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议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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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历代史志中的海棠湾》 图书
唯一号: 200120020230003651
颗粒名称: 第四节 议黎
分类号: K28
页数: 13
页码: 350-362
摘要: 本节通过引用历史文献和对当时政治局势的分析,探讨了海南岛治黎的历史和当前的工作实况。文章指出,治黎工作的基础应建立在了解和尊重黎苗族群的基础之上,同时需要对当地实际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制定有效的方案。
关键词: 黎族 治黎 海南岛

内容

《万历琼州府志》
  议黎
  王佐奏进《珠崖录》:
  “尝观海南自入中国以来,历代抚驭珠崖,有得有失,姑举始终二代失者言之。汉之失郡,由于任用非人当守边之寄。元之失政,由于混用土酋分州县之权。昔者奸臣效尤于元,尚恨革之不早,今之边事近似于昔,岂可复效其尤?臣切念海南自汉至今,珠崖事体以远方之故,多有缺略,难尽口传。敢历考前代国史珠崖治乱典故,并今臣所见浅陋一二,谨编为《珠崖录》,详述敷奏。”
  《珠崖得失论》:
  论曰:“切见黎峒居中,州县环外,中与外恒有主客之势。主则制人,客则制于人,此治乱之机也。周秦以前,其地为夷,自两汉以讫六朝,捐弃而为海外五百年之废地。梁武虽复郡县,而适因时就功,本非征伐之自出也。陈氏虽踵继梁,而亦偏安短祚,殊无混一之规模也。逮及隋唐,复增置郡县,申以吏禁,示之王化。宋朝继统数百年,吏治久行,王化大洽。郡县为主以制之,此其所以治也。间于唐之乾封、宋之乾道、绍兴,羸豕孚蹢躅虽或时见,而囿于吏治王化中,虽欲不治,得乎?元用土酋之策,分割兵民,建置黎兵十三翼,翼置官千、百户,而设兵屯万户府。统属皆土酋,而世其官,联合州县豪酋峒长通为一家,争立主势以相逞,而视州县为外客,威权既夺,政令难行,州县日轻,兵屯日重,于是大种主势复起如汉世焉。卒乘元之季世,挟贼以乱。呜呼,此势不可长也!国朝洪扫除元弊,土酋主郡者仅以降免徙远郡,佐贰兵屯子孙尽复民役,或为峒首,州县得以制之。三十年间,转乱为治。无何,因土人建议,本土招黎授官,有司吏民之中,又复一辈桀黠者应例新起。果有收藏敕谕窃柄之事,遂致不逞之徒借职名以与长吏抗,甚至争分土地人民,尤甚元弊。幸今革,复国初旧制矣。尤有蹈前元兵屯子孙故辙者,往往误以西广云贵羁縻之事体望之,口者警叹。鸣呼,此势不可长也!然则治珠崖也奈何?曰梁隋以后如唐如宋而已矣,国初旧制而已矣,元不可也。噫!出柙虎兕,两汉六代之君,五百八十年收之而不足,元人一旦纵之而有余,何哉?传曰:倒持太阿,授贼其柄,元之谓矣。欲知主客之势者,要当警惕于汉而鉴于元。”
  唐冑《平黎论》:
  论曰:“元人于郡有言曰:‘夷獠降而叛者数矣,当草薙而禽弥之,非绝其根株弗可止也。’盖地颛岛无援,其势高而我下,彼内而我外,大海之险我与共之,桐乡所谓常与我为主宾是也。是故在元彼主而我宾,唐宋则彼宾而我主,南朝主宾势敌,汉则彼全主而无宾矣。至我弘治南蛇之乱,杀伤方面,流毒连年,郡城为之惊动,亦将隐然宾主之势。使不根株绝之,安能保其滋蔓不复已然之迹乎?故观历代问讨之师,未尝不屡为恨。盖完泽统四省新锐之兵,当四年倦劳之寇,若乘其解而剪之,势如破竹,乃纳间受降而归,此大可伐而不伐也。