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妇女联合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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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三亚市志.1991-2010》 图书
唯一号: 200120020230000893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妇女联合会
分类号: D665
页数: 5
页码: 815-819
摘要: 本文记述了三亚市1991年至2010年社会团体、妇女联合会、机构的情况。
关键词: 三亚市 社会团体 妇女联合会

内容

一、机构
  1991年,三亚市妇女联合会内设办公室、儿童部、权益部、组织联络部。1992年1月,组织联络部改为宣教部,其他部室不变。下辖区妇联2个、乡镇妇联13个、街道妇联1个,机关企事业单位妇委会、妇代小组共123个。1997年11月,三亚市妇女联合会内设办公室、宣教部、权益部、儿童工作部、组织联络部。1999年,市政府成立三亚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妇联)。
  2001年10月,三亚市妇女联合会内设办公室、宣传部(挂城乡工作部牌子)、权益与儿童工作部。非领导职数按国家公务员有关规定核定。实现了镇妇联主席100%进党委班子,建立村级妇代会127个。2002年12月,经市编委批准,三亚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与市妇联内设的权益与儿童工作部合署,实行两个牌子、一套人员。2003年3月,亚市妇联家政服务中心挂牌成立,实行独立核算、企业化管理。2009年5月,三亚市妇联家政服务中心更名为三亚市妇联妇女创业就业服务中心。2010年4月,市编委批准三亚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专职领导职数为正科级。市妇联下辖区妇工委2个,镇妇联6个,机关企事业单位妇委会、妇代小组共84个。至2010年底,其他情况未变。
  1994年3月,市妇联获得由全国妇联、国家科委、林业部、国家教委、农业部、水利部、国家民委、商业部、广播影视部、中国科协、中国农业银行、国家计生委、贫困地区经济发展领导小组颁发的“全国农村妇女学文化学技术比成绩比贡献竞赛先进协调组织奖”。1998年3月,市妇联被全国妇联评为“1997年全国先进协调单位”。1999年11月,市妇联被授予“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00年6月,三亚市被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评为“全国儿童工作先进市”,被海南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评为“儿童工作先进集体”。2001年5月,市妇联被全国妇联、全国体育总局授予“亿万妇女健身活动先进单位”称号,获得大赛组委会颁发的“全国首届亿万妇女健身活动展示大赛体育道德风尚奖”。2003年7月,全国妇联、国家体育总局授予三亚市邮政局女子健身队“全国亿万妇女健身活动先进集体”称号。2005年10月,市妇联被国家体育总局授予“2001—2004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称号。2005年11月,市妇联荣获“1999—2003年全国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市(地、州、区)”荣誉称号。2006年2月,市妇联被全国农村妇女双学双比竞赛活动领导小组授予“全国双学双比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07年6月,市妇联获“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称号。同年,市妇联被全国妇联、国家体育总局授予“全国亿万妇女健身活动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同年,市妇联被评为“海南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先进集体”。2010年,市妇联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二、代表大会
  1990年3月8—9日,召开三亚市妇女第一次代表大会,出席大会正式代表130人、特邀代表2人、列席代表2人。会议听取和审议符桂花代表市妇联所作的《弘扬“四自”精神,争当“四自”新人,为开创我市两个文明建设新局面而奋斗》(“四自”即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第一届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委员21人、常委7人、主任1人(符桂花)、副主任2人(吕玉梅、黃其春)。
  1993年11月28—30日,召开三亚市妇女第二次代表大会,出席大会正式代表138人、特邀代表9人。会议选举产生第二届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委员23人、常委9人、主席1人(符桂花)、副主席3人(黄春梅、吕玉梅、黄其春)。
