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编 经济综合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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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三亚市志.1991-2010》 图书
唯一号: 200120020230000814
颗粒名称: 第十一编 经济综合管理
分类号: K296.3
页数: 88
页码: 651-738
摘要: 本文记述了三亚市1991年至2010年经济综合管理的情况。
关键词: 三亚市 经济 综合管理

内容

第一章 计划管理
  第二章 统计
  第三章 物价管理
  第四章 工商行政管理
  第五章 质量技术监督
  第六章 审计
  第七章 食品药品监管
  第八章 口岸管理
  1991—2010年,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发展,综合管理部门不断加强体制、机制改革,大力实施工作创新,管理手段由微观向宏观调整、由政府规定到政府指导转变。服务职能和依法行政职能成为管理的主要内容。其间,编制并实施了“八五”至“十一五”共4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计划(规划),逐步建立起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经济综合管理体系,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协调的管理模式。统计工作走上经常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统计调查、统计服务、统计执法都取得显著成绩。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实行系统内垂直管理。工商部门设立服务窗口,简化办事程序,率先实行“先上车后买票”的企业登记制度,将申办企业法人由审批登记制改为直接核准登记制。质监部门加强标准化管理,围绕“质量兴市”开展查处无证商品、伪劣商品,进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为生产企业提供了安全保障。物价部门在重视市场价格的同时,对专用商品和节假日、台风暴雨天食品蔬菜等进行价格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正常消费。审计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对财政财务、投资项目、经济责任、专项资金等进行审计,查出多种违纪违规问题,为国家挽回大量损失资金。三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对食品、药品及医疗器械安全监管,除了每年的例行检查外,还开展多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口岸海关部门发挥职能作用,在关税征收、查缉走私进出口货物、出入境卫生检疫等方面依法监管,协调服务,获得中外客商的称赞。
  第一章 计划管理
  第一节 计划体制改革
  1990年初,三亚市委、市政府把计划工作的重点放在对全社会经济活动预测、规划、指导和调控上,保持经济总量和平衡以及主要比例关系和结构的协调。对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生产生活资料、重要产品,一般实行指令性计划,计划一旦下达,生产企业必须完成。
  1992年10月,中共十四大召开,明确指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1993年3月,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明确规定: “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至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体系初步形成。
  三亚市按照全国计划体制改革总体部署,进一步缩小指令性计划,减少计划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不断增强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在生产领域,农产品生产全面放开,农产品收购和调拨指令性计划以及工业生产的指令性计划全部取消。物质流通方面,由计划部门负责平衡的统配物资从1991年的20种减少至1994年的钢材、化肥、石油3种,直到1997年完全取消统配物资。投资方面,逐步扩大市场主体的投资决策权,简化投资审批程序,国有投资逐渐退出竞争性领域,重点投向基础设施和关系国计民生的基本建设。外贸方面,从1994年开始,完全取消指令性计划,扩大企业外贸自主权。
  1994年起,计划管理的主要形式是经济政策、经济杠杆和经济法规,计划职能进一步转变。从偏重于管理微观经济活动转到用主要精力研究提出发展战略和重大经济决策;从偏重于运用行政手段直接管理转到主要用经济政策、经济杠杆和经济法规进行间接管理;从偏重于实物和指标计划管理转到注重价值管理和政策性预测性计划管理。
  1995年后,三亚市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计划方针政策,进一步更新计划内容和方法。结合制定三亚市“九五”(1996—2000年)计划和“十五”(2001—2005年)计划,改进中长期计划内容和制定方法,扩大计划制定的社会参与度,体现中长期计划的宏观性、战略性和政策性。在五年计划发展思路指导制度下,进一步改进了年度计划的内容和制定方法。
  1999年后,年度计划指标不再分解到部门、乡镇和企业,实施的重点放在对经济运行的跟踪、监测、预测、预警上,放在研究分析经济运行中出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上,以发挥年度计划的指导作用。基本取消社会事业方面的指令性计划,取消大中专毕业生分配派遣计划,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同时,在户籍管理制度方面,取消农转非计划。
  2001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越来越强。计划管理方式转向预测性、政策性和指导性的管理方式,对应由市场调节和企业决策的事项,完全交给市场和企业。2002年,三亚市计划部门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清理和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由原来的29项减少到12项)。
  2004年后,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是从制度上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计划管理职能进一步转变,政府计划部门“参谋、协调、监管、服务”的职能作用得到进一步的强化。至2010年,三亚市这一改革尚在深化进行中。
  第二节 机构
  1995年7月,三亚市实行机构改革。三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三亚市计划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成立三亚市计划局,行政级别为正处级,内设办公室、综合计划科、农业财贸外经计划科、工业交通物资计划科、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科、科技社会事业计划科。
  2001年10月,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三亚市发展计划局职责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将原三亚市计划局改组为三亚市发展计划局,为政府主管三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宏观调控工作的职能部门,同时挂三亚市经济动员办公室牌子,内设办公室、综合科、产业发展科、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科、企业服务投资中心。
  2004年3月,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将原三亚市发展计划局改组为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局,为市政府主管国民经济的社会发展战略、规划、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宏观调控和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综合科、固定资产投资科、产业一科、产业二科、市企业投资服务中心(内设招商协作科)。
  2009年11月30日,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设置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主管三亚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市政府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综合科、固定资产投资科、产业一科、产业二科、重点项目科、经济动员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第三节 计划编制与实施
  1991—2010年,根据国家、省的统一部署,结合三亚市的实际,通过充分调查研究和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经综合平衡后,制定出五年计划,经市委、市政府审核后,经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三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八至第十一共四个“五年计划纲要”,
  并在计划的指导下,结合三亚年度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每年年初制定同年的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计划。
  一、“八五”(1991—1995年)计划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由市经济计划局负责《三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的起草工作。1991年初完成纲要起草工作,并报市政府后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八五”期间,是三亚市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社会生产力显著提高,城市综合实力明显增强,人民生活不断改善的五年。
  国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五年累计国内生产总值达到69.56亿元,比“七五”(1986—1990年)期间增加49.51亿元,1995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21.0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1990年增长2.21倍,年均递增26.3%,高于“七五”时期11.3%的年递增速度。三亚市工业增加值累计9.59亿元,年均递增40%。农业增加值22.64亿元,年均递增14.8%,五年累计生产粮食374488吨,增长17.1%。五年累计生产花生1888吨,增长17.4%。五年累计生产水产品126370吨,增长46.9%。1995年,社会消费品零售额达到6.31亿元,是1990年的1.4倍,扣除价格因素,年均递增5.6%。五年累计对外贸易出口总值2.5亿美元,比“七五”时期增长1.8倍。1995年底,实际利用外资4.02亿美元,是“七五”时期的8.1倍。地方财政累计收入6.59亿元,比“七五”时期增加6.31亿元,年均递增27.2%。农民人均纯收1679元,剔除价格因素后,比1990年增长54.0%。
