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徭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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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历代史志中的海棠湾》 图书
唯一号: 200120020230003541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徭役
分类号: F812.966
页数: 9
页码: 132-140
摘要: 历代的老百姓除向官府缴纳赋税之外,还要服徭役,历代的徭役制度不同。有的时候老百姓负担很重,有的时候较轻一些。直到明代开始徭役可以折钱代替,清代则全部“摊丁入亩”而逐渐取消了徭役制度。
关键词: 徭役 发展史 海棠湾

内容

编者按:历代的老百姓除向官府缴纳赋税之外,还要服徭役,历代的徭役制度不同。有的时候老百姓负担很重,有的时候较轻一些。直到明代开始徭役可以折钱代替,清代则全部“摊丁入亩”而逐渐取消了徭役制度。
  汉
  《三亚史》
  西汉王朝在海南岛沿海一带设置郡县后,随着汉人相继迁入,带来了中原的先进文化。沿海地区的黎族先民在与汉人的接触和交流中,较早受到了汉文化的影响,三亚地区也一样。在沿海居住的部分黎族先民被地方政权编入户籍,接受汉朝的行政管理,按时向官府缴纳赋税和提供徭役,较早地被纳入封建化的统治范围,这就是后代所称的“熟黎”。
  晋至南北朝
  《三亚史》
  在西晋长约50年间,虽在中原朝廷的视野之内,朝廷却仍然无力控驭,只是在名义上隶于虚设的合浦郡玳瑁县。
  东晋偏安,上层士族力柔质弱,很快被下层军官起家的刘裕取而代之,于永初元年(420)废东晋恭帝司马德文,自立为帝,国号“宋”,定都建康。
  10年后的元嘉八年(431)春正月,宋文帝“于交州复立珠崖郡”。
  元嘉二十二年(445),宋文帝又撤销珠崖郡,省入合浦郡。清代学者徐文范研究则称,宋文帝元嘉二十二年“置宋寿郡,省珠崖”。
  大明四年(460),宋孝武帝派费沈、武期讨伐岭南,拟打通珠崖道。此举可见,宋文帝省珠崖郡,乃是由于控驭无力。宋孝武帝拟打通珠崖道,结果依然有心无力,无功而返。《宋书·夷蛮列传》载:
  广州诸山并俚、獠,种类繁炽,前后屡为侵暴,历世患苦之。世祖大明中,合浦大帅陈檀归顺,拜龙骧将军。四年,檀表乞官军征讨未附,乃以檀为高兴太守,将军如故。遣前硃提太守费沈、龙骧将军武期率众南伐,并通硃崖道,并无功,辄杀檀而反,沈下狱死。
  《宋书·州郡志》记载,合浦郡“先属交州。领县七”,其中有硃卢长,硃卢即朱卢,硃卢长即朱卢县令。海南名义上是朱卢县的境域。地处海南南端的三亚地区,仍为海北政权所遥领,而实际上却完全在其管辖治理之外,处于自然村峒各自为治的原始状态。不用服徭役,也不纳赋税。
  萧梁代齐后,梁武帝萧衍励精图治,前期一度府库殷实、士马强盛。10年之后,到天监十年(511)就完整据有了三国吴时的疆域,并平定了岭南的俚人。《隋书·地理志上》载:
  梁武帝除暴宁乱,奄有旧吴。天监十年有州二十三,郡三百五十,县千二十二。其后务恢境宇,频事经略,开拓闽越,克复淮浦,平俚洞,破牂柯。又以旧州遐阔,多有析置。大同年中,州一百七,郡县亦称于此。
  唐李吉甫《元和郡县志》载:“梁于徐闻县立珠崖郡。”梁朝据有岭南之后,因袭前朝而治,仍在海北置珠崖郡,时间当不晚于天监十一年(512)。又载:三国孙吴至晋及宋、齐期间设置的朱卢县,“梁、陈时废”。萧梁在置立珠崖郡的前后,废除了朱卢县。