咸通四将深入,所向无敌,毛伏羌既覆蛇贼之窠,通黎已喘息待命,一则仅置忠州而还,一则恨止于乡人之舛奏,此伐之而不尽也。平章至元之师,刊石五指黎婺,抵千万年人迹不到之处,虽能立学府县寨,然任用土人,诱乱终元之世,是能尽伐而不能处之也。三者之机既失而不可得,日受之患,又急而不可待,亦惟体既往之悔,为今取胜之全而已。盖郡之中,黎号为遐岐者,自不为患,常虑熟狡招衅延己,故绝不与党。今当岁熟,四五月之间必出。我军戍进之,而获彼以饲,至秋大熟亦如之,则彼之深潜,内既不纳,不饿死于丛茜之中,则必延颈于旗鼓之下矣。其法自易而及难,自外而及内,数年之间,不惟熟狙作使,虽遐岐之深,恐亦无所逃矣。然则何时而可能乎?郡之主牧在管帅,在厚其本,以为吾之不可胜;道之主兵在宪节,在断其谋,致彼之必可胜。然其人必如按摊之威望,而兼涂棐之材与志,又加之以朱国宝之权且专。计资勋以崇其秩,积岁月以成其事,练军训士之精以足其兵,免京司廉之运以积其食。又得如黄文广、马抚机、谭汝楫辈为之偏裨以充任使。则大势已立,然后相机随应,势常则如吾前之所言,缓而取之可也,变则乘势急以取之,如韩雍所谓‘必使尽数剿灭,种类不遗’,陈仲达所谓‘假臣兵数万,可使悉平’可也。取之缓则其归也必诚归,如纳仲期、仲文之降,而使之自食其田,恐亦无害。取之急恐其服也非必服,高雷羸田常病于无佃,则分而置之,如汉徙潳山蛮七千余口于江夏可也。如是,则大通朱永嘉之路,多立唐咸通之州,深移曾临汀之屯,增置吉思之寨,分立孙泽之学,无为而不可矣。凡此非利古所未有之地而忍为此也,以欲安古已郡之民而不得不为此也。非忍于为,而且有不为之之罪,不得不为,而又有为之之利。然则今之豪杰能为者,亦何顾望而俟我辈于此后也哉!”
  《琼崖志略》
  治黎观
  关于历代政府治黎方策,及今日海南岛化黎工作实况,已于上文说了一个大概。我以为今日谈治黎,应有与前人不同的两个观点:
  把汉黎看作一个整体民族,不存丝毫歧视观念。
  先看清楚黎苗的实际情况,再讲治黎方策。
  兹申说我的观察如下:
  一、从黎人的社会及经济上言治黎。
  上节曾言黎区若设县治,则其机体决不能仿照一般普通县治来组织;而县长及办事人员,也不能以一般通常行政人员去担任。此何故?即由于黎人之社会组织与一般汉民的社会组织完全不同。因社会组织之不同,故政治观念也与汉民族有异。言治黎者,须先看清楚黎苗的社会组织及经济机构。
  今日海南岛黎民的社会组织,一般的说来,兼有三种机体。
  (甲)原始的部落社会。黎苗的社会组织,自来便是保有其原始的部落形式的。而部落的构成,往往以氏族为单位。这在黎妇纹意的意义及花纹上可以看出。自宋代赐黎酋以官爵,明代封黎酋做土官之后,此种氏族的部落酋长制度,似渐被改形,但考其实际,今日黎苗集团中,仍显明的存着此种部落组织的形态。一般部落酋长,虽由政府委为土官,或任为团董,以作统治者的治黎代言人,但此种权的行使及社会的组织,仍是一种部落形式。每一团董,其治权均限定行使于其部落范围内。甲团之团董,纵有任何大的势力,决不能支配到乙团内,也不能以政府的力量合并二团或三团而使之属于一个团董支配。这可见到今日之团董,实即原日之部落酋长;而今日以团为单位的黎人社会,实即往日之部落社会。
  (乙)封建的大地主统治。所谓部落社会,其统治者自然是该部落的酋长。酋长之外,再无支配酋长之人。但今日黎人社会中却又不然。我曾说,今日广东境内两大系西南民族——瑶与黎,治瑶易,而治黎却难。这便因为瑶人社会是极单纯的,一村中除一二村长管理敬神解纷等事外,在政治上、知识上、贫富上实均无显著的阶级现象。黎人则除所谓团董等类人外,尚有拥有广大土地、众多牲畜的大地主。此种地主,其本身上既无酋长等类的称号,但其力量却能支配数百乃至千里内的黎人。在其势力范围内的团董、保长、甲长,亦莫不唯其命是从。如大旗黎人王某,私有田地数十百里,畜牛至千余只(黎人贫富以牛计,普通有牛三二十只,即可称为富有),自建一堡垒式砖墙楼房于小山顶上。屋之四周数十村落的黎人,半为其佃户。南至保亭、陵水、藤桥,北至同甲,均有其私人住宅。凡此一带土地内,事无巨细,皆可独裁独断,事实上不啻是黎中之王。所谓团董人等,不过为他私人服务而已。
