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土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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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历代史志中的海棠湾》 图书
唯一号: 200120020230003549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土贡
分类号: F812.966
页数: 8
页码: 140-147
摘要: 本节介绍了中国古代向朝廷纳贡或进贡的历史。西汉已经有向朝廷纳贡的制度,但这对老百姓来说是沉重的负担。唐代建吉阳县之后。海棠湾要负担贡品五色藤盘、班布等物。
关键词: 土贡 发展史 海棠湾

内容

编者按:向朝廷纳贡或进贡,西汉就已有之。是老百姓头上的沉重负担。见诸文字的是不多的,也是较轻的,而实际上要沉重得多。唐代建吉阳县之后。海棠湾要负担贡品五色藤盘、班布等物,负担沉重。
  汉
  《汉书》
  骆越之人父子同川而浴,相习以鼻饮,与禽兽无异,本不足郡县置也。颛颛独居一海之中,师古曰:“颛与专同。专专犹区区也。一曰圜貌也。”雾露气湿,多毒草虫蛇水土之害,人未见虏,战士自死。又非独珠崖有珠犀玳瑁也,师古曰:“玳瑁,文甲也。玳音代。瑁音妹。”弃之不足惜,不击不损威。其民譬犹鱼鳖,何足贪也。
  说明:这则史料说明当年珠崖之土贡有“珠犀玳瑁”。
  故能睹犀布、瑇瑁则建珠崖七郡,师古曰:“瑇音代。瑁音妹。”感枸酱、竹杖则开牂柯、越雋,师古曰:“枸音矩。”闻天马、蒲陶则通大宛、安息。自是之后,明珠、文甲、通犀、翠羽之珍盈于后宫。
  说明:汉王朝建立珠崖七郡之目的,是得到犀布、瑇瑁也。
  《后汉书》
  武帝末,珠崖太守会稽孙幸调广幅布献之,蛮不堪役,遂攻郡杀幸。幸子豹合率善人还复破之,自领郡事,讨击余党,连年乃平。
  三国·吴
  《三国志》
  县官羁縻,示令威服,田户之租赋,裁取供办,贵致远珍名珠、香药、象牙、犀角、玳瑁、珊瑚、琉璃、鹦鹉、翡翠、孔雀、奇物、充备宝玩,不必仰其赋入,以益中国也。然在九甸之外,长吏之选,类不精覈。汉时法宽,多自放恣,故数反违法。
  晋、南北朝
  《三亚史》
  记录魏晋南北朝时期三亚地区物产的史籍很难找到,能看到的只是对海南和南海的一些记录。就此也是吉光片羽,钩求不易。
  海南岛的奇珍异产,一直是中央王朝嗜好的贡品,至南北朝仍不能免。据一些文献记载,这一阶段的海南岛出产夜明珠和珍珠。
  《太平御览》卷八零二载:“《吴录·地理志》曰:朱崖朱官县,出夜明珠。”
  西晋文学家左思《吴都赋》有曰:“渊客慷慨而泣珠。”唐代人李善注解说:
  朱崖海中有渚……水居,鲛人水底居也。俗传鲛人从水中出,曾寄寓人家……
  临去,从主人索器,泣而出珠满盘,以与主人。
  这显然是将水居采珠人献宝过程神话化了。唐徐坚《初学记》引晋代稽含所著《南方草木状》则更写实:
  凡采珠常三月,用五牲祈祷。若祠祭有失,则风搅海水,或有大鱼在蚌左右。白蚌珠长三寸半,在涨海中。其一寸五分,有光色,一旁小形似覆釜,为第一;珠凡三品。其一寸三分,虽有光色,形不圆正,为第二;滑珠凡三品。
  剔除各种想象和传说成分,可以将今天三亚仍然出产珍珠一事上溯到这个时期。
  另外,《隋书》卷七十八记载海南向隋朝廷进贡直径一寸的大珠,且质圆而色光。进贡途中使者贪为已有,被名噪一时的卜者杨伯丑所揭发。这则故事显示,海南沿海州郡盛产珍珠,体大质优,是向朝廷进贡的特产之一。
