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海关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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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三亚市志.1991-2010》 图书
唯一号: 200120020230000862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海关监管
分类号: U169
页数: 7
页码: 722-728
摘要: 本文记述了三亚市1991年至2010年海关监管的情况。
关键词: 三亚市 口岸管理 海关监管

内容

一、机构
  1991年,三亚海关内设6个科室:办公室、业务科、调查科、政工科、行政科、财务科。
  1995年,增设旅检科、技术科,业务科分为业务一科、业务二科。
  2000年,内设办公室、监管科、综合业务科、调查科、政工科、财务科、行政科、技术科,增设驻三亚凤凰国际机场办事处(副处级,内设综合科、旅检一科、旅检二科)。
  2004年,撤销调查科。
  2007年,改监管科为监管通关科,改综合业务科为稽查风险综合科,改政工科为政工监审科,改财务科为财务装备科。
  2009年,三亚海关设驻三亚凤凰国际机场办事处、办公室、监管通关科、稽查风险综合科、政工监审科、财务科、关务保障科等7个科室。至2010年,单位名称、机构设置未变。
  二、征收税费
  (一)税种与税费征收
  三亚海关根据国家税收政策所征收的税种主要有关税、进口环节代征税(增值税及消费税)。
  (二)审价
  国家海关为了征收关税(或其他目的),根据统一的估价标准(估价准则),审定并确定某一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过程。在税率一定的条件下,完税价格直接影响税款的多少。三亚海关1991—2004年审价总量较少,2005—2010年审价约79票,补征税款约150.39万元。
  (三)税收减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56条、57条和58条的规定,三亚海关税收减免可分为三大类,即法定减免、特定减免和临时减免。
  1.法定减免
  三亚海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进出口税则》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减免税。法定减免税多属国际通行规则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除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和我国履行国际条约规定进口的物资需要办理审批手续外,其他属于法定减免范围的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纳税义务人无须事先向海关提出申请办理减免税审批手续,三亚海关均按照规定直接在进出口环节给予减免税。截至2010年,三亚海关无法定减免税款。
  2.特定减免
  三亚海关减免税管理涉及特定减免的项目较多,主要有特区优惠政策、外商投资项目、技术改造项目、鼓励项目、科教用品等项目。1995年,三亚海关为亚龙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亚龙湾中心广场项目减免税。1998年,为海南南山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减免税。1998—2010年,三亚海关共办理减免税审批158宗,货值7.39亿美元,减免关税及进口环节代征税攻击12.15亿元。
  3.临时减免
  临时减免是指法定减免和特定减免以外的,根据某个单位、某类商品、某个时期或某批进出口货物的特殊情况,需要对其进出口应税货物特案予以的关税减免,由国务院决定,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批准临时性减免税。1991—1994年,三亚市进出口货物主要是棕榈油、汽车、钢材等,不涉及临时减免。自1995年1月1日起,国家停止了临时减免税的审批,各级海关也不受理或转报。
  三、查缉走私
  1991年后,三亚海关查获多起走私大案。1992年2月25日和3月3日,三亚海关在广西北海港白虎头海面一举缉获了越南籍“归仁2号”船走私进口的日本、美国产压缩机9000多台和走私进口印度产腰果的大案,案值1000多万元。1995年,“10·17”特大香烟案查获香烟3900多箱,铁壳船1艘,案值1500多万元。1992—1995年,共查获走私违规案件193宗,价值8256万元,罚没收入3267万元。
  1997年9月4日,三亚海关查获一起走私出口大蒜案,查扣大蒜1600吨。这是三亚海关建关以来查获的一宗最大货运渠道走私案。
  1999年11月,三亚海关走私犯罪侦查支局成立。2003年1月,三亚海关走私犯罪侦查支局更名为三亚海关缉私分局。1999—2009年,共查办走私案件41宗,其中刑事案件7宗,刑事拘留36人,执行逮捕20人,起诉判决20人,案值1212.46万元;行政案件34宗,案值127.36万元,直接罚没收入27.5万元,其中2006年审查刑事案件1宗,移送审查起诉1宗,案值30万元,对2名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移送起诉1人,行政立案6宗,案值40.5万元,罚金49750元。2007年,行政立案2宗,案值16.5万元,罚金1.85万元,全部调查终结并已执行处罚,取保候审1人。2008年,全年行政立案2宗,案值114560元,罚没13760元(其中拍卖香烟2560元),全部调查终结并执行完毕,解除取保候审1人。2009年,办理行政案件1宗,案值8万元,罚没4000元。