  (丙)神的崇拜及神权支配。大地主及部落酋长(即团董)为黎人社会中统治权的操纵者,而此种统治权又复有着一种极大的支配权,那便是神权。神的崇拜及神权支配统治权力量之伟大,是每一个原始民族中通常的现象。今日的黎人尚未完全脱去原始民族生活的痕迹,故神的崇拜在日常社会生活中极为普遍。即酋长之发号施令,也处处不敢违背神意。
  这样一个多角形的社会机构,要凭空把一种行使于汉人社会中的政治制度去统治他,其失败是可以预测而知的。何况构成黎人多角社会的经济基础,也截然与汉人社会之经济组织不相同呢。
  黎人的经济制度,今日尚是停滞于手工业中之狩猎、畜牧、耕种三种兼有的方式下。农业的生活,似乎是黎人社会经济的主体。
  由于地理环境的恶劣,山地的崎岖及水量的缺少,故虽终年气候都适宜于耕种,但人民都不能完全依靠耕种来维持生活。黎人一般地都养成一种热带民族的情性,故纵有肥沃土地,也多听其荒芜而不开辟。至于畜牧事业,在黎人似很为重视。牛与猪两种家畜,黎人区中最为普遍,而黎人贫富之分,也全以畜牛猪之多少为准。但这种畜牧事业,对于其社会经济并不发生多大关系,因为牛猪家畜并不能为其生活中的主要食品。且黎人之杀牛屠猪,除婚丧喜庆外,多用于酬神,实际却是一种祭神品而非生活食品。
  又牛猪很少运至汉人区域换取现金货物者,故畜牧事业在黎人中虽极重视,但不能赖以繁荣黎人社会经济。为着耕种畜牧,都不能维持黎人的生活,故狩猎也成了黎人求生的重要事业。打猎在黎人中有两种意义。一是属于经济的。海南岛无虎豹等野兽,黎人获猎物,多半是山鹿及黄獐。猎取之后,肉则用以充饥,皮角则转卖与汉人。二是属于习俗的,这大致是原始狩猎民族的一种遗风。黎人有时不为经济,也有去打猎的。如每年正月初头之十日内,每家男子每日均须入山打猎,相沿成了一种风气。
  耕种既不能使生活丰裕,狩猎与畜牧也不能藉以繁荣社会,可知黎人之社会经济情况是极贫困极特殊的。商业在黎人社会中可以说是根本没有。黎区中除了几个较大地方有汉人入内做小生意外,黎人自己绝无设市交易这回事。所以在文明人群中视为至宝的货币,当然绝不通行。即现金,在偏僻的农村中,也完全失却他的价值。如五指山北的红毛上下峒等地,村人便多不知道银币与铜元的价值,往往以数百铜元换取不到黎人的鸡、鸭、米,但转以烟丝一小包,黎人便乐于交换。这可见黎人社会中物品的经济价值,是全以其需要与否而定高下的。故商业的媒介物——货币,在黎区中是不占重要地位的。工业更谈不到。黎人社会中男的编竹削木,女的绣花织裙,是人人所会的事,并不为他人所垄断。因为如此,所以今日黎人社会中之经济机构,实尚未脱原始民族之原始社会中的经济形态。
  从上面的分析,可知今日黎人社会是一个既遗留着原始部落社会的形态,又兼有往古时代封建诸侯的特权阶级及神权的支配。而其经济则纯是一种古时“以有易无,交易而退”的形态。有统治权者,则安富尊荣,被统治者,则饥寒交迫。看清此点,则治黎之根本方策,须首先使黎人的社会,从原始形态中变为近代政治组织的集团。其次要排除大地主的剥削及神权的阻力,最后则要转变其经济阶段,即从原始的经济组织进到现代式的生产阶段,以挽救黎人社会极穷苦的现状。
  二、从黎人的种族及文化上言治黎
  几千年来,苗蛮等族与汉族始终不能同化合而为一者,其主要的原因,便是由于种族观念之不能消除,而历来治黎之所以失败,亦半由于此。并且海南岛不仅是黎汉两民族,还有苗族,而黎人中又有黎、伎、侾等小种族的存在。
