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民事行政检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三亚市志.1991-2010》 图书
唯一号: 200120020230000947
颗粒名称: 第六节 民事行政检察
分类号: D926.3
页数: 1
页码: 914
摘要: 本文记述了三亚市1991年至2010年民事行政检察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基本走上正轨。全年共受理民事行政案件线索12件。
关键词: 三亚市 检察 民事行政检察

内容

1991年,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基本走上正轨。全年共受理民事行政案件线索12件。
  1993—1999年,坚持“严格执法、狠抓办案、加强监督”的工作方针,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51件,立案12件,其中抗诉4件,提请省高级人民法院抗诉6件,发出检察建议书2件。
  2001年,加大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力度。全年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18件,民事案10件,经济纠纷案5件,行政案3件。经审查,立案6件。审查终结15件,提请省高级人民法院抗诉1件,向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检察建议书1件,做出抗诉2件,做出终止审查决定而息诉8件。
  2005年,实行“量化考核,动态管理”工作机制。全年共受理申诉案件35件,立案20件,提出抗诉1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3件,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书2件,不提请抗诉、不立案、终止审查等各类息诉案件计32件。法院采纳检察建议1件,出席再审法庭支持抗诉1次,接待群众及当事人来访、咨询60多人次。
  2008年,随着人们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各类型的纠纷申诉案件不断增加,加大对不服法院判决生效的民行申诉案件审查力度,对符合立案条件的申诉案件及时立案审查,对不符合立案的申诉案件,耐心做好申诉人服判息诉的思想工作。全年共受理民行申诉案件18件。
  2010年,积极推行法律文书格式改革,采拟制式法律文书,增加释法说理部分。全年共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38件,其中立案19件,不立案6件,终止审查6件,提请抗诉1件,抗诉1件;发出检察建议书3件(其中法院改判1件);开展民事督促起诉工作,受理和办结民事督促起诉案件2件。加强息诉工作,妥善处理案件15件,未发生缠诉、重复上访现象。

知识出处

三亚市志.1991-2010

《三亚市志.1991-2010》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上起1991年1月,下至2010年12月31日止,采用述、志、图、表、记、录等体裁,记述三亚市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历史与现状。

阅读

相关地名

三亚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