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文学艺术和生活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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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黎族简史》 图书
唯一号: 200120020230001251
颗粒名称: 第六章 文学艺术和生活习俗
分类号: K288.1
页数: 11
页码: 98-108
摘要: 本文记述了黎族文学艺术和生活习俗的情况。
关键词: 黎族 文学艺术 生活习俗

内容

第一节 文学艺术
  黎族人民在长期的生产斗争和阶级斗争中,创造了丰富的文学艺术,成为祖国文化遗产中珍贵的一部分。
  由于黎族没有本民族的文字,流传下来的主要是口头文学,它包括了古代神话、故事传说、歌谣、谚语和谜语等各种体裁。在这些民间文学中,许多都具有鲜明的人民性,富有生活气息,通过文学的艺术典型,刻划了黎族的风土人情,记录了劳动人民征服自然的事迹,歌颂了人们理想中的英雄人物,表达了劳动人民的阶级爱憎,揭露了反动统治阶级的丑恶。
  解放前,黎族社会经济发展很不平衡,作为上层建筑一部分的民间文学,在内容和形式上也有所反映。合亩地区流传的神话故事,表现形式比较简单,内容多是有关民族来源和对自然现象的种种解释,对自然力的神化,以及恋爱婚姻等等。在一般地区,特别是与汉族邻近的地方,民间文学除了反映远古生活的内容之外,也出现了鲜明的阶级和阶级斗争的观念,表现形式也多种多样,而且明显地受到汉族文化的影响。
  《洪水的故事》和《葫芦瓜》是流传最广的神话传说,它反映了古代黎族人民的生活和斗争情景,特别是“兄妹结婚”的情节反映了原始婚姻制度的一些残迹。《大力神》的故事,和汉族流传的“后羿射日”的神话很相似,它描述了人与自然界的艰苦斗争。在许多传说故事中,如《天狗》、《约加西拉》、《蛇女婿》等,狗、鸟、蛇等动物往往作为真善美的正面形象出现,受到人们的赞颂,这反映了远古时代原始的狩猎生活和图腾崇拜的风俗。《五妹和南蛇》、《竹宝筒》等民间故事,反映了阶级压迫和阶级斗争的情况,阶级爱憎异常分明,对于贫苦农民的不幸遭遇寄予极大的同情,对于残暴的统治者给予严厉的抨击。还有许多民间故事赞扬了忠贞的爱情,对父母包办婚姻作了尖锐的批判,如《少女和小龙恋爱的故事》、《勇敢的打拖》等都流传较广,情节曲折动人,生动地描绘了忠贞爱情的高尚品质。
  民歌在日常生活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差不多男女老幼个个都会唱歌,特别在喜庆的日子里,唱歌是必不可少的娱乐活动。唱歌的场合主要在婚礼的宴席上,一般是男女对唱,往往唱到天亮。男女青年在“布隆闺”(“寮房”)里“放寮”,以至“三月三”聚会于山林旷野的时候,更喜爱以对歌来表达情意,寻找伴侣。平日在生产劳动中,也因兴之所至而引吭高歌,抒发情怀,或彼此以歌问好和祝愿。此外,在家族性的盛典上,德高望重的老者常即席吟诵包罗万象的传统民歌,往往通宵达旦,连续几昼夜。