  先说黎苗汉的关系。汉民族对他民族的歧视的传统观念,已如上文所说。因歧视之故,黎人对于汉人有着极深的仇恨,由此便形成几千年来两民族敌对的形势。而黎苗知识浅薄,传统观念不易改变,所以我们虽已发觉过去的种族歧视之错误,拟以公平的方法同化黎苗,但对方因有很深的成见,往往反认好意为恶意。此为汉黎民族间之一道最难填平的深沟。而事实上造成此种种族歧视者,并非汉民族之统治者,而是汉民族中深入黎苗社会,与黎有直接交往的逃亡者及小商人。历史上汉人逃亡者煽动勾结黎苗叛乱的事实,上文已经说过。今日的情势,黎苗社会中此项汉人之逃亡分子已不多见,而挑拨汉黎感情,引起黎苗仇视汉人的主要分子,却是汉人中入黎区与黎人交易之小商人,及移居黎区中与黎人杂处之汉人。此类人实在可以说是化黎工作上的极大障碍物。由于他们和黎苗间关系之密切,而直接造成了汉民族与黎苗民族间的三个恶果。
  (甲)给黎人以直接痛苦。历代统治者的征黎,虽使黎人成为一种高度压迫之可怖,但征伐之外也有招抚,也有温谕。且统治者虽或有歧视之心,但其最终目的不过使之臣服(中国历代政府对化外民族之征服讨伐,目的与意义和今日帝国主义者之征服殖民地完全不同),故黎苗尚不致受到刻骨的惨痛。但此辈深入黎区中与黎苗杂居的汉人却不同。他们自身多是毫无知识的小商人。他们与黎苗的交往全为谋利,于是假汉族之声威,多方欺压黎苗,剥削黎苗,以极其无理的经济手腕,榨取黎苗财富。我们在黎区中,即亲见此种事实,深感到黎苗所受经济侵略的可怜。一日,我们在保亭之大旗文化市——此地为汉人深入黎区与黎苗交易地方之——遇一苗人担两箩极好之大粒红米来此与汉人交易。我们拟向他买,据说不卖钱只换物,于是便将随身带着准备送给黎苗的烟丝二小包,针数枝,铜匙一只,向他交换。我们以一干粮袋交他,看他换给多少。苗人把玩诸物,含着惊喜的颜色,即满满量给我们一大干粮袋的米。我们觉得有点太不忍心,此区区诸物,所值不到两角钱,却换取这样粒粒鲜洁的米一大袋。大家心里都发生了一种不可言状的感动,于是又回头再把一点零星的物件给与这个苗人。这一来,不惟令此苗人莫明其妙的惊喜,而旁的汉人也以为奇怪,且不以为然。后来一位比较忠厚的汉人对我们说:“你们给他的东西太多,便宜了苗人了。平时此间的商人,以烟丝两小包,尽可换取这些米而有余。”我们听了这话,心里深觉这些黎苗的可怜。又一次在五指山下的水满峒,因雇黎人担行李,铜币少了,不够发给担工(此地买卖全用铜币),乃以银币一圆叫黎人持向小商店兑换铜元以便分给,而各汉人商店都托言无许多铜币可换,要黎人买烟丝分派。于是一日流汗所得的代价,向汉人换取烟丝一包,每人分了一点点。此一日担百十斤重物行几十里路的汗血之资,便不啻是替这位卖烟丝的汉人流掉了。此外更有一种情形,即汉人用高利贷的方法,放款与黎人,累得黎人数世也不能还清。这种情形由来已久。《汉黎舆情》卷二载:
  黎人如有事故,与汉人借贷,一千本,二千利;或借与钱百文,折放谷子一称,亦是一本二利。春借冬还,或遇岁歉不全还,将利作本生利,来冬再还。乐安汛属有一寡妇,借钱二千八百文与黎人,陆续共计还钱四百八十余千,尚不能完数。故黎人借汉人债,实为一家之累。
  此类情形,多不胜举。黎苗的生活,本已穷苦得可怜,再加此汉人这样刻骨的压榨,黎苗所身受的痛苦,不言可知了。