  基础设施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重点加强了能源、交通、通信及城市建设。“八五”期间,三亚市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95.58亿元,比“七五”期间增长8.1倍。已完成的主要项目有城市骨架道路工程、三亚凤凰国际机场、南山电厂、东线高速公路三亚段、八所至三亚220千伏输电线路三亚段、两万门程控电话工程、赤田水库、青田水库等,亚龙湾等开发区的建设也取得了重大进展。这些重大项目的建设,基本构成大三亚的新框架,大大改善投资环境,增强经济发展的后劲。至“八五”期末,新建、扩建城市道路78千米,市区面积比升格前增长70%,城市日供水能力达到23万吨,日供电量达到70万千瓦时,邮电业务总量7369万元,程控电话2.5万门,全社会客运量达到1080万人,全社会货运量达到745万吨。
  以旅游业为龙头的第三产业发展迅速。三亚特别重视旅游业的发展,不断加大对旅游业的投入,大力加强风景旅游区的基础设施和旅游项目、旅游工艺品的开发,加强宣传促销以及旅游业的市场整顿,提高服务质量。“八五”期间,三亚市新增26家涉外宾馆,1995年末达43家,接待国内外游客103万人次,年均增长23.5%,旅游收入3.5亿元,年均增长60.1%。在旅游业的带动下,商贸、邮电、服务咨询、房地产等第三产业显示出强劲的增长势头,第三产业增加值6.31亿元,年均增长37.5%。
  二、“九五”(1996—2000年)计划
  根据市委、市政府五年计划编制工作的要求,市计划局负责起草《三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九个五年计划纲要》。1996年初完成纲要起草工作,并报市政府后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九五”期间,是三亚市进入开发建设的关键时期,虽然经历“八五”时期房地产热和经济增长大起大落,通过积极调整经济结构,国民经济得到了恢复性增长。
  优化经济结构,国民经济健康发展。“九五”期间,国内生产总值年平均增长7.3%,其中第一产业平均增长11.3%,第二产业平均增长2.6%,第三产业平均增长6.6%。农业初步实现了由传统农业向热带高效农业的转变,热带高效农业产值占整个农业产值的比重由1995年的65.4%提高至1999年的79%,农业产值年均增长12.1%。建成一批发展资源型、高科技型、环保生态型工业企业,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11.6%。地方财政收入平均增长10.1%。
  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进展,能源、交通、通信及城市建设成效明显。“九五”期间,三亚市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75亿元,其中投入基础设施建设18.5亿元。已开工建设的主要项目有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三亚湾路改扩建工程、二环路改造、大东海步行街、迎宾大道、东西河综合整治工程、民用天然气工程、城乡电网改造工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市民广场、水景公园等。
  充分发挥热带滨海风景旅游城市资源优势,加强旅游景点建设,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中外游客。2000年,三亚接待中外游客达206万人次,年均增长14.9%;旅游总收入由1998年的13.63亿元增至2000年的19.8亿元,年均增长20.5%。建设了亚龙湾国家旅游度假区、南山文化旅游区、天涯海角游览区、大小洞天游览区、鹿回头山顶公园等一批高质量的景区景点,旅游产业逐步由观光向观光休闲度假转变。
  积极发展对外贸易。与内地、港澳台地区、国外经济技术合作向多层次、宽领域发展,到三亚投资合作办厂、参与资产重组的大企业增多,“九五”期间实际利用外资累计8亿美元,比“八五”期间增加4亿元。
  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2000年,三亚市农民人均纯收入3146元,年均增长13.4%;职工年平均工资7958元,比1995年增加1925元。
  三、“十五”(2001—2005年)计划
  根据市委、市政府五年计划编制工作的要求,市计划局负责起草《三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九个五年计划纲要》。计划编制按照中央和海南省“十五”计划的战略部署,纲要起草工作于2001年初完成,并报市政府后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十五”期间,是三亚市大发展、大建设、大进步的时期,经济实力显著增强、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城镇化进程加快,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为全面建设小康打下良好基础。
  国民经济快速增长,综合实力明显增强。2005年,三亚市生产总值完成66.29亿元,五年平均增长12.5%,高于“十五”计划目标1.5个百分点;地方财政收入完成7.31亿元,年均增长23.4%,高于“十五”目标13.4个百分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累计达到153亿元,年均增长27.7%,高于“十五”目标16个百分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22.4亿元,年均增长14.5%,高于“十五”目标2.5个百分点。主要经济指标均提前和超额完成“十五”计划目标,增速、增量达到历史最好水平。
  产业结构不断优化。 “十五”计划把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作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主要任务,三次产业结构由2000年的35.4:19.8:44.8演变为2005年的29.0:25.5:45.5。旅游业转型增效初见成效,旅游总收入以年均20.9%的速度高速增长,旅游接待人数年均增长14.6%;先后建成了喜来登酒店、万豪酒店、希尔顿酒店、南山海上观音、亚龙湾红峡高尔夫球场等项目,三亚正成为世界最大的潜水旅游目的地和中国最重要的高尔夫球基地之一。农业生产坚持“调优、调精、调高”,积极发展效益农业,努力推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重点实施了无公害农产品、百艘百吨渔船建造、兰花示范种植等亮点工程,逐步形成冬季瓜菜、热带水果、海洋渔业、热带花卉等优势特色。出台了加快新型工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扶持绿色农副产品加工、水产品加工、环保建材等一批新型工业,工业增加值以年均10.2%的速度稳步增长,新型工业发展加快。房地产业成为新的支柱产业,累计完成投资48.9亿元,是“九五”的11.5倍,销售额达108亿元,对“十五”期间经济增长的拉动明显。经过几年努力,文体健康产业发展的基础和条件基本具备。
  城镇建设取得新成就。围绕打造国际性热带滨海旅游城市的总体目标,加大了城镇规划、建设和管理力度,在全省第一个完成了市、镇两级总体规划,城镇化水平达到46%。城市建成区面积从18平方千米扩大到25平方千米,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城市面貌发生了根本性的改观。2001—2005年,累计投入21.7亿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完成了两河三岸景观改造、三亚国际客运港码头和三亚湾路、凤凰路、迎宾路等市区道路改造工程等,修建了三亚湾大桥和城市公园、鹿回头广场;建立了土地储备制度,闲置土地、“半拉子”工程已全部处置完毕;红沙污水处理厂、亚龙湾污水处理站,海棠湾供水工程、西岛、牛奇洲(蜈蚑洲)岛、崖城水厂等4个供水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城乡电网经过几年改造得到极大改善,市区主街道电缆下地已基本实现;民用天然气管网已部分供气;丰兴隆大桥、污水管网扩建二期工程、凤凰机场二期工程、国际客运港、河口旧城改造等工程推进顺利,城市交通、给排水、供电、供气等功能明显增强。
  人民生活质量显著提高。坚持“以城哺农,以城带乡”,对“三农”的投入达到历史最高水平,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达到16075元,年均增长12.5%,农民年人均纯收入达到3377元,年均增长5.5%。
  四、“十一五”(2006—2010年)计划
  根据市委、市政府五年计划编制工作的要求,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起草《三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纲要》。计划编制按照中央和海南省“十一五”计划的战略部署,纲要起草工作于2006年初完成,并报市政府后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五”期间,是三亚市大开发、大建设、大发展的时期,是建设发展快、经济运行质量好、城乡面貌变化大、为民办实事多、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改善明显的五年。这五年,经济结构不断优化、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城镇化进程显著加快,人民生活水平不显著提高。
  2010年,三亚市生产总值完成230.85亿元(不含农垦和中海油,下同),五年连续跨越100亿元、200亿元两大台阶,年均增长18.2%;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翻了两番多,达到42.2亿元,年均增长42.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五年累计849亿元,年均增长44.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3.7亿元,年均增长23.1%。
  大力实施旅游龙头、六业支撑的产业发展战略,把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作为经济结构调整的主要任务,努力构建符合三亚实际和发展需要的产业体系。三次产业结构由2005年的25.9:22.8:51.3演变为2010的13.4:21.3:65.2。旅游和房地产业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
  旅游业转型升级加快,国际化建设成效显著。2010年底,建成营业的五星级及待评五星级宾馆(酒店)达37家,已有24家国际酒店集团的48个酒店品牌入驻三亚,拥有高端国际品牌酒店数量居全国城市之首。国际客源市场开发在巩固提升传统的日、韩、北欧的同时,继续向中欧、南欧和北美扩展,入境游客2007年首次突破50万人次,2010年三亚市接待过夜游客882.7万人次(含社会旅馆接待),旅游总收入达到139.6亿元,五年年均分别增长13%(按可比口径计算,下同)和22.2%。
  农业稳定增长,内部结构不断优化。2010年,瓜菜总产量48万吨,水果总产量16.7万吨,兰花种植面积达到133.33公顷,其中农户种植面积达到38.8公顷,水产品总产量7.8万吨。2010年,农业增加值31亿元,“十一五”实现年均增长9.1%。农林牧渔服务业结构从2006年53.7:2.5:12.7:27.4:3.7演变为2010年的59.1:2.8:9.3:24.9:3.9。
  工业生产快速增长,新型工业发展加快。工业园区2006年来安排建设资金超过15亿元。占地面积约12平方公里的三亚创意新城基础设施建设加紧推进,成功引进了中兴国际、深圳海云天、北大科技园、清华力合、用友软件和上海物联网产业基地等20多个高新技术产业项目。确保“十一五”期间工业增加值以年均18.6%的速度增长。
  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经济支撑作用大幅增强。 “十一五”期间,房地产累计完成投资391亿元,是“十五”的7.9倍,占“十一五”全社会固定资产累计投资的46.1%;销售面积累计478万平方米,是“十五”的1.8倍。房地产业对地方财政收入的贡献达到50%以上,其中保障性住房加快建设,总投资超过30亿元、建设规模超100万平方米、
