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民事审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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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三亚市志.1991-2010》 图书
唯一号: 200120020230000955
颗粒名称: 第四节 民事审判
分类号: D926.2
页数: 2
页码: 920-921
摘要: 本文记述了三亚市1991年至2010年民事审判市两级法院共调解、撤诉结案4204件,占审结民事案件的37.4%。
关键词: 三亚市 法院 民事审判

内容

1991—2010年,三亚民事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婚姻、家庭、侵权等传统民事纠纷案件,房地产、知识产权、金融证券、涉外商事、企业破产、劳动争议等新类型案件不断出现。1991—2010年,市两级法院共受理一、二审民事案件27094件,审结25723件,年均结案率为94.9%。其中,1992年受理501件,2010年受理4255件,增幅达749.3%,年均增幅达41.6%。
  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颁布实施后,市两级法院开始民事审判方式改革。1995年起强化了合议庭的职权和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强调证人出庭及当庭举证、质证、认证,强化庭审功能。
  1997年起,推行一审、二审案件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对排期开庭、庭前证据交换、证据鉴定等方式进行探索和改革。2002年,调整民事审判机构,原民事、经济两个审判庭撤销,设立民事审判第一庭,受理原民事审判庭的案件;设立民事审判第二庭,受理原经济审判庭的案件。2005年,确立民事案件一审庭审模式。2008年起,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大力推行民事案件繁简分流,依法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在人民法庭实行速立速调速执审理办法。2010年,起尝试推行当庭确证制度,确立优势证据胜诉原则,提高法官庭审驾驭能力,实现审判公开。针对民事审判新问题新情况不断涌现、法律法规又相对滞后的情况,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不断加大审判调研力度,于2010年11月出台《关于规范审理农村征地补偿费分配纠纷案件的指导意见》,弥合了两级法院法官在处理这类案件上的分歧。
  2002年4月,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设立全国首家旅游巡回法庭,利用“黄金周”到各主要景区巡回办案,及时保护游客的合法权益。至2010年,共审结旅游纠纷案件167件。
  2006年后,市两级法院注重和谐司法,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将调解贯穿于诉讼全过程,使大批民事案件得以调解解决。至2010年,市两级法院共调解、撤诉结案4204件,占审结民事案件的37.4%。

知识出处

三亚市志.1991-2010

《三亚市志.1991-2010》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上起1991年1月,下至2010年12月31日止,采用述、志、图、表、记、录等体裁,记述三亚市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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