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宋元时期的沿革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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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历代史志中的海棠湾》 图书
唯一号: 200120020230003658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宋元时期的沿革考
分类号: K296.6
页数: 5
页码: 393-397
摘要: 本节文章介绍了宋代至南宋时期海南省三亚市及海棠区的历史沿革。从汉朝至宋代,该地区经历了多次行政区划调整,先后属于珠崖郡、崖州、朱崖军、吉阳军等,县级行政机构也多次更名或废置。南宋时期吉阳县(今海棠区)仅存在63年,且仅在其历史上的唯一一次不隶属崖州的时期设置为县。文章介绍了各时期的行政区划和改革,对该地区历史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关键词: 沿革 宋元时期 崖州

内容

北宋
  宋太祖开宝五年(972年),改振州为崖州(今三亚市)。领宁远、吉阳(今海棠区)二县。隶属广南西路。
  宋代改朱崖军为吉阳军,军城设在吉阳(藤桥)
  宋神宗熙宁六年(1073),改吉阳县为藤桥镇(今海棠湾),改崖州为珠崖军,改宁远县为临川镇。隶属广南西路琼管安抚司。
  《宋史》卷九〇志第四三
  吉阳军,同下州。本朱崖军,即崖州。熙宁六年,废为军。绍兴六年,废军为宁远县。十三年复。后改名吉阳军。元丰户二百五十一。贡高良姜。镇二:临川,藤桥(今海棠湾)。熙宁六年,省宁远、吉阳二县为临川、藤桥二镇。宁远即临川。南渡后,县二:宁远(下。绍兴六年复县,隶琼州。十三年,复来属。)吉阳(今海棠湾)下。熙宁六年,废为藤桥镇,隶琼州。绍兴六年复。
  《宋史》卷一六七志第一二〇
  巡检司有沿边溪峒都巡检,或蕃汉都巡检,或数州数县管界、或一州一县巡检,掌训治甲兵、巡逻州邑、擒捕盗贼事。又有刀鱼船战棹巡检,江、河、淮、海置捉贼巡检,及巡马递铺、巡河、巡捉私茶盐等,各视其名以修举职业,皆掌巡逻几察之事。中兴以后,分置都巡检使、都巡检、巡检、州县巡检,掌土军、禁军招填教习之政令,以巡防捍御盗贼。凡沿江沿海招集水军,控扼要害及地分阔远处,皆置巡检一员,往来接连合相应援处,则置都巡检以总之,皆以材武大小使臣充。各随所在,听州县守令节制,本砦事并申取州县指挥。若海南琼管及归、峡、荆门等处跨连数郡,控制溪峒,又置水陆都巡检使或三州都巡检使,以增重之。
  按:吉阳县(今海棠湾)自唐太宗贞观二年(628年)设置县级行政机构至宋神宗熙宁六年(1073年)改为藤桥镇。为县级行政机构达445年之久。
  宋徽宗政和七年(1117年)改珠崖军为吉阳军(今三亚市)领藤桥(今海棠湾)、临川二镇。军城(军治)设在吉阳(藤桥)。隶属广南西路琼管安抚司。
  南宋
  宋高宗绍兴元年(1136年),撤销吉阳军,复宁远县、复藤桥镇为吉阳县(今海棠区)。俱隶属琼州。隶属广南西路琼管安抚都监。
  按:吉阳县(今海棠区)自宋神宗熙宁六年(1073年)撤县为藤桥镇至南宋高宗绍兴元年(1136年)复设置县,达63年。另外吉阳县(今海棠区)历史上仅此一次不隶属崖州(今三亚市),绍兴十三年(1143年)仍又隶属崖州(今三亚市)。
  宋高宗绍兴十三年(1143年),复吉阳军(今三亚市),领宁远、吉阳二县。隶属广南西路琼管安抚都监。吉阳县仍治藤桥。军城(军治)设在吉阳(藤桥)。
  《方舆胜览》
  建置沿革
  星土分野并同琼州。本汉珠崖郡地。汉武帝初置珠崖、儋耳二郡,至昭帝并儋耳入珠崖。元帝用贾捐之议,遂罢珠崖郡。东汉立珠崖县,属合浦郡。吴于徐闻县立珠崖郡,于其地置珠官县。晋省珠崖入合浦。梁立崖州。隋文以临振县为冼夫人汤沐邑,炀帝置临振郡。唐改为振州;析延德置吉阳县,改为延德郡,复为振州。本朝割旧崖州之地隶琼州,改振州为崖州,又为朱崖军,又改吉阳军。今军城非崖与振之古城,乃吉阳县基也,①中兴以来,废为宁远县;未几,复为军,又以军使兼知县事;未几,依旧为军。今隶琼管,领县一,治宁远。
  注①一说“军城在宁远”。
  《舆地纪胜》
  军沿革