  共计约1万套的保障性住房一至六期同心家园工程陆续开工建设,其中一、二期工程已建成廉租房2469套,经济适用房4203套,并解决了2348户的住房问题。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得到强化。“十一五”期间,三亚市基础设施累计投入143多亿元,完成了凤凰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西环铁路提速工程、东环高铁境内段建成通车、绕城高速公路建设、南山货运港一期工程等一大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现金收入分别为17758元和6502元,分别比“十五”期末增加9433元和3125元。
  第四节 重点项目管理
  1991—2005年,三亚市在固定资产投资管理中未将重点项目与一般项目分开进行管理。2006年起,根据国家发改委相关规定和三亚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重大项目推进工作责任制度的决定》,三亚市加强了对重点推进项目的动态管理,确定了重点项目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同时开展编制每年重大项目和重点推进项目责任人安排表及三亚市每年重点项目计划表。
  2006年,三亚市把整治和改善投资环境作为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积极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三亚市有重点项目93个,其中59个正在实施建设的项目,完成投资额42.98亿元,占三亚市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60.7%。天涯海角至南山道路改造、爱心大世界、东吉水产品加工厂、海润珍珠加工厂等项目相继竣工投入使用;大隆水库枢纽工程、人民医院改扩建工程、凤凰机场二期扩建工程、南山货运港一期工程、鹿回头海景大道、西环铁路三亚段改造工程、时代海岸、玉海国际度假公寓、临春山水国际村、凯宾斯基度假酒店、国际高尔夫球场、航空旅游职业学院等项目建设进展顺利;三亚悦榕庄、亚龙湾湖滨商业街、新农村建设工程、新佳鹿回头项目、鹿回头爱地项目、六道湾中心渔港、金凤凰海景度假公寓、凤凰国际水城、丽思卡尔顿酒店、东河防洪工程、博雅中学等项目相继开工建设。
  2007年,不断完善投资环境,加速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三亚市实施建设的重点项目58个,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64.36亿元,占三亚市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58.6%。开工建设的重点项目有三亚市智能交通及治安监控系统工程、大隆水利枢纽工程、槟榔河段治理、鹿回头海景大道、凤凰机场二期工程、农村公路改造工程、丽思卡尔顿酒店等项目基本建成或部分建成并投入使用,三亚湾新城、凤凰国际水城、时代海岸、太阳湾高级度假区、新佳旅业鹿回头项目、鹿回头爱地、悦榕庄、临春山水国际村和南山港一期项目、三亚湾国际公馆、山水天域、金鸡岭路延伸段改造、生活垃圾填埋场、海棠湾D、E路等一批项目建设进展顺利。
  2008年,三亚市把重点项目建设作为推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全年74个重点项目完成投资91.5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60.4%,增长42.2%。吉阳大道、凤凰机场出口路等11个重点建设项目投入使用,三亚凤凰水城、山水国际、南山港一期、解放军总医院海南分院等63个重点项目进展顺利。
  2009年,有84个重点项目实施建设,完成投资141.2亿元,同比增长54.4%,其中红塘湾国际高尔夫球场、2009年新农村道路建设、槟榔田洋设施农业、三亚学院四期、凤凰机场二期、吉阳大道和市人民医院改扩建一期工程、三亚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二期工程等项目基本完工;亚龙湾森林公园试业;凤凰国际水城、三亚湾·国际公馆、三亚·山水国际、昌达·山水天域、时代海岸、三亚湾新城、南山港区一期、凤凰机场二期、三亚绕城高速公路、凤凰镇至西线高速公路、鹿回头海景大道、西部供水工程、三亚市体育中心、琼州学院三亚校区等重点项目加快建设。重点项目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66.8%。
  2010年,三亚市全年实施建设的重点项目共有107个,累计完成投资187.3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5%。东环铁路三亚段、海棠湾大道土福段、藤桥西河东岸防洪堤、鹿回头海景大道、红树林公园、三亚凤凰岭公园、三亚湾国际公馆、蓝色海岸(五期)、昌达山水天域、农村饮水安全项目、2009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项目、扶贫攻坚村庄饮水项目、林旺安置区(一区)、三亚国际商业城、亚龙湾高尔夫别墅等项目基本完工;海棠湾南区水系一期工程及3号路立交桥工程、南山创意新城2号路A段、三亚绕城高速公路主线工程、三亚西河槟榔河段治理工程、城乡电网改造、西部供水工程、民用天然气输配管网、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鹿回头小东海项目、三亚湾新城、三亚凤凰水城、凤凰岛开发项目、开维凯宾斯基酒店、瑞吉度假酒店、航空旅游职业学院三期工程、城市职业学院、琼州学院三亚校区、三亚市体育中心、解放军总医院海南分院、三亚崖城历史文化名镇保护与整治项目等重点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第二章 统计
  第一节 机构
  1987年11月,三亚市升格为地级市后,设三亚市经济计划局,局内设统计综合科、统计农业科、统计工交科。1995年7月,三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三亚市统计局(副处级行政机构),内设办公室、综合科、统计一科、统计二科、统计三科。
  2001年10月19日,三亚市统计局升格为正处级行政部门,内设办公室(挂政策法规科的牌子)、综合科、工业交通投资科、农业社会贸易科。2001年,批准设立三亚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为参公事业单位,2003年下半年组建完成并开展工作。
  2007年4月,省总队和省局联合印发《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海南省统计局关于设立国家统计局三亚调查队的通知》,标志着国家统计局三亚调查队(前身为农调队)正式成立。该队为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同年9月,市编委印发《关于成立三亚市统计局普查中心的通知》,市统计局普查中心成立。
  2009年11月3日,三亚市统计局内设办公室、综合科、工业交通能源投资科、农业贸易科,社会科技服务科。
  2010年3月,市统计局普查中心等11个事业单位上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参照公务员管理。同年4月,聘请临时镇区统计员20人。
  第二节 统计调查
  一、专项普查
  2004年公布的《全国经济普查条例》、2006年公布的《全国农业普查条例》、2010年公布的《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将2004年以前实行的重大国情国力普查(人口普查、投入产出普查、农业普查、人口抽样调查、第三产业普查、基本单位普查)整合为3次重大普查,即逢6年份每10年开展一次农业普查,逢0年份每10年开展一次人口普查,逢3、8年份每5年开展一次经济普查。
  (一)人口普查
  1990年、2000年、2010年三亚市共开展3次人口普查工作,结果见“人口”章。
  (二)人口抽样调查
  1995年,三亚市开展1%人口变动抽样调查。
  (三)第三产业普查
  1992年,三亚市范围内开展第一次全国第三产业普查,主要调查对象为服务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
  (四)工业普查
  1995年7月21日,三亚市发出《关于进行第三次三亚市工业普查的通告》,开展第二次全国工业普查。普查的目的是摸清全国工业资产底数,特别是国有企业、乡镇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资产状况;同时全面调查中国工业经济的所有制结构、主要产品结构和行业结构,主要产品生产能力及利用状况,主要生产设备数量及其技术状况。凡是三亚市境内1995年底前已投产、试产、停产、半停产和筹建的工业企业都属普查对象。普查有工业企业基本情况,财务状况,劳动情况,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库存总值,主要工业产、销、存,附营工业单位生产情况,工业企业原材料能源消费与库存、能源加工转换、工业企业科技活动情况,主要工业技术经济指标,主要工业产品生产能力销售收入及其质量,主要生产设备(己安装)新旧程度及其技术状况,工业企业部分(即某车间)合资基本经济情况等方面。此后,工业普查取消。
  (五)基本单位普查
  1996年,三亚市开展第一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普查的时点标准为1996年12月31日。普查目的是查清全国各行业的单位底数,为观察和分析中国基本单位的地区、行业、经济类型分布与发展变化情况提供基本的统计信息。普查对象为所有的法人单位及法人单位所附属的产业活动单位,其中包括各类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团法人和其他法人,以及这些法人所附属的农业、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服务业、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产业活动单位。普查内容主要有单位的经济类型、所属行业、从业人员、企业规模、营业状态等各类单位的基本属性和主要标识。
  2001年,进行全国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普查的时点标准为2001年12月31日。目的是摸清全国各类单位的底数,掌握全国基本单位的组织形式、经济构成、规模结构和生产要素的配备以及行业分布、地区分布等情况,逐步建立和完善覆盖全国的部门间相互衔接、互为补充、信息共享且能动态更新的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为规范市场秩序、加强社会监管、调整经济结构、优化产业政策、规划城乡建设等提供基础信息,并为开展其他普查和各类抽样调查奠定基础。普查的范围和对象是三亚境内的法人单位及其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台、港、澳除外)。根据地方需要,个体工商户也被列入普查范围之内。
  (六)农业普查
  1996年,三亚市范围内开展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普查的时点标准是1996年12月31日。普查的目的是为党委和政府研究农村发展战略、制定农村经济政策、分类指导农
  村经济工作提供重要的基础数据。农业普查的范围和对象。三亚境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所有单位(包括所有农户、集体、国有和其他经济类型的单位)、全部行政村和乡及乡建制镇(所在地)。