  2010年,行政立案7宗,案值62.072万元,罚金117.284万元,全部调查终结并执行处罚,刑事案件1宗,案值89.657万元,执行逮捕2人,取保候审2人。
  四、进出境货物监管
  (一)货物监管基本制度
  1998年前,三亚海关采取传统的手工填写报关单方式进行申报。1999年1月1日起,三亚海关开始执行海关总署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并实现申报电子化。
  2000年前,三亚海关的审单工作设初审和复审岗位,实行双人审单工作制度。2001年,海口海关实行了通关作业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了审核程序和内容,实现电子审单、专业审单和现场交单审核相结合的审单作业模式。专业审单在海口海关审单部门进行,三亚海关主要负责现场接单审核。
  三亚海关对进出口货物主要依靠人工方式完成对货物实施查验。2000年以前,三亚海关报关单数量不多,进出口货物品种构成比较单一,查验率达90%以上。2001年,通关制度改革,三亚海关的货物查验率逐步下降,给货物合法进出口提供便利,加快货物通关速度。三亚海关的货物查获率(指查获报关单份数占总查验报关单份数的百分比)
  得到提升。2001—2005年,三亚海关查验比率平均约为5%。2005—2010年,查验比率平均约为3%。
  (二)主要进出口商品和进出口总值
  三亚海关进口商品主要有航空煤油、淡水处理设备、海上石油开采设备、钻井平台、仪器设备、挖掘机、电瓶充电器、洗衣设备、空集装箱、自酿啤酒设备、民用飞机零件、卫星定位导航鱼探仪、沙滩摩托车、双体帆船、滑浪板、游乐艇、汽艇、石油沥青、无烟煤、电缆、摄像器材、CD光盘、电池配件、景区模型、舞台设备、未锻造黄金、运动帽、T恤衫、文具、佛教用品、干扇贝、工艺品、兰花种苗、牛肉、调味品、巧克力、冻面包屑、海鲡鱼卵、鱼饲料、南美白对虾、鱼虾苗。
  出口商品主要有气态天然气、民用飞机零件、电机零件、生物显微镜、五金及机械零配件、电源配件、游乐艇、汽艇、船用修理工具、摄像头、电脑配件、服装及配件、皮靴、花岗岩荒料、盐、黄金首饰、厨房木质菜板、食品添加剂、海南原盐、茶多酚、冰鲜带鱼、章雄鱼苗、活鱼、菠萝苗、活龙虾、活沙蚕、活小蟹、冷对虾、活军曹鱼苗、温泉小鱼、鲜杧果、菊花等。
  1991年,三亚海关进出口总额3840万美元,其中进口1943万元,出口1897万美元。2000年,三亚海关进出口总额24143万美元,其中进口1099万美元,出口23044万美元。2010年,三亚海关进出口总额118557万美元,其中进口43528万元,出口75029万美元。
  (三)船舶监管
  1.对来往港澳小型船舶的监管
  1991—1996年,进出三亚监管区来往港澳的小型船舶,主要装卸货物为农产品、活鱼和家电产品。装卸港为三亚港和铁炉港。三亚港以装载农产品为主,卸下的货物多为家电产品,每年约有25艘次。三亚海关对每次装卸货物监管,并验放船员所携带的物品,平均每年查获走私电器3~4次。1996—2000年,出口活石斑鱼都在铁炉港装船,农产品出口极少。从2005年起,来往港澳的小型船舶已经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海关对来往港澳小型船舶进行了全方位监控。2005—2010年,进出三亚监管区的来往港澳小型船舶每年只有2~3次。
  2.对国际航行船舶的监管
  进出三亚监管区的国际航行船舶主要是客船和货船。1991—1992年,每周一班的客船“马兰号”来往三亚和香港,三亚海关进行驻船监管。进出旅客每次只有几十人,检查场所设立在三亚港码头。1992年后,该定期航班船停航。1993—2000年,监管船舶采取了巡查的监管方式。2000年后,又有了香港—三亚—越南的定期游船“狮子星号”等豪华游船,每次载客量约有1000人。
  1991—2000年,进出三亚的国际航行船舶每年约有30艘次。三亚监管区由主要出口章雄鱼苗转变为无烟煤、沥青、水泥、水泥熟料等。2000年后,每年进出的国际航行船舶有所增加,每年约有120艘次,监管方式为视频监控。2010年,受建设海南国际旅游岛的带动,全年共有40艘次游艇进出境。
  (四)监管场所监管
  海关监管场所是指海关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的活动,依法办理监管手续的规定区域。
  海关对监管场所的管理是海关监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海关加强物流监控的一个重要环节。1991—2008年,三亚海关对监管场所制定了巡视办法,实行24小时巡视制度,并对巡视的人员、时间、地点和巡视情况做好记录,同时对监管场所实行年审制度。根据年审结果和有关经营单位平时的守法情况,实施分类管理。监管场所的经营单位不按海关规定要求或违反有关规定事实发生的,海关将给予限期整改、暂停或取消存放海关货物资格的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08年3月1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场所管理办法》,对监管场所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年起,三亚海关每年对三亚港码头、三亚凤凰国际机场货运监管仓、三亚汉莎航空食品保税仓这3家监管场所按总署的要求进行验收,基本合格。
  截至2010年,三亚关区各类海关监管场所的数量有10个,分别为三亚港、三亚鸿洲游艇码头、新村港、三亚凤凰国际机场货运监管仓、三亚凤凰国际机场免税店、三亚汉莎航空食品保税仓、三亚市内免税店、三亚红沙港、三亚铁炉港、三亚南山码头。

知识出处

三亚市志.1991-2010

《三亚市志.1991-2010》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上起1991年1月,下至2010年12月31日止,采用述、志、图、表、记、录等体裁,记述三亚市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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