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历届市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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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三亚市志.1991-2010》 图书
唯一号: 200120020230000904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历届市人民代表大会
分类号: K291
页数: 8
页码: 843-850
摘要: 本文记述了三亚市1991年至2010年历届市人民代表大会、第一届市人民代表大会、第二届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情况。
关键词: 三亚市 政权政协 人民代表大会

内容

一、第一届市人民代表大会
  三亚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自1989年9月至1993年5月,共举行6次会议,其中 第一、二次会议分别于1989年和1990年召开。
  第三次会议1991年6月3—7日在三亚召开,应岀席代表216人,实到人数符合法定人数,列席79人。会议听取了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和海南省人民代表会议第五次会议精神的传达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划报告,市199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1991年的计划报告,市1990年财政决算和1991年财政预算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会议还通过了《关于〈规划建设工人文化宫的议案〉的决议》《关于(建设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的议案)的决议》。会议增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1人。
  第四次会议 1991年8月26—27日在三亚召开,应出席代表213人,实到人数符合法定人数,列席33人。会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刘名启辞去三亚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决定》《关于接受曾广河辞去三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决定》《关于接受黄桂来辞去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决定》。会议补选了市人民政府市长及副市长1人。
  第五次会议 1992年5月22—25日在三亚召开,应出席代表208人,实到人数符合法定人数,列席98人。会议听取了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和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精神的传达报告;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工作报告,市199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9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市1991年财政决算和199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会议还通过了《关于〈三亚市1992—1993年城市建设综合开发计划项目议案〉的决议》。会议补选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第六次会议 1992年12月1—2日在三亚召开,应出席代表208人,实到会代表172人,符合法定人数。会议议程是选举三亚市出席海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二、第二届市人民代表大会
  三亚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自1993年5月至1998年3月,共举行5次会议。
  第一次会议 1993年5月3—6日在三亚召开,应出席代表240人,实到会代表232人,符合法定人数,列席87人。会议听取了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精神的传达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工作报告,市199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市1992年财政决算和199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会议选举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主任及副主任4人、委员14人;选举产生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市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二次会议 1994年4月14—16日在三亚召开,应出席代表238人,实到会代表212人,符合法定人数,列席70人。会议听取了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精神的传达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工作报告,市199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市199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会议还通过了《关于立即制止违法违章建设的决定》。会议增选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人,补选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2人。
  第三次会议 1995年2月28日至3月2日在三亚召开,应出席代表230人,实到人数符合法定人数,列席105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工作报告、市199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5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市199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199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会议选举了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第四次会议 1996年4月23—26日在三亚召开,应出席代表232人,实到会代表200人,符合法定人数,列席130人。会议听取了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精神的传达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的报告、市199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6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市199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199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会议还通过了《关于接受刘明哲辞去三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的决定》《关于接受李信义辞去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关于接受张文昭辞去三亚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会议补选了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1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第五次会议 1997年3月19—21日在三亚召开,应出席代表232人,实到会代表201人,符合法定人数,列席96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工作报告、市1996年国
  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7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市199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199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会议还通过了《关于授权市人大常委会办理李伟山等10名代表提出的“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制止青少年吸毒的违法行为的议案”的决定》。
  三、第三届市人民代表大会
  三亚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自1998年3月至2003年3月,共举行6次会议。
  第一次会议 1998年3月16—19日在三亚召开,应出席代表213人,实到会代表210人,符合法定人数,列席93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工作报告、市199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8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市199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会议还通过了《关于调整三亚市“九五”计划部分指标的决定》。会议选举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及副主任5人、委员15人;选举产生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5人,市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会议选举三亚市出席海南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5名。
  第二次会议 1999年3月16—19日在三亚召开,应出席代表209人,实到会代表178人,符合法定人数,列席123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工作报告、市199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9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市199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会议还通过了《关于建设生态市的决定》。会议补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2人。
  第三次会议 2000年2月25—27日在三亚召开,应出席代表206人,实到会代表180人,符合法定人数,列席125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工作报告、市199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0年计划安排草案的报告、1999年市和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市本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会议还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决议》《关于加强保护黄嘴鹭等野生动物的决定》。会议补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1人。
  第四次会议 2001年2月19—21日在三亚召开,应出席代表206人,实到会代表178人,符合法定人数,列席133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的报告、市200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1年计划草案的报告、2000年市和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01年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会议还通过了《关于加速三亚市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决定》。会议补选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五次会议 2002年2月28日至3月2日在三亚召开,应出席代表203人,实到会代表180人,符合法定人数,列席115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工作报告、市200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2年计划草案的报告、2001年市和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2市和市本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会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引进优秀教育人才,推广联合办学,提高市教育质量>的议案进行审议的决定》。会议补选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第六次会议 2002年11月28—29日在三亚召开,应出席代表202人,实到会代表176人,符合法定人数。会议选举产生三亚市出席海南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5人。四、第四届市人民代表大会
  三亚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自2003年3月至2007年1月,共举行5次会议。
  第一次会议 2003年3月26—29日在三亚召开,应出席代表213人,实到会代表211人,符合法定人数,列席63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工作报告、市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市200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会议选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6人,秘书长、委员15人;选举产生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6人,市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二次会议 2004年2月19—21日在三亚召开,应出席代表212人,实到会代表201人,符合法定人数,列席161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工作报告、市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市200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
  第三次会议 2005年1月23—25日在三亚召开,应出席代表212人,实到会代表206人,符合法定人数,列席151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工作报告、市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5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市200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
  第四次会议 2005年7月6日在三亚召开,应出席代表212人,实到会代表199人,符合法定人数。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2005年上半年工作报告。会议补选了三亚市人民政府市长。
  第五次会议 2006年2月15—17日在三亚召开,应出席代表214人,实到会代表202人,符合法定人数,列席162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三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报告、三亚市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6年计划草案的报告、2005年三亚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06年三亚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
  五、第五届市人民代表大会
  三亚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自2007年1月至2010年12月,共举行5次会议。
  第一次会议 2007年1月26—29日在三亚召开,应出席代表214人,实到会代表212人,符合法定人数,列席105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市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市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2006年三亚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07年三亚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批准2006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07年市本级预算,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会议选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6人,秘书长、委员18人;选举产生市人民政府正、副市长,市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二次会议 2007年11月29—30日在三亚召开,应出席代表213人,实到会代表192人,符合法定人数。会议选举产生出席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6人。
  第三次会议 2008年2月27—29日在三亚召开,应出席代表209人,实到会代表191人,符合法定人数,列席137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市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2007年三亚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08年三亚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批准2007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08年市本级预算,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
  第四次会议 2009年2月25—27日在三亚召开,应出席代表210人,实到会代表203人,符合法定人数,列席135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三亚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2008年三亚市预算执行情况及2009年三亚市预算草案,批准2008年三亚市预算执行情况及2009年三亚市预算,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会议补选了市人民政府市长(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及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2人。
  第五次会议 2010年3月10—12日在三亚召开,应出席代表205人,实到会代表192人,符合法定人数,列席151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三亚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三亚市2010年计划,审查2009年三亚市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0年三亚市预算草案,批准2009年三亚市预算执行
  情况的报告及2010年三亚市预算,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补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人。

知识出处

三亚市志.1991-2010

《三亚市志.1991-2010》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上起1991年1月,下至2010年12月31日止,采用述、志、图、表、记、录等体裁,记述三亚市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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