  吴主孙权“遣将军聂友、校尉陆凯以兵三万讨珠崖、儋耳”的二年,赤乌六年(243),交广刺史吕岱遣宣化从事朱应、中郎康泰“南宣礼化”,康泰回去后著《扶南传》,其中提到了有关南沙群岛珊瑚礁的记载:“涨海中,到珊瑚洲,洲底有盘石,珊瑚生其上也。”
  海南岛上也出产黄金。据晋刘欣期《交州记》载:“金华出珠崖,谓金有华采者。”其后唐代振州土贡有金一项,上溯魏晋,那时海南就出产精金了。到明代唐冑编纂《琼台志》,说金银皆非海南特产。但古时地方向朝廷的贡物,一般是本地的特产,这就是所谓的“任土作贡”,可能古今有异。
  隋
  《隋书》
  崖州尝献径寸珠,其使者阴易之,上心疑焉,召伯丑令筮。伯丑曰:“有物出自水中,质圆而色光,是大珠也。今为人所隐。”具言隐者姓名容状。上如言簿责之,果得本珠。上奇之,赐帛二十匹。
  唐
  《新唐书》
  振州延德郡,(下①。)本临振郡,又曰宁远郡,天宝元年更名。土贡:金、五色藤盘、班布、食单。户八百一十九,口二千八百二十一。县五。宁远,(下。以宁远水名。有盐。)延德,(下。以延德水名。)吉阳,(下。贞观二年析延德置。)临川,(下。)落屯。(下。天宝后置。)
  注①下:指下等。唐代把郡县分成三个等级,上等为最好,中等为一般,下等为较差。赋税按上、中、下三等郡县收取。
  《正德琼台志》
  唐贡;崖州金银二十两、珠二斤、玳瑁一具、高良姜,琼州金,振州金、五色藤盘、班布食单。
  《万历琼州府志》
  土贡均一,四司,铺垫,京估,鱼胶,军器,总府供应
  唐贡曰金,五州俱有。曰银,四十两,崖、万定各二十两。曰珠,二斤。日玳瑁,一具。曰高良姜,俱崖州。曰糖香,儋。曰五色藤盘,曰班布食单。俱振州。
  《光绪崖州志》
  土贡
  珠崖郡银二十两。真珠二斤。玳瑁一具。《通典》。《新唐书》多“金、高良姜”。
  振州延德郡藤盘。《通典》,《通考》金。班布、食单。《新唐书·地理志》
  宋
  《宋史》
  吉阳军,同下州②。本朱崖军,即崖州。熙宁六年,废为军。绍兴六年,废军为宁远县。十三年复。后改名吉阳军。元丰户二百五十一。贡高良姜。镇二:临川,藤桥。熙宁六年,省宁远、吉阳二县为临川、藤桥二镇。宁远即临川。南渡后,县二:宁远,下。绍兴六年复县,隶琼州。十三年,复来属。吉阳。下。熙宁六年,废为藤桥镇,隶琼州。绍兴六年复。
  注②同上。
  《正德琼台志》
  宋贡,吉阳军高良姜。
  《万历琼州府志》
  土贡均一,四司,铺垫,京估,鱼胶,军器,总府供应
  宋贡曰银,曰槟榔,俱琼州。曰高良姜,南宁、吉阳。曰元丰银,南宁。外有玳瑁、鼊皮、紫贝三项,出琼州。天圣五年乃罢贡。
  《元丰九域志》
  珠崖郡高良姜五斤。
  元
  《元史》
  九月甲辰,海南贡白虎、狮子、孔雀。
  《正德琼台志》
  元贡,崖州干良姜五斤。
  《万历琼州府志》
  土贡均一,四司,铺垫,京估,鱼胶,军器,总府供应
  元贡曰跋踉子,十斤,出琼州。《永乐志》作巴豆。《外纪》注以为槟榔,谓顺胡音作字也,今城间讹语犹然。曰乾良姜。五斤,崖州。
  《光绪崖州志》
  土贡
  坺踉子。《永乐志》作巴豆,《外纪》注为槟榔。干良姜。
  明
  《正德琼台志》