  虽然,萧梁比起宋、齐来,统治势力强大得多,但武力平定并不能怀附各处峒俚,暂时还只能跟宋、齐一样,在海北设郡“遥领”海南,实际上也还是“不有其地”。明代海南先贤王佐在所著《琼台外纪》中,就曾论证在得到岭南俚族首领冼夫人的合作以前,东汉以来各朝关于海南所设的朱崖、朱卢等郡县,只是招抚性质的建置。三亚地区亦在其中。
  隋
  《三亚史》
  赐临振县为冼夫人汤沐邑,追赠冯仆为崖州总管,都是朝廷对冯冼家族的褒奖。《隋书》中明确记载了隋文帝时崖州土贡珍珠一案,也从侧面说明海南岛与中央政权的关系已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
  中央政权对海南岛统治的加强、郡县行政建置的全面拓展,在等待一个新的时期,这就是冼夫人辞世、隋炀帝登基之后的大业年间。
  隋文帝仁寿初(602),冼夫人卒。两年后(604)隋炀帝杨广登基,改元“大业”。大业三年(607)四月,又“改州为郡”,实行郡县二级政治统治体制。当此之际,“崖州”也改成“珠崖郡”。《隋书·地理志下》明确记载珠崖郡下设十个属县:
  珠崖郡,梁置崖州。统县十,户一万九千五百:义伦,感恩,颜卢,毗善,昌
  化,吉安,延德,宁远,澄迈,武德。
  十县中,延德和宁远大体上就是北宋以后的崖州境,也就是今天的三亚、乐东、保亭一带地方。
  《元和郡县志》则记载,大业六年(610)“隋炀帝更开置珠崖郡,立十县”;“又置儋耳、临振二郡”。
  陈永定二年(557),冯宝去世,岭南大乱,百越无首,相互劫掠。冼夫人抚循百越,号召各部族相安共处,稳定了百越各部,使境内数州安然无事。
  冯仆死后不久,陈朝也亡于隋。但此时隋文帝并未统一中国,尚且无暇顾及岭南地区。这个时期,虽天下淆乱,然而岭南社会却稳定有序,人民安居。这一局面的维持,全赖冼夫人的再抚百越,保境安民。史书记载,当时岭南各部族共奉冼夫人为“圣母”。
  入隋之初,经历一度战乱的岭南,人心不定。
  朝廷依然依托冼夫人及其他大小首领统属各部落。
  至此,临振县由官方正式册封为冼夫人食邑。据《太平寰宇记》和《记纂渊海》等宋代地理文献的记载,西汉临振县包括后来的宁远、临川、延德等县地域,即今天三亚全部和陵水、乐东部分地区。隋初所设的临振县应当是因循旧名故地。
  汤沐邑是古代食邑的一种。秦汉以前,采邑之地是立大功者享有的封地,充当世袭世禄之源,还有行政权力。秦汉实行郡县制,食邑者在其封邑内无统治权,只是以征敛封邑内民户赋税拨充食禄,但仍可世袭。
  唐、五代
  《三亚史》
  海南在唐代尚处于中原农业引进的初期,垦荒殖民,因俗而治,没有条件实行均田制。但贡赋却因土宜地利一点不少。《唐六典》卷三载:
  儋、崖、琼、振,已上广府管内……凡赋役之制有四:一曰租,二曰调,三曰役,四曰杂徭……凡岭南诸州税米者,上户一石二斗,次户八斗,下户六斗;若夷、獠之户,皆从半输。
  税米分三等按户征收,汉人全输,在编黎人半输。振州当时当也如此。
  至于土贡,上文所举《新唐书·地理志》载明有金、五色藤盘、斑布食单。其中五色藤盘和斑布食单“俱振州”所贡。
  《通典》卷六《食货六·赋税下》载:“延德郡贡藤盘一,今振州。”
  藤器的制作,穿织精致。《北户录》说:“五色藤盒子、书囊之类,细于锦绮,亦藤工之妙手也。”虽然体现了制作者的才智妙手,同时也费尽了劳苦。到明代时犹且“官司货贡无时,军民苦之”。
  这只是史载明文者,实际的土贡当不止这些。譬如海南传统的贡品如玳瑁、珍珠等是否为常例未可知,但作为地方贡献是不可能阙如的。陆龟蒙《奉和袭美寄琼州杨舍人》诗“吏有珠官出俸钱”句,可为证。
  宋
  《正德琼台志》