  (乙)挑拨汉黎间的反感。上面引《琼州府志》已曾说过:“间有名为贸易,图其香物之利,实为主谋,予与叛敌之方,往往阴煽生黎,凭陵猖獗。”黎苗民族天性本极淳厚愚鲁,有时虽然受到汉人之高度压迫,也不一定会对汉人起极深的仇恨,但一经此辈深入黎境之汉人的煽惑,那乱事便准会发生的。此辈汉人与黎苗日夕相处,渐取得黎苗之信任。他们都是无知识的人,为着眼前有利可图,便不惜以极阴险的手段,来挑拨汉黎间的反感。民国二十六年四月,湖南苗民发生反抗汉人的暴动,据香港工商报四月十三日所载:“其策划暴动人物,为汉民大毛子,系湘西绿林强盗,专以打劫为生活。平日苗民对其崇信甚笃,现乃皆俯首而听其指挥。”又:“苗民已正式要求废屯改科,由汉人宋某从中为之策划。宋为有清显官之后裔,平时与苗民原有密切关系。”这是自来苗夷反乱的老把戏之重演。今日海南岛虽无强暴的汉人为寇及显官后裔操纵黎乱,但此辈小商人则正可与之作对比。其挑动汉黎间反感,造成黎苗乱事的可能性,实不下于湖南苗区中之绿林豪寇与显官后裔。
  (丙)变黎苗诚厚为奸诈。原始性民族之最可爱处,即在其天性之淳厚诚实。广东北江瑶人,虽与汉人多所接触,但因山中无汉人杂入瑶村居住,故瑶人一种诚厚天性尚保留着。而海南岛近日之黎人,其生活不殊于瑶人,惟天性则远不如瑶人之诚善可亲。这原因便是由于黎区中已有多数汉人移入居住。此辈汉人或携家迁往黎境,或娶黎女为妇而留居黎村。其本身十九皆为无知识者,一入黎区之后,处处以阴险狡诈奸滑手段对黎苗,久而久之,黎苗亦渐受其传染,而将固有之淳厚天性完全改变。从我们经历的地域言,实可证明黎人之狡滑与否是与汉人之接触深浅为比例的。从保亭入大旗,北过五指山,以迄红毛上下峒一带,因与外界交通阻塞,境内汉人不多,故一般的说来,黎苗尚多诚厚。但东南部之陵水至保亭,及西北之白沙县境内,黎人已大失其固有之风范了。前数地我们雇用挑夫,不必先讲报酬,到目的地每人给铜币百数十枚,烟丝一包,款以白饭一餐,便已喜笑快乐之至。后数地雇夫便须先言明价钱,且须先给钱后作工。尤以白沙县内,二三十斤重之影机,担一二十里路,讨价至四五百铜币。招黎人拍照与测量体格,须给与代价始来。铜币此处已大大显其魔力了。这完全因为此等地方住有多数汉人,黎人从汉人学到了“索诈”的本事。
  汉黎种族间已有这样的纠葛麻烦之事,言治黎已属不易,何况此外黎与苗种族间更有着深度的仇视。黎人是海南岛上的土著民族,苗人则是后入的客体,且迁入时期并不很长,故苗人在海南岛中有四个特点:
  甲、人数少,不与黎人混居一处。凡黎境有苗人之处,都自聚居为一村,通称苗村。
  乙、黎苗间决不通婚。
  丙、苗人在岛中无土地所有权。因系后入的客体,故一切山地皆向黎人租种。除少数的苗人用钱或牛向黎人换得多少田地为私有产业外,都可以说是黎人的佃户。
  丁、苗村中统治权的掌握者,固然是“苗头”,但因其多数田地是向黎人租种,故黎人地主的势力,实可支配“苗头”及全部苗人。
  照上说,苗人处在黎人经济的及民族的势力范围内,苗人复驯善不敢反抗,则黎苗种族间当无仇恨之可言。惟事实又不尽然,因为苗人自身具备着几个优点:
  甲、勤苦耐劳远胜黎人。
  乙、族中组织坚固,团结力大。
  丙、生活上无黎人之不良风气(如吸烟、饮酒)。
  丁、知识程度较高,识汉字的人比较黎人为多。
  戊、能制一种毒弩,伤人兽即死,黎人最惧此物。
  有此数优点,在苗人方面,虽伏居黎人之下,但隐然地是看黎人不起的。如黎苗之决不通婚,据说并非黎人不愿,而是苗人认为黎人赖惰,故不愿娶黎妇,亦不愿以女配黎人。在黎人方面,则由一种嫉妒与害怕的心理,便转而施以高度的压迫。苗族受到此种压迫,虽然不敢公然反抗,但骨子里仇视的心理却是很深的。不仅黎苗如此,即黎人本身,也有着种属的歧视。今日海南岛的黎人,据他们自说有三种族,一是黎,一是伎(或作歧),一是侾。“侾”之一字,史书上无可考,伎则《图书集成·职方典》卷1391有这样的记载:
  歧人,即隋书所谓㐌也。有二种,远控黎峒、不服王化者为生歧,近傍黎图、稍知羁縻者为熟歧。
  又同书引《旧志》:
  熟歧本南思、藤梧、高化人,语言皆同。昔从征至此,迫掠土黎,占食其地,种落寝蕃,自立峒首头目,分掌村峒。较之生歧,习性无异。
