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统计质量检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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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三亚市志.1991-2010》 图书
唯一号: 200120020230000824
颗粒名称: 第四节 统计质量检查
分类号: C829.2
页数: 3
页码: 667-669
摘要: 本文记述了三亚市1991年至2010年统计质量检查、基层统计组织建设、制度建设等情况。
关键词: 三亚市 统计 统计服务

内容

一、基层统计组织建设
  2006年起,市统计局以规范统计业务工作流程为重点,以实现统计管理制度化、统计工作程序化、统计手段电子化、统计资料档案化为目标,促进统计业务规范化建设上新台阶。建立基层单位统计员信息库;制定统计员管理规定,规定要求基层必须配备统计员,写明了基层统计员的职责,并要求任何单位不得随意更换统计员;统计资料档案管
  理井然有序,在2008年年度档案检查评比中,市统计局被评为“三亚市档案事业发展综合评估先进单位”;实行统计报表报送电子化,至2010年对镇级统计报表上报采用计算机传送,在年报工作中以劳动工资报表为突破口,实施网上直报工作。
  2007—2010年,完成镇一级统计站组建工作,配备了专职统计人员,统计人员持证上岗率达95%。其间,2007年初,经请示市委、市政府同意,三亚市配备村居委会统计员,为乡镇共配备摩托车6辆、电脑8台、打印机10台,对村(居)委会统计员实行100元每月的补助,2009年增加至200元每月的补助,改善了农村统计工作环境。市统计局每年都组织村(居)委会统计培训,提高统计员业务素质。
  2009年,天涯镇实行村级统计入户登记制度,设立村小组统计员。村小组统计员的主要任务是了解收集村小组的农业生产情况,每个季度到农户家中逐户把农业生产情况登记到农村统计台账上,汇总后上报村委会,从源头上确保了数据质量。
  二、制度建设
  (一)建立和完善基层统计工作制度
  2007—2010年,三亚市各镇先后制定了《村级统计员的工作职责》《统计台账原始资料记录制度》《统计报表资料报送制度》《统计报表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等统计工作制度,使镇、村级统计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强化数据管理制度
  2009年9月23日,市统计局印发了《三亚市统计局统计数据质量审核与管理办法》《三亚市统计局统计数据和资料保密制度》《三亚市统计局统计保密信息和新闻发布管理若干规定》3个制度,对统计数据管理起到了规范作用。2010年1月,市统计局和市委宣传部联合颁发《关于加强我市统计新闻发布管理的意见》,强调统一管理三亚市统计新闻发布;重要宏观经济统计数据由市统计局负责对外统一公布;有关单位的主要统计数据、自行采编的统计新闻稿件应经市统计局核准后才能对外公布。
  (三)规范部门统计工作
  逐步实现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整合统计资源,减轻基层统计人员的工作负担,不断提高统计工作水平,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2008年10月30日,市政府出台《三亚市部门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办法共分七章三十二条,主要就部门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部门统计调查、部门统计资料、部门统计信息化、监督和检查等方面进行具体规范。办法自2008年11月5日起施行。
  三、执法检查
  三亚市统计局每年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
  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统计法制宣传。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海南省统计管理规定》,对三亚市统计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执法检查。
  1995—2003年,均有例行检查,但没有处罚案件。2004年,第一次经济普查期间,主要对在各区、镇经济普查办普查登记中不配合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进行催报和检查。这次检查共对126个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发出《三亚市统计局统计报表催报通知书》,其中在三亚晨报上集中催报的单位有71个。为达到以执法检查,促进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市统计局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主要条款,特别是处罚条款,编印成宣传单,发给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对催报后仍未上报的三亚新世纪家电城,处罚2000元并给予警告。2007年7月,省、市联合检查组对三亚大东海区域某水产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2006年工业总产值是9663万元,实报7151万元,瞒报2512万元;2007年上半年销售产值是6081万元,实报2320万元,瞒报3761万元;2007年上半年工业总产值(同年价)是5873万元,实报5285万元,瞒报588万元。经立案调查取证,决定给予该单位警告,并罚款2000元。该卷宗作为全省案卷评查培训会上的范例,并代表全省参加国家的案卷评比。2009年,查处一家拒报统计资料的房地产企业。2010年,在三亚市范围内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在自查的基础上,市统计局联合市监察局、市司法局和国家统计局三亚调查队,采取听、查、看的方法,对各镇(区)、国有农场、相关部门、企业等40多家单位进行检查。此次检查发现,主要存在任用无证人员上岗、迟报统计资料、未建立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报表填报数据不完整、用铅笔填报年报表等问题。为了维护统计法的权威,市统计局向2个单位发出《统计检查查询书》,向3个单位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

知识出处

三亚市志.1991-2010

《三亚市志.1991-2010》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上起1991年1月,下至2010年12月31日止,采用述、志、图、表、记、录等体裁,记述三亚市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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