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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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三亚市志.1991-2010》 图书
唯一号: 200120020230000952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机构
分类号: D926.2
页数: 2
页码: 917-918
摘要: 本文记述了三亚市1991年至2010年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的情况。
关键词: 三亚市 法院 机构

内容

一、二亚市中级人民法院
  1991年2月,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撤销三亚市人民法院,分别成立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简称“市城郊人民法院”),同年11月两级法院分别挂牌办公。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是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的唯一基层法院,两级法院共设一个党组。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告诉申诉庭、执行庭、政治处、办公室、研究室、法警大队等10个正科级职能机构,共有行政人员60人、工勤人员8人。
  1993年11月,政治处升格为副处级。1997年,设立纪检监察室。2000年,撤销告诉申诉庭,分别设立立案庭、审判监督庭。
  2001年12月,经市委批准,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机构改革,共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审判监督庭、立案庭、执行庭、政治部、办公室、监察室、研究室、审判督察办公室、技术室、司法警察支队等14个副处级职能机构。
  2010年,执行庭更名为执行局,审判督察办公室更名为审判管理办公室。截至2010年底,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共有14个副处级内设职能机构。
  二、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
  1991年12月,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成立。内设办公室、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庭、告诉申诉庭等7个副科级职能机构及三亚、藤桥、羊栏、马岭、崖城等5个人民法庭。1993年10月,马岭人民法庭更名为天涯人民法庭。1994年1月,成立司法警察中队。1997年5月,撤销司法警察中队,成立司法警察大队。1999年9月,根据上级法院关于法庭设置改革的统一部署,撤销羊栏、三亚2个人民法庭,保留藤桥、天涯、崖城3个人民法庭。2000年4月,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撤销告诉申诉庭,分别设立立案庭、审判监督庭。同年10月,设立监察室。2001年4月,成立审判督察办公室。2007年5月,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内设机构及人民法庭升格为正
  科级。2008年10月,设立政工科、研究室。
  2010年,设立田独人民法庭,执行庭更名为执行局,审判督察办公室更名为审判管理办公室。截至2010年底,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内设机构共有17个,即办公室、政工科、研究室、监察室、审判管理办公室、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立案庭、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以及崖城、天涯、藤桥、田独等4个人民法庭。
  2000年,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被最高人民法院、共青团中央授予“全国法院系统青少年维权岗”称号。2002年,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崖城人民法庭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系统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法庭”称号。

知识出处

三亚市志.1991-2010

《三亚市志.1991-2010》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上起1991年1月,下至2010年12月31日止,采用述、志、图、表、记、录等体裁,记述三亚市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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