  2006年,三亚市范围内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普查的时点标准为2006年12月31日,调查时期为20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普查的目的是全面掌握全国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基本情况,为研究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为农业生产经营者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普查对象主要是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无论其住户成员的户籍是否在本地,也无论是否农业户籍;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指在城镇地域经营农、林、牧、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的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指住户以外经营农、林、牧、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基本符合法人单位条件的未注册单位,既包括主营农业的各种企事业单位、农户合作经营单位,也包括工矿企业、机关、团体、学校等附属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指所有行政村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指所有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普查的主要内容:农业生产条件、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农业土地利用、农村劳动力及就业、农村基础设施、农村社会服务、农村居民生活,以及乡镇、村委会和社区环境等方面的情况。普查结果:三亚市共有镇6个,村委会92个,住户44721户,其中农村常住户44628户。2006年末,三亚市共有农业生产经营户42178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125个。三亚市共有农业从业人员126136人,其中男性占53.27%,女性占46.73%;农业技术人员654人,占农业从业人员的0.52%。三亚市共有大中型拖拉机144台,小型拖拉机3029台,大中型拖拉机配套农具91套,小型拖拉机配套农具1279套,联合收割机42台。全部镇地域内有二级以上公路通过,全部镇距离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出入口在50千米之内;全部镇有邮电所,全部镇有储蓄所,33.33%的镇有公园、66.67%的镇有综合市场、50%的镇有农产品专业市场。33.33%的镇有广播、电视站,全部镇有医院、卫生院,66.67%的镇有敬老院。三亚市农村劳动力资源总量146220人,其中男劳动力占52.79%。农村从业人员131733万人,占农村劳动力资源总量的90.09%。农村外出从业劳动力6224人,其中男劳动力占47.65%,外出劳动力中有83.63%的人从事第三产业。三亚市农村居民平均每户拥有住宅面积101.89平方米,99.96%的住户拥有自己的住宅,21.17%的住户使用管道水,85.29%的住户炊事能源以柴草为主,30.57%的家庭有水冲式厕所。平均每百户拥有彩电74.08台,固定电话30.89部,手机56.05部,电脑0.43台,摩托车70.43辆,生活用汽车2.35辆。
  (七)经济普查
  2004年,三亚市范围内开展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经济普查的主要目的是全面掌握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信息,建立健全覆盖国民经济各个行业的基本单位(含编码)及其数据库系统。认真搞好经济普查,对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优化经济结构,改进宏观调控,开拓新的就业渠道,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此次普查的对象是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代表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标志、从业人员、财务收支、资产状况,以及企业的主要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能力,主要原材料和能源消耗及科技开发的投入等。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04年12月31日。普查结果:2004年末,三亚市共有产业活动单位1874个。从事第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1349个,其中企业法人单位884个,机关、事业法人单位253个,社会团体法人单位15个,其他法人单位197个。个体经营户15780户,其中第二产业663户,第三产业15117户。2004年末,三亚市第二、三产业的就业人员数为100342人,其中第二产业的就业人员为14059人,占14%;第三产业的就业人员为86283人,占86%。在就业人员中,单位就业人员67643人,占就业人员的67.4%;个体经营人员32699人,占32.6%。在单位就业人员中,女性26796人,占39.6%。2004年末,三亚市第二、三产业884个企业法人单位实收资本总额为118.10亿元。在全部企业法人单位实收资本总额中,由国家投入的资本44.29亿元,占37.5%;集体投入的资本15.94亿元,占13.5%;个人投入的资本19.6亿元,占16.6%;中国港澳台地区投入的资本13.11亿元,占11.1%;外商投入的资本25.16亿元,占21.3%。
  2008年,三亚市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经济普查的主要目的是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主要目的是全面调查了解全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了解全国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全国各类企业和单位能源消耗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完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此次普查的对象是在三亚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能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08年12月31日。普查结果:2008年末,三亚市共有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2451个;产业活动单位3353个;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12320户。2008年末,企业法人单位1943个,其中国有企业101个,集体企业49个,股份合作企业34个,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共855个,私营企业779个,其他内资企业74个(其中港、澳、台商投资企业34个),外商投资企业51个。2008年末,三亚市第二、第三产业单位和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数为13.62万人。在从业人员中,单位从业人员9.54万人,占70%,其中第二产业的从业人员为1.61万人;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为7.93万人,增加2.39万人,其中有证照的个体经营人员4.08万人。在单位从业人员中,女性3.75万人,占单位从业人员的39.4%。
  二、投入产出调查、文化产业调查
  2006年,三亚市启动文化产业调查,每年一次,调查以“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2006年,三亚市开展文化产业调查,调查目的为准确、及时、全面反映三亚市文化产业发展现状、产业布局,为党委和政府制定与调整产业政策、引导文化产业发展提供科学依据。调查时点为2006年12月31日24时。调查结果:2006年,三亚市文化产业法人单位数181个,产业活动单位数99个,个体经营户871户。文化产业法人单位中,企业法人169个,占93.4%;事业法人8个,占4.4%;民办非企业4个,占2.2%。三亚市文化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数4300人,产业活动从业人员数6609人,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数2594人。文化产业法人单位中,企业法人从业人员3983人,占92.63%;事业法人从业人员307人,占7.14%;民办非企业从业人员10人,占0.23%。2006年,三亚市文化产业增加值33671万元,占三亚市GDP的4.13%。2007年,开展投入产出调查、文化产业调查。文化产业调查包括文化、体育两个产业,调查范围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及科学研究等行业门类。具体包括新闻服务,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广播、电视、电影服务,文化艺术服务,网络文化服务,文化休闲娱乐服务,其他文化服务,体育服务,文化体育用品印刷、设备及相关产品生产,文化体育用品、设备及相关产品销售等行业。文化产业调查对象为三亚市范围内所有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私营企业、个体经营户,即三亚市行政区划范围内从事文化体育产品生产、经营和提供文化体育服务的法人单位及所属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调查内容包括从事文化产业的单位数、企业业务活动、资产情况、财务收支情况、从业人员等。对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采用全面调查方法,对个体经营户采取抽样调查方式进行。
  附:普查获奖情况
  1996年,三亚市范围内开展了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和第一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其中三亚市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办公室被授予“省级先进集体”称号。2000年,三亚市范围内开展了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三亚市人口普查办公室被授予“省级先进集体”称号。
  2004年,三亚市范围内开展了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三亚市经济普查办公室、凤凰镇经济普查办公室、河西区经济普查办公室被评为“国家级先进集体”。2006年,三亚市范围内开展了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在此次农业普查工作中,三亚市农业普查办公室被授予“省级先进集体”称号。2008年,三亚市范围内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三亚市经济普查办公室、河东区经济普查办公室被评为“国家级先进集体”;张利、陈富、陈运通、冯春、申品芬、羊志才、王爽、杨大伟、张俊康、梁鑫鸳等10人被评为“国家级先进个人”。2010年,开展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三亚市人口普查办公室被评为“国家级先进集体”,河东区、天涯镇人普办、丹州社区、榆港社区、干沟村委会立才农场场部等18个单位被评为“省级先进集体”。
  第三节 统计服务
  一、统计资料发布
  (一)《三亚市统计年鉴》
  从1989年开始,市统计局每年都编撰一本《三亚市统计年鉴》。《三亚市统计年鉴》是一本比较全面系统反映三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资料性工具书。每年根据具体情况调整编目。2010年《三亚市统计年鉴》共分15个部分:综合、人口与劳动力、农业、工业、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物资消费、国内商业、物价、对外经济和旅游、财政·金融·保险、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人民生活、环境保护·市政建设·司法、农垦系统。
  (二)统计及调查刊物
  主要有《统计报告》《统计提要》《统计月报》《统计快报》《城市调查》等刊物。《统计报告》主要刊发统计分析、调研报告等,发行周期为每月;《统计提要》简单报告一年来的统计数据,发行周期为每年;《统计月报》报告当月的统计数据,发行周期为每月;《城市调查》由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编撰,主要就城市居民的收入、开支情况进行分析,每季度一次。
