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审判监督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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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三亚市志.1991-2010》 图书
唯一号: 200120020230000959
颗粒名称: 第八节 审判监督
分类号: D926.2
页数: 1
页码: 925
摘要: 本文记述了三亚市1991年至2010年审判监督告诉申诉庭撤销后,市两级法院的审判监督工作由审判监督庭办理。
关键词: 三亚市 法院 审判监督

内容

20世纪90年代,市两级法院的审判监督工作由告诉申诉庭办理。2000年告诉申诉庭撤销后,市两级法院的审判监督工作由审判监督庭办理。2008年,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施行,审判监督程序分为“再审事由审查”和“再审案件审理”两个独立阶段,市两级法院实行再审案件立、审分离,立案庭负责再审事由的审查,审判监督庭负责再审案件的审理。
  市两级法院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对于确有错误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坚决予以纠正。2004—2010年,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再审案件145件(刑事6件、民事130件、行政9件),审结129件,其中维持36件,改判70件,调解(含撤诉)4件。
  减刑假释案件最初由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理。1999年8月,首次实行减刑假释案件听证制度。2007年起减刑假释案件调整到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审理,2008年起实行裁前公示制度以及对重大减刑案件和全部假释案件实行公开听证制度,2010年起推行减刑假释案件的开庭审理工作,使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逐步规范和公开。至2010年,中级人民法院共办结减刑假释案件7662件。

知识出处

三亚市志.1991-2010

《三亚市志.1991-2010》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上起1991年1月,下至2010年12月31日止,采用述、志、图、表、记、录等体裁,记述三亚市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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