,生活在具有浓厚血缘联系的相对封闭的村峒里。中原地区的先进文化与先进生产力,在中央政权对黎族地区实行有效统治之前,对黎族人民影响甚微。
  虽然远离中原,与大陆隔绝,同大陆甚至是海岛的汉民族交往稀少,但这并没有影响到黎族人民的生产与生活,优越的热带自然环境为黎族人民提供了基本的生活保障,丰富的物质资源养育了世代黎族人民。海南的黎族主要分布在海岛的中部和南部,这些地区多位于北回归线以南,属海洋性热带季风气候,以暖湿为气候的主要基调,全年都阳光充足,雨量丰富,而且土壤肥沃,动植物资源丰富,更兼“中部高耸,四维低洼”的地形,使得河流纵横,编织了天然的灌溉网络,在这样优良的自然环境下,水稻在南部地区可以达到一年三熟,而玉米、番薯等主要粮食作物甚至可以终年种植,可以说黎族具备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
  刀耕火种的低层次生产劳动,维持温饱的低质量生活水平,近乎原始的落后生活方式,再加上中央政府无求海岛赋税,岛上居民少了中原地区居民缴纳赋税的生产压力。封闭的海岛生活,没有外力压迫的生产生活,使得岛上黎族人民比较满足于现状,如有反抗斗争通常也只是在黎汉之间或黎人内部,对封建中央政权难以产生大的影响和危害。正是这种封闭的海岛环境、大山阻隔和优越的自然资源,以及只需满足自身需要的生产,使得黎族发展缓慢,其生产力水平长期处于极为低下的原始状态。正是在这种缓慢的发展过程中,黎族产生了对自然的崇拜与禁忌,并以此为基础构建了自治秩序。
  三 原始的生产力水平
  四面环海的海岛,与大陆存有天然屏障,在航海技术尚不发达的年代,海峡凭借人力难以逾越,使得海岛环境的封闭性与其自然环境的优越性同样突出,因此黎族的科学文化在漫长的历史时期中发展缓慢。黎族的社会生产直到近现代都处在落后的原始状态,并且生产力水平十分低下。宋代周去非在《岭外代答》里关于黎族的农业生产记载道:“其耕也,仅取破块,不复深易,乃就田点种,更不移秧。既种之后,旱不求水,涝不疏决,既无粪壤,又不耔耘,一任于天。”①在生产领域中,种植农业是唯一独立的生产部门,狩猎、手工制作都是辅助性的补充。
  黎民所使用的生产工具极为原始简陋,其主要器具为木器、竹器和石器,铁制工具到了宋朝以后才通过汉民少量输入,从事黎族历史研究的学者认为:到了新中国成立前200年,黎族人民才较大范围地利用通过汉民输入的铁制器具。①即使如此,铁制器具也没有完全取代传统工具,经常和木犁、竹耙共同使用。黎民的生产耕作分为山栏耕作、旱地耕作,少数地区有水田耕作,山栏和旱地耕作的生产方法主要以原始的“砍山栏”、“收山栏”②为主,属于“刀耕火种”的原始集体生产,在很大程度上依靠土壤的肥力和天然降水来实现作物的生长,农作物的单位产出比率很低。至明代,在汉民帮助下,农具、生产方法已有很大改进,仍未改变粗放式耕作方法,时人顾岕在《海槎余录》中记述道:“黎俗四月晴霁时,必集众斫山木,大小相错,更需五、七日,聕洌则纵火,自上而下,大小烧尽成灰,不但根干无遗,土下尺余亦且熟透矣。徐徐锄转,种棉花,又曰贝花,又种旱稻,曰山禾,禾粒大而香可食。连收三四熟,地瘦弃置之,另择地,所用前法别治。”“迁徙不常,村落聚散无定,所耕田在是即居于是,日久地瘠则去而之他,故村峒土名,数年间数迁数易,其地不可考也。”③正是由于生产力低下,生产方式简单,农业耕作靠天收,才导致黎族村峒的经常性迁徙,当一块土地肥力丧失不再适合耕作时,黎民便整村开始迁移,寻找新的适合生存的土地。黎族最先进的旱田耕作就是采用“牛踩田”,即由人驱赶牛群在田地里来回走动,把泥土踩碎,然后再以竹、木器具插穴、投种。
  水田的耕作要比山栏、旱田的耕作更有效率,但其耕作技术仍然十分落后。最先进的水田耕作就是采用牛犁,一般劳动力组合十分原始,犁地效率很低。到了20世纪50年代初,牛犁仍然停留在一个低水平上:“在一块2亩左右的田上,驱赶着24头水牛拉犁,造成牛碰牛的现象时有发生,影响犁田的效率。”①加之,当时普遍使用的犁是竹制或是木制的,②比铁制犁的效率要低50%以上,且耕牛的数量也较少,还没有田间除草、施肥等精耕技术,总体生产效率还处在极低的水平。
  直到新中国成立后,黎族的农业生产已经历了诸多改进,普遍采用了铁制器具,但仍然维持在一个很低的水平,“稻谷的产量是很低的,水田每亩产稻谷百余斤,旱田几十斤”。稻谷纵然有每年两熟或三熟,在正常年景下,“每亩年产量仅达120斤左右”。③
  除了粮食作物外,黎族也利用优越的自然资源进行副业生产,但是同样受限于生产力的束缚,带来的经济效益有限,其种类主要包括:纺织业,狩猎和捕鱼,饲养禽畜,种植热带、亚热带水果等。
  在自然环境优良但是生产水平有限的背景下,黎族族群的生存一方面依赖自然资源,另一方面主要依靠群体的协同合作,因此,群体主义是黎族社会最基本的特征,也是族群得以存续和繁衍的保障。
  黎族的自然状态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黎族习惯法的形态与内容:海岛封闭的状态为习惯法提供了一个相对稳定的生成环境,使得黎族习惯法保持了高度的原生状态,对黎族居民有很强的针对性和适用性,脱离海岛的自然和社会环境去研究黎族习惯法将必然缺乏实证意义;而黎族居民生产力水平的局限性和其他自然科学知识的匮乏也决定了其习惯法所确立的秩序目的和价值追求。