  (三)新闻发布会
  2008年2月3日,三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在市委宣传部会议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三亚市统计局局长、新闻发言人张利介绍2007年三亚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并答记者问。这是三亚市政府新闻办首次举行关于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通报的新闻发布会。《海南日报》、《三亚晨报》、新华社三亚记者站等10多家新闻媒体20多名记者参加发布会。此后,每半年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
  (四)普查资料汇编
  1993年,《三亚市1990年人口普查资料》出版。普查结果:三亚市人口合计370244人,其中男192106人,女178138人,性别比为107.84。该书为开展人口普查资料分析研究工作,为三亚市各级领导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决策提供了准确依据。2002年6月,《海南省三亚市2000年人口普查资料》出版。普查结果:三亚市人口合计482296人,其中男254293人,女228003人,性别比为111.53。2007年底,编撰了《三亚市第一次经济普查年鉴》,普查结果显示:三亚市共有从事第二、三产业的法人单位1349个,产业活动单位1874个。2010年2月,编撰了《三亚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年鉴》,普查结果显示:三亚市共有从事第二、三产业的法人单位2451个,产业活动单位3353个,个体经营户23426户。三亚市第二、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额为1107.32亿元。2008年,编撰了《三亚市第二次农业普查综合资料年鉴》,普查结果显示:三亚市共有镇6个,村委会92个,住户44721户。三亚市共有大中型拖拉机144台,小型拖
  拉机3029台,联合收割机42台,农村劳动力资源总量146220人。每百户拥有彩电74.08台,固定电话30.89部,手机56.05部,电脑0.43台,摩托车70.43辆。
  (五)其他资料
  主要有《三亚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目标管理》《透过数字看三亚——2002—2007年三亚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图表》《科学发展结硕果,和谐建设谱华章——从数字变化看建省升格20周年三亚经济社会发展的辉煌成绩》,对三亚经济和社会大发展进行了汇报。
  二、信息化建设
  1995年,三亚市统计局开始配备微型计算机(电脑)。2004年,市统计局建成计算机局域网,并与省统计局局域网联网。2007年底,市统计局借用海口市统计局的数据平台,采集、上报数据。
  2009年3月,三亚统计信息网全面改版工作顺利完成并发布使用。网站添加了三亚经济、组织机构、工作动态、教育培训、单位风采等若干新的模块。同年,三亚市统计局组织了3批网上直报培训,并编制了网上直报工作手册,参加培训达400多人次。联网直报工作已取得明显突破,实现区、镇农业统计报表拨号联网直报,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贸易住宿餐饮及服务企业以及各相关企事业单位都可以通过互联网,与统计部门联网,实行联网直报。网络化工作方式已成为统计部门数据交换、信息共享的主要途径。
  2010年初,市统计局着手准备三亚统计报表联网直报软件系统。软件系统功能包括:报表管理、专业管理、数据上报、回执管理、数据审核、用户管理、指标管理、字典管理、图章管理、日志管理、信息管理、清册信息等12个模块,是集指标体系、报表定义、数据采集、数据传输、漏报催报、执法审计等功能为一体的统计信息处理软件系统。同年,又增加局长信箱、网上直报、行政审批、数据速览等栏目,使其内容更加丰富多彩。
  第四节 统计质量检查
  一、基层统计组织建设
  2006年起,市统计局以规范统计业务工作流程为重点,以实现统计管理制度化、统计工作程序化、统计手段电子化、统计资料档案化为目标,促进统计业务规范化建设上新台阶。建立基层单位统计员信息库;制定统计员管理规定,规定要求基层必须配备统计员,写明了基层统计员的职责,并要求任何单位不得随意更换统计员;统计资料档案管理井然有序,在2008年年度档案检查评比中,市统计局被评为“三亚市档案事业发展综合评估先进单位”;实行统计报表报送电子化,至2010年对镇级统计报表上报采用计算机传送,在年报工作中以劳动工资报表为突破口,实施网上直报工作。
  2007—2010年,完成镇一级统计站组建工作,配备了专职统计人员,统计人员持证上岗率达95%。其间,2007年初,经请示市委、市政府同意,三亚市配备村居委会统计员,为乡镇共配备摩托车6辆、电脑8台、打印机10台,对村(居)委会统计员实行100元每月的补助,2009年增加至200元每月的补助,改善了农村统计工作环境。市统计局每年都组织村(居)委会统计培训,提高统计员业务素质。
  2009年,天涯镇实行村级统计入户登记制度,设立村小组统计员。村小组统计员的主要任务是了解收集村小组的农业生产情况,每个季度到农户家中逐户把农业生产情况登记到农村统计台账上,汇总后上报村委会,从源头上确保了数据质量。
  二、制度建设
  (一)建立和完善基层统计工作制度
  2007—2010年,三亚市各镇先后制定了《村级统计员的工作职责》《统计台账原始资料记录制度》《统计报表资料报送制度》《统计报表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等统计工作制度,使镇、村级统计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强化数据管理制度
  2009年9月23日,市统计局印发了《三亚市统计局统计数据质量审核与管理办法》《三亚市统计局统计数据和资料保密制度》《三亚市统计局统计保密信息和新闻发布管理若干规定》3个制度,对统计数据管理起到了规范作用。2010年1月,市统计局和市委宣传部联合颁发《关于加强我市统计新闻发布管理的意见》,强调统一管理三亚市统计新闻发布;重要宏观经济统计数据由市统计局负责对外统一公布;有关单位的主要统计数据、自行采编的统计新闻稿件应经市统计局核准后才能对外公布。
  (三)规范部门统计工作
  逐步实现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整合统计资源,减轻基层统计人员的工作负担,不断提高统计工作水平,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2008年10月30日,市政府出台《三亚市部门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办法共分七章三十二条,主要就部门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部门统计调查、部门统计资料、部门统计信息化、监督和检查等方面进行具体规范。办法自2008年11月5日起施行。
  三、执法检查
  三亚市统计局每年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
  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统计法制宣传。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海南省统计管理规定》,对三亚市统计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执法检查。
  1995—2003年,均有例行检查,但没有处罚案件。2004年,第一次经济普查期间,主要对在各区、镇经济普查办普查登记中不配合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进行催报和检查。这次检查共对126个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发出《三亚市统计局统计报表催报通知书》,其中在三亚晨报上集中催报的单位有71个。为达到以执法检查,促进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市统计局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主要条款,特别是处罚条款,编印成宣传单,发给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对催报后仍未上报的三亚新世纪家电城,处罚2000元并给予警告。2007年7月,省、市联合检查组对三亚大东海区域某水产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2006年工业总产值是9663万元,实报7151万元,瞒报2512万元;2007年上半年销售产值是6081万元,实报2320万元,瞒报3761万元;2007年上半年工业总产值(同年价)是5873万元,实报5285万元,瞒报588万元。经立案调查取证,决定给予该单位警告,并罚款2000元。该卷宗作为全省案卷评查培训会上的范例,并代表全省参加国家的案卷评比。2009年,查处一家拒报统计资料的房地产企业。2010年,在三亚市范围内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在自查的基础上,市统计局联合市监察局、市司法局和国家统计局三亚调查队,采取听、查、看的方法,对各镇(区)、国有农场、相关部门、企业等40多家单位进行检查。此次检查发现,主要存在任用无证人员上岗、迟报统计资料、未建立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报表填报数据不完整、用铅笔填报年报表等问题。为了维护统计法的权威,市统计局向2个单位发出《统计检查查询书》,向3个单位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
  第三章 物价管理
  第一节 物价体制改革
  1991年,三亚市开始粮食价格改革,由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指导价定价权属国家物价局。
  1992年,将钢材、水泥、烧碱、重油、钢、铝、铅、锌、锡、硫酸、纯碱、橡胶、焦炭、钢材、铝材、生铁等16种主要生产资料向市场调节价格并轨;水电价格以政府定价为主,2000年实现城乡各类用电同网同价。
  截至2010年,三亚市零售商品总额中,市场形成价格的比重约占95%,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比重约占5%;三亚市生产、建设耗用的能源、原材料、机电设备等生产资料总额中,由市场形成价格,包括指导价格的比重达96%,政府定价的只有4%。从部门看,农产品除了粮食(最低收购保护价)等少数重要品种仍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外,其余已放开,由市场调节。在农产品的收购总额中,政府定价和指导价的比重已减少至6%以下,而市场调节价和政府指导价已扩大到94%以上。工业消费品除了食盐、药品、报刊、教材等少数重要商品仍由政府定价管理外,其余已全部放开,价格由市场形成。第三产业除交通、邮电、城市公用事业、医疗卫生等垄断性行业和旅游、物业管理等行业收费仍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外,其余都已放开,由市场形成价格。
  第二节 机构
  1991年,三亚市物价局内设有办公室、价格科、收费科、物价检查所、工农产品成本调查组、农贸市场物价监督检查站、价格信息服务中心。1992年5月,成立三亚市羊栏物价管理所,10月成立三亚市价格事务所。1993年,设立三亚市“菜篮子”价格调节基金征管办公室。2001年,因机构改革,三亚市物价局归口为市发展计划局管理的副处级行政机构。内设办公室,价格科和收费科合并为价格与收费管理科。2004年,机构改革,撤销羊栏物价管理所;价格信息服务中心、价格事务所、工农产品成本调查队和三亚市“菜篮子”价格调节基金征管办公室分别更名为价格监测中心、价格认证中心、价格成本调查队和三亚市价格调节基金征管办公室。2008年,市物价检查所、市价格成本调查队由事业编改为行政编,市价格监测中心由经费自筹单位转为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单位。2009年,市物价局改为市政府部门管理机构,内设办公室(行政审批办)、价格管理科、收费管理科3个职能科室。2010年,市物价局内设办公室(行政审批办)、价格管理科和收费管理科3个职能科室,下设价格成本调查队、价格调节基金征管办公室、物价检查所、价格监测中心、价格认证中心和价格事务服务中心6个下属单位,共有干部职工140人。
