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图书馆
三亚市图书馆
机构用户
三亚市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近现代图书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天涯”石刻考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三亚史迹叙考》
图书
唯一号:
200120020230002388
颗粒名称:
“天涯”石刻考
分类号:
K878.3
页数:
4
页码:
46-49
摘要:
本文记述了程哲何时在三亚“天涯海角游览区”巨石摩崖上题刻的“天涯”二字,作者指出题刻被错误地识别为“雍正十一未”程哲所题,并指出“天涯”石刻实际上是程哲于雍正五年丁未(公元1727年)任崖州知州期间所题。文章详细考证了当时史料和实物证据,并且分析了文献中记载的错误,在修缮中被进一步延误。
关键词:
三亚
天涯
程哲
循字刻
岩画
内容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笔者任崖县(三亚市)文物普查队队长,领文物普查队员作全县古代摩崖石刻、碑、匾石刻拓片考查,发现《崖州志》关于上述石刻的多处记载与实物石刻不符。本文就雍正初年崖州守程哲何时题刻“天涯”问题,作如下考释。
我们今天看到的三亚“天涯海角游览区”巨石摩崖“天涯”二字,旁镌款“雍正十一未”程哲所题,把帝朝年号、年数和干支中的“未”字放在一起,干支中有辛未、癸未、乙未、丁未、己未,而雍正十一年又不是上述带“未”字的干支年。此类款识,在从严治国的雍正朝是要被治罪的,可以肯定,题刻者作为崖州守,监生出身的程哲,怎么糊涂也不会落此不规伦类的款识的。
光绪三十四年重修的《崖州志》和郭沫若点校本《崖州志》载:“‘天涯’石刻,亦在下马岭海滨石上,与‘海判南天’相去咫尺。字大三尺许。旁镌‘雍正十一年口口口程哲’。字四寸。”考其史实,此记仍然不符。
程哲其人,查《广东通志·卷二十九·职官志》(知崖州条记):“程哲,江南歙县人,监生,雍正二年任。严钰,江南含山人,贡生七年任。杨城,江南华亭贡生,八年署任。”《崖州志·金石》载:“藤桥市劝戒客民碑,雍正四年知州程哲立。”《崖州志·职官志二》中,列载崖州知州程哲之继任者是:“严钰,江南含山贡生,雍正七年任。”严钰之后是:“杨城,浙江举人。雍正八年任。”继杨城之后是乾隆二年的王锡。可以推断,雍正十一年崖州知州当是杨城。从上述史料得知,程哲于雍正二年至雍正六年间任崖州知州。雍正十一年已是程哲离任的第五年了。
又从史料可以追踪程哲的去向,雍正九年郝玉麟修的《广东通志·卷十九职官志》记载:“程哲,江南歙县人,监生,(雍正)七年任广东盐运司运同。”又据程哲老家的清道光本《徽州府志·卷十一》记:“程哲,字至跂,歙岑山渡人……官潮州同知。”可见程哲于雍正六年崖州知州任满后,升任广东盐运司运同(四品属官)。之后,又调任潮州府同知(为知府的佐官,属四品)了。
若按《崖州志》所说,程哲于雍正二至六年在崖州任职期间,不往天涯题刻,而在他离任后五年的“雍正十一年”才到天涯题刻,这是不在情理之中的事,所以《崖州志》(郭校本)记载的“程哲‘天涯’镌于雍正十一年”就令人多有存疑。
郭沫若同志在《天涯海角》(《羊城晚报》1962年2月20日第二版)一文中,详述了他三次游览天涯海角的情况,1961年春节前二日(2月13日)郭沫若同志第一次来三亚,19日游天涯海角。这次郭老等观巨石仅证“天涯”与“海角”四字大小略等,估计横当逾2尺。相传为苏东坡所书,但字体殊不类。成即事诗一首。1962年1月11日,郭沫若同志第二次来三亚,下榻椰庄鹿回头。第二天重游天涯海角,“旧地重游,山海虽无殊,而人事却有小异,同复成诗一首”。没有论及“天涯”石刻考事。为重印《崖州志》点订,16日郭沫若同志第三次访天涯海角目验,这次是“因读《崖州志》得知‘天涯’二字乃雍正十一年州守程哲所书,因于16日三访游览,就崖上验之,果然‘雍正十一年’五字在‘天’字之右,‘程哲’等字在‘涯’字之左,前后三游,时经一载,始获事物真相。”(郭沫若天涯巨石镌诗三首碑注)
郭沫若同志在《天涯海角》一文中,记述他第三次访天涯海角目验“天涯”石刻,有“于时日已将暮”之记,可知他是下午到“天涯”,又仅是“目验”,而“天涯”巨石高逾四丈,其时日正西斜,石刻为背光面。时年郭沫若同志已是七十岁的老人,远距离目验。
1984年有关部门曾对“天涯”石刻作循字刻深加填丹漆之修事,修刻工误刻出今天所见的“雍正十一未”款识。1983年冬,笔者带领文物普查队到“天涯”,搭竹登梯,进行摩崖石刻拓片考查,石刻经拓片后,显拓出右边的年代落款是“雍正丁未”,“雍正”二字和“丁未”二字的字距是相等的,“十”字竖划下端向左有明显的提勾,从拓片可辨,“十”字应是“丁”字。“十一”二字只占有一个字的位置,可见“一”字是牵强加上去的。从岩面和拓片看,没有“年”字,只有“未”字依稀可辨。经拓片和岩面辨考,应是“雍正丁未”程哲所题。考史籍,程哲任崖州知州的时间是雍正二年(甲辰)至雍正六年(戊申),雍正五年为丁未年,与“天涯”石刻的款识“雍正丁未程哲”完全吻合。可以认定“天涯”石刻是程哲在任崖州知州期间的第四年“丁未”(公元1727年)题刻的,这才是事物的真相。
郭沫若同志在“序重印《崖州志》”一文中,有这样的叙述:“原书校刊时,从事者似不甚谨严,错落处不少。”并举出书中“仅举两事而言‘三大举’等多处之夺落和盖‘嘉靖二十年’与‘嘉靖二十九年’只一字之差的排校忽略,故致跳夺”等例。诸如此,笔者也深有同感,如我们在对落笔洞进行拓片考查过程中,发现《崖州志》(郭校本)关于洞壁题刻的记载,错漏有十二处之多。从而也使我们想到《崖州志》纂修者也难免对“天涯”石刻记为“雍正十一年”之误载。
程哲于崖任州守的雍正四年(丁未),至光绪三十四年《崖州志》成书,旷隔一百八十多年,崖州地处高温多湿,风雨频繁,临海面阳的“天涯”石刻,历经一百八十多年的风化蚀剥,字迹模糊,或者《崖州志》纂修者没有攀崖而远距离观察,把“丁”看成“十”字,把“丁”字的提勾和其蚀痕误相连接,误认为是“一”字,把模糊的“未”字看成“年”字,或者排校疏忽或者资料采拾不准等之因,致所误成了志书中的“雍正十一年”的纰缪。
(2000年11月2日)
知识出处
《三亚史迹叙考》
出版者:南方出版社
本书讲述了从文博的视角,调查、研究、考证三亚的史迹人文情况。
阅读
相关人物
程哲
相关人物
相关地名
三亚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