  民歌的内容以情歌占最多数,如《抗婚歌》就是一首九十多行的叙事长歌。还有劳动歌(《砍山栏》、《舂米谣》等)、婚礼歌、盛典歌、“做鬼”歌(进行迷信活动时唱)、哀叹歌,以至童谣、摇篮曲等等。此外,如《禽兽谣》是一首咏物长歌,以吟唱的形式来描述各种鱼虫鸟兽的外貌特征和生活习性,富有民族特色。
  黎族民歌按其表现形式分为用黎语唱的传统古老民歌和用汉语海南方言唱的受汉族文化影响的民歌。古老民歌多为五个音节一句,也有杂以少于或多于五个音节的,每首歌没有固定的句数,小调之类大体以四句为一首的较多。这类民歌在黎族地区普遍流行,它的遣词造句简明单一,纯朴实在,有着粗犷豪放的艺术风格,并有一定的音韵格律。在抒情的民歌中,善于运用夸张和比喻的手法,以引起人们的联想。传统的黎歌以独唱和对唱为主。
  另一类以海南方言唱的黎歌,主要流行于琼中、保亭东南部、陵水、崖县、乐东南部一带邻近汉区的地方。这类民歌多为七言一句,四句为一首,称为“四句歌仔”,较长的叙事诗即四句一节,多节续唱下去。除了独唱、对唱之外,还有齐唱、轮唱、合唱等形式,并有乐器伴奏。同时由于吸收了汉族诗词的某些特点,不仅讲究节奏韵律,而且运用比兴的手法贴切优美,寓意深刻,易于上口传颂。
  黎歌在长期的实践过程中,形成了一套优美的曲调,类似于唱腔。如琼中、保亭两县的“罗哩调”,琼中县的“水满调”,东方县的“滚龙调”、“欧欧调”,乐东县的“千家调”,白沙县的“少中娃”、“娃呀娃”等,有优美抒情的,也有激昂高亢的,反映了黎族人民淳朴、乐观和刚毅的性格。为了弥补音节长短形式上的空白,增强韵律节奏的和谐,黎歌的曲调又常采用衬词、拖腔、迭音等手法。有些曲调即以衬词为名,如“罗哩调”、“欧欧调”等。
  民间乐器主要是吹奏乐器,可以独奏,也可以伴奏。传统乐器有鼻箫、口弓(口琴)、水箫、洞箫等。鼻箫用鼻孔吹奏,柔和低沉,宜于抒情。口弓用簿竹片或薄铜片制成,中间留一条活动舌簧,吹奏时边送气边用手指弹动簧片,发出轻微而悠扬的乐声,青年男子特别喜爱吹奏它来约会情人。水箫音色清脆,音量很大。由汉族传入的乐器有二胡、秦琴、笛、唢呐等。大型独木皮鼓和铜锣为数不少,但都没有作为乐器使用。
  黎族的舞蹈具有显著的民族特色。如宗教舞蹈的《跳娘舞》、《跳鬼舞》等,虽然与迷信活动有关,但从整个舞蹈情绪来看,反映出黎族的勇敢性格,以及人们与恶魔势不两立的顽强斗争精神。以《钱铃双刀舞》、《打鼓舞》、《打鹿舞》为代表的反映勇敢斗争的舞蹈,表现出黎族人民的勇敢精神和对统治阶级的憎恨。另一类流行比较广泛的是反映劳动和生活的舞蹈,如《打柴舞》、《舂米舞》等。《打柴舞》是黎族独特的能表现一定技巧的舞蹈,多于月夜在村边的旷地上进行。舞前先在地上平行地摆设两根直径较粗的木棍或竹竿,相距数尺宽,再在上面横架若干对较细的木棍或竹竿。平行木棍的外侧各由数人蹲在地上,双手各执一根木棍或竹竿分合击拍,舞蹈者跳跃其中,竭力避免腿脚被木棍夹着,并随着拍击的节奏,或快或慢,表演各种动作,情绪爽朗活泼,气氛热烈而又诙谐,深为广大青年群众所喜爱。
