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审判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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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三亚市志.1991-2010》 图书
唯一号: 200120020230000953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审判改革
分类号: D926.2
页数: 1
页码: 918
摘要: 本文记述了三亚市1991年至2010年审判改革,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主要负责审理和执行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一审、二审和审判监督案件以及国家赔偿案件。
关键词: 三亚市 法院 审判改革

内容

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主要负责审理和执行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一审、二审和审判监督案件以及国家赔偿案件,监督、指导辖区基层法院的各项审判活动;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主要负责审理和执行属基层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并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1991年,市两级法院的收案范围为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涉外和涉台港澳案件等5类,后来陆续增加了申诉申请再审、赔偿、行政非诉案件,至2010年已扩展为8类。三亚市两级法院受案数量逐年快速增长,从1992年的1398件增加至2010年的7328件,年均增幅为23.6%。
  1991年起,市两级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遵循“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等原则以及两审终审、公开审判、合议、回避、陪审等制度审理案件。2008年是全省法院系统的“制度落实检查年”,法院开展规章制度的“存、改、废、立”工作,将原有的规章制度修改完善并汇编成册,把法院管理划分为三大模块,即以公正、公信为核心的司法审判管理,以公开、公平为重心的司法人事管理,以效能为要素的司法政务管理,基本形成了管人管事管案子的制度体系。至2010年,市两级法院所办结的案件中,没有出现重大错误。

知识出处

三亚市志.1991-2010

《三亚市志.1991-2010》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上起1991年1月,下至2010年12月31日止,采用述、志、图、表、记、录等体裁,记述三亚市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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