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石刻考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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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三亚史迹叙考》 图书
唯一号: 200120020230002388
颗粒名称: “天涯”石刻考
分类号: K878.3
页数: 4
页码: 46-49
摘要: 本文记述了程哲何时在三亚“天涯海角游览区”巨石摩崖上题刻的“天涯”二字,作者指出题刻被错误地识别为“雍正十一未”程哲所题,并指出“天涯”石刻实际上是程哲于雍正五年丁未(公元1727年)任崖州知州期间所题。文章详细考证了当时史料和实物证据,并且分析了文献中记载的错误,在修缮中被进一步延误。
关键词: 三亚 天涯 程哲 循字刻 岩画

内容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笔者任崖县(三亚市)文物普查队队长,领文物普查队员作全县古代摩崖石刻、碑、匾石刻拓片考查,发现《崖州志》关于上述石刻的多处记载与实物石刻不符。本文就雍正初年崖州守程哲何时题刻“天涯”问题,作如下考释。
  我们今天看到的三亚“天涯海角游览区”巨石摩崖“天涯”二字,旁镌款“雍正十一未”程哲所题,把帝朝年号、年数和干支中的“未”字放在一起,干支中有辛未、癸未、乙未、丁未、己未,而雍正十一年又不是上述带“未”字的干支年。此类款识,在从严治国的雍正朝是要被治罪的,可以肯定,题刻者作为崖州守,监生出身的程哲,怎么糊涂也不会落此不规伦类的款识的。
  光绪三十四年重修的《崖州志》和郭沫若点校本《崖州志》载:“‘天涯’石刻,亦在下马岭海滨石上,与‘海判南天’相去咫尺。字大三尺许。旁镌‘雍正十一年口口口程哲’。字四寸。”考其史实,此记仍然不符。
  程哲其人,查《广东通志·卷二十九·职官志》(知崖州条记):“程哲,江南歙县人,监生,雍正二年任。严钰,江南含山人,贡生七年任。杨城,江南华亭贡生,八年署任。”《崖州志·金石》载:“藤桥市劝戒客民碑,雍正四年知州程哲立。”《崖州志·职官志二》中,列载崖州知州程哲之继任者是:“严钰,江南含山贡生,雍正七年任。”严钰之后是:“杨城,浙江举人。雍正八年任。”继杨城之后是乾隆二年的王锡。可以推断,雍正十一年崖州知州当是杨城。从上述史料得知,程哲于雍正二年至雍正六年间任崖州知州。雍正十一年已是程哲离任的第五年了。
  又从史料可以追踪程哲的去向,雍正九年郝玉麟修的《广东通志·卷十九职官志》记载:“程哲,江南歙县人,监生,(雍正)七年任广东盐运司运同。”又据程哲老家的清道光本《徽州府志·卷十一》记:“程哲,字至跂,歙岑山渡人……官潮州同知。”可见程哲于雍正六年崖州知州任满后,升任广东盐运司运同(四品属官)。之后,又调任潮州府同知(为知府的佐官,属四品)了。
  若按《崖州志》所说,程哲于雍正二至六年在崖州任职期间,不往天涯题刻,而在他离任后五年的“雍正十一年”才到天涯题刻,这是不在情理之中的事,所以《崖州志》(郭校本)记载的“程哲‘天涯’镌于雍正十一年”就令人多有存疑。
  郭沫若同志在《天涯海角》(《羊城晚报》1962年2月20日第二版)一文中,详述了他三次游览天涯海角的情况,1961年春节前二日(2月13日)郭沫若同志第一次来三亚,19日游天涯海角。这次郭老等观巨石仅证“天涯”与“海角”四字大小略等,估计横当逾2尺。相传为苏东坡所书,但字体殊不类。成即事诗一首。1962年1月11日,郭沫若同志第二次来三亚,下榻椰庄鹿回头。第二天重游天涯海角,“旧地重游,山海虽无殊,而人事却有小异,同复成诗一首”。没有论及“天涯”石刻考事。为重印《崖州志》点订,16日郭沫若同志第三次访天涯海角目验,这次是“因读《崖州志》得知‘天涯’二字乃雍正十一年州守程哲所书,因于16日三访游览,就崖上验之,果然‘雍正十一年’五字在‘天’字之右,‘程哲’等字在‘涯’字之左,前后三游,时经一载,始获事物真相。”(郭沫若天涯巨石镌诗三首碑注)
  郭沫若同志在《天涯海角》一文中,记述他第三次访天涯海角目验“天涯”石刻,有“于时日已将暮”之记,可知他是下午到“天涯”,又仅是“目验”,而“天涯”巨石高逾四丈,其时日正西斜,石刻为背光面。时年郭沫若同志已是七十岁的老人,远距离目验。
  1984年有关部门曾对“天涯”石刻作循字刻深加填丹漆之修事,修刻工误刻出今天所见的“雍正十一未”款识。1983年冬,笔者带领文物普查队到“天涯”,搭竹登梯,进行摩崖石刻拓片考查,石刻经拓片后,显拓出右边的年代落款是“雍正丁未”,“雍正”二字和“丁未”二字的字距是相等的,“十”字竖划下端向左有明显的提勾,从拓片可辨,“十”字应是“丁”字。“十一”二字只占有一个字的位置,可见“一”字是牵强加上去的。从岩面和拓片看,没有“年”字,只有“未”字依稀可辨。经拓片和岩面辨考,应是“雍正丁未”程哲所题。考史籍,程哲任崖州知州的时间是雍正二年(甲辰)至雍正六年(戊申),雍正五年为丁未年,与“天涯”石刻的款识“雍正丁未程哲”完全吻合。可以认定“天涯”石刻是程哲在任崖州知州期间的第四年“丁未”(公元1727年)题刻的,这才是事物的真相。
  郭沫若同志在“序重印《崖州志》”一文中,有这样的叙述:“原书校刊时,从事者似不甚谨严,错落处不少。”并举出书中“仅举两事而言‘三大举’等多处之夺落和盖‘嘉靖二十年’与‘嘉靖二十九年’只一字之差的排校忽略,故致跳夺”等例。诸如此,笔者也深有同感,如我们在对落笔洞进行拓片考查过程中,发现《崖州志》(郭校本)关于洞壁题刻的记载,错漏有十二处之多。从而也使我们想到《崖州志》纂修者也难免对“天涯”石刻记为“雍正十一年”之误载。
  程哲于崖任州守的雍正四年(丁未),至光绪三十四年《崖州志》成书,旷隔一百八十多年,崖州地处高温多湿,风雨频繁,临海面阳的“天涯”石刻,历经一百八十多年的风化蚀剥,字迹模糊,或者《崖州志》纂修者没有攀崖而远距离观察,把“丁”看成“十”字,把“丁”字的提勾和其蚀痕误相连接,误认为是“一”字,把模糊的“未”字看成“年”字,或者排校疏忽或者资料采拾不准等之因,致所误成了志书中的“雍正十一年”的纰缪。
  (2000年11月2日)

知识出处

三亚史迹叙考

《三亚史迹叙考》

出版者:南方出版社

本书讲述了从文博的视角,调查、研究、考证三亚的史迹人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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