  工艺美术最突出地表现在纺织工艺上,它反映了黎族人民健康的美感和艺术创造才能。黎族的纺、织、染、绣四项工艺都显示着自己的特色,这些工艺较集中地表现在妇女的衣着,特别是节日服装上。妇女们用简单的工具(踞织机)织出有精美图案花纹的〓裙、被单、花带等,有些织得精细的裙头,可以比美杭州的织锦缎。“缬染(扎染)”是东方县美孚黎特有的一种染色法,它是先在经线上扎成花纹,然后染色再织成〓布。刺绣工艺以本地黎的“双面绣”最为出色,多作为上衣的装饰,如衣侧花,后背花等。也有为了突出织花的花纹,在它的沿边加绣条线。图案多是信手绣出,不用摹描。黎族服饰图案的取材,多采用平日喜闻乐见的人物纹、动物纹、植物纹以及几何纹等等,但不同支系和地区各有所侧重。这些图案的造型稚拙夸张,构思构图大胆巧妙,运用直线、平行线、方形、三角形等构成整齐的富有装饰风格的花纹图案。如陵水县侾黎的《婚礼图》女〓,就是用各种花纹组成的一幅构思完整的风俗画。在色彩上,一般采用红、黄、白等几种,配色调和,绚丽华美。黎族妇女的头巾、上衣和〓裙往往嵌入了金银箔、云母片、明片或羽毛,也有缀以贝壳、穿珠、铜钱、铜铃或流苏等,更产生了有声、有色的特殊效果。
  雕刻和绘画不发达,除白沙县本地黎妇女的牛骨发簪刻有比较精致的花纹外,主要在刀鞘、纺织工具和挑水竹筒上刻划简单的图案花纹。男子们往往把在口沿刻有花纹的刀篓和刻花发簪作为送给情人的礼物。绘画很少见,只在独木牛皮大鼓两面绘有人物、动物的写实体或阴影体的图像。
  由于黎、汉两族人民长期的经济和文化交流,文学艺术等方面的互相影响十分广泛。如汉族著名的民间故事《梁山伯与祝英台》、《董永的故事》等早已在黎族地区流传。许多民间文学作品借用了汉语的词汇,有许多还用汉语演唱。由于乐器的传入,乐曲受到汉族的影响也很大。如崖县的“崖调”已成为黎、汉两族人民共同喜爱的曲调,而彼此演奏的方法和音色却不尽相同。汉族的《清音舞》和《玩影舞》传入黎族地区后,经过民间艺人加工,具有独特的民族风格。在造型艺术方面,解放前黎族富裕人家老人死后盖棺上的“龙被”,刺绣的花纹完全是汉族的风格,同时在妇女的头巾、〓裙上,也喜欢绣上一些汉字作为装饰。在刀鞘和纺织工具上往往也刻有一些汉字。至于少数地区人们所供奉的木雕偶像,它的形式和风格显然受到汉族的影响。
  黎族文化中也有两种文化,反动统治者经常利用传统文化艺术中的唯心、宿命、迷信的成分来毒害人民,麻痹人民的反抗意志。如《财主歌》《传家宝》等露骨地为地主阶级歌功颂德,胡说地主之所以发财致富,不是由于对农民的残酷剥削,而是由于什么神的护佑和祖公积德的结果。显然,这是封建的糟粕。
  第二节 生活习俗
  父系小家庭是组成黎族社会的基本单位,每个家庭包括夫妇和未成年、未结婚和已结婚但尚未另立门户的子女,有些还包括死了丈夫回到娘家的寡妇以及没有家庭依靠、没有劳动力的其他老幼亲属等。
  黎族的小家庭是独立的生产和消费单位,但合亩地区的小家庭则有显著的特点,直至解放前,它还没有成为完全独立的生产单位。合亩地区的小家庭必须参加合亩的集体生产和分配,但可以经营自己的副业和手工业,种植山栏和小块园地,家庭私有的财产也得到社会的认可和尊重。
  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早已确立,一夫多妻是极个别的现象。一般以媒人介绍由父母包办,从小订婚,但姨表和同一血缘集团的都不通婚。结婚要财礼和嫁妆,几头牛至几十个光洋不等;也有先入赘,给岳父家做了几年工,然后才把妻子带回家的。
  黎族地区普遍存在“放寮”的风俗,青年男女在村边的“寮房”吹鼻箫、口弓,通过唱歌倾诉爱情,体现了青年男女社交的自由。女子婚后几天便回娘家居住,到怀孕才回夫家定居,俗称“不落夫家”。非婚生子女一般不受歧视,离婚和寡妇改嫁比较自由,但女子没有财产继承权。
