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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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历代史志中的海棠湾》 图书
唯一号: 200120020230003584
颗粒名称: 第八章 工业
分类号: F427.66
页数: 18
页码: 197-214
摘要: 本章介绍了海棠湾(今三亚)历代的工业情况。工业是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主要介绍了工业的兴起与发展、制盐业和制糖业三个部分。在制盐业方面,特别介绍了海棠湾盐的产地、生产工艺和运输,以及盐业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在制糖业方面,重点介绍了三亚糖业的发展历程、糖制工艺和品种等方面。
关键词: 工业 制盐业 制糖业 海棠湾

内容

第一节 工业的兴起与发展
  编者按:新中国成立之前,海棠湾的工业基本上是空白的,仅有一些私人小盐灶和土糖厂,主要是利用本地资源,制作一些本地生产、生活所需的产品,有“六匠九坊”之称。清朝同治八年(1869年)至民国24年(1935年),陆续有广东和岛内商人到榆亚兴建盐场。1939年,日寇入侵崖县后,为掠夺资源开办铁矿、化工、机修、食品加工厂;1945年,日寇投降后,由国民党政府管理,没有继续生产,逐渐荒废。
  一、清末民国的工业
  (一)家庭经营的手工业发展成为作坊
  《榆亚别集》
  古往今来,运转在乡村的手工业可归类为六匠九坊。
  1.六匠
  六匠即缝纫匠、木匠、建筑匠、藤竹匠、铁匠、银匠。
  民国时期五金加工品种主要有:用铜锡铸造爵、云香尊、象尊、酒尊,洗盒等,金银首饰品有:戒指、耳环、手镯、头簪、项链、脚镯、花通、手圈等。铁业生产设备比较简单,一个风箱、一把钳子、一把凿子、大小锤各一把,有的有固定工场,有的在家中设工场,原料及配件从海口购进。木制家具雕龙塑凤颇见工底。清末崖州有人用海铁树刻成工艺品。如烟斗等。还有部分农民利用农闲时节从事铁、木、石、藤、竹、打磨、补锅、补罐等手工艺业。
  2.九坊
  九坊即盐坊、糖坊、烟草坊、油坊、酒坊、米面坊、酱料坊、砖瓦坊、船坊。
  民国末年,崖县合股开办盐场有2个,私营盐场15户,私营手工业295户,私营糖寮15间。
  《三亚史》
  清代的盐业一直受官府控制,由灶户自煮自卖,州县收课银,“无发帑收盐引搭配转运等事,惟县自为界,盐岸严明,不许充销”。《崖州直隶州乡土志》记载,崖州所产生熟盐只销售本境,并无出口,规模不大。同治八年(1869),广东电白商人李隆春到崖州榆亚考察,同本地人一起投资开办“润和漏”日晒海水盐场,“产盐甚丰”。随后又有广州、文昌等地商人在榆亚投资建设日晒盐漏共14个。但李隆春等在这一时期的盐业生产,仍属手工业性质的生产,规模有限。海南华侨兴办企业热潮到来之后,“福建籍华侨胡子春以“岛民喜用熟盐,而生盐无销路”,拟生产生盐外运,于光绪三十四年(1908)指挥他在海南儋州创办的侨丰公司,在三亚港开辟大面积盐田,直引海水晒盐,并且“禀准采运”,获得“配省行销”的权利。这是三亚近代盐业大规模开发外销的开始。
  胡子春创办的三亚盐业,是近代资本主义生产在崖州的开端。“自是继起者多,盐业遂日形进步。”至中华民国时期,海南生盐营业即以三亚港为最盛。
  (二)民国时期,现代工业的萌芽
  从小盐灶到大盐场
  《榆亚别集》
  自古以来,崖州是一个著名的盐乡。据《崖州志》记载,始于唐代乾元元年,宁远、振州(今崖州、崖城)等县有盐,近海百姓煮海水为盐,远近取给(《唐书·地理志》)。宋朝,崖州盐,各鬻以给本州,无定额。又崖州地荒阻,卖盐不售。明朝洪武间,置临川场(崖州)大使一员,隶海北提举司。共管灶户办盐。岁运廉州新村盐仓上纳。临川场原办正丁167丁。共盐214丘90斤,折米114石2斗1升5合,该银64两2钱6分7厘。万历二十四年,征课米215石2斗5升,银64两5钱7分5厘。光绪十三年至三十四年,共开得晒生盐575丘,每丘征银2两。水田133丘,每丘征银1两。共银1283两,为地方行政经费。
  清代同治八年(1869年),电白县红花尾人李隆春先到崖州三亚港考察。然后召集州人投资,首先开辟润和漏(永根四组,俗称老厂,其高田不铺海泥,无渗漏,甚为奇迹)。接着广州源兴公司派出经理程国桥,用轮船载光洋,用土箕舀钱,投资建设三亚的勤源东、