  则伎人似是较黎人后入海南岛的民族。其实两族原属一支系,盖古代黎人本不仅海南岛有之,汉族东来,始移居于海南岛耳。伎则后一步移入者。黎伎两族似不易分别,即黎人自己是黎抑伎,也自弄不清。大概保亭一带黎人多自称为伎人,其特点是知识较高,相貌较清秀;水满峒以北则皆称黎。然伎人对外亦通自称为黎而不称伎。惟侾人则装饰、住宅均与黎异。侾人自称祖宗是汉族,乃汉时迁入海南者。三种人中,黎、伎似无大隔阂,惟伎黎之与侾,则似略有界限。前二者对侾多加轻视,而黎区中亦或有一二村落纯为侾人所聚居者,称为侾村。侾之与黎伎,虽不似黎苗间之仇视,但显然的有着界线。这种界线实是开化西南民族工作中首当攻破之堡垒。如何解除此种界线堡垒,便是黎苗文化问题,所以此地接着便连带的一谈黎苗的文化。
  今日黎人的知识文化,就一般说是极低的。但就个人说,却间有一二亦曾受过教育。自唐以来,历代虽常有抚黎化黎等事,但将中国文化直接移入黎区,或施教导于黎人,却很少见。比较显著的,在史书上只得两桩。一是唐太宗时王义方之化黎。《新唐书·王义方传》:
  义方素善张亮,亮抵罪,故贬吉安丞。吉安介蛮夷,梗悍不训。义方召首领,稍选生徒,为开陈经书,行释奠礼,清歌吹籥,登降跪立,人人悦顺。
  另一是南宋宁宗时刘汉之教黎。《琼州府志》:
  庆元间,通判刘汉修崇郡学,讲明道义,激劝生徒,延师训导。黎僚虽悍,亦知遣子就学,衣裳佩服,踵至者十余人。
  这是黎人接受中国文化之始,但为时极暂。刘汉之后,则无继起之人。今日黎人的文化实无若何影响。黎人之正式接受中国文化,恐仍以冯子材时为始。冯之创立学校及开科举,已如上所说。从兹而后,如保亭、白沙、水满峒、大旗诸处,始次第设有初级小学,黎人子女亦间有至海口、府城或广州入中学者。较有地位之黎人,亦有多少能识字读书者。如大旗黎人王昭夷君毕业于广州军官学校之政治深造班,曾任陵水县长及化黎局长,对于国内政治现状及国际间情形均有相当之认识,实为此中之杰出者。依情理说来,黎人中有曾受高等教育的人,则对化黎工作上似较容易。其实不然,正以其知识之不齐,知识高者往往挟其势以欺凌知识稍低之人。如黎人社会中之有绝对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阶级,便是由于少数受到高度文化薰陶而造成的。又如黎苗种族间的仇视,黎人统治者高度的压迫苗人,也由于少数黎人统治者识见较高,巧妙地来对待黎区中的少数苗人。所以在此种情势下言治黎,一方固然要使一般黎苗的知识提高,一方也得设法化除少数知识阶级的偏激思想。
  三、从黎人的地理及生活习性上言治黎
  治国之难事,莫如改革民间固有之生活习俗。因凡一民族行之已久之生活习俗,旁观者每每以为不良,而在本身却不乐于改变。所以言化黎之人,首先得明了黎苗之固有生活情况,能使其固有之生活习俗中不适于时代者废除,化黎的目的便很容易达到。造成一个民族间生活习俗之动力,经济及社会制度固然极有关系,而地理环境也是极不能忽视的一个条件。
  海南岛黎区的地理环境,有着这样几个特色:
  (甲)多山岭富森林。黎区中著名的五指山,虽高仅1350米,但在五指山四周数百里内之地,便很难找到一块千平方尺的平原。此一带地全为高低相连的山脉,岭上古木丛聚,浓阴蔽天,因此自来便与外部交通阻隔。由于内外隔绝之故,一方面汉文化不能输入,内地黎人便始终保持其原始的生活。再一方面内地的产物不能输出,于是极有价值之产品便完全失去其经济意义,因而造成黎人社会上贫困的现象。更因这一带地方自来汉人不能深入,于是黎人便用作退保之乡。每次叛乱失败后,即都退入此一带地,依然保守其原始生活。