  吉阳军同下州。《舆地广记》云:“同下州朱崖军,后改朱崖军为吉阳军。”星土分野并同琼州。《图经》本汉珠崖郡地。《元和郡县志》汉武帝初置珠崖、儋耳二郡汉纪在元鼎六年,至昭帝并儋耳入珠崖。元帝用贾捐之议,遂罢珠崖郡。《汉书》纪在初元三年。东汉立珠崖县,属合浦郡。东汉志吴于徐闻县立珠崖郡,于其地置珠官县。赤乌二年。晋省珠崖入合浦晋志。梁于徐闻县立珠崖郡《元和郡县志》,又立崖州隋志。隋文帝以临振县为冼夫人汤沐邑。高州《诚敬夫人庙碑》云:“隋高祖时,诸黎亡叛,敕夫人招慰。夫人亲载诏书,历十余州,宣述上意。高祖嘉之,赐临振县汤沐邑一千五百户。”则是文帝时已有临振县矣。炀帝置临振郡。《元和郡县志》云:“炀帝大业六年,开置珠崖郡,又置儋耳、临振二郡。”隋末陷贼《元和郡县志》。唐改为振州,《通鉴》:“武德五年,冯盎率所部来降,以其地为高、罗、春、白、崖、儋、林、振八州。”析延德置吉阳县,唐志“吉阳县”下注云:“贞观二年析延德郡置。”改为延德郡。唐志云:“天宝元年,更名延德郡。”《通典》云:“大唐置振州,或为延德军。”《广西郡邑志》云是为宁远郡,不同。象之谨按:唐志、《元和志》、《通典》、《寰宇记》诸书第有主要县而无宁远郡之文,今不取。又置落屯县,唐志云天宝后置,《元和志》云永徽元年置。复为振州。《寰宇记》在乾元元年。五代刘陟割据,地属南汉。《琼管志》本朝平岭南,害旧崖州之地隶琼州,改振州为崖州,此据《寰宇记》。《九域志》云:“开宝中,准敕改崖州。”又《国朝会要》云:“朱崖军本唐振州,开宝五年改崖州,熙宁六年废为朱崖军。”改崖州为朱崖军。《国朝会要》在熙宁六年。按:朱崖,汉曰珠崖,自吴至晋并因之。自吴立珠官县,亦用此“珠”字,至宋志“朱官县”始用此“朱”字。则珠崖之为朱崖,亦恐因官“珠官”之为“朱官”。又废吉阳及宁远县,《国朝会要》云,吉阳、宁远并以熙宁六年废。《九域志》:“熙宁六年,省吉阳、宁远二县为镇。”改朱崖军为吉阳军,因郡守吴况所奏也。《象州志》载:“吴况,象州人,知朱崖军。政和七年,改朱崖军为吉阳军,公所奏也。”并吉阳县为宁远一县。此据《琼管志》。《国朝会要》云“熙宁七年,废吉阳、宁远二县”,是吉阳、宁远并已废矣,至此又并吉阳县为宁远一县,似有不同。象之谨按:《九域志》云熙宁六年省吉阳、宁远二县为镇,而本军无所领县,但领临川、藤桥二镇而已。而《舆地广记》于“朱崖军”下“临川镇”云“本临川县,隋末置”:“藤轿镇”下云“初唐振州,领宁远、延德、吉阳、临川、落屯五县,南汉时省延德、临川、落屯三县,熙宁六年省宁远、吉阳二县为临川、藤桥二镇,至政和七年又并吉阳县为宁远县”。非并二县也,乃合二县之旧地再置宁远一县耳。今吉阳军城非崖与振之古城,乃朱崖军吉阳县基也。《琼管志》中兴以来,废为宁远县,隶琼州;未几复为军,《国朝会要》云:“吉阳军,绍兴六年废为宁远县,十三年复为军。”以军使兼知倚郭县事,免隶琼州。《皇朝郡县志》在绍兴十三年。寻复差守臣,以元管属县还隶焉。《皇朝郡县志》在绍兴十四年。《系年录》云:“绍兴十三年九月戊午,复宁远县为吉阳军,免隶琼州,仍以军使兼知倚郭县事。十四年十月庚辰,诏万安依旧为军,置守臣,还属县。”今隶琼管,领县一,治宁远。此据乾道元年张维《广西邑志》。
  南宋末年海南全岛为琼管安抚都监,隶属广南西路。吉阳军(今三亚市)属琼管安抚都监,领宁远、吉阳(今海棠区)二县及延德、通远二寨。
  元
  元世祖至元十五年(1278年),吉阳军改属琼州路,隶湖广中书行省。吉阳军领宁远、吉阳(今海棠区)二县。后撤销吉阳县,复为藤桥镇,吉阳军仅领宁远一县。因军使兼宁远县事,军城(军治)改设在宁远。并在藤桥镇(今海棠区)设置藤桥巡检司。
  《元史》卷六三志第一五
  吉阳军,唐振州。宋改崖州,又为珠崖郡,朱崖军又改吉阳军。元至元收附后,隶海北海南道宣慰司。户一千四百三十九,口五千七百三十五。领县一:宁远。
  按:吉阳县自宋高宗绍兴元年(1136年)重新设县,至元世祖至元十五年(1278年)再次撤县。作为县级行政机构又达142年,加上贞观二年第一次设县时间445年,总共达587年之久。

知识出处

历代史志中的海棠湾

《历代史志中的海棠湾》

出版者:光明日报出版社

《历代史志中的海棠湾》,是对历朝历代正史及地方志书中涉及海棠湾的地理历史事实进行辑录。编辑原则包括涉及海棠湾的一切相关内容均要辑录,对于重复内容视情况删减,以整个三亚的史事为线索突出海棠湾的史事,不选择创作而是编辑历史书籍内容。本书按人文地理、手工业、工业、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商贸、旅游业、教育、文化、民族关系、人物、艺文等篇章分门别类进行编排。所辑录的史料加上现行标点符号,一律改用现行简化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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