  1注漏:盐业用的量词。相当于“公司”、“场”。润和漏即润和盐场或润和盐业公司。
  济源、永利、合利、丰源等漏。杨百楠投资建设三亚和丰、源安等漏。李永基投资建设三亚的安源、源源等漏。文昌人韩高丰先后投资兴建红沙的裕济、和利、新老、海天、和利南、北、元丰利、调元、和利后、合兴中、南、北等14个漏。崖州一位姓白的投资者投资建设红沙的琼丰、源丰等漏。黎水伍投资建设同兴利漏。造价较贵的是海天漏。共召集360股(其中有20股是红股)共3.4万光洋。造价较便宜的是佑和漏,共召集34股(其中1股是红股)共3400光洋。全场各盐田由各股东集资兴建,共计有8644.63股。
  1939年2月,海南岛沦陷。盐田经理纷纷逃亡,盐田无人管理,尽其荒芜。日寇成立三井东亚株式会社,继续经营盐田,年产量仅20余万担。当时各漏盐田由二位日本人和一名台湾人称吴翻译官的来管理。盐工每人每月得大米3斗,日币6~8元,一条椰子香烟(10包),每年每人得土布20尺。日寇管理盐田严厉,发现偷窃盐斤,就捉去砍头。因生产经营不善,丢荒丰源南边的海坡盐田、平头1个盐田、港门谦利水塘后1个盐田、盐田坡民生仔4个盐田。
  1945年日寇投降后,盐田又回到封建把头、经理、官僚手中。此时,成立海南公署榆亚盐务分署,下设局长1人,秘书1人,会计、统计、行政、电台、管产等职能人员约10人。另有盐管队一中队30多人,分驻榆亚及陵水、保亭等属下盐区,巡视盐仓盐斤,防偷盐漏税。每夜各盐工挑盐进仓后,盐管到各盐仓把盐扒平,把一个木刻的圆形“亚”字的大印,遍盖在盐堆上,翌日发现盐印损坏,即追查、吊打偷盐者。另设立榆亚制盐公会,设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委员等职。其作用是管理生产,如销售盐斤、管理盐工以及粮食和盐价等,均由公会决定。。当时工人每月工资:晒师8元至10元,大米3斗6升;助手7至8元,大米3斗4升;工人6元,大米3斗2升。每逢旧日历初二、十六晚上,每个工人发4两熟猪肉,每年在旧历10月初复产,招工人起汛晒盐;到次年5月下雨淡季又把工人解雇。只留下晒师守盐仓。停工期间,很多工人因生活所迫,只得回乡务农,或当小贩,或偷盐挑到黎村去换谷来维持生活。盐工:大多数住在基围上,茅草为盖,椰子叶编片当墙,稻草为床,终年以扁豆酱为菜,稀饭薯干拌着吃,生活十分困苦。
  盐田生产高潮期间,有大小72个漏投入生产,年产量达68万担,工人900多人。但由于经营不善,大部分盐田残破不堪,1946年遭遇两次风灾摧残,盐田一片汪洋,房屋设备荡然无存,整个盐场成为一片废墟。股东不再投资,单由经理依靠生产收入,以漏养漏,因陋就简,致使产量一落千丈,1947年年仅产9万余担。嗣后虽经数次修复,到1948年增加到26万担;1949年1月至6月产22万担。其时,大陆各地相继解放,而海南仍属国统区,外销断绝,经理不愿经营。自7月份起,各漏被迫停晒;仅3个漏由盐工晒制。其余则因基围崩溃,盐田荒芜,青苔杂草丛生,盐工散伙,生产停歇。
  从小糖寮到大糖厂
  《榆亚别集》
  三亚种甘蔗榨糖有悠久历史。早在汉代,以甘蔗为原料的土制糖业就已兴起。到了清代,所产土糖除本州居民食用外,还销往州外、岛外。民国初期,崖县有糖寮50家,年产量4500吨,为海南之冠。日本侵占榆业时期,兴建了日榨100吨的藤桥糖厂,从此,三亚出现了机制糖业。
  日寇在三亚开办经营工矿企业
  《榆亚别集》
  1939年2月~1945年,日寇在崖县先后创办田独铁矿、家畜血清、代用汽油制造所和小型水泥厂、机修厂等。
  (1)创办田独铁矿。
  (2)掠夺经营盐田。
  日军入侵后,各盐场户业主逃走,日本三井株式会社掠夺其盐田经营,全县绝大部份盐田荒芜,年产盐有20万担。
  (3)建家畜血清、代用汽油制造所。
  (4)开办机械修理工厂。
  日本政府为了侵略战争的需要,授命“石原株式会社”创办了石原机械修理所,为田独铁矿修理矿山设备。所址分设在田独和榆林港。在田独的修理所负责修理田独矿山机械和日军军车;设在榆林港的修理所,承修日本海军军舰和运输舰艇。1945年8月日本设降后,国民党政府派员接管,修理所继续开工。
  (5)开办食品厂。
  清末至民国时期,崖县已有磨米、酿酒、制糖等作坊。1939年,日军在红沙,藤桥、三亚、九所(现属乐东县)、崖城等地办起榨油厂、酒厂,兼营食品加工。日军投降后,由国民党农林部管理,没有继续生产,逐渐荒废。
  (6)兴建大糖厂。
  1939年,日军在藤桥建起日榨甘蔗100吨的糖厂1间,日军投降后,糖厂荒废停产。
  抗战胜利后的崖县工商业
  《三亚史》
  日本侵占时期,在三亚地区兴建了一系列设施,兴办了一些产业。抗战胜利之后,国民党政府官员及军队抢劫式无序“接收”,相当多的设施或被拆走,或被废弃,但还是部分地保留下来。三亚的城市面貌呈现一定的变化。
