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师范学校时期(1954—1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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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琼南兴教育人60年——琼州学院校史(1954-2014)》 图书
唯一号: 200120020230001371
颗粒名称: 民族师范学校时期(1954—1977)
分类号: G529
页数: 16
页码: 61-76
摘要: 本章记叙了琼州学院1954年—1977年民族师范学校时期,主要包括: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师范学校的诞生、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师范学校的发展、编后语等内容。
关键词: 琼州学院 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 师范学校

内容

第五章 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师范学校的诞生
  第一节 党的民族政策与教育方针指引民族教育健康发展
  新中国成立后,党中央制定了一系列关于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这对发展民族教育具有理论和实践的指导意义。1952年4月20日,中共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区委员会成立。中共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区委员会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宪法规定的自治区权利,从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医院卫生等各个方面,制定了自治区的有关规划。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为发展自治区黎族苗族的教育事业,依据1951年9月第一次全国民族教育会议通过的《关于加强少数民族教育工作的指示》、《关于建立少数民族教育行政机构的决策》、《培养少数民族师资试行方案》、《少数民族学生待遇暂行办法》等四个文件,以及1952年4月国务院作出的《关于建立民族教育行政机构的决策》等文件的精神,采取有力的措施,狠抓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设置各级教育行政机构,配备教育行政干部和管理人员。1952年黎族苗族自治州区委员会成立后,区人民政府设立文教处,配备正副处长、科员、办事员。各县人民政府相应的设立文教科,配备正副科长、科员、办事员。县的各行政区还配备一名文教助理。这些机构分别主持自治区、县、区的文化教育工作。各级教育行政机构加强了对民族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保证民族地区的民族教育沿着党的教育方针前行。
  二、增加和落实民族教育经费。新中国成立前,教育经费主要来源于各种捐助,国民党政府拨给的经费所占比例很小。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为了发展民族教育,每年拨出大笔经费,并逐年增加。如白沙县,1952年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拨款约7万元,1953年拨款7.79万元,1954年拨款12.6万元。国家拨款主要用于校舍建设维修,教职工工资、助学金及购置教学设备和办公用品。这基本上解决了教育经费的困难,确保了教育的快速起步和健康发展。
  三、征调一批教师,帮助少数民族人民创办学校。为了解决教师缺乏的问题,党和人民政府从外地征调一批教师,这为发展海南教育事业组建了不可缺少的师资队伍。
  四、对部分学员减免学杂费,并发放助学金。1952年9月起,对学生实行免费教育,发放助学金,使大多数经济困难的学生有机会上学,接受文化教育。
  五、强调汉族教师学会民族语言,力求运用民族语言授课。为了解决语言不通的矛盾,方便民族学生学习文化知识,自治州政府教育部门号召汉族教师学习民族语言,力求用民族语言讲课,并将民族歌谣、体育等传统文化引入教学之中,充实教学内容。
  六、增设教学点。由于少数民族人民多数居住在山区,村庄分散,交通不便,使民族学生难以上学。根据这一特点,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部门采取办分散性的学校和增设教学点,让学生就近上学读书,调动了民族学生的上学积极性。
  七、放宽民族学生入学年龄和录取标准。年龄普遍放宽3~5岁,升学录取分数线也相应降低,使少数民族子女尽量有升学的机会,进入高一级学校学习。