  明朝土贡:麖皮四百九十张,张价钱二百文。羊皮四十张,张价钱五十文。上岁办皮翎事,解南京丁字库。生漆八百斤,斤价银六分或八分。上年例缺少预备物料事,解工部都水司转送司设监。又生漆一千七百七十五斤,斤价钱四十文或银八分。翠毛一百四十三个,个价钱一百文。上成造事,解工部都水司转送御用监。鱼胶一百九十五斤三两一钱一分二厘,翎毛六万六千九百六十二根,详课程河泊所下,共银七十五两九钱。上鱼油翎鳔事解工部都水司及内府。槟榔五百斤,斤价银四分。大腹子五百五十斤,斤价银四分。大腹皮一百斤,斤价银二分。上缺欠药味安养军民事,解礼部转发太医院生药库。黄蜡一百九十三斤,斤价银二钱。茶芽三百四十九斤八两,及今添芽茶一百四十三斤八两,斤价银二钱。叶茶一百四十三斤八两。斤价银八分五厘。上会计年例钱粮事,解供用库。
  崖州:麖皮二十八张,生漆三十八斤,又生漆九十三斤,翠毛七个,鱼胶二十斤一两二钱二分四厘,翎毛六千八百八十八根,黄蜡五十斤,芽茶三十斤八两,叶茶九斤四两。
  按《方舆志》,国初未闻私贡。永乐乙酉,抚黎知府刘铭率各州县土官入贡马匹、黄蜡、麖皮、土香、蚺蛇皮、良姜、益智子。后知府黄重用是为例,三岁一贡,其数无常,剥黎徼功。后革土职,贡亦随废。今上料麖皮以下六事十三项内,鱼胶、翎毛出河泊,古人所谓取之山海者,余俱出诸民。正统十一年,以颜料数多,民力不堪,令户部分派出产州县存留粮内折征解纳以便民。弘治六年,户部尚书叶淇建议:各司府存留粮米支用不敷,而前例承行年久,吏缘为奸,以粮价不足,复加重敛,与派无异。今京库颜料岁积颇多,乞自弘治七年始,该派之数以十分为率,通减五分;会派各该府司支取该年里甲均平买办为便。今河泊所课及州县均平岁于重折,共计银八百六十六两五钱八分五厘零,俱系该额办。又有一时坐派,出于正供之外,多非土地所产,白真牛皮、水牛底皮、白硝麂皮、生铜、生漆、黄蜡、白硝鹿皮、白圆藤、明羊角、黑铅、桐油、藤黄、树棕、靛花、青硇砂、大碌硇砂、二碌硇砂、三碌、黄牛皮、退毛白硝细熟绵羊皮、全身翠毛、焰硝、棕毛、速香、黄速香、黄熟香、荔枝、圆眼、核桃、香簟、木耳、箓笋、宿砂、蜜、银硃、二硃、乌梅、姜黄、五倍子、黄熟铜、红熟铜、生水牛皮、百药、煎栀子、水胶、铁线、金箔、海壳、红枣、天碌、天青、天深、中青、黄丹、天三碌、挎木、青锦布折银少至百弘治十六年,只派水牛底皮、白硝麂皮,连水脚共银五百六十三两三钱十,十七年,只派白圆藤、树棕,共银二十二两二钱八分五厘五毫多至数千,弘治九年,坐派水牛底皮等九项,共该银五千八百九十一两四钱一分三厘其数无常,不能尽述。惟赴解交纳之费,数倍其价。琼僻地险海,设若不能省其额,省其解纳之费可也。
  《万历琼州府志》
  土贡均一,四司,铺垫,京估,鱼胶,军器,总府供应
  国朝额贡曰麖皮,四百九十张;张价二百钱。崖二十八张。曰羊皮,四十张;张价五十钱,文三十二张。曰杂皮,五百四十张;白真牛皮、水牛底皮及黄牛、绵羊皮之类,价折不等。崖、乐各四十张。曰翎毛,一万根;曰生漆,二千六百七十五斤;斤四十钱,或银六分或八分,内八百斤解司口监,余俱御用监。崖一百三十一斤。曰翠毛,一百四十三个;每个价一百钱。崖七。曰槟榔及大腹子,一千五十斤;槟榔五十斤,大腹子一百五十斤,俱斤价四分。曰大腹皮,一百斤;斤价二分。曰黄蜡,八百九十三斤;斤价二钱。崖五十斤。曰茶芽,四百九十三斤;斤价银二钱。崖三十斤八两。曰叶茶,一百四十三斤八两;斤八分五厘。崖九斤四两。俱出州县。曰鱼胶,一百九十五斤三两一钱一分二厘。崖一十八斤九两,闰加一斤一十两七钱。曰翎毛,六万六千九百六十二根。崖六千三百七十,闰加五百五十八。俱出河泊所。岁共征银八百六十六两五钱八分五厘,除鱼胶、翎毛折银七十七两八钱九分二毫二丝,每两加派京司水脚三钱,解官盘缠银二分,系疍民办纳。今照征外,余俱里甲派办。先,正统丙寅,以颜料数多,民力不堪,令户部分派出产州县存留粮内折解。弘治癸丑,尚书叶淇以司府存留粮米支用不敷,复加重敛,与派无异。议减十分之五,会派司府支取,里甲均平,贾办为便。嘉靖初,复增价额,派入随粮带征,谓之均一料。丙辰,续奉工部勘合,增四司料,始以官米兼派。