  首先,三亚地区的都市布局有了很大的改变,原有的“三港一市”转变为二市,即三亚港和三亚市合而为一,榆林港转化为一个地方都市;而藤桥在此时期已经全面衰落,退出了区域都市的竞争行列。
  榆林、三亚是具有发展前途的都市,而藤桥则与战前一样,只是作为与附近黎族地区进行贸易的市镇而存在,几乎没有什么变化。两者之间的差距也就由此逐渐拉开。1947年,在榆林港设电信局崖县营业处。至1949年,榆林港电信局改为二等局,下设红沙、安由、田独、藤桥、羊栏、马岭、三亚港、港门村、红土坎9间邮政代办所。榆亚地区明显已成为崖县的经济中心。
  三亚的产业仍然以盐业为主,但是在抗战期间,因为盐不作为重要的战略物资,日本人虽有远期规划,却来不及认真开发。在战乱的环境下,崖县、三亚的盐业都处于衰退状态。战后出版的《琼崖盐业前途的展望》指出:“本岛盐田的构造、制盐作业等技术上有很多缺点,再加上社会现状、经济环境,每年产额都一年比一年减少。今后应即速谋对策,以振兴本岛这一重要产业,输往大陆换取本岛必需的物资”。该书引用日本人的调查,对日占时期海南岛原有盐田和年产额进行了统计。
  虽然以三亚盐场为主的崖县盐业在海南全岛仍占领先地位,总产量却衰减近半。
  战后研究者在追记这段历史时曾经记载:“日本经营的机械器具工业,如汽车等修理工厂,颇为完备,实为工业建设的发端,此外尚有其他各种轻工业,如化学、纤维、制材、造船业、食品加工、印刷、皮革等工厂,共计约97处。”其中,设在崖县境内的共有20处:
  日本人虽然设立了相当数量的工场,但是这些工业都围绕着两个主要任务展开,一是为了矿产的采掘,二是为军事服务。盐业也是变相为日本军事化学工业提供原材料。如此为战争而设立的工业,几乎不考虑市场的需求,也不会有完整的体系,面对失去的战争需求,原料的来源与市场都不能保证,因而在接收之后,并没有给三亚地区的工业展开新的局面。换言之,日占时期所谓的“工业繁荣”也就随战争的结束而结束。能够保存下来的,只有一些基本的设施,比如电力、道路等基础设施。
  战后崖县固有的传统优势产业没有得到很好恢复。在盐业方面,据近人的研究,三亚盐场“由琼海关输出之盐,1924年为303367担,1925年为168054担,1926年为396072担,1927年为589000担,1928年为465600担”。有资料显示,1937年前,一般年份三亚的盐产量都在30万~50万担以上,甚至有创纪录的近80万担。但是战后有记载称:“去岁抗战胜利以后,琼土重光,昔日盐田多经破坏,三亚盐场公署正积极督率各盐场从事修筑工作。惟因治安不良,资金枯竭,盐民纷纷请求贷款,故目前最切要之问题为巩固治安,开办盐贷。据三亚盐场公署之报道,三亚原有八十大漏,现仅修复三十余漏”。《海南岛新志》中称:“据琼崖盐场公署报告,谓最近每年产盐四十万担。”这是海南全岛的数量,还不及战前三亚一地的产量,从中也可见此时三亚盐业的衰落。
  现代工业的萌芽
  《榆亚别集》
  民国时期,三亚开始出现近代工业的萌芽,但发展极慢,多是手工操作,设备工具简陋,产量低,规模小,多为自产自销的手工业经营方式。1924年有恒源公司开采崖县七公岭铝矿,后因淘法不当及治安小良而停办。40年代初,日军将近代工业生产带入三亚,开采、加工掠夺大量资源。崖县光复后,工厂和设备多受破坏,国民党政府接收后,无意恢复生产,任其丢弃,甚至监守自盗,设备物资大量损失,仅有个别能恢复生产的工厂。
  第二节 制盐业
  编者按:盐业是三亚历史上的主要产品,也是主要的赋税收入。但海棠湾虽也有盐场盐业生产,却不是三亚的主要产盐地。本节辑录的是以三亚临川盐场为主线的海棠湾古代盐业生产。
  一、从唐代到清代前期的盐业生产
  唐
  《三亚史》
  《新唐书·地理志》载,振州(延德郡)所辖宁远县“有盐”。《崖州志》亦载:“乾元元年,宁远(振州)等县有盐,近海百姓煮海水为盐,远近取给。”古近代三亚盐业的开辟,至晚在唐代就开始了。
  宋
  《三亚史》
  田赋之外,还要交丁口赋和杂变赋。海南包括崖州在内,与广南各路一样,都要缴纳丁口之赋(人头税),规定不论主、客户,20~60岁的男丁都要缴纳,但税额各地不一致。杂变之赋,就是蚕盐钱、牛皮钱、农器钱等杂税。海南民众缴纳的杂税主要是丁盐钱。封建社会“天下之赋,盐利居半”。宋代的盐法有“官办官卖”和官督商卖两种,海南实行的都是官办官卖。海南产盐,盐利是海南一项重要的财政收入。早期海南四州军盐场所产之盐,均卖给本州军,数额不定。北宋治平年间(1064~1067),海南卖盐数额共计10968贯590文,但这是其他三州的数字,独不见崖州的统计。宋仁宗朝以后,海南地方官府为增加收入,擅自提高盐额,增加了煎盐户的负担,许多盐户无力承担而破产,盐也大量积压。元丰三年,安抚使朱初平奏请在海南实行计丁买盐,官府按户等分配一定数量的盐强卖给民众,规定一至三等户每丁每月买盐一斤,四至五等户每丁每月买盐半斤。元丰七年(1084),户部下令减半。由此,海南在官办官卖盐法的基础上,逐渐形成了一种流传后代的杂税——丁盐钱。南宋时期,官府对人民所征丁盐钱倍增,激起民众的反抗。嘉定六年(1213),朝廷才下诏蠲免丁盐钱。