  黎族的村落多位于地势比较平坦的河谷阶地上,同村聚居的多是同一血缘集团的人,沿海平原地区则不同姓氏杂居的较多。住房较古的形式是“船形屋”,状如船篷,半圆筒形,用竹木扎架构成轮廓,盖以茅草;房子里一般不分间隔,用藤条或竹片编成地板,离地约半公尺,并留有煮食用的火炉塘。这类房子多保留在合亩地区。一般地区的住房因受汉族的影响已改成金字形屋顶,上盖茅草,墙用竹条或树枝编扎成墙架,然后再糊以泥巴,屋内间隔成厅房。在琼中、陵水、崖县等与汉区接壤的地方,少数地主、富农也有盖汉族形式的砖瓦房的。
  在衣饰方面,不同支系、不同地区有比较显著的差别,妇女的服饰尤其如此。已婚妇女束髻于脑后,押以骨簪或金属簪,披绣花头巾,上衣无扣,对胸开襟。有的地方(白沙县的“本地黎”)穿“贯首式”上衣。下身穿〓,似裙而无褶。喜欢戴耳环、项圈、手镯等妆饰品。乐东县有些地区的妇女过去戴又大又重的多个金属耳环,把耳朵也拉长了,历史上有“儋耳”之称。妇女们一般都保存一套盛装,以便喜庆日子穿着或死后入
  殓之用。有些地区的妇女还一直保持着纹面和纹身的习惯,纹式各地不一,有繁有简,有的仅刺纹于脸上,有些连手、脚、颈部直到胸前也刺纹。男子留长发结鬃于额前,也有部分地区是结于脑后的,以红布或黑布缠头,上衣无领对胸开襟,下身有穿前后两幅布的“吊襜”,乐东县的侾黎则穿一块“遮羞布”。东方县有小部分(美孚黎)男子上衣与女子无大分别,也戴耳环。妇女所穿的衣〓多是买来棉纱或自种棉花纺织而成,刺绣用的丝绒则全自汉商买入。男子的衣着多用自种的麻或采摘野生麻织成。乐东县和其他地区都用木棉或草棉织成漂亮的被单,也就是历史上有名的“崖州被”。解放前与汉族邻近的地区,许多青年男女穿的服装和当地汉族没有什么差别。
  黎族人民一般日食三餐,除地主、富农外,平常很少肉食,宰食禽畜多用火烧去毛。以三石为灶,用陶锅(黎族妇女自制或从汉商买入)煮食,挑水用竹筒或陶罐。烹调方法简单,一般没有配料。肉食多用火烤或生腌,腌肉和以米粉、野菜等腌渍成酸,长期贮存以备款待客人和自用。烤竹筒饭是一种特殊的煮食方法,多用于上山砍山栏的时候。
  烟和酒是主要的嗜好品,特别是男子方面。烟叶以自种为主,多使用流行于华南一带的竹制水烟筒吸食,爱饮自酿的糯米甜酒,有自制蒸酒用的陶器。一些地区还有以小竹管吸酒敬客的习俗。妇女有嚼槟榔的嗜好,用贝壳灰和青蒌叶裹着吃。
  解放前黎族地区交通很不方便,特别是山区,过河全靠涉水或以大型的葫芦瓜壳作为助浮物,没有桥梁和船只。在南丰镇附近的冲威村有自制的独木舟。运输全靠肩挑手提,在陵水、崖县、乐东、东方和昌江一带,多使用一种简陋的两轮牛
  车。从林区运出木材则用牛来拖曳。
  丧葬仪式各地不同。合亩地区保留较古老的仪式:遇有人死便鸣土枪报丧,全村或全峒的人都来吊唁,三天不吃主粮,不做重工,只喝糯米甜酒。一般都用独木棺,不停棺,当天埋葬,不建墓冢,但在坟上放置死者生前的用具(妇女放纺织工具,男子则放弓箭、木耙、腰篓、草笠等)。死者如系男人,葬于本村同一血缘集团的公共墓地;外村嫁来的女子,则须抬回其娘家由娘家料理丧事,并葬于其父方的公共墓地。其他地区特别是琼中县和沿海的陵水、崖县等地,则有迷信风水、停棺打斋、择地建墓和清明节扫墓的习惯。