  1998年11月19—20日,召开三亚市妇女第三次代表大会,出席会议正式代表158人、特邀代表9人、列席代表9人。会议选举产生第三届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委员27人、常委11人、主席1人(刘丽玲)、副主席2人(符玉香、李海凤)。
  2003年9月18—19日,召开三亚市妇女第四次代表大会,出席会议正式代表180人、特邀代表10人、列席代表15人。会议选举产生第四届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委员35人、常委9人、主席1人(刘丽玲)、副主席2人(符玉香、杜丽银)。
  2008年9月24—25日,召开三亚市妇女第五次代表大会,出席会议正式代表180人、特邀代表10人、列席代表20人。会议选举产生第五届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委员37人、常委9人、主席1人(张蔚兰)、副主席2人(莫壮丽、董丽华)。
  三、主要工作
  (一)开展三大主体活动
  1991—1998年,共举办扫盲班123期,基本扫除妇女青壮年文盲。在城镇,以“巾帼建功”活动为载体,以“创业、成才、奉献”为主题,开展“春风送岗位”技能培训。1998—2010年,三亚市创建全国、省、市级“巾帼文明岗”145个,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的“巾帼文明岗”有27个;先后有周往珍、邢玉英等50多名妇女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称号;市人民医院妇委会、市教育局妇委会、市天涯水泥厂女职工委员会、市妇幼保健院、市妇联等10多个单位荣获全国、海南省“三八红旗集体”“巾帼建功活动先进集体”。1991—2010年,在农村,以“双学双比”(学文化、学技术,比成绩、比贡献)活动为载体,对农村妇女进行大规模的扫盲活动和科技培训,以“科技活动月”活动为载体,不断加大对农村妇女的培训和扶贫力度。
  1991—1995年,共举办各种农村妇女实用技术培训班323期,发放教材4.8万册,受训妇女超过4万人次,其中有3838名妇女获得市政府颁发的农民技术员证书,有347名农村妇女获乡镇级以上“双学双比”女能手称号,其中受全国表彰的有6人、先进集体1个;受省妇联表彰的24人次、先进集体17个。
  1996—2000年,市妇联主动带头加强实体经济建设,以入股联营方式加入杧果种植,以挂靠、投股的方式创办2所妇联示范幼儿园。依托“科技活动月”活动,共举办各种农村妇女实用技术培训班757期,发放教材2.8万册,受训妇女近6.8万人次。开展巾帼扶贫帮困活动,建立妇字号生产基地3个,扶贫结对子近1600户,帮助超1.5万名贫困妇女脱贫。举办或协助人劳部门、市总工会开展下岗女工就业和转岗培训班188期,8300人次受训,1000多人重新走上工作岗位,创建社区服务实体5个。动员三亚市妇女群众参与十万亩椰林工程,共收到捐椰苗985株,捐款2万元。
  2001—2005年,共举办各种农村妇女实用技术培训班120期,受训妇女近4.3万人次。建成三八绿色工程基地69个,基地面积达434.67公顷。组织妇女参与蓝色农业、绿色农业生产竞赛,深入田间调研女农民生产问题,挖掘种养女能手,建有农村妇女学校93间。实施“巾帼社区服务工程”,帮助近5000名下岗女工接受就业和转岗培训,协调安排了下岗、待业、农民工再就业1125人次。
  2006—2010年,共举办各种农村妇女实用技术培训班约110期,受训妇女近2.8万人次。做好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香港回归扶贫等项目资金500多万元的使用,扶持建立2个“全国双学双比科技示范基地”,扶持巾帼示范基地8个,妇女经济合作组织10个,妇女协会14个,帮扶支持1400多名女科技致富带头人和巾帼经济示范户,带动辐射2万多名农村妇女创业就业。创建了妇女创业培训实践基地5个,以“春风送岗位”活动、家政服务中心和基地为依托,共举办技能培训班112期,约7500人受训,3000多人被推荐上岗。举办“创办你的企业”培训(2005年开始),共4期600人次受到系统的创业培训。抓好农村妇女小额贴息信贷保障妇女创业工作(2010年开始),共组织发动农村妇女申请到小额贷款1324万元,共有501户农村妇女受益。
  市妇联以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为目的,以构建和谐三亚为主题,组织三亚市各级妇女开展丰富多彩的“五好文明家庭”创建、“三八”国际妇女节庆活动,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开展“不让毒品进我家”“读书的女人最时尚、读书的家庭最和谐”活动,举办家庭才艺大赛、文明礼仪讲座,评选表彰五好文明家庭、学习型家庭、绿色家庭、文明楼栋、巾帼文明卫生户和孝顺儿女。1991—2010年,先后有张文昭、崔惠明夫妇被评为“全国十佳金婚银婚佳侣”;吕春容家庭被评为“全国五好文明家庭标兵户”;徐福秀、周志民、林桂和、袁海青、许莉川、林金梅、黄绍英、陈桂英、张兴贵、龙美兰、吉金花、丁广强、谢先凤、李诗华、王琼曼、梁瑛、冯伯荣、孙道英、潘孝益、关忠灿等家庭被评为全国、海南省五好文明家庭;韦迪兴、王启正家庭被评为“全国绿色家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警官公寓被评为“全国文明楼栋”;三亚市凤凰镇槟榔村获称“全国美德在农家活动示范点”和“全国生态文化村”,三亚市被评为“全国学习型家庭示范城市”。