官米轻则八升以下者。末年,复以礼部勘合,派香品料。隆庆初停止。万历甲申后,又以户部勘合,派铺垫料,工部勘合,派京估料,俱随粮带征,共银四千一百一十一两七钱零八毫六丝。除香品停止及鱼翎料出河泊所外。通鱼胶料价俱岁解京师外,有军器料旧出里甲者。及隆庆辛未,奉兵部勘合,派总兵廪给椽史衣资者共银一百六十八两一钱二分一厘七毫五丝。今亦随粮带征,类解司府。通上七项,共银四千三百八十二两六钱三分七厘七毫,见数开后。额派均一料银二千一百二十九两八钱七分七厘七毫六丝。崖州一百九两九分五厘六毫八丝。续派四司料银一千五百三两八钱五分二厘。崖州七十一两口九厘五毫。铺垫料银四百四十九两二钱八分九厘八毫。崖州二十两九钱一分五厘八毫。京估料银二十八两六钱八分一厘三毫。崖州一两三钱一分八厘四毫。鱼胶料并水脚盘缠共银一百二两八钱一分五厘九丝四微。崖州七两四钱九厘一毫,闰加口两五分二厘四毫四丝。
  军器料银一百三十五两四钱六分四厘八毫。州县撒详《兵饷》。总府廪粮衣资银三十二两六钱五分六厘九毫五丝。
  论曰:土贡自汉有之,史称贡献,其输贡明矣。但当时利得地不利得贡,故略而不书耳。汉以下私贡未开。国朝永乐间革土职,贡亦随废,不过分派出产州县存留粮内折征解纳。奈之何承行年久,吏缘为奸,一时坐派出于正供之外。夫琼地孤悬海外,倘额办不可省乎而省其解纳之费,则民困其少苏矣。
  《光绪崖州志》
  土贡
  麖皮。杂皮。翎毛。生漆。翠毛。沉香。槟榔。竹木。黄蜡。牙茶。叶茶。鱼胶。大腹子。大腹皮。紫榆。花梨。
  系分派出产州县存留粮内折解。
  清
  《光绪崖州志》
  土贡
  土贡各项,在米石粮料编派者,照额征解。惟物料在户部项下有供用库颜料、甲字库颜料、丁字库颜料,礼部项下有均一料银,工部项下有折本色物料、四司竹木翠毛等料、并水脚,光禄寺项下有折色厨料。《府志》
  康熙七年奉文,采买沉香一十三斤,每斤开销正赋三两五钱。后相沿为例,每岁加办贡香二十斤。张擢士条议苦弊,见《艺文》。今罢。宋《志》。
  按:土宜之贡,自汉迄明,历朝皆有。自雍正间将本色物料编入正赋折征,每年汇同地丁起运项银报解,拨支兵饷,内仍分款造册奏销,官民皆便。至沉香,由督抚发价交郡守采办。虽有土贡之名,而非犹前代取之于民也。《府志》
  张擢士论曰:土田户口,按籍而稽。崖之人而同之矣。黎彝产植,并入正供。彼知输将本色,不知起运折色也。知秋冬完粮,不知春夏截纳也。概绳以赋役成法,粮长预期代办,自必倍权子母,终岁勤动,竭于一旦,实为厉阶。缓征期而戒溢敛,惟有心者加之意耳。至岁编鱼课,始因川泽之利。今海禁日严,课额如故。累官则伤廉,累民则伤体矣。又采买沉香,岁戊申偶一举行。兹且相沿为例。将来困弊,不在采珠开矿之下。安得不亟望之仁人君子耶?

知识出处

历代史志中的海棠湾

《历代史志中的海棠湾》

出版者:光明日报出版社

《历代史志中的海棠湾》,是对历朝历代正史及地方志书中涉及海棠湾的地理历史事实进行辑录。编辑原则包括涉及海棠湾的一切相关内容均要辑录,对于重复内容视情况删减,以整个三亚的史事为线索突出海棠湾的史事,不选择创作而是编辑历史书籍内容。本书按人文地理、手工业、工业、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商贸、旅游业、教育、文化、民族关系、人物、艺文等篇章分门别类进行编排。所辑录的史料加上现行标点符号,一律改用现行简化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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