  《光绪崖州志》
  崖州盐,各鬻以给本州,无定额。又崖州地荒阻,卖盐不售。元丰三年,广东漕臣奏:岭外依六路法,以逐州管干官为盐官,提点刑狱,兼提举盐事,考较赏法。琼崖等州复请赋盐于民,斤重视其户等,而民益困。《宋史·食货志》
  元
  《三亚史》
  元朝还征收其他税种。如政府严格控制和垄断盐的生产与销售配给,实行“食盐法”和“行盐法”,都是预先按人头收取盐税,因此,“国之所资,其利最广者莫如盐”。另一项是船税。早在宋朝时,海南就已经对过往船只收税,元朝进一步加强管理。“至元三十年乙丑,立海北海南博易提举司,税依市舶司例。”
  明
  《光绪崖州志》
  洪武间,置临川场大使一员,隶海北提举司。共管灶户办盐,岁运廉州新村盐仓上纳。正统间,知府程莹奏准折米,改纳本府广丰仓。弘治间,复折银纳广盈仓,每石折银三钱。正德间,盐法佥事吴廷举查复优免。万历间,御史龚懋贤复为榜以禁横征,并奏裁临川大使,并入新安。
  临川场原办盐正丁一百六十七丁,共盐二百十四引九十斤,折米一百十四石二斗一升五合,该银六十四两二钱六分七厘。万历二十四年,征课米二百一十五石二斗五升,银六十四两五钱七分五厘。
  《三亚史》
  除田赋外,还有渔课、盐课和钞课(商税等)的征收。明初规定,商贾所征与河泊所及,各州县地土所产、物力所出,皆差定钞额,折征铜钱,岁解府库,各作官员薪俸。崖州所征主要有盐课、渔课、钞课及其他杂色课程。盐课也是赋税收入的重要一项。崖州的临川场,额定盐正丁167丁,其初规定要征收实物税共盐214引90斤,后改为每引课米一石,每米一石折银三钱,共该纳银64两2钱多。盐丁纳税之后,除10年一次的里甲正役依期轮当之外,可免除其他杂差徭役。崖州疍家渔户由河泊所管理并征税,按船或按户计收,总共岁纳渔课米568石8斗,每石折银二钱一分,是仅次于田赋的重要税收。疍家渔户纳税之后同样可免除其他杂差徭役。钞课则包括商税、契本税,另外还有赁房钞、地利钞、花藤牛税、户口食盐钞等杂色课程,税量较少。户口食盐钞1627锭2贯,按人头征澎收,是杂税中比较重要的一项。
  《正德琼台志》
  盐场
  盐莢专于管氏,代沿至今。读唐《地理志》知琼列盐,宋《食货志》知盐所给。至我朝法美且备,但宋监税如符挥皆官治本地,今盐税许给郡,而场属仍旧,尚望于更化也。
  本府凡六所,散立于各州县海滨,隶海北盐课提举司治廉州。设官大使各一员。六场原额正丁共五千零二十四丁,办盐不等。共盐六千二百五十三引三百十二斤八两,每岁运赴海北新村盐仓上纳。正统七年,知府程莹奏准每盐一引折米一石,共米六千二百五十三石七斗八升一合二勺五抄,就在本府上仓。弘治间,每米一石,例折银三钱,共银一千八百七十六两一钱三分四厘三毫七丝五忽,赴本府广盈库投纳,支给军饷。今列各场丁、引、米、银于后。
  临川场在崖州东一百里临川村。洪武二十五年设,灶老钟仕那创建。原额办盐正丁一百六十七丁,共盐二百十四引九十斤,折米二百十四石二斗一升五合,该银六十四两二钱六分七厘五毫。
  按:《唐书,地理志》容琼、宁远、义伦等县,各注有盐而无则例。宋《食货志》称琼、崖、儋、万等州,各鬻以给,本州无定额。天圣以后,东西海场十三,皆领于广州,岁鬻五十一万三千六百八十六石,以给东西二路。而琼崖诸州,如琼山等县,感恩、英由等场栅,其地荒阻,卖盐不售,类抑配衙前。前后官此者,或擅增盐数,煎盐户力不给,有破产者。元丰三年,朱初平奏蠲盐之不售者,又约所卖数,定为煎额,以惠远民。久之,广东漕臣复奏,琼崖等州复请赋盐于民,斤重视其户等,而民滋因矣。国朝洪武初,灶户除正里甲正役纳粮外,其余杂泛差徭并科派等项悉皆蠲免。后来州县官吏不体盐丁,日办三斤,夜办四两,无分昼夜寒暑之苦,科役增害。至正德初,盐法佥事吴廷举查申各该旨敕及抚按区处事例:自正德四年以后,灶户赋役除十年一次,里甲正役依期轮当,并甲内清出军人照旧领解,其办盐一丁,准其二丁帮贴。每户除民田一百亩不当差役,多余人丁佥补。逃故灶丁多余田土,扣算纳银,不许编充民壮、水马站夫、解银大户等役。其买绝民户田粮,随其粮之多寡,编其差之大小,只令雇役出钱,不当力役,有妨煎盐。区处甚为周悉,有司能继体行之,其不为晒沙淋卤之苦,解酷暑于一吹哉!