  宋役制有押录、贴书、州市、方正、祗候、分手、贴司、引事厅、书司、手力乡司、乡戛戛刺、当直人、杂职、弓手、牢子、禁子、市巡、所由、斗级、斗子、栏头务司、酒匠、栅子、直司、脚子、僧直司。以耆长、弓手、壮丁逐捕盗贼,以承符、人力、手力、散从官给使令;又有曹司至押、录,虞候、拣、掐,并以乡户等第定差。旧称熙宁行保甲,罢耆户长、壮丁而法始变;至元祐复耆户长、壮丁,犹以保甲而法大变;及绍圣而后,以耆户长、壮丁钱尽归公上而法尽变。民避役如避寇,举世尽然。《雷志》尚能略载,则琼可知矣。第《旧乘》失纪,莫述其详。但《崔与之传》称熙宁免役之法,独不及海外,四州之民破家相望,与之语颜戣行之而巳。
  《三亚史》
  募役法又称免役法,主要是针对北宋前期的差役法而设定。先前的差役法规定按户等轮流充当州县差役,但不少富户逃避差役转嫁到老百姓身上。王安石推行的募役法,改由州县官府自行出钱雇人应役,雇员所需经费由民户按户分摊。原来不用负担差役的女户、寺观,也要缴纳半数的役钱,称为“助役钱”。这种做法使得农民从劳役中解脱出来,保证了劳动时间,促进了生产发展,初衷是很好的,因此曾经在海南推行。但是在实际执行中贫户出不起役钱,最终只好废止。“琼、崖、儋、万,越在海外,道路不通,民既贫苦,仍出役钱,其少人处不免依旧轮差。以投雇为名,其间大半贫困,不曾输纳,甚者逃入黎峒,欲乞朝廷且令比不行役法处轮差。”朱初平认为免役法不切合海南地方实际,不但没有减轻老百姓的负担,反而成为更加痛苦的事情,不少人为了躲避免役钱而逃入黎峒,因此奏请朝廷废止,恢复先前的做法。《岭外代答》中也说:“自免役法行,天下无复有乡差为吏之州,独海南四郡不行焉。”正德《琼台志》也记载北宋时任广西提点刑狱的崔与之,谈及“熙宁免役之法独不及海外(海南)”。这些都证明了免役法在海南没有最终得到推行。
  元
  《三亚史》
  元代农民所服徭役种类很多。有户役,如军户、站户;有职役,如里正、仓官、库子;有力役,如开河筑埧的杂泛之劳;有和雇和买,向民户摊派劳力和物资等等。这些都是杂泛差役。嘉靖《广东通志》中讲到元统二年(1334)实施屯田时,“官给田土、牛、种、农器,免其差徭”,这里所说的“差徭”就是上面所说的“杂泛差役”。《元史》记载:“(海南)黎兵屯田万户府,统千户一十三所,每所千人,屯户五百,皆土人为之。”这表明,元朝推行的“杂泛差役”扩及黎族地区,黎族人民也深受其害。
  明
  《正德琼台志》
  明朝本府所辖州县里分多寡不等。内琼、澄、临、定、文、乐六县,儋、万二州,俱十年一编。会、昌、陵、崖、感五州县,俱五年一编。间有黎图,自无编差。盐疍人丁,免其办盐课及例免田粮外,其该差,都图府州县躬亲清审。除逃故人丁并陷江海田粮免编审实,见在丁粮该合于上司议定。本府于三州十县通融编佥,人一丁,粮一石,上户各编银八钱,中户银七钱,下户银六钱。丁多则力差,粮多则银差,仅勾该州县役差。余者不拘多寡编定,舍得马夫名役拨补丁粮稀少州县。今察院见行条款,照编该年丁粮,多寡必须通融尽数派编,毋得滥编听差等项名役及存留余户追银,致启侵渔之弊。如此编佥,则赋役适均,民无嗟怨。
  府总银、力二差,凡二千五百八十七役:银差合得马夫、皂隶、斋夫、膳夫、门子、库子、水手、清军书手、贴解户,凡九百四十二役,共银七千八十一两。力差门子、库子、皂隶、弓兵、禁子、廪给、斗级、防夫、馆夫、铺司兵、渡夫、巡栏、解户,凡一千六百四十五役,估工食银六千三百六十九两五钱。上二项共银一万三千四百五十两五钱。
  崖州并属凡二百六十三役。舍得皂隶八名,马夫三十名,直厅门子二名,水手一名。学斋夫八名,膳夫三名,门子四名,库子四名。以上俱银差。仪从库子一名,皂隶十名,弓兵十六名。吏目皂隶二名。预备仓门子一名、禁子六名,军储仓斗级六名。抱岁、通远、藤桥三巡司弓兵各三十名。德化、义宁、都许、太平四驿库子各一名,馆夫各二名。守巡道门子各一名。铺司兵五十五名,渡夫一名。城隍、山川、社稷门子共一名。以上俱力差。