  (乙)少可耕种之地。上文已说及黎人生活一半恃畜牧渔猎,一半仍赖耕种以资维持。惟黎区内土地虽不瘦薄,但因其全是山峦,耕种仅能依山辟地。在山势平缓及有泉水可引之处,尚可种植稻谷,至山势高峻及无水流之地,则仅能种植玉蜀黍及豆类,而收获均不足维持食用。故黎人一般生活简单,食物贫乏。
  (丙)气候炎热多瘴疠。地当热带,故气候炎热。山岭丛林未经开辟,故毒虫疟蚊滋生而传有瘴疠。此种环境,一方面养成黎人极端懒惰的天性,一方面造成黎人死亡率的增高。
  由此种地理环境,再加以如上所述黎人之社会组织及经济机构,于是黎人生活、性情、习俗便造成如下几个特点。
  (1)生活贫困。黎苗的生活实非常简单贫苦。常日均衣单衣,赤足裸体,夜间则席地而卧,无被褥等物。食则以糙米煮成稀粥,和入冷水中,饥则取食。不知种植菜蔬,仅采取野菜或蕉叶用水煮熟而食。平日极难得一饱,故召黎人做工,使得尽量食饭,已很满足;若给以一二样咸菜,便不啻款以上宴。
  (2)惰性极大。黎人之最短处,即惰性较任何民族为大。饥时则出谋食,饱便一事不做。今日有今日食,决不思及明日。有时在黎区中见到有极肥沃土地堪以种植者,均多荒废。惟受黎人压迫之苗人,则又极勤于操作,故在同一天然环境下,苗人常能丰衣足食,而黎人则有所不及也。
  (3)迷信甚深。黎人社会中神权崇拜之深已如上述,更因文化知识之低下,故全部生活几皆建筑于迷信上。黎人生活贫困,食物之滋养不足,卫生之法亦不了解,故疾病极多。有病亦不知医药,只请巫人捉鬼,而捉鬼时须杀猪宰牛以酬神,所费虽巨,亦非所惜。巫人捉鬼,锣鼓喧天,跳跃呼啸,病人不堪其惊扰,常有鬼未捉得而病人已为鬼所捉矣。
  此种情形,皆由黎人的地理环境、社会组织、经济机构、文化知识所交互构成。要化黎治黎,先就得使黎苗中此种畸形生活走入正轨。要改良其生活、习性,自不能不注意及所以造成此种生活习性的原因。
  四、归纳的结论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知道,今日海南岛内黎人的实况是:
  (甲)保有原始的社会组织,但统治的实权却操诸一个特殊阶级的大地主手里。
  (乙)经济的生产极贫乏,生活方式在于狩猎、畜牧、耕种三者兼而有之,而生产所得却不足以维持温饱。境内虽有极具经济价值的产物,却不能使之发生经济的作用。
  (丙)受汉人中小商人经济侵略,同时因着此种小商人之挑拨,使汉黎间的感情恶劣,仇视日深。加之受了无知识的汉人欺诈行为之薰染,使其诚厚的性质一变而为奸滑狡诈。
  (丁)黎与苗也因种族之不同,故亦互相仇视;而黎人自己的种属,也有宗派的歧视。
  (戊)因文化知识之不齐,其知识较高者便挟其威势以躁躏乡间。
  (己)山岭腹地未经开辟,故内外交通梗阻,文、物之交流隔绝。
  (庚)迷信甚深,神权之支配力极大。
  (辛)性柔懦而懒惰,不事生产,生活贫苦而单调。
  从此数项上着眼,便不难得到治黎的根本方略。虽说治黎之道多端,然弃其枝节,仅就根本的方策上说,则治黎之方,可以五项概括之:
  (甲)改造黎苗社会经济的机构,利用黎区中之天然利源,如丰富的矿产,多量的木材,适于种植热带产物的气候、土地诸点,以发展其经济。此为化黎之根本工作,倘此点能以办到,则至少可以同时收到三个效果。
  (1)原始社会可以改变为现代社会。
  (2)黎苗贫困的生活,可以得到根本的救济。
  (3)自身有充裕的经济生产,一切社会文化事业可赖以兴办。
  要作到此点,先决条件当然是开辟腹地的交通。盖交通之开辟,对内可以使其弃掷于地的经济产品变为有价,对外可使汉文化顺畅地输送于黎区。