  党的民族政策的贯彻执行,对建国初期海南民族教育的发展起到了有效的促进作用。海南贯彻中央“向工农开门”的方针,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私中、小学暂行管理办法》(草案)接管了一批公、私立学校,宝岛上出现了从未有过的兴教办学热潮,到1952年民族地区办起303所小学,在校学生25.69万人,其中少数民族学生2.53万人。当时,少数民族地区的师范教育也紧跟发展的形势,积极培养民族师资。陵水县(今陵水黎族自治县)于1950年办起简易师范学校,当年招收1个班、学生46人。乐会(今乐东黎族自治县)第一初级中学附设简师班、招收学生42人。昌感(今昌江黎族自治县)初级中学附设简师班、招收30人。尽管如此,民族师资的培养仍然满足不了形势发展的需要。解决教师的奇缺,是当时海南民族师范教育十分棘手的一大难题。面对这种现实,海南民族地区各级政府认真学习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于1951年颁布的《培养少数民族师资试行方案》。“方案”明文指出:“培养、提高少数民族师资是发展少数民族教育的重要工作之一,有关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必须重视。”在政务院《培养少数民族师资试行方案》精神的指导下,海南民族师范教育步入了发展阶段。
  第二节 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师范学校的初始办学
  1954年,在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区(1955年改为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党委的领导下成立了师范学校筹建委员会,经过两个多月的筹备工作,3月15日“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区初级师范学校”正式成立,自治区主席王国兴任名誉校长,张玉锦任副校长并主管学校全面工作。当时教职工7人,校舍5间(茅草房),当年春秋两季各招1个初师班,学生165人(其中黎族103人,回族4人)。1955年学校更名为“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师范学校”,同年秋季招收2个初师班,在校生达255人(其中少数民族学生为242人)。
  1955年初,在自治州人民政府的关怀下,在现在海南民族师范学校地址上开始建设瓦房校舍。2座教室、1座宿舍和1座办公室于同年7月建成启用,秋季招收初师新生2个班,计100名。至此,学校全部搬到新校区上课。
  1956年,自治州党委和州政府给学校增强师资力量,从华南师院和华中师院分配7位应届毕业生来该校任教,随后又从各地调来10余位教师和干部,教职员工增加到45人。与此同时,还配备多位领导干部,先后购买一批教学仪器、体育器材和文娱活动用品,基本上满足了教学之需。1956年秋季,学校首次招收4个中师班,学生200人,还招2个初师班,学生100人,学制均为3年。此后,每年招中师和初师生300~600人,学生中有黎、苗、回和汉族,黎族学生在各族学生中占多数。1957年第一届初师班92名学生毕业,从此海南少数民族地区中小学教师奇缺问题逐步得到缓解。
  自治州师范学校严格贯彻执行自治州教育局制定的《师范学校规程》,在培养目标上坚持培养“具有社会主义的政治觉悟、辩证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共产主义的道德、中等文化水平与教育专业知识技能、身体健康,全心全意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服务”的初等教育师资;在教学上从严要求,运用普通话、简化汉字教学,加强教学技能训练和校外教育实习。由于教育规范化,培养的中师毕业生具有一定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教学水平,一部分优秀生分配到初中任教,有的还调任教育行政部门当干部。
  第三节 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师范学校办学的积极影响
  自治州师范学校的创办,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引起各级党政部门和社会各界人士对发展民族教育的关心和重视。1957年4月,广东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师范学校一些问题的意见》,强调师范学校要面向小学。1958年8月,广东省教育厅又制定了《关于规划师范学校的意见》。“意见”中提出:其一,专(行)署办一些规模较大又较完善的师范学校,主要办3年制中师和专区的函授师范,并可设小学行政干部训练班;其二,县办小型师范,开设中师、初师班及根据实际情况开办各种短期师资培训班,在职教师业余进修或函授学习班;其三,恢复在中学内设师范班。这样,海南民族地区的师范教育又有了新的发展,增设了新的县办师范学校。
  东方县师范学校于1959年初在东方新街镇创办,当年招收中师、初师班各1个,学生90人。1960年增设幼师班,招收初师、中师和幼师班各1个,共180多人。
  琼中县师范学校于1959年9月在琼中乘坡镇创办,设3年制初师班,当年招2个班,学生99人。1960年学校迁往营根镇,招初师班2个,学生79名,中师班1个,学生25名,学制均为3年。乐东县师范学校1959年创办于乐东黄流镇,当年招初师班2个,学生99人。上述3所学校招生属于国家计划,学生伙食费、书籍费由学校供给,毕业后由国家统一分配工作。
  1961年,广东省对中师进行了调整:其一,控制招生人数,3年不大发展;其二,公社一律不招初师生,各小学除接纳师范毕业生任教外,还可短期培养部分高、初中毕业生,充实教师队伍;其三,不满20万人口的城市,不单独设立师范学校等。经过相关的调整,东方师范学校于1962年停办;乐东、琼中师范学校则于1963年停办。
  在这期间,自治州人民政府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培训教师,提高师资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1958年东方县教育局设中师函授站。第一期学员40名,请琼台师范的老师面授,开创了自治州函授教育的先例。1959年琼中师范开设函授班,招收不具备初师文化程度的教师,当年有59人参加函授学习,函授课程为语文和数学,学制3年。
