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节 政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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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三亚市志.1991-2010》 图书
唯一号: 200120020230000875
颗粒名称: 第九节 政法工作
分类号: D622
页数: 4
页码: 776-779
摘要: 本文记述了三亚市1991年至2010年政法工作、市委政法委员会的情况。
关键词: 三亚市 中国共产党 政法工作

内容

一、机构
  1990年,成立中共三亚市委政法委员会(简称“市委政法委”),是市委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后因形势需要,至2009年,先后成立三亚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综治办”)、中共三亚市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委维稳办)等4个机构合署办公。
  (一)市委政法委员会
  1990年5月16日,中共三亚市委撤销市委政法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立市委政法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调研科、政工科。经济独立核算。1995年1月9日,市委政法
  委为正处级机构,设书记1人(由市委副书记或者常委兼任),副书记1人(由市政府副市长兼任),专职副书记2人。内设办公室、调研科、政工科,市综治办与市委政法委合署办公。1998年8月26日,调研科更名为执法监督室。2001年10月15日,三亚市新一轮机构改革,精简机构,市委政法委内设3个科级职能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政治处(挂执法监督室牌子)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科。2003年9月18日,增加市委政法委1名副职领导职数,领导职数为一正两副。2005年10月5日,市委政法委增设执法监督室。至2010年未变。
  (二)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1991年3月27日,成立三亚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为常设办事机构,同市委政法委合署办公。同年7月1日,成立三亚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定为副处级行政机构,编制6人。1995年1月,编制增加到7人,其中主任1人(政法委副书记兼)、副主任2人。2007年4月30日,市委常委会第4次会议(议警会),同意设立三亚市社会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1人(副处级),增加行政编制1人。2009年9月28日,单独设立三亚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为正处级机构,核定行政编制4人(新增加1名行政编制),将市委政法委综治科3名编制及人员划归市综治办,核定市综治办主任1人。
  (三)中共三亚市委维护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9月28日,中共三亚市委维护社会稳定办公室设立,为正处级机构,核定行政编制3人,核定市委维稳办主任1人。
  二、队伍建设
  1991—2000年,三亚市政法机关坚持“从严治警”与“从优待警”并重,结合“纠风”与“清房”,切实解决队伍思想、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共处理违纪违法干警235人。2000年,市法院深化审判方式改革,建立符合审判工作规律的审判组织形式和制度,聘请陪审员23人,监督员7人。市检察院紧紧围绕“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警、服务大局”深化检察改革。市公安局先后制定66个制度和7个责任制,实行警务公开,成立执法监督小组。
  2001—2003年,中共三亚市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决定》,市委政法委制定《2001—2003年三亚市政法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和《政法干警教育培训规划》,对政法队伍管理、机构人事制度改革等制定相关方案,对政法队伍的“进入口”提出“凡进必考,竞争上岗”的人事管理办法。共处理违纪违法政法干警98人。
  2004—2006年,审判机关开展“公正廉洁树形象”、 “三优四满意”(作风优良、服务优质、环境优美,基层满意、企业满意、领导满意、群众满意)活动,进行“规范司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在旅游景点设立基层旅游法庭;检察机关开展“检务公开在基层”;公安机关开展“学英雄、找差距、鼓干劲、促工作”“走千家,访万
  户”等活动,修改和制定《三亚市公安局禁赌工作规定》《三亚市公安局年度综合考评细则》等31项制度;司法机关设立“四部七站”(团委、妇联、总工会、残联4个法律援助工作部,河东、河西、海棠湾、田独、凤凰、天涯、崖城7个司法所法律援助站),形成以市法律援助处为主,4个社会团体工作站、7个司法所联络站为辅的法律援助网络。共处理违纪违法干警78人。
  2007—2010年,市委政法委下发《三亚市政法系统开展学习党的十七大的实施方案》,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组织政法干警向王书田、宋鱼水、喻中升、谭东、陈海宏学习;市委组织召开议警会,研究解决基础设施、警用设备等经费问题,增加协警员工资,组建市特警队,核定市公安局、市两级法院、两级检察院科级非领导职数,增加市综治办行政编制,提出解决市公安局工勤人员问题的办法。共处理违纪违法干警81人。
  三、综治工作
  1991—1995年,市政法综治单位把“稳定压倒一切”作为基本指导思想,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进一步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成亚运会南端点火活动、首届国际椰子节等重大活动安全保卫工作。5年共发生刑事案件2669宗。
  1996—2000年,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继续贯彻“严打”方针,加强刑事案件侦破工作,开展重点整治治安突出问题,加强公共复杂场所、公共娱乐场所、旅游景点的治安管理,切实做好香港回归等重大活动安保工作。共发生刑事案件3151宗。
  2001—2003年,先后组织开展打击“两抢”(抢劫、抢夺)、涉爆、涉毒和追逃、禁赌禁娼、打拐等专项斗争。2004年初,市综治办下发《关于在三亚市范围内开展创建规范化安全文明社区的通知》。同年,规划创建“安全文明社区(村)”和“禁毒优秀社区”521个,已达标480个,达标率92.1%,创建覆盖面达90%以上。
  2005—2006年,市综治委下发《关于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的通知》等文件,动员三亚市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严打”专项斗争;开展“平安三亚”建设活动,三亚市规划创建平安社区、平安企业、平安学校共384个。
  2007—2008年,市综治委下发《“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等文件。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深入开展平安三亚建设,共创建“平安家庭”723户。1997—2008年,三亚市连续3届12年被评为“全国综治优秀地市”。
  2009年,建立流动人口管理站19个,从生活困难群体中招聘182人为流动人口及出租屋管理人员,通过登记和输入微机分析流动人口11万多人,登记出租屋2239户,采集流动人口的人像信息达90%以上。
  2010年,共破获“两抢一盗”案件812起,破获现行命案17起,摧毁各类犯罪团伙13个,抓获网上在逃罪犯37人,破获毒品犯罪案件181起,查处赌场10家,刑事拘留1人,治安拘留6人。
  四、维稳工作
  1991—1995年,市委、市政府制定《三亚市预防和处置各种突发性事件方案》,市政法系统各部门紧密配合,及时发现社会矛盾和民间纠纷苗头,迅速化解平息各种纠纷事件,保持社会稳定。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115宗。
  1996—2000年,注意收集社会不安定因素信息,及时发现和掌握各种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组织人员进行化解。积极引导群众通过合理渠道反映,力争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不能化解的问题,及时报告,建立预案,做好预警工作;加强社情调研。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938宗。
  2001—2005年,市政法各部门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要求,组织政法干警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诉求,解决困难。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248宗。
  2006—2010年,市委政法委组织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年”活动。特别是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组织工作组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组织公检法单位,集中联合开展涉法涉诉政法系统大接访活动。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2307宗。

知识出处

三亚市志.1991-2010

《三亚市志.1991-2010》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上起1991年1月,下至2010年12月31日止,采用述、志、图、表、记、录等体裁,记述三亚市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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