  一般地区的节日基本上和汉族一样,有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冬至节等等。没有与农事活动和渔猎直接有关的节日。但在某些地方也有本民族的特殊节日。如东方县美孚黎的“三月三”,在这一天,当地的青年男女互相唱歌,倾诉爱情,找寻伴侣。合亩地区的节日很少,只有在春节时男子们进行集体狩猎,全村出动,猎获物全村人共同分享,或举行射击和射箭比赛等活动。
  黎族还没有形成完整的宗教体系,但对“万物有灵”的迷信很重,流行祖先崇拜和自然崇拜,而以祖先崇拜为主。人们对于疾病以至其他不幸事故的解释,一般都认为是“祖先鬼”或“雷公鬼”、“风鬼”、“山鬼”、“禁鬼”……等作祟的结果,便要请来“道公”、“娘母”等作法杀牲“送鬼”。合亩地区只有在杀牲供奉时才能念祖先的名字,平时严忌念及,认为让鬼听到它的名字,就会招致家人患病。在汉族影响较大的地区,对祖先崇拜甚笃,许多家庭内已设有祖先的灵牌和偶像,个别地方如东方县的东方公社,过去还建有本姓的祠堂。有些地方仍残留着一些图腾崇拜的痕迹。
  黎族普遍相信巫术,认为巫术能使人害病死亡。被诬指为行使这种巫术的人,男性叫“禁公”,女性叫“禁母”。解放前“禁公”、“禁母”往往受到别人的歧视和惧怕。
  卜卦也很流行,有鸡骨卜、旦卜、石卜、筊杯卜。前二者主要用于出猎前或行事前预卜吉凶,后二者则多用于“查鬼”。
  迷信活动的主持者叫“道公”、“娘母”,均由男性充当。前者受汉族道教的影响较深,后者保留较多的民族特点。这些人一般都还没有脱离生产劳动,但都有一套道具,并懂得用于“送鬼”的咒语和舞蹈动作。“道公”作法时穿汉装的道袍,但“娘母”在“送鬼”时,必须穿女上衣,戴绣花头巾。解放前,统治阶级利用“道公”、“娘母”通过卜卦诬指善良的劳动人民为“禁公”、“禁母”,从而进行种种迫害,甚至谋财害命,这种现象相当普遍。
  在邻近汉区的地方,如琼中县、陵水县和崖县等地,由于道教的影响,有少数人崇拜“华光”、“五雷”、“玄天上帝”等道教神祇。基督教也传入了黎族地区,如乐东县番阳的合亩地区,村里就建有教堂,星期日做礼拜,家人生病则念诵“圣经”,相信“上帝”是最高的神。但即使受到道教或基督教影响的地区,群众中仍然保留着祖先崇拜和自然崇拜的积习。
  在黎族中还保留着较原始的历法,一般以类似汉族地区的“十二地支”来计算月日,以十二日为一周期,每日以动物作称谓,如鸡日、犬日、猪日、牛日、虫日……等等。
  黎族人民大都使用了汉族的度量衡,但合亩地区一直还沿用本民族的计算方法。例如:稻谷以束为最小单位(一束约净谷二市斤),六束为一攒,六攒为一对,二对为一律,二律为一拇。田亩以攒为单位,种多少亩田说成种多少攒;买卖牛只,以角的长度或以身长来计算其大小,不计重量。数的观念比较薄弱,很少使用算盘。在合亩地区,计算复杂的数字,常以稻秆或柴草作实体。
  勤劳俭朴、敬老慈幼是黎族人民的美德,不论老年人和小孩都总是找自己力所能及的事做,很少有偷闲度日的。黎族地区解放前劳动人民过着极其贫困的生活,但是鳏寡孤独者流浪无靠的情况是极罕见的。

知识出处

黎族简史

《黎族简史》

出版者:广东人民出版社

本书内容包括:黎族民族来源、封建制度在黎族地区的确立及其进一步的发展、近代黎族人民的反帝反封建斗争、黎族文学艺术和生活习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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