  1960年东方师范办师训班,招收50名初师和民师进行培训,主要学习小学生教材教法。1962年陵水县教育局在陵水学区办了3期师资培训班,招收本县高考落选学生中成绩优良者和在职小学教师共64人进行培训,为期3个月。1962年自治州教师进修学校成立,当年开设干训班和师训班,招收学区主任、小学校长、教导主任及教师脱产进修,干训班主要学习政治和学校管理,教师班主要学习文化课和教材教法。
  与此同时,各县分别举办普通话学习班等,还选派中小学校长、教师到广州、北京等地进修学习。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学校领导干部和广大教师的思想政治、教学业务水平都有了进一步提高。
  第六章 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师范学校的发展
  第一节 琼南地区七十年代的中等师范教育
  七十年代,教育部门倡导发展四类学校,即工业学校、农业学校、卫生学校和中等师范学校。在“四校”兴起的形势下,琼南各县市陆续新办或复办一批师范学校。
  白沙县师范学校于1969年9月在白沙中学内设立,当年招收2个进修班,学员67人(其中,中学教师进修班24人,小学教师进修班43人),专职教师1人,其余均由县中学教师兼任。1970—1974年,共举办过三期小学教材教法短训班,学员共156人。1975年9月,学校迁至桥南,同年招收1个普师班,学生33人。专职教师增加到5人。
  昌江县师范学校于1969年秋在昌江县中内设立,当年招收中师班1个,学员27人,专职教师1人,兼职教师1人。1971年春,从中学独立出来。1972年3月,招收各乡镇(公社)民办教师短训班1个,专任教师增加到8人。1975年9月,迁入县“五七”干校,受州师范委托,招收普师班1个,学生19人,学制2年,毕业统一分配。
  保亭县师范学校创办于1970年3月,校址在现县农机学校,当时教职工7人,采取“社来社去”的办学原则,短期培训急需的中小学教师。课程根据不同专业的要求而定,教材自编,学制有半年、一年、二年制不等,1970年附设小学,增设“辅导队”,负责全县教学研究工作。1970—1976年,举办多期各类师资培训班和教研辅导活动。
  1972年10月,崖县(1988年改为三亚市)师范学校创办。乐东县师范学校、东方县师范学校和琼中县师范学校分别于1969年、1970年和1971年先后创办(或复办)。
  至此,民族地区四年间形成了每县(陵水县除外)拥有一所师范学校的格局。各师范学校的师资都是从中学抽调,或由县中学教师兼任。学生“社来社去”。从教师队伍保送来的读初中师训班,从农村知青中保送来的读小学师训班,学制1年。从1971年至1974年各校办各种专业性短训班,每年三至四期,每期1—3个月。1975年,乐东师范、白沙师范、琼中师范各招收1个2年制普师班。
  在这样的形势下,琼南地区的中等师范教育有了新的发展,而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师范学校更是阔步前行。
  第二节 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师范学校的新发展
  琼南地区的民族教育,一直受到各级党政部门的关怀与支持,特别是建校在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身边的自治州师范学校,更是得到厚爱。这所学校诞生之时,自治州政府主席王国兴亲临校园,还出任学校的名誉校长。根据学校健在的老教师回忆,朱德总司令还到过他们学校。
  1957年1月,时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司令朱德视察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时,曾到自治州师范学校看望师生,与师生亲切交谈。朱总司令十分重视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提高少数民族人民群众的文化素质和政治素质。为此,他对自治州领导强调几点:一是要提高少数民族兄弟的文化,普及小学,办中学;二是对少数民族兄弟实行照顾政策;三是要逐步把他们的落后习惯改变过来。①朱总司令的亲切关怀和发展民族文化教育的指示,给学校办学指明方向,增添了活力,学校广大师生深受教育和鼓舞,决心艰苦奋斗,办好民族教育,为琼南地区培养更多更好的民族教育师资。
  1958年9月16日,在“教育大革命”的背景下,海南民族高等师范教育出现了较大突破,经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党委批准创办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师范专科学校,谱写了海南民族地区高等师范教育的新篇章。但在1959年7月进行高校调整,海南行政区党委根据广东省委的部署,决定将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师范专科学校并入海南师范专科学校,但为了照顾自治州地区的民族特点,经请示广东省高教局同意,合并后仍然保留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师范专科学校的名称,即一个机构两个校名。1960年暑假,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师范专科学校的85名学生和部分老师正式并入海南师范专科学校,自治州师专随之停办。
  1958年至1959年,自治州师范学校招收中师生和初师生