  清
  《光绪崖州志》
  临川场原额灶丁二百一十丁,每丁征课银三钱零七厘五毫,共银六十四两五钱七分五厘。
  康熙二十年,奉文按产盐斤加课,照广济桥例,每万斤加征银一十五两八钱五分一厘,共加银三十一两一钱九分五厘。二十六年,又奉文小引灶丁每丁征银二分,共征银四两二钱。三十三年奉文,免半计加征银二两一钱。
  乾隆二年,豁免加征银二两一钱。
  沙田二百一十丘,池漏二百一十个,例无课银,并归灶丁输纳。以上实征丁课银九十五两七钱七分。
  按:州属盐系灶丁自煎自卖,并无发帑收盐配引转运等事。前代俱设提举场,免埠商转运。今一并裁省,课银归州经理,每年照额征收完解。以上《府志》。
  附盐田 临川场
  光绪十三年至三十四年,共开得晒生盐田五百七十五丘,每丘征银二两。水田一百三十三丘,每丘征银一两。共银一千二百八十三两,为地方行政经费。
  《崖州直隶乡土志》
  生盐,每年销行三亚港五万余石。
  熟盐,每年销行本境万余石。
  《光绪崖州志》
  康熙元年至十一年,实在人丁二千七百六十二丁八分六厘六毫食盐,课银八千二百九十五口。金《志》
  原额丁口计一万六千五百。内除胥灶浮丁五千九百四十四丁免派四差外,实编男子二千二百六十一丁。奉议准论粮编丁,将官民并升科米二千七百六十三石二斗零八合一勺,每石编丁一丁,共该丁二千七百六十三丁二分零八毫。内优免本身丁一百七十六丁零九厘八毫,例不派差壮,均平盐钞,实全编丁二千五百八十七丁一分一厘。每丁例派差壮,均平银三钱二分六厘八毫五丝六忽,共银八百四十五两六钱一分二厘四毫,不派盐钞。妇女八千二百九十五口,每口只派盐钞银一厘九毫九丝九忽,共银一十六两五钱七分七厘一毫一丝。除编审缺额丁三分四厘二毫无征,银一钱一分一厘八毫,闰银五厘八毫外,合男妇实共编征银八百六十二两零七分毛厘七毫。遇闰,加编银四十五两三钱零三毫。黎人归化,附入版图黎丁一千三百二十,丁幼男女共一千零五十口。遵照不征银两。《府志》
  《三亚史》
  清朝前期崖州的盐课,只是对煮盐灶丁征收丁课银,因为都是盐丁自煎自卖,“并无发帑收盐配引转运等事”。地处今三亚市区的临川盐场,清代仍是琼州府属主要盐场之一,但前期只有“原额”灶丁210丁,年产盐2万斤左右,远没有光绪之后的规模。政府按丁收取盐丁课银,每丁征三钱略多,共计征银64.5两。至康熙二十年(1681),官府又规定按盐产量加征课银,每万斤加征银15.8两,一共加征银31.2两。以上二项实征盐丁课银共95.7两,额度不大。
  二、清朝末年到民国期间的盐业生产
  《三亚史》
  福建华侨胡子春在三亚大规模建设盐田
  据记载,清代的盐业一直受官府控制,由灶户自煮自卖,州县收课银,“无发帑收盐引搭配转运等事,惟县自为界,盐岸严明,不许充销”。《崖州直隶州乡土志》记载,崖州所产生熟盐只销售本境,并无出口,规模不大。同治八年(1869),广东电白商人李隆春到崖州榆亚考察,同本地人一起投资开办“润和漏”日晒海水盐场,“产盐甚丰”。随后又有广州、文昌等地商人在榆亚投资建设日晒盐漏共14个。但李隆春等在这一时期的盐业生产,仍属手工业性质的生产,规模有限。海南华侨兴办企业热潮到来之后,“福建籍华侨胡子春以“岛民喜用熟盐,而生盐无销路”,拟生产生盐外运,于光绪三十四年(1908)指挥他在海南儋州创办的侨丰公司,在三亚港开辟大面积盐田,直引海水晒盐,并且“禀准采运”,获得“配省行销”的权利。这是三亚近代盐业大规模开发外销的开始。
  《三亚史》
  民国初期三亚盐业的发展
  民国初期三亚的发展,原因在于清末以后三亚的主要产业——盐业有了更大规模的持续扩张,在股份制的投资体制促进下不断壮大,带动了其他产业的繁荣,构成了三亚地区经济的基础,提供了城市发展的原动力。清咸丰八年(1858),有股东投资兴建“承德漏”。此后,海南盐业的中心逐渐转移到南部三亚一带。《海南岛渔盐调查报告书》记载:“三亚、榆林制盐事业,创始于民元前三十七年”。据此推算,应在清同治末年的1874年。有资料记载:清同治八年(1869),电白县红花尾人李隆春与崖县陈氏族人合股投资,在三亚港兴建“润和漏”。《三亚古今纪事》中记载:“广州源兴公司派经理陈国桥投资建源东、济源、永利、和利、源丰等埇;李永基投资在三亚建设安源、源源等埇;文昌人高丰投资先后在红沙建设秋济埇等14个。”最大规模的投资是在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电白人李春在三亚附近开辟天日盐场。