  第三节 价格与收费管理
  一、消费品工业价格
  (一)管道天然气价格
  1996年,三亚长丰海洋天然气供气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三亚管道天然气管网,2003年5月投产供气,三亚市政府发文规定,三亚市居民用户管道燃气庭院管网设施费为2200元每户,非居民用户庭院管网设施费按设计每日最大用气量每立方米为1350元。2004年,经省发展与改革厅批准三亚市管道天然气居民生活用气试行销售价格为2.4元每立方米。2006年6月,根据海南物价局下发的关于委托市县价格主管部门组织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听证的通知,市物价局组织管道天然气价格调整听证会,拟定调价方案报经市政府同意,并报省物价局批准,三亚市管道天然气居民生活用气调为2.6元每立方米,工商企业、经营服务性用气价格以月用气量分阶段计价,基础价格为3.1元每立方米。2010年7月,经省物价局批准,调整了非居民用户天然气价格为3.8元每立方米。
  (二)液化石油气价格
  20世纪90年代初期,三亚市开始使用民用液化石油气,1991年,海南调整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三亚地区计划内高价国产液化石油气每瓶(15千克)供应价30元,计划外国产液化石油气已收开户费的原定供应户每瓶(15千克)供应价不准超过40元。1993年,省物价局颁发《海南省液化石油气价格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液化石油气实行国家指导价,由省、市、县价格主管部门分级管理。1999年,三亚地区液化石油气每瓶(15千克)零售中准价52元。2002年,液化石油气每瓶(15千克)最高零售73元。
  2009年,液化石油气价格上涨,海南省对液化石油气价格进行9次调整,一级气站批发价格从年初的5200元每吨调整至年底的6300元每吨。2010年,海南省4次调整液化石油气价格,一级气站最高批发价格依次调整为6100元每吨、5400元每吨、6000元每吨、6300元每吨,每瓶(15千克)零售价格保持在100~130元之间(不含服务费)。
  (三)自来水价格
  1991年5月,经三亚市政府同意,调整自来水价格。调整后的价格如表11-3-2。
  针对当时三亚用水短缺,由市政府担保企业贷款建设青田水厂,1994年青田水厂建成投产,改变了当时三亚缺水问题,根据投资,供水成本,1995年5月,经市政府同意,调整了自来水价格。1999年9月,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并报经省物价局批准,调整自来水价格,并简化用水分类。2002年,中法合作经营城市供水,作为合作条件,法方要求提高综合水价,2003年3月,经市政府同意,报省物价局批准,调高居民生活用水0.2元每立方米,降低市政绿化和工业、行政事业单位用水0.2元每立方米。
  (四)水泥价格
  1988年海南建省后,三亚天涯牌水泥价格放开,由水泥生产厂家根据市场供求情况自主制定出厂价格,价格波动较频繁,淡旺季价格相差悬殊,在2007年和2010年下半年,水泥价格出现大幅上涨,出厂价最高达到700~800元每吨,零售价甚至超过1000元每吨。
  (五)食盐价格
  20世纪90年代,盐在三亚市场和直供点的零售价格的作价方法是顺加计价法,食盐的批零差率,按国家规定顺加最高不超过20%作价执行。具体作价公式为零售价格=(批发供应价格+实际运杂费用+途中损耗)×(1+20%)。
  2006年8月,三亚按海南省物价局规定,一级纸塑小包装食盐(加碘,下同)统一零售价格每包为300克1.2元,500克1.5元,1000克2.7元;二级纸塑小包装食盐零售价格每包为300克1.1元,500克1.4元,1000克2.5元。
  (六)食糖价格
  1991年,三亚食糖市场出现严重的供大于求、糖价暴跌的情况。至1996年,三亚食糖平均批发价从1995年平均批发价4435元每吨跌至3872元每吨。1997每1998和1998每1999两个榨季,食糖产量大增,市场糖价暴跌。三亚由1997每1998榨季3870元每吨的价格跌至1996每1997榨季3200元每吨的价格,1998每1999榨季又持续跌至2300元每吨。
  2002年,全国食糖产量迅速增长,创历史新高,同时受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影响,食糖进口量较大,使国内糖价急转直下,三亚由2001年平均批发价3807元每吨下跌至2002年平均批发价2646元每吨,至2003年平均批发价最低跌至2311元每吨。
  2004年,食糖价格回升,三亚食糖价格从2004年平均批发价2669元每吨持续增长至2006年平均批发价4582元每吨。2007年后,三亚随市场供求情况,糖价出现波动,2010年三亚食糖平均价格5673元每吨,达到1991—2010年20年间的最高价格。
  二、农副产品价格
  (一)粮食价格
  20世纪90年代初,海南省开展粮食价格改革,在全国率先实行粮食购销同价改革,1991年5月1日起,三亚实行粮食城乡一个价,购销同价。1993年6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放开粮食价格,实行市场调节。
  (二)蔬菜价格
  三亚夏秋季气温高、病虫害多,雷雨台风等灾害天气频发,影响蔬菜种植,产量少、效益低,蔬菜季节性供给明显不足,三亚本地蔬菜夏秋自给率不足40%,春冬季自给率也在60%左右。蔬菜大部分来自省内的乐东、陵水等市县和岛外,运输成本高。2000—2010年,大白菜、西红柿、黄瓜、萝卜、豆角、土豆、胡萝卜、韭菜、青椒等蔬菜的市场价格,受成本上涨等因素影响,市场价格总体呈上升趋势。
  (三)猪肉价格
  20世纪80年代末,三亚猪肉价格放开,实行市场调节。2000—2010年,精瘦肉价格受供给影响,有所波动,2008年的价格最高,精瘦肉平均价格为16.02元每500克,比2000年提高6.14元,涨幅62.1%。
  (四)鸡蛋价格
  20世纪90年代,三亚本地鸡蛋自给自足。2000—2010年,三亚本地鸡蛋供应不足,需从岛外购进,价格居海南省前列。
  三、非商品价格收费
  (一) 公共汽车运价
  20世纪90年代,三亚市公共汽车起步运营,主要由市民自发组织,票价是自发形成的,市区内(解放一路至解放四路约6千米)上车0.5元每人次,超出市区加价,视里程长短而定,一般是5〜6千米加0.5元。
  2000年,三亚泰和旅游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入驻三亚,从事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当时公交线路较少,票价是逐条核定的,基本原则是,市主城区内(具体无划定)上车1元每人次,跨市区实行分段收费,每段票价1元(约5~6千米,高速公路另计)。
  (二) 出租车运价
  2000年,三亚市出租汽车运营起步,市物价、交通部门2001年5月核定第一轮运价,按车型等级分为二档,第一档车型为桑塔纳、捷达,第二档车型为富康、夏利、吉利、羚羊,起步里程均为3千米,起步价分别为8元、6元,千米运价、回程空驶费相同。由于运营乘载率较低,而且均不打表计费,起步里程内5元,超出起步里程讨价还价。2006年8月,出租车企业提出调整运价申请,要求不分车型,起步里程、起步价相同,回程空驶费保持不变,并增加拥堵等候费和国庆、春节车次费。2007年2月起,起步里程2千米,起步价为5元。
  运价结构 2001年5月起 2007年2月起
  起步价 起步里程 3千米 2千米
   标准 富康、夏利、吉利、羚羊车型:6元 5兀
   桑塔纳、捷达车型:8元
  千米价 标准 2元 —
   跳表距离 0.5元每250米 —(三)邮政资费
  1992年,三亚按照海南省规定,调整航空邮件资费,其中函件航空费:每10克由0.05元调整到0.1元;邮政快件资费,100克以内每20克或其零数由0.8元调整到1元,100-5000克以内每续重100克或在零数内由1元调整到1.2元;国内特快专递邮件资费,起重200克或其零数由8元调整到12元;续重200克或其零数由2元调整到3元。
  2006年11月起,三亚信函资费首重100克以内,每重20克本埠由0.6元调整为0.8元,外埠由0.8元调整为1.2元;100克以上的续重资费维持每重100克本埠1.2元,外埠2元不变。明信片资费由每件0.6元调整为0.8元。
  2009年9月起,三亚对信函及包裹资费标准进行调整。
  运价结构 2001年5月起 2007年2月起
  回程空驶费 起计里程 超20千米起 —
   标准 1元每千米 1元每千米
  拥堵等候费 等候时间 —— 停车等候10分钟内不收费,10分钟后计收
   标准 0.2元每分钟
  车次费 国庆、春节期间 一 每车次加收5元
  说明:三亚市出租汽车客运正式起步2000年,起初运价是乘运双方议定,2001年5月,三亚市物价局、三亚市交通运输局联合核定第一轮出租汽车运价
  2009年国内普通邮件资费表
  编号 项目 计费说明 资费标准
   本埠(县) 外埠
  1 信函 重量在100克以内的,每重20克(不足20克,按20克计) 0.80 1.20
   100克以上部分,每增加100克加收(不足100克按100克计) 1.20 2.00
  2 明信片 每件 0.80
  3 印刷品 重量在100克及以内的 0.40 0.70
   100克以上部分,每增加100克加收(不足100克,按100克计) 0.20 0.40
  4 邮筒 每件 0.80 1.20
  5 回音卡 每件 0.80
  6 挂号费 每件 3.00 (四)电信资费
  1991—2010年,三亚电报资费没有变动,市内电话资费经历5次调整,区内电话资费经历4次调整,长途电话资费经历4次调整,移动电话资费经历5次调整,城市和农村电话初装费经历6次调整。
  1.电报资费
  1992年12月20日,三亚调整国内公众电报资费,其中公众电报基础费用由每字七分调整为每字一角三分,公众电报其他主要业务资费随公众电报基础资费的调整作相应调整。
  2.市内电话资费
  1991年3月2日,三亚对市内电话资费表作出规定。普通电话一级局10000门以上甲种25元,乙种35元;普通电话二级局2000~9999门甲种20元,乙种30元;普通电话三级局500~1999门甲种15元,乙种25元;普通电话四级局500门以内甲种10元,乙种16元。
  2000年12月29日,三亚对本地网营业区内电话资费进行结构性调整,营业区内通话费计费单元由按3分钟一次计费改为拨首次3分钟,以后每1分钟计费1次,首次3分钟资费标准为0.18元、0.2元、0.22元,以后每分钟资费标准为0.09元、0.1元、0.11元。
  (五)旅游景点价格
  1991—1999年期间,三亚旅游景点价格保持基本稳定。
  2003年,三亚为举办世界小姐大赛筹集资金,调整三亚各旅游景点门票价格,天涯
  (六)房地产价格
  1991年,三亚市房地产走出低谷,房产价格升高,出现争相购买现房,有资金实力企业购房囤积待卖的局面。其间,受海南经济特区效应,房地产热度加剧,大量房地产企业涌入三亚,房地产价格持续升高,1991年平均价格为1600元每平方米,1992年则猛增至5400元每平方米,1993年上半年房地产价格达到顶峰,为8000元每平方米,个别地段突破10000元每平方米。1995年,为切实减轻开发企业和商品购买者的负担,抑制商品房价格过快上涨,三亚全面开展商品房建筑收费的清理整顿。2006年下半年起,三亚元气大伤的房地产开始出现复苏,房价逐年上涨。
  第四节 价格监督管理
  1991年始,三亚市由单一的价格监督检查模式转换为社会监督、媒体监督和监督检查相结合模式,行政执法制度不断完善。
  1996年10月1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1998年5月1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出台后,三亚市物价部门切实贯彻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开展了涉及工农业生产资料、生活消费资料、经营性收费服务业、行政事业性单位等多领域的物价大检查。
  2001年5月1日,三亚市开设“12358”价格举报热线,制定《三亚市物价局“12358”价格举报投诉受理工作制度》等,对群众价格举报投诉均及时受理,耐心释疑解惑,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积极化解价格矛盾纠纷。
  2004年,三亚市共接到各类价格举报投诉电话、信件287次,价格咨询电话390次,对所受理的价格举报投诉电话均及时深入查处,并一一向举报者反馈;对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实行经济制裁总金额为13.1万元,其中没收违法所得3.84万元,退还消费者3.76
