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人民调解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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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三亚市志.1991-2010》 图书
唯一号: 200120020230000963
颗粒名称: 第三节 人民调解
分类号: D926.1
页数: 2
页码: 929-930
摘要: 本文记述了三亚市1991年至2010年人民调解按海南省司法厅关于学习贯彻《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的通知要求,市司法局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
关键词: 三亚市 司法行政 人民调解

内容

1991年,按海南省司法厅关于学习贯彻《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的通知要求,市司法局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在三亚市16个乡镇、区管委、街道办、5个国营农场都设立司法办,建立调委会167个,此后每年调处纠纷约300~600件不等。
  1993年,加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化建设,推广“十户调解员”“纠纷信息员”的做法和经验。天涯镇马岭居委会调委会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
  1994—1995年,针对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多的实际,组织开展“无纠纷激化镇”系列活动。
  1996年,结合三亚市“严打”和“禁毒”的中心工作,乡镇调解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禁毒宣传,教育一批失足青年改邪归正,参与依法治村和群防群治活动。
  1998—1999年,继续抓好民间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没有发生因民间纠纷激化引起的群众性械斗和群体性上访事件。
  2000年,继续抓好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其业务素质。1991—2000年,先后采取集中、分片、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方式培训调解员,共举办培训班59场次,培训调解员6800多人次。共调处各类纠纷4890件,调解率100%,调成率96.5%。
  2002年,调解组织进一步完善,三亚市共有128个村、居委会调解会,905名调解员,全年共调解纠纷552件,调解率和调成率分别为100%和96%。6月,海棠湾司法所周开祥所长调解工作的先进经验《撑起家乡一片安宁的晴空》被司法部刊发在《人民调解》(2002年6月)期刊上。
  2005年,加强村、居委会调解组织建设,加强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围绕三亚市城市建设和管理中心工作,抓好纠纷排查监控和调处工作。吉阳镇新红村调委会被评为全国“标兵人民调解委员会”,其先进经验介绍文章《招招式式为调解》被司法部刊发在《人民调解》(2005年8月)期刊上。
  2006年,为加强对跨地区、跨部门及重大复杂纠纷的调处工作,成立三亚市人民调解工作委员会,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担任主任,一名副市长担任副主任,市调委会在司法局设办公室,司法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公、检、法、司等26个单位领导为成员,共同指导三亚市人民调解工作。
  2008年,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网络化、信息化建设。三亚市共建调委会147个,其中市级调委会1个,区镇调委会8个,村、居委会调委会138个,在册登记的调解员共414人,村小组信息员1260人。
  2001—2010年,三亚市各调解组织共调处纠纷6432件,调解率100%,调成率达97%。

知识出处

三亚市志.1991-2010

《三亚市志.1991-2010》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上起1991年1月,下至2010年12月31日止,采用述、志、图、表、记、录等体裁,记述三亚市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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