  1916年,两广盐运使公署在三亚港设立三亚盐场公署,统理产销征税事宜,下辖三亚等9个分厂,督征盐田漏灶应完课饷,监督销售配运等事宜。盐场设盐场知事一人、场佐一人,在各县分置验缉员9人,统管运销、缉私、税收、秤放等事宜。不久因战乱,盐场公署被焚毁,于是迁往海口。1923年,设三亚盐务稽核分所,将三亚盐场原管税收事宜划归其管理。1926年,改组盐制,裁撤盐务稽核分所,设立琼崖盐务局管理盐务,各县设盐卡协助管理;并将原三亚盐场知事改称场长,所辖各验缉员改为管理员,管理场产、归堆、复验、配引等事项。诸多盐务管理机构的设立,表明自清末到民初时期,海南岛盐业在海南经济乃至华南经济中的地位。
  《海南岛志》
  盐业
  1.盐务行政
  考本岛盐务,见于史籍者,宋元丰三年,诏琼、崖、儋、万安军各煮盐以给虔州,无定额。此为本岛盐政纪录之开始。厥后明置盐课提举司于海北,民国二年,设三亚场于崖县三亚港,置盐场知事1员,场佐1员,于各县分置验缉员9员,统理运销、缉私、税收、秤放各事宜。旋因匪乱,场署焚毁,乃迁驻海口。十二年设盐务稽核分所,将三亚场原管收税事项划归管理。十五年改组盐制,裁撤稽核所,设琼崖盐务局掌理盐税,各县分设盐卡为之助理,并将三亚场知事改称场长,所辖各验缉员改为管理员,管理场产、归堆、复验、配引事项。
  2.盐业区域
  本岛以环海故,可筑盐田之地广漠无垠。光绪三十四年,福建华侨胡子春在三亚港建筑大规模盐田,直引海水晒盐,成绩优美,自是继起者多,盐业遂日形进步。
  崖县盐场 崖县盐场分为三亚、榆林、保平、藤桥、九所六处。就中以三亚、榆林、保平、藤桥为产生盐区域,保平、九所为产熟盐区域。但熟盐向无大企业经营,出产甚少,仅供县中民食之用。至生盐营业,则以三亚港为最盛,计有盐田70区,每区资本大者四五万元,小者七八千元。每年配省盐斤约30余万担,每担价约2~3元。兹将盐田营业情形列表如下。
  各盐户除华兴、福海设在藤桥、保平外,余皆设在三亚。此为崖县最近盐田分布状况。
  但榆林、保平、藤桥、铁炉各港可辟盐田之地尚多,尽扩充。
  《三亚史》
  盐业
  崖县的盐业生产历史悠久,而具有规模的经营则始于清末,基本形成了后来盐业生产的形态。民国初期受战乱的影响,盐工走散,三亚盐业曾一度受到挫折,但在1926年之后,由于运销的畅行和政府为增加税收所作出的鼓励,又迅速发展起来。崖县盐场分为三亚(临春、临川)、榆林、保平、藤桥、九所六处,以三亚盐场为主。行政管理上设有崖县分卡和三亚场长,均归琼崖盐务局管辖。盐分生盐、熟盐。熟盐仅供县中民食之用,量极少,产于保平、九所;生盐供腌制食品,是主要的盐产品,供外运,产于三亚、榆林、藤桥。
  据《琼崖渔盐调查报告书》记载,三亚盐田共有2441亩,每亩建筑费500~800元。上等盐田每亩每年可产盐300担,中等者可产250~280担,下等盐田每年可产180~250担。“本港连榆林港合计,年可产盐约四十万包,价值约二百余万元。”
  而据20世纪30年代编撰的《琼崖工业调查报告书》所载,崖县境内的三亚、榆林、保平、藤桥、九所等港共有盐田面积15578亩,远比海南沿海其他各县的盐田面积大。但是全县总计的这一盐田亩数,是用当时特有的盐田地积丈量方法计算出来的,以正方四丈五尺为一亩,每亩只有20.25平方丈;如折算为标准亩(60平方丈)则大约全县的盐田总面积为5000亩,三亚约占一半。
  另据《琼崖工业调查报告书》记载,当时海南有四大工业,食盐工业、植物油工业、橡胶工业、蔗糖工业,以盐业为最大,占有产业第一的位置。