  万元,罚款5.5万元,上缴财政罚没款17.36万元。开展专项价格检查,三亚市检查涉农价格(收费)单位50家,查岀有价格违法行为的单位3家,查出违纪金额15213元,并责令相关单位积极清退;对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等13家单位进行检查,査出违价行为单位6家;对1家单位作出没收其违法所得(38424.88元)的行政处罚,责令4家单位限期改正,1家移交上级处理;开展为期3个月的海鲜大排档价格整治,对某渔村等4家不执行明码标价的单位处以15000元罚款。
  2007年,抓好价格举报投诉的受理工作。共接到各类价格咨询、举报投诉电话(信件)228宗,其中价格投诉58宗,价格咨询170次,对所受理的价格举报投诉,除个别举报件证据不足或地址不详不便查处外,其余均及时地给予处理;先后妥善处理车辆维修培训费、物业收费、教育收费、餐饮消费、水泥价格等53宗价格投诉,责令退还消费者款额9.69万元;先后对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实行经济制裁总金额为14.69万元,其中退还消费者9.69万元,罚款5万元,上缴财政罚没款23.47万元。
  2010年,组织开展重大节日旅游市场价格整治(特别是宾馆酒店和海鲜排档餐饮海鲜品价格整治)、涉企收费、教育收费、药品和医疗药品价格等专项价格检査和整治工作。1991—2010年,三亚市物价部门共制定涉及行政执法制度15项,共查处违法所得4596.73万元。据统计,全年共接到价格举报及咨询电话271次,已调查处理的有255宗,按时办结率100%o对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实行经济制裁总金额为1139.67万元,其中没收31.22万元,罚款4.53万元,退还消费者110.91万元,上缴财政罚没款35.35万元。
  一、价格监测
  1991年,三亚市价格信息服务中心加入国家价格信息中心,召开三亚市第一次价格信息通信员工作会议;编印《三亚物价》、《三亚快讯》和《三亚市场主要商品价格行情》等信息刊物。
  1995年,与全国近百家省、地、市(县)价格信息机构建立网络互联,实行价格信息共享;利用相关价格信息刊物开展价格政策宣传、受理价格咨询,三亚市250家单位(个体户)自愿加入三亚价格信息服务网络。同时,采取“定人员、定地点、定品种、定时间”的工作方法,认真搞好各种价格监测调查统计工作,按时上报旬报、月报和年报。此外,还聘请了价格监测人员,建立了从城市到乡村的物价监测网络体系。
  1997年,对三亚市居民生活必需品、生产资料等重要商品进行跟踪监测调查,指定专人负责各种商品调查期的价格监测台账登记工作。同时,及时完成农副产品、生活消费品、生产资料等七项市场价格报表填报工作。
  2000年,严格执行《价格监测规定》和《价格监测报告制度》的有关要求,坚持实地监测采价,按时按质量完成价格监测任务,全年完成价格指数统计报表30份,各类价格监测数据3828个次。
  2004年,组织采报三亚市重要商品、药品、服务收费、粮油、农药、化肥、超限超载等价格监测数据5100多个次,各类价格分析报告10多份,价格指数统计报表32份,并将第一、第三和港华等主要农贸市场、液化气经销单位20种农产品和煤气价格于每周四通过《三亚晨报》开辟的《三亚农贸市场菜价和煤气昨日价格》专栏刊登公布。
  2008年,在做好日常性价格监测工作的同时,进一步扩大价格监测范围,价格监测定点单位由33个增加为48个,并要求定点单位每周上报所需数据,密切关注价格市场变动趋势。针对部分商品价格异常波动迹象,建立了三亚市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商品价格监测周报表和月、季价格监测分析报告制度,每月出一期价格形势分析报告。
  2010年,在做好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数据日报、周报、旬报、月报与日常价格监测的基础上,针对蔬菜、水泥等价格涨幅较大的异常迹象,及时启动蔬菜、水泥价格日监测报告制度;组织开展旅游要素价格监测工作,选取22家海鲜排档为价格监测定点单位,每月1日和16日实施两次价格监测,并在“三亚物价网”公布其销售价格;组织开展旅游交通、旅游餐饮、旅游购物、海上娱乐等旅游要素价格监测工作,全年上报各类价格监测数据10000多个次,价格监测分析报告50多份。
  二、价格成本调查
  1991年后,三亚市物价局工农产品成本调查组严格按成本调查相关规定要求,采取定点抽样方法,并指导农户按相关表格要求对调查品种生产过程中所涉及的生产物质费用。对生产用工、收益情况等要素进行详细的填写记录。每年按相关时间实践节点做好资料收集、审核、综合分析和统计上报工作,为政府有效地指导农业生产、产业结构调整及相关经济决策提供信息支持。在做好上级规定的水稻(早造、晚造)、生猪、海洋捕捞等品种成本调查的同时,还在崖城选定6个调查户、在羊栏选定3个调查户对青瓜、苦瓜、茄子、丝瓜、节瓜等5个蔬菜品种农本调查,并建立成本调查联络员制度。
  1995年,深入羊栏、荔枝沟、田独、林旺等30个调查点收集海水捕捞、水稻种子、生猪、空心菜、油菜、豆角等7个品种的成本调查资料,除生猪饲养成本及销售价格直报国家计委外,其余上报海南省农本调查队。同时,还开展“农民种植意向问题”“粮食价格和粮食储存问题”“农业生产投入与收益问题”等专项调查。
  2000年,深入市辖区27个调查点收集审核生猪、肉鸡、海水捕捞、水稻种子、菜心、豆角、油菜、空心菜等8各品种的农本调查资料,并按规定汇总上报。同时,还完成了“农户种植意向调查”“生猪生产销售情况调查”“农户按情况调查”等专项调查任务。
  2004年,工农产品成本调查队更名价格成本调查队。
  2005年,三亚市价格成本调查队抓好常规调查,深入29个调查点收集、审核、校对、复核蔬菜(6个品种)、水稻种子、海洋捕捞、生猪等9个调查品种的成本资料,并按时汇总上报。同时,还完成了“农户种植意向”“农户存售粮及农户购买农资情况”等专项调查任务。
  2007年,深入30个调查点开展蔬菜、水稻种子、海洋捕捞、生猪等9个调查品种的成本调查工作,完成崖城供水价格成本监审。
  2008年价格成本调查队开始在三亚市开展价格成本监审工作。
  2010年,市物价局部门组织深入市辖区39个调查点开展对早、晚籼稻、瓜菜、生猪、海洋捕捞等9个品种的常规性成本调查,并完成了“三亚冬季瓜菜”“农户收支情况”“成本调查预测”等专项调查任务。同时,完成城市公交车票价成本、旅游景区(点)和游览车票价成本、潜水娱乐收费成本、康复理疗成本、保障性住房成本等10项价格成本监审工作。
  第六节 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与价格认证
  一、价格调节基金征收
  1994年1月1日,三亚市开始建立“菜篮子”价格调节基金制度。2000年,市政斥颁布《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价格调节基金征收范围和标准的通知》,将“菜篮子”价格调节基金更名为“价格调节基金”,适当提高旅游景区(点)和宾馆(招待所)网项目的价格调节基金征收标准。
  2004年,三亚市征收价格调节基金约5300多万元。2005年、2006年,三亚市建&健全价调基金征管工作制度,加大对基金的稽查追缴工作力度,确保基金应收尽收,方组织征收价调基金1.23亿元。2007年,三亚市共组织征收价调基金7385万元。2010年三亚市共组织征收价调基金13602万元。
  二、价格认证
  1992年,三亚市开展价格认证工作,全年开展价格认证76宗,标的金额2600多万 元。1993年,价格认证95宗,标的金额782.7万元,还积极参加三亚市房改评估工作。 1994年,价格认证95宗,标的金额1506.1万元。1995年,价格认证193宗,标的金额 2975万元。1996—2000年,完成价格评估鉴定1451宗,标的金额约1.35亿元,最大资 产评估为“三亚创业大厦”。2001—2005年,价格认证1763宗,标的金额约1.8亿元。 2007年,共受理刑事涉案物品价格鉴定案件990宗,标的价值达1580万元,非刑事涉 案物品鉴定82宗,标的价值2000多万元。交通事故车物损失鉴定112宗,标的价值235 万元,完成南新分局破获的“10·1”重大抢劫案(标的价值8000元)等一批涉案物品 的价格鉴定认证工作。2006-2010年,完成价格评估鉴定5382宗,标的金额约7.65亿 元,完成烟草机关和公安局联合打击破获的“8・22”销售假烟网络案件涉案物品及榆亚 盐场114公顷工作用地使用权的价格认定等工作。
  第四章 工商行政管理
  第一节 机构
  1991年,三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简称“市工商局”)为市政府直属正处级行政单位。局机关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市场管理科、内资企业登记管理科、外资企业登记管理科、个体私营管理科、经济监督检查科、商标广告管理科、经济合同管理科共9个正科级内设机构。下属基层事业单位共22个,其中正科级单位3个:工商检查站、物价检查所、打击走私办公室;副科级单位6个:第一工商所、第二工商所、第三工商所、第四工商所、农产品成本调查组、市场监督管理队;正股级单位12个:崖城工商所、藤桥工商所、荔枝沟工商所、羊栏工商所、田独工商所、马岭工商所、林旺工商所、高峰工商所、育才工商所、保港工商所、红沙工商所、天涯工商所;不定级单位1个:个体劳动者协会常务理事会。全局共有干部职工337人。
  1995年,全局机构设置进行调整,正科级内设机构增加为14个:除原有的9个外,增设法制管理科、纪检监察组、工商企业咨询服务中心、个体私营企业协会、消费者委员会。下属基层事业单位20个,其中正科级单位6个:红旗工商所、河东工商所、河西工商所、东方工商所、工商检查站、市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副科级单位4个:藤桥工商所、崖城工商所、市场监督管理队、户外广告站;正股级单位10个:原12个工商所中,崖城工商所、藤桥工商所撤销,其余10个保持不变。
  1999年,市工商局划归省以下垂直管理行政单位,更名为海南省三亚工商行政管理局,并于2001年设立3个副处级分局:河东分局、河西分局、公平交易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分局(挂“12315”指挥中心牌子)。同时,对局机关内设机构做了调整,正科级内设机构9个:办公室(内挂机关工会)、人事教育科(内挂机关党委)、监察科、法制科、市场规范管理科(内挂合同监督管理科)、企业注册监管科、外资企业注册科、商标广告科、个体私营经济管理科。基层工商所等单位保持不变。
  2002年,对工商所的设置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工商所一律为副科级行政单位,共11个:红旗工商所、东城工商所、东方工商所、立才工商所、荔枝沟工商所、田独工商所、海棠工商所、大东海工商所、凤凰工商所、天涯工商所、崖城工商所。
  2003年,再一次对市工商局机构进行规范调整。局机关正科级内设科室9个:办公室(含财务)、人事教育科(含机关党委)、监察科、法制科、市场规范管理科(挂合同监督管理科)、内资企业注册科、个体私营经济管理科、外资企业注册科、商标广告科。副处级分局3个:河东分局,内设办公室、市场规范管理科(含公平交易、消保、
  市场、商广、合同管理)、法制科3个副科级科室,下辖5个副科级工商所:东城工商所、大东海工商所、海棠湾工商所、田独工商所、荔枝沟工商所;河西分局内设办公室、市场规范管理科(含公平交易、消保、市场、商广、合同管理)、法制科3个副科级科室,下辖6个副科级工商所:红旗工商所、光明工商所、东方工商所、凤凰工商所、天涯工商所、崖城工商所;公平交易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分局内设办公室和“12315”指挥中心2个副科级单位,下辖经检一队和经检二队2个副科级单位。
  2008年8月,更名为海南省三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至2010年,市工商局机关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未变,全局共有干部职工237人。
  第二节 工商登记注册
  1991—1995年,三亚市公司企业累计发展到4597户,注册资金1347883万元,从业人员658027人。共办理企业年检4684户,查处各类违法违章工商企业249户,罚款60300元;共受理外商投资登记企业1074户,注册登记537户,投资金额89935万美元,注册资金66175万美元。
