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扶贫决策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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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三亚市志.1991-2010》 图书
唯一号: 200120020230001012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扶贫决策
分类号: F127
页数: 2
页码: 1022-1023
摘要: 本文记述了三亚市1991年至2010年扶贫决策的情况。
关键词: 三亚市 扶贫攻坚 扶贫决策

内容

1994年,国务院制定和发布的关于全国扶贫开发工作的纲领。三亚市的扶贫开发进入攻坚阶段,市加大对“三区”(山区、老区、少数民族区)贫困乡村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扶助“三区”人民尽快摆脱贫困,走上富裕之路。1994年2月,在三亚市经济工作会议上,市长王永春要求继续抓好扶贫工作,发展“老、少、山”区经济。同年扶贫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万人脱贫,组织力量抓好“三区”茅草房改造。同年12月,三亚市政府出台6条扶贫措施解决梅山、藤桥、林旺、田独等老区群众的住房、上学、照明、看病、交通、饮水等“六难”问题。从三个方面扶持“三区”经济发展。一、注重支持民族地区发展乡镇企业;二、抓好老区农田基本建设,搞好扶贫开发;三、从资金上支持发展种养业。1995年2月,在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市长王永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对“三区”发展继续实行倾斜政策,从1995年起,每年从农业开发资金中安排300万元,作为扶持民族地区创办商品基地的转款,帮助建立具有本地特色的开发性项目和乡镇企业,提高“三区”的造血功能,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
  1998年4月,市委书记王富玉在中共三亚市第三次代表大会的报告中强调,把老区、贫困山区的发展作为主体战役,为贫困地区办实事,要在3年内,使三亚市3.19万名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基本改造完茅草房,并做到村村通水、通电、通路,户户有致富人才,家家有致富门路。1998年召开市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代市长陈孙文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打好扶贫攻坚战,要加强对扶贫工作的领导,组织市直机关单位的干部到贫困地区蹲点包村,实行扶贫责任制。
  2002年,根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由市扶贫办牵头,做好三亚市新时期的扶贫开发规划,初步确定扶贫开发规划的行政村是雅亮、育才、高峰以及崖城的三更、抱古,田独的落笔、罗蓬村等19个行政村。
  2005—2007年,三亚市制定《三亚市“十一五”扶贫开发规划》《三亚市2008—2010年扶贫攻坚计划》,指导扶贫攻坚工作,市扶贫办负责督办、协调和指导。

知识出处

三亚市志.1991-2010

《三亚市志.1991-2010》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上起1991年1月,下至2010年12月31日止,采用述、志、图、表、记、录等体裁,记述三亚市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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