  按:上银差直厅门子、合得皂隶、斋夫各十二两、膳夫、水手各十两、马夫四两、学库子、清军书手各七两、门子六两、贴解户三十两,力差估工食银库子、府广盈估银五两,架阁一两五钱,仪从二两五钱。琼山耳房、儋州财帛俱五两,昌化财帛四两。澄、临、文、陵仪从各五两,万、定、会、乐四两,感恩三两皂隶、三两五钱。内文、会、乐、陵各三两,感恩二两五钱弓兵三两五钱、预备仓斗级、门子各五两、禁子五两、斗级、广丰、大丰、广储、广积、南丰、军储、存留仓俱八两,际留仓六两,儒学仓七两驿禀级库子、琼台三十两,德化、义宁、都许、太平、多陈、乌石俱十八两,宾宰、长岐十六两,西峰十两,归姜、田头、大村十一两馆夫五两、防夫五两、巡栏二两五钱、分巡道门子、琼山五两,澄、临、定、文、会、乐、儋、万、崖、昌、陵俱二两,感恩一两五钱分守道门子、琼山二两五钱,临、定、文、会、乐、儋、万、崖俱二两,感恩一两五钱兵备府门子二两五钱、公馆门子、俱二两,惟感恩一两五钱铺司兵、俱二两五钱,感恩二两解户四十两、渡夫二两,先贤祠、景贤祠、城隍庙、灵山祠门子俱二两,俱以上中下三等人户估银定编,固是,但等以丁粮多少论,不计地之美恶,则非。盖吾郡地之恶者,田虽宽愈脊,粮愈多秋粮且不能纳,愈大役以困之;地之美者,田虽狭而收倍,且外有杂利,加役尚未为妨,乃徒按丁粮以赢之,故论等当以其地。假以琼山言之,调塘、演顺之十,谨当梁陈、东洋之五;东洋、梁陈之十,谨当遵永、石山之七。举此以例,一郡等皆以地,不拘拘于丁粮师案,则三等定银之意,区州县三等地品之宜,即《经》所谓通融,孟子所谓润泽,则安有失所之民哉!
  驿递 马夫粮差
  琼台等驿递及陵水县马夫共五百四十名。每攒造之后,只计粮朋凑编佥。每夫一名,驿分繁者编米八十石,简者米七十石。每石岁出银一钱,十年而终。如繁者该银八两,内推户粮多者为正,户主之余贴照粮出办交与,类纳六两作雇人工食,二两通收在官,为买马置船铺陈之需。驿简七十石者仿此。琼台马六匹,夫六十名。宾宰、长岐、多陈、西峰、归姜、田头、大村俱马四匹,夫四十名。乌石马二匹,夫二十五名。陵水县夫二十五名。递运所马二匹,夫四十名。以上俱夫名米八十石。义宁、德化俱马三匹,夫三十五名。都许、太平俱马二匹,夫二十名。以上俱夫名米七十石。
  按:上编系弘治末王副使檵所定。如此是一户之役必十年而后终,石米必用银八钱而始勾,月无停催之科,岁无间役之优。已前则造册虽通十年之编,然应役之户周年递替,且夫以丁役,科以粮派,计米一石,银只三钱,已足完役,至今称为民便。今大造在即,不知可更复否也。
  民壮丁差
  琼山等十三州县民壮,共一千九百六十五名。每十年攒造之后,只计丁编佥,诸户朋凑至三十丁为一名,推户丁多者为壮丁应当,余二十九丁贴之,月该一日。递年条例及州县分数,详《兵防》门。
  按:上编亦弘治末王副使檵所定。如此其不计粮,虽与旧编兵民之义同,然无遗户,则与旧意益寡之义异。考之《会典》,天顺初,民壮一丁免米五石,人二丁以资供给,官给器械。弘治以来,惟冬操三歇三余,季月只二操。遇警调集,官给行粮,私役者罪。是除有调外,岁只六十三操,余皆务农之日。故旧编名数虽多,然只各择殷户充之,已有余力。今以三十丁朋合,比旧优免丁粮之例,虽略相当,但中有逃亡,未必皆勾成数。且候衙、押囚、迎送、上宿等劳纷纷,岁无虚日,粮、器既不给官,科罚又甚扰己,非惟民思日前宽裕之风不可得,亦恐官有不虞之急无凭矣。
  借倩夫
  每图十老,内除见年、催粮、均徭三老外,余七老每日各供夫一名,号曰排年夫。成化丁未,张守英迁移府治,暂起应工,今遂为例。