  1991年,三亚市工商局落实“两公开、一监督”(收入公开、支出公开和民主理财小组监督)办事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有关人员对公司企业进行帮助指导,简化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同时, “七五”期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开展2次清理整顿公司工作,对三亚市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联营企业开展公司清理整顿工作,做好公司的撤并留工作。三亚市撤并公司2.1家,占公司总数28.6%,全部解决了党政机关开办公司的问题。截至1991年底,三亚市国有企业702户,从业人员90198人。
  1992年,三亚市工商局巩固和发展清理整顿公司的成果,支持国营大中型企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根据国家工商局《关于改进企业登记管理工作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意见》和三亚市政府《关于简化投资审批程序放宽经营范围的暂行规定》,为给投资者创造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三亚市工商局制定《关于简化企业登记手续程序的九条措施》,如企业申请开业登记,除国家规定报请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文件外,即可申请注册登记。申请开业登记,有关专项审批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其他的可先登记注册后,再到有关部门办理手续,其他部门规定的审批及许可证一律不作为登记注册的法定前置条件,申请开业登记,除放宽从业条件,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外,各种文件证件一时提供不全的,只要主要证件具备,就可核准登记发照,所缺文件证件允许在规定时间内补齐。缩短办照时间,改变企业登记的四级审批为三级审批,受理核准发照的个环节,当时审查,当时转入下一程序,文件证件具备的当天受理发照。开业登记时间从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受理后30天由作出登记或不予登记的决定,缩短为5天内办完。变更登记3天内办完,名称登记当天办完等。载至1992年12月20日,三亚市国营企业发展1549户,从业人员96000人,注册资金176237万元。
  1993年,三亚市新开业登记内资企业1178户,从业人员24174人,注册资金643286万元,分别是1992年的约3倍、4倍和7倍。1993年三亚市新注册的内资企业中,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的有336户,注册资金532610万元,分别是1992年的约11倍和13倍。截至1993年11月止,三亚市内资企业发展到3497户,从业人员135558人,注册资本896993万元。1993年11月1日,《海南经济特区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条例规定把企业登记制度由审批登记制转变为直接依法登记,为企业人发展创造条件,截至1993年11月,三亚市共注册内资外来企业399户,注册资本达44067万元。分别比去年同期新注册公司数增长287%和565%,同时,抓好党政机关经商办企业的整顿。通过清理整顿党政机关办的95家公司,已有73家企业在职能、财务、人员、名称等方面与党政机关彻底脱钩。
  1994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发布实施后,三亚市工商局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作为工商行政管理的基本法之一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在1994年7月1日也颁布施行。三亚市工商局依法强化监督管理,提高办事效率,促进三亚市内资企业的发展。载至1994年10月,三亚市内资企业发展到4260家,从业人员151565人,注册资本1218837万元,分别比1993年增长21.8%、11.8%和35.9%,其中,1994年新开业登记内资企业763户,从业人员16007人,注册资金321844万元。在新登记的763户内资企业中,从事第三产业的有246户,占内资企业总户数32%。
  1999年,三亚市工商局加强对企业年检的把关,凡是不按期进资企业一律不予办理变更登记,不予许参股或独资设立企业,超期年检一律处罚,同时清理整顿“三无”企业,对两年以上办理年检手续,查无下落的企业进行清理,经认真调查核实,依法吊销45户内资企业的营业执照。继续抓好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脱钩清理和检查验收工作。协助清理军队、部队不再经商企业工作,重新对三亚市党政机关所办的132户经济实体的脱钩材料进行核对,办理6户党政机关所办的经济实体的注销登记,8户企业吊销营业执照,办理部队19户企业的注销登记。截至1999年11月,三亚市共登记注册内资企业4905户(其中法人企业3525户),注册资金达到1556789万元。
  截至2000年底,三亚市有内资企业5030户(其中法人企业3562户),注册资金1682466万元,与1999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2.54%和8.1%。2000年,新开业内资企业156户,注册资金135976万元,与1999年相比新开业企业户数增长2.63%,注册资金下降23.3%。
  1996—2000年,三亚市公司企业(包括私营企业)累计发展到2271户,注册资金2081310万元;共注册登记外商投资登记企业54户,注册资金355607万元。
  2001年,三亚市工商开展核查经营主体资格,全面清理“三无”(无资金、无场地、无机构)企业和无照经营,共吊销连续两年以上未办理年检内资企业2010户。2001年,三亚市新登记注册的内资企业77户,注册资金12216万元。2002年,三亚市工商局继续全面清理“三无”企业和无照经营行为。载至2002年11月,共清理“三无”企业和逾期两年未办理年检企业4487户,其中内资企业2598户。2003年,三亚市工商局贯彻落实海南省工商局制定的《关于改进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服务的若干措施》和《关于贯
  彻落实省局“若干措施”的意见》。截至2003年11月底,三亚市新登记的内资企业107户,注册资本77076万元,三亚市内资企业累计达到2760户。共清理并吊销两年以上未年检的内资企业820家。2004年,三亚市工商局规范和整顿市场经济,继续做好企业档案的清理工作,共吊销内资企业409家,依法注销登记33户。2005年,三亚市新登记内资企业108户。
  2001—2005年,三亚市公司企业(包括私营企业)累计发展到3186户,注册资金1359696万元;共注册登记外商投资登记企业87户,注册资金227254万元。
  2006年,三亚市新登记内资企业97户,注册资本91580万元。2007年,三亚市新登记内资企业122户,注册资本157238万元。2008年,三亚市各类经济实体得到蓬勃发展,截至11月30日,三亚市新增内资企业179家,注册资本达17.4亿元。2009年,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提出“大项目、大资金带动经济发展”工作思路,三亚市工商局制定《支持服务创意产业园发展十项措施》等优惠政策,通过政策扶持大企业、大项目促进落实经济实体的迅速发展。同年,三亚市新注册内资企业180户,注册资本11.9亿元。2010年,三亚工商局以服务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服务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为目标,落实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各项工作,贯彻执行省工商局扶持农垦改革发展的“三服务一促进”等40项优惠措施。2010年,三亚市新登记的内资企业达到260家,新增内资企业注册资本达到21亿元。
  2006—2010年,三亚市公司企业(包括私营企业)累计发展到7402户,注册资金5513993万元;共注册登记外商投资登记企业158户,注册资金644813万元。
  第三节 合同鉴证管理
  1991—1995年,市工商局调解112起合同争议,争议金额650万元,达成调解金额9758.4万元。三亚市监督检查经济合同110份,金额1696万元。鉴证经济合同175份,金额43411万元。接待工商企业合同咨询500多人次。根据确定的合同检查重点,对三亚市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进行检查,发现37份合同条款不齐全,一批工程质量隐患多等问题,为有关部门制定有效的管理办法,整顿建筑市场,改变施工单位经营混乱状况提供了重要的依据。此外,深入宣传合同法,扎实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经市政府命名为“重合同、守信用”的企业39家。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部署,开展推行统一合同文本制度,三亚市60%以上的企业开始使用统一合同示范文本,增强了企业依法签订、履行合同的观念,减少无效合同和合同纠纷。
  1996—2000年,工作重点转到帮助企业建章立制、自我约束上,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开始实施后,《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开始实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再受理经济合同仲裁。在企业建立联系点,对企业承包、企业租赁合同进行鉴证;开展对信贷合同、生产资料和生产要素购销合同等的鉴证。调解93起合同争议,争议金额612万元。鉴证经济合同132份,金额5312万元。接待工商企业合同咨询600多人次。此外,加强拍卖市场监管,先后监督35次拍卖活动;积极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评选出31家三亚市“重合同守信用”企业。
  2001—2005年,加强对购销合同、信贷合同的监管,加大对合同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加工承揽、委托加工、工程建筑合同欺诈行为。办理合同鉴证12宗,金额765万元。办理企业动产抵押债权物登记2宗,抵押债权金额509.5万元。查处合
  同欺诈案1宗。此外,加强拍卖市场监管,先后监督18次拍卖活动。积极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评选出6家三亚市首批“重合同守信用”企业。此外,大力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评选活动,评选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26家,并与金融和税务等部门联手,对守信企业予以大力支持。
  2006—2010年,进一步规范旅游合同文本,加强对格式合同备案管理和日常监管中遇到的重大、特殊和疑难等问题进行把关,共检查、指导合同549份,合同金额1549万元,指导并完善其不规范、不合格的合同12份,合同金额123万元。共办理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16件,主债权金额22304.63万元。
  第四节 商标广告管理
  1995年,市工商局出台《三亚市广告发展规划方案》。1991—1995年,市工商局共办理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30宗,处罚金额6369元。共办理注册商标45件,转让注册商标1件,注销注册商标1件。共办理广告经营单位105户,注册资金9383万元。申请设置路牌、霓虹灯、灯箱等广告304件。发动工商企业、个体工商户改修店面241间,安装大型电子扫描广告招牌24间,消除乱张贴广告2.15万张,拆除路牌广告67块、各类广告招牌305块。
  1996—2000年,市工商局引导注册商标达到74个,广告经营单位发展到205户,注册资金17795万元。发动企业、个体工商户整改店堂广告288间,拆除路牌广告17块,悬挂新的广告招牌94块,霓虹灯139个,灯箱61块;清洗市区违规张贴的广告1310张,查扣违法广告小报120637张,查处违规广告20户,罚款1580元;查处侵犯商标注册专用权案7宗,案值68.47万元,罚没入库金额35.36万元;公开销毁假冒伪劣商品38种。
  2002年10月,捣毁一个面积近千平方米的特大制造假冒国内外名牌“中华”“小熊猫”“双喜”等香烟外包装标识的