  根据其他资料记载,1935年,在三亚、榆林、铁炉港的大小盐户有77户;其中,榆林港18户、三亚港57户、铁炉港2户。上述情况说明,抗战之前,崖县在华南盐业中占有突出的地位;而其中,三亚附近地区又在崖县盐产中占据最大份额。当时,三亚的盐业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保留着比较原始的生产方式,阻碍其扩大生产规模。资料记载,20世纪30年代各盐田使用人力的情况如下:“司理一人,工目一人(即晒盐师傅),男女工人数名(视盐田大小而定,有仅得三人,亦有二十余人者)。”经营规模小、手工操作是其主要缺陷,同时,也还没有独立而完备的外运销售渠道,对外运销要靠大公司不定期收购外运,受制于运销商,导致当地产盐企业难以扩张发展。
  《三亚市志》
  制盐
  三亚市的制盐历史悠久,唐朝已有民间海水煮盐。清朝同治八年(1869),电白人李际春到崖州三亚港考察,同州人投资开办“润和〓”,开创本市的晒水盐场。1908年福建华侨胡子春在三亚港“润和〓”基础上建成榆亚盐田。民国时期,投资盐业获利较大。广州盐业公司经理程国桥投资兴办三亚润源东、济源、永利、丰源盐场,杨百楠投资建三亚和丰、源安盐场。李永基投资建三亚安源盐场。根据历史资料记载,民国24年(1935)在三亚、榆林、铁炉港的大小盐户有77户,其中榆林港18户、三亚港57户、铁炉港2户。
  民国期间盐户的组织有盐业同业会。1935年成立。1937年4月改选,主席郭佩川和常务委员林瑞川连任。
  1939年2月,日军侵占崖县后,各盐厂户经理逃走,日本三井株式会社掠夺少量盐田经营,全县绝大部分盐田荒芜,年产盐仅20万担。1945年日军投降后,国民党成立海南公署榆亚盐务分署和盐警队,恢复生产的盐田有72处,年产量68万担。1946年,因受2次强台风的袭击,大部分盐田受浸,盐场房屋倒塌,股东不再投资,小部分幸存盐田,产量不高,1947年产量仅收9万余担,1948年产量增加到26万担。
  第三节 制糖业
  编者按:海棠湾种甘蔗榨糖有悠久的历史。但有文字记载则为明代出现种甘蔗,用甘蔗榨汁熬成糖浆。甘蔗是海棠湾历史上主要经济作物。从小糖寮到大糖厂,制糖业是主要产业。本章辑录以崖州制糖业的发展为线索,重点突出藤桥的制糖业。
  一、甘蔗的栽种与制糖业的出现
  《三亚史》
  明代经济作物的种植,主要有棉花、桑麻和甘蔗等。。甘蔗有黄、紫、铁牛腿数种,用作果蔗也用以制“糖汁”,可能就是石榨蔗汁熬成糖浆。其时海南尚未有蔗汁结晶成块的熬制技术,成块蔗糖还要从海北贩来。
  《正德琼台志》
  甘蔗 有黄、紫、铁牛腿数种。小黄长节者名芒蔗,性凉,可解草毒。
  《三亚史》
  崖州是琼州重要的甘蔗产区,种植面积较大,长势良好,而且四时不绝,品种有蜡蔗、紫蔗、马鞭蔗(芒蔗)等,主要用以榨汁煮“糖胶”并结晶成糖,也有食用果蔗(藤桥是主要产区之一)。
  随着农产品的显著增加,出现了诸多加工农产品的手工业门类,如制糖、酿酒、榨油等。其中制糖业已成为崖州的重要行业,是当时琼州的主要蔗糖产区。所生产的蔗糖有乌、白、赤三种。光绪《崖州志》记道:“土人用石绞榨其浆,以煮糖。通琼以崖为上,而崖以中区(州城附近)为美。”崖州在明代已有糖蔗种植,但是制糖工艺落后,只生产糖浆,片糖还要从广东内地输入,入清之后才彻底改变这种状况。清代前期,海南蔗糖的生产和输出占本岛物品输出的首位,道光《琼州府志》记道:“琼之糖其行至远,白糖则货至苏州、天津等处。”
  《光绪崖州志》
  甘蔗,有节而肉白,长五六尺。佳者渣软如绵,味极甘清。有蜡蔗,紫蔗、马鞭蔗。客语名芒蔗。土人用石绞榨其浆,以煮糖。通琼以崖为上,而崖以中区为美。
  《三亚史》
  晚清时期每年从崖州输出的货物,主要销行江门埠,计有白糖万余石、黄糖300余石、糖水4000余石(包括销澳门)。
  二、民国时期制糖业的发展
  《三亚史》
  崖县的甘蔗种植为全岛之冠,所产蔗糖出口在全岛亦占有较大比重。民国初期,陵水县与崖县都是全岛的甘蔗种植大县。1919年,陵水发生牛瘟,影响榨蔗制糖,崖县即跃居全岛第一。崖县每年通过保平港输出的白糖达33万公斤,通过榕树分卡输出粗糖6万公斤。