  按:官府时常役作,供于见年里甲。里各一人,郡有旧例。至成化初,用及火铺更夫,排门轮替不息,民甚苦之。时办事官张华,具由建言,韩都御史已备榜革罢。今复倩此而无轮替,是又甚于更夫也。盖民年十五以上籍报为丁,十年之内,一年已应里甲,无年不应民壮,今又无月不应借倩,则一人之力几何,而可堪此苦乎?今以琼山一县计之,里百零四,除厢盐黎疍外,日尚九十余图供夫,使官不私役则除。如成化丁未大营外,余凡修造次兴,何有不济?若邋遢不恤而又及此,将见拨隶者监工例延,以图弛放之利,留拨者该胥串管,以算隐射之赇,于官无少利,群奸则大利,而民则大害矣,可不念哉!
  诸额役
  里长琼山一百四里,澄迈四十八里,临高五十三里,定安二十六里,文昌三十八里,会同七里,乐会十二里,儋州三十一里,昌化五里,万州三十四里,陵水九里,崖州三十一里,感恩六里,共三百九十四里。里每十户户甲首十名,岁轮一户应役,十年而周,谓之正役,谓之排年。附郭者谓之厢长。凡官有需,先责败用,属里算偿。按:《赤城志》云,旧例里长止令输纳物料,供给差使,今则百凡官需,悉出于此。盖视景泰、天顺间,不知其几十倍矣。今吾郡州县里役,入年例先具手册,清审实在丁粮,合干上司定则。人丁钱三百文,米石钱三百三十四文,谓之均平。凡岁祭、表笺、乡饮、科贡等项,俱此出办。余者充该年料价,如不敷,仍于前项丁粮添补,固为良法。但外夫马、供日、下程等派,浩繁无额,有甚于则内者,势亦不可尽去,在于吾牧者善处之,使民不窘可也。
  粮长 旧例当里长正役之后,入冬就为粮长,催征里中本年粮米上纳。其起运京库司廉粮银,就中推选丁粮长,上相应三户为之。
  老人旧例里推一人,年高有德者为之,以理民事,以助官府之不及。
  总甲图凡一人,下有小甲,有火夫,随乡村远近大小各立更铺,以防火盗,周年一替。按:《赤城志》云,今更铺废坏殆尽,惟驱以役作,而因之以陵轹侵渔于下者亦多矣。为今之计,莫若修复国初十家牌之法,默寓古者比闾族党之意,使之出入相友,守望相助,不惟互相觉察以免于恶,抑且互相劝戒以入于善。如此则政化成,风俗美,民可不劳而治矣。孰谓火甲更铺之法,不可推而为化民成俗之道哉,特为之在人耳。旨哉言也!
  书算府州县各有总书,厢都各有里书。十年攒造,于里中推选谙晓者为之。
  编者按:明末已实行“一条鞭法”的赋役制度,所有徭役都折合银两,计入田赋中征收。清朝再加“摊丁入亩”制,更把人头税摊入田赋中征收。因而清朝时期没有徭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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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代史志中的海棠湾

《历代史志中的海棠湾》

出版者:光明日报出版社

《历代史志中的海棠湾》,是对历朝历代正史及地方志书中涉及海棠湾的地理历史事实进行辑录。编辑原则包括涉及海棠湾的一切相关内容均要辑录,对于重复内容视情况删减,以整个三亚的史事为线索突出海棠湾的史事,不选择创作而是编辑历史书籍内容。本书按人文地理、手工业、工业、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商贸、旅游业、教育、文化、民族关系、人物、艺文等篇章分门别类进行编排。所辑录的史料加上现行标点符号,一律改用现行简化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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