  (二)培养妇女干部
  1991—2010年,市妇联积极配合市委、市委组织部做好培养选拔妇女干部工作,通过制定规划明确培养目标,加强学习锻炼提高综合素质,使一大批妇女干部脱颖而出走上了各级领导岗位并发挥了积极作用。
  1992年,积极争取市委支持,确定了机关企事业科教文卫等单位妇委会正副主任任职期间可享受本单位所属部门正副职待遇,推动解决了乡镇妇联主席享受同级党政副职政治、生活待遇问题。据统计:至1994年三亚市共有女干部2050人,占三亚市干部总数的20.7%,其中厅级女干部占同级干部的4.9%,处级女干部占同级干部的7.1%,科级女干部占同级干部的8.6%。三亚市13个乡镇已配备女领导干部的有9个,占69.2%。1995年4月,与市委组织部联合制定《三亚市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规划(1995—1998年)》,并以“市组字1995年31号文”发至各单位执行。1991—1995年,共举办各类妇女干部培训班21期共2402人次,选派20人次参加全国、省妇联业务培训,组织妇女赴港澳和东南亚学习考察共1103人次。
  1996—2000年,举办5期妇女干部培训班,选派了4批学员外出学习,约1300人受训。至2000年4月,三亚市有妇女干部2598人,其中副科级以上女干部173人,占三亚市科级以上干部的11.6%;三亚市女处级干部22人,占三亚市同级干部的7.1%。三亚市13个乡镇配有女领导干部19人,实现了三亚市各乡镇配备1名以上女领导干部的规划目标。
  2001年,以市政府妇儿工委名义制定了《三亚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对三亚市妇女参政议政目标作了长远规划,并以市政府名义颁布实施。明确市直机关、科教文卫事业单位妇委会主任审批备案权限。2001—2005年,三亚市各级妇联组织举办理论、电脑技能和岗位培训班300多期,组织了8批学员外出学习。
  至2010年底,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和市政协四套领导班子配备了5名女干部,有11名女干部担任处级单位主要领导;三亚市6个镇级党政班子中配备了7名女干部;三亚市135个行政村中,女性进“两委”的比例达95%。2006—2010年,根据河东、河西区设置情况分别成立了两区妇女工作委员会,建立村级妇代会135个。
  (三)服务妇女儿童
  三亚市妇联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以法制宣传为先导,每年在“三八”国际妇女节、“6·26”国际禁毒日、“12·1”世界艾滋病日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节日期间举办各类法治宣传活动,广泛开展“送法进社区”“学法用法在家庭”等活动,引导广大妇女学法、懂法、用法。充分利用妇女维权热线、基层妇女之家等平台,采取入户调处、志愿者律师指导、邀请心理咨询师咨询与疏导等多种形式及时排查化解涉及妇女权益的各类问题及矛盾纠纷。积极协调,整合政府资源和社会力量,大力实施妇女儿童实事项目,促进妇女儿童平等共享民生幸福,利用春节、“三八”国际妇女节、母亲节、“六一”国际儿童节、敬老月等节假日携手爱心单位广泛开展关爱妇女儿童特别是贫困、特殊妇女儿童活动。积极引导妇女创业就业。2003年5月,三亚市妇联家政服务中心成立,主要开展妇女家政技能、创业培训和家政服务中介,至2010年该中心已拥有(租赁)培训办公场所4层共450平方米。
  1991—1995年,市妇联共接访和处理妇女儿童维权案件347起。建立和完善接待、处理、催办、反馈、综合分析、分级处理等制度;配合公安、司法部门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举办维权培训班30期,近4000人次受训。
  1996—2000年,市妇联共接访和处理妇女儿童维权案件600起。做好三亚市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中男女不平等情况调查。成立了三亚市妇女权益保障委员会和家庭教育研究会,推动乡镇结婚登记补办工作。关注社会热点案件,主动参与妇女维权案件协查。举办维权培训班70多期,近8000人受训。
  2001—2005年,三亚市妇联系统共接访和处理妇女儿童维权案件2424起。开设妇女权益法律咨询专线“12338”。深入调研家庭暴力侵害妇女儿童情况,为司法部门提供参考意见。举办维权培训班525期,受训妇女达4.83万人,印发宣传资料9.6万份。
  2006—2010年,三亚市妇联系统共接访和处理妇女儿童维权案件1711起,处理率98%。推进“两癌”(乳腺癌、宫颈癌)筛查项目落实。做好妇科病普查普治工作,共12084名妇女群众参加检查。积极争取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项目和悦榕集团扶贫助学支持,建设海罗东州春蕾小学和育才镇三亚悦榕春蕾班,举办维权培训班近40期,受训妇女近2万人。

知识出处

三亚市志.1991-2010

《三亚市志.1991-2010》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上起1991年1月,下至2010年12月31日止,采用述、志、图、表、记、录等体裁,记述三亚市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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