  ①参见中央文献研究室第二编译部编著《话说朱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6年6月1日版。
  各200人。1958年在校生为685人,1959年在校生为590人,达到了办学以来的最高峰。
  1960年至1963年秋季,自治州师范学校每年都按计划招收300至600人不等的学生,但由于“大跃进运动”产生的后遗症,以及自然灾害的持续蔓延,部分学生陆续离开学校,在校生逐年减少。虽然受上述因素影响,但学校在这一阶段集中全力做好教学工作,形成了“尊师爱生,积极劳动,勤奋读书”的优良传统和校风,教育教学质量开始逐步提高。
  1964年至1965年,学校各方面取得了进一步发展。1965年,共11个教学班(包括2个进修班),在校生达450人,教职工达28人;附属小学1间,学生670人;校舍面积约1000平方米(含附小)。经过十年的艰苦创业,学校已发展成为一所颇具规模的省属中等师范学校。
  1966年至1972年,学校中断招生。
  1973年至1976年,学校以培训的方式培养脱产“民办教师”班学员,同时招收部分工农兵学员来校学习,学制为一年或两年。
  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师范学校在不断前行,到1977年,经过10余年的办学,共培养合格毕业生近2000名,他们先后被分配到自治州各市县从事民族教育,少数民族毕业生还被安排在相关的党政部门工作。在五指山区的各个角落,在琼南的各个乡镇,都有自治州师范学校的毕业生在为民族教育、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编后语
  常言说:万事开头难。这话不无道理。在一般情况下,开头办一件事,或因经验缺少,或因条件不完备,困难在所难免。不仅如此,开头办事还关联着办事者的信心、意志和信念等因素。因此,万事开头难往往也有例外,比如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民族师范学校的创建,就是生动的事例。
  这所学校建立在1954年春天,当时校舍只有五间茅草房,教职工仅7人。但是,这所学校的诞生不仅没有“难产”,而且快捷、顺利,令人始料不及。1954年春季,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党委成立了师范学校筹建委员会,时隔数日,自治州师范学校就正式挂牌招生了。自治州政府主席王国兴任该校名誉校长,另一位领导张玉锦任副校长,主持学校全面工作。也许有人会说,领导挂帅,真抓实干,还有什么难的呢?这话似乎也不无道理,“理”在何处?还应简要说几句。
  自古以来,教育一直被人们高度重视。古人云:“学校,王政之本也。”①古人把政治之盛衰,视为学之兴废,说明教育的重要地位。我们党和国家把教育视为振兴民族之“基石”,认为国运兴衰,系于教育。就我国少数民族教育而论,在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十分关心民族教育的发展。培养紧
  ①宋·欧阳修《吉州学记》。
  迫、急需的少数民族人才,是民族教育应尽的义务,不可推辞的职责。在革命战争年代,我们党在海南先后创办过多所革命干部学校。早在1929年冬,琼崖特委就在母瑞山创办了琼崖红军军事政治干部学校,重点培养红军各连队、各县赤卫队的基层干部,提高他们的军事素质和政治素质①。1931年,琼崖特委又在乐会县第四区土地岭创办了琼崖高级列宁学校,着重培训红军和地方县团级以上领导干部。1939年4月,琼崖特委、琼崖抗日独立纵队先后在琼山四区和美合根据地创办了随营军政干部培训班,主要培训军队班长以上的干部和战斗骨干,还为地方区、乡政权、地方武装培训领导骨干②。1941年3月,琼崖特委和独立纵队在六连岭抗日根据地创办了琼崖抗日军政干部学校,主要培养纵队班以上骨干、优秀战士,小部分为抗日根据地的区、乡党政干部和民众抗日团体骨干③。1949年1月,琼崖区党委和琼纵总部还在琼中县营根墟(一说琼中县新乡市),④复办了琼崖军政干部学校,培训琼纵基层指挥员,为琼崖解放战争输送干部人才。⑤在这众多的革命干部学校中,创办在黎族地区的琼崖抗日公学(简称琼崖公学)办学时间最长,培训干部较多,成绩也较大。历经革命战斗洗礼的王国兴等领导同志,如今眼看翻身当家做主人的黎苗同胞,迫切盼望读书受教育,琼南地区急切需要民族教育师资,身为自治州主席的王国兴,可以说是心急如焚,因为兴办民族教育是他理应担当的职责,所以,他躬体力行,果敢决策,创①②③琼崖武装斗争史办公室:《琼崖纵队史》,广东人民出版社,1986年9月第1版。1
  ④中共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党史办公室:《琼中革命斗争大事记》。
  ⑤政协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员会文史组:《琼中文史》第二辑。
  办民族师范学校,招收了民族学生,为琼南地区培养民族教育的师资人才。从此,琼南山区民族教育的希望之星冉冉升起。
  王国兴等老一辈领导同志,他们想学生之所想,急学生之所急,帮学生之所需,这种办学精神,是琼州学院办学的宗旨,应该世代传承,永续发扬光大。

知识出处

琼南兴教育人60年——琼州学院校史(1954-2014)

《琼南兴教育人60年——琼州学院校史(1954-2014)》

出版者:现代教育出版社

本书讲述了60年琼州学院的发展过程,阐释了琼州学院的办学宗旨和育人方向。内容分五篇,包括“60年办学概述篇”、“海南民族师范学校时期办学篇”、“通什师专时期办学篇”、“琼州大学时期办学篇”和“琼州学院时期办学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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