附注

①《史记》卷一一三《南越列传》有载:“南越王尉佗者,真定人也,姓赵氏。秦时已并天下,略定杨越,置桂林、南海、象郡,以谪徙民,与越杂处十三岁……南越已平矣。遂为九郡。”其中南海、桂林、象三郡,即为现今广东、广西、越南北部。所谓“九郡”,据《通志》载,汉元鼎五年(公元前112年)汉武帝派兵征讨南越王相吕嘉,“遂定越地,以为南海、苍梧、郁林、合浦、交趾、九真、日南、珠崖、儋耳郡”。珠崖、儋耳二郡在海南岛,汉武帝平定南越后,在越人故地开置九郡,海南岛自然是越地的一部分。《汉书·贾捐之传》曾记载海南岛的居民为“骆越之人”。《汉书·地理志》(卷二八下)载:“自合浦徐闻南入海,得大洲,东西南北方千里。(汉)武帝元封元年略以儋耳、珠崖郡。民皆服布如单被,穿中央为贯头。男子耕农,种禾稻、纻麻,女子桑蚕织绩。亡马与虎,民有六畜,山多塵。兵则矛、盾、刀、木工弩、竹矢,或骨为镞。自初为郡县,吏卒中国人多侵陵之,故率数岁一反。元帝时,遂罢弃之。”该“大洲”,即今天的海南岛,“民”,即土著的骆越人。 ①参见王学萍主编《中国黎族》,民族出版社,2004,第2~6页。在考古方面,海南岛出土的石器与我国两广沿海地区发现的器物同属一个文化类型;在语言方面,黎族语言的语音、词汇、语法特点与壮语、布依语、傣语、佩语联系紧密;在地名以及民族学上,黎族与百越诸族也有共同之处,如称河流为南,称村庄为抱、包、蕃等;在生活习惯上有断发文身、契臂为盟、善铸铜器等特征。 ② (南朝)范晔:《后汉书》卷一一六。 ③冼夫人,又称冼太夫人,岭南圣母,原名冼英(公元512~590年),南朝广东高凉人,俚族,后嫁于当时的高凉太守冯宝。冼夫人善于结识英雄豪杰,公元550年,在参与平定侯景叛乱中结识后来的陈朝先主陈霸先,并认定他是平定乱世之人。551年,冼夫人协助陈霸先擒杀李迁仕。梁朝论平叛功,册封冼夫人为“保护侯夫人”。公元557年,陈霸先称帝,陈朝立。陈永定二年(公元558年),冯宝卒,岭南大乱,冼夫人平定乱局,被册封为石龙郡太夫人。隋朝建立,岭南数郡共举冼太夫人为主,尊为“圣母”。后冼夫人率领岭南民众归附,隋朝开皇十年(公元590年)加封谯国夫人,去世后追谥“诚敬夫人”。 ① (清)李有益纂修《光绪昌化县志》卷十《人物志》“艺文”,海南出版社,2004,第314页。 ①转引自陈立浩、陈兰、陈小蓓著《从原始时代走向现代文明:黎族“合亩制”地区的变迁历程》,南方出版社、海南出版社,2008,第70页。 ① 陈立浩、陈兰、陈小蓓著《从原始时代走向现代文明——黎族“合亩制”地区的变迁历程》,南方出版社、海南出版社,2008,第19页、第26页。 ②参见王学萍主编《中国黎族》,民族出版社,2004,第288~289页。砍山栏是与落后生产力相伴的一种农业生产方式,主要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较为原始,种植地离住所较远,在将山砍为耕地后,用木棒等工具在地表戳出浅穴,即开始耕种,不翻土,不施肥,纯粹靠自然积肥,种一至三年便丢弃十至二十年,再进行耕种;另一种方式在技术上有所进步,砍山种植一年后,便进行翻土,将收获后的稻秆压在土下以为天然肥料,并挖坑种植番薯,来年春季借挖出番薯之机松土,再种上稻子,以此往复循环直到收成锐减后抛荒,待10~20年后,重新砍树种植。 ③ 《道光琼州府志》卷十二《海黎志》,海南出版社,2004。 ① 广东省编辑组:《毛枝乡调查》,《黎族社会历史调查》,民族出版社,1986,第84页。 ②根据考古发现,早期黎族的主要生产工具包括:石斧、石铲、石锄、木棒、木锄等,石质工具虽然坚硬,但是系打磨而成,非常粗糙,劳动效率低下,而木质工具虽然便于使用,但是容易损害,使用寿命也较短。 ③ 陈立浩、陈兰、陈小蓓著《从原始时代走向现代文明——黎族“合亩制”地区的变迁历程》,南方出版社、海南出版社,2008,第25页、第6页。

知识出处

黎族习惯法

《黎族习惯法》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书以法律秩序为主线,分别从黎族习惯法的历史流变、内容与运行的角度,分析了黎族习惯法的秩序价值,其中还有关于黎族法制史的历史分期,黎族习惯法的团体主义、平等互助、诚实守信以及本分处事等特点的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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