  《三亚史》
  制糖业
  进入民国之后,随着对外交通的改进,外运能力增强,崖县的糖蔗种植和制糖业也有了较快的发展,成为另一支柱产业,至20世纪30年代已经在全岛占领先地位。此前,海南糖业的中心在陵水,后因战乱与自然灾害多次袭扰陵水市镇,导致陵水糖业的衰落。
  昔年榨蔗制糖,都是地方土糖厂以牛为动力。1920年前的资料记载:“全琼各属,以西北部儋、临一带以及东南部万宁、陵水、崖县之地,为最宜于种蔗。而旧时糖业,亦以此等地域为最发达。此数县中陵水最盛。惟数年前因发牛瘟,糖业一落千丈。牛瘟之前,有糖房六十余家,每家每春出糖六百担;牛瘟之后,全部闭歇。现渐次恢复,亦仅有糖房十余家,每家每春出糖三百担,每年减额十分八九,计不下三万担。糖业之利虽厚,各资本家因受牛瘟之打击,几如惊弓之鸟,多改业他图,遂致既蹶之糖业,不可复振。可慨孰甚!推原其故,皆由知识缺乏,不知集中资本利用机器,有以致之。”
  另据其他资料记载:1925年前,“琼崖各属,向有栽培甘蔗,惟植以制糖者,则以西北部儋、临、澄三属,及东南部之崖、陵二属为最多,每属产额皆在万担以上。琼山、万宁、琼东次之,其余则寥寥无几矣”。
  《海南岛志》记载:“糖之产量,崖县最多,陵水次之,儋、临、澄、琼又次之,其余文昌、琼东各县,约产数千担。全岛合计,约产二十万担。”
  到了1929年2月,相关资料记载:“蔗有三种:一为竹蔗,专为榨糖之用;一为红蔗,一为甘蔗,均为生食之用。中以竹蔗栽培为最盛,各县均有出产,惟崖县最多,其次为儋县、陵水、临高、澄迈。以上各县每年出糖总在二万担以上,其余各县亦总在数千担。”此时的陵水又向下退了一位,而崖县依旧处于领先的位置。进入20世纪30年代后,崖县的糖业在岛内已经具有了压倒优势,这种趋势一直持续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
  虽然抗战前崖县糖蔗的种植与生产有了较快的发展,但是种植上采用传统技术与品种,榨糖的设施和工艺也停留在清末的水平上,精加工:能力还很落后。崖县所生产的糖制品主要是砂糖与片糖,这些制品虽然也可以直接食用,但基本上还是属于原料糖,多用于广州、上海等地糖果、糕点食品制作,还不是在国内外家庭比较普遍使用的精制糖,销售必然受到限制,价格也只是每百斤四五元。
  《琼崖志略》
  甘蔗和糖,在琼崖的农业上是个极大的富源,儋县、临高、万宁、陵水、崖县都是蔗糖业主要地。作者曾根据历年的《琼崖民国日报》中的纪载,造过一张各县蔗田的统计。
  这些数字,自然并不正确,但是至少可以指出各县的蔗产情形之一斑。依过去的情形来论,全岛蔗糖业最发达的,要算陵水,其次才是崖县。但陵水自民国八年的牛瘟潮发生后,就一蹶不振,到后来便算得上崖县了。
  《三亚史》
  制糖方面,战后的制糖能力甚至还没有达到战前的水平。据《海南岛志》记载,1928年崖县的制糖能力在4.5万担左右,而战后的1947年减至1.6万担左右。
  也就是说,战后全县的制糖产量约只相当于1928年的1/3,而且依旧是旧式糖寮,未有新式糖厂。

知识出处

历代史志中的海棠湾

《历代史志中的海棠湾》

出版者:光明日报出版社

《历代史志中的海棠湾》,是对历朝历代正史及地方志书中涉及海棠湾的地理历史事实进行辑录。编辑原则包括涉及海棠湾的一切相关内容均要辑录,对于重复内容视情况删减,以整个三亚的史事为线索突出海棠湾的史事,不选择创作而是编辑历史书籍内容。本书按人文地理、手工业、工业、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商贸、旅游业、教育、文化、民族关系、人物、艺文等篇章分门别类进行编排。所辑录的史料加上现行标点符号,一律改用现行简化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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