  (乙)防止地主的专横和小商人的剥削。黎苗今日所身受的两大痛苦,一为黎区大地主的专横,一为汉人小商人之剥削。其详已见上文。此种大地主,自身虽为黎人,但对平民的高压情事不异于帝国主义者之对弱小民族。今日黎区新成立之三县,凡有兴革之事,必先商得境内的大地主同意,否则不能举办。似此情形,则欲解除多数黎人痛苦,何能做到?至汉人之深入黎区中的小商人,与黎人长久相处,所发生的恶果,亦已如上所述。此种小商人,如不设法驱逐,及施行训练管理,则汉黎间便不能协调,黎民经济亦根本不能充裕。
  (丙)消弭种族间歧视。造成汉黎间歧视之主要原因有三:
  (1)汉民族传统上对黎苗民族之轻视鄙薄。
  (2)历代征伐屠杀使黎苗产生恶感。
  (3)汉人中之奸宄分子之挑拨离间。
  故欲消弭种族间的歧视,必须同要:
  (1)汉民族根本改变过去传统上歧视黎苗民族之错误思想,而为一视同仁之心理。
  (2)以亲切的态度,恳切的言语,以施教导。
  (3)铲除汉人中之奸宄分子。
  至于黎苗间种族仇视的原因则由于:
  (1)黎苗社会组织及经济所有权的不合理。
  (2)黎人统治者之专横。
  (3)由汉人之种族歧视思想所引起的反感。
  所以只要第一步能化除汉黎间的歧视,再进而使黎区的社会制度、经济机构改造为现代方式,革除大地主的统治权,则黎苗间的种族仇视自然便可以化除了。
  (丁)施行特殊教化。所谓特殊教化,并非如一般人所谓使黎苗人人有读书机会即可了事。在现时黎苗社会之特殊情况下,一种通常的普通教育法是不能收到若何效果的。此顶教化工作至少要担负着下面五种责任:
  (1)教以一种专门职业技能。就其固有的天才,固有的生产工作及天气、土宜,教以利用及改良方法。(如黎人男子编竹为器,女子绣花织物,并栽种果蔬、畜牧、狩猎的科学方法。)
  (2)教以日常生活之意义,如何能适应于生存,如何能减少死亡及疾病,如何利用自身劳力,如何利用天然物产。
  (3)扶植其良好天性,变易其固有恶习。原始民族中之一种诚朴勇敢的天性,应力为保存光大。其懒惰及由汉人习染而来之奸诈等习气,则当力为革除。
  (4)改变其粗野习俗(如佞神、崇鬼、花面、纹身等)。
  (5)避免少数人之特殊教育,务使全部黎苗一般的都得到一种通常的知识。
  (戊)建设大规模的社会事业。此中最急要的莫如消费合作社及医院。黎苗今日受汉人中小商人之剥削,已遭到刻骨之痛苦,若一旦开发黎区,仍任此种人物情事存在,其结果必致黎区之宝藏虽富,黎苗仍不免饥寒而死。所以开发黎区,必先设大规模之合作社。又黎人平时不知卫生,疾病不知医药。今黎区新辟之三县,虽每县亦设有一所贫民医院,而以经费人材缺乏,都成了有名无实。我们到黎区中,带有自用的药品,大部分赠于黎苗。尤以Quinine Toblet为最有用。黎人被医治痊愈者那种感激情形,使我们觉得又可怜又可慨。
  根据黎苗现时生活的实际情形,求得了五项治黎的根本方策,虽不敢说是特殊的见地,但却自信全是有所据而云然,与昔人之不分析事实而闭门意想的治黎方策自不相同,似可以为开发黎苗之参考。

知识出处

历代史志中的海棠湾

《历代史志中的海棠湾》

出版者:光明日报出版社

《历代史志中的海棠湾》,是对历朝历代正史及地方志书中涉及海棠湾的地理历史事实进行辑录。编辑原则包括涉及海棠湾的一切相关内容均要辑录,对于重复内容视情况删减,以整个三亚的史事为线索突出海棠湾的史事,不选择创作而是编辑历史书籍内容。本书按人文地理、手工业、工业、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商贸、旅游业、教育、文化、民族关系、人物、艺文等篇章分门别类进行编排。所辑录的史料加上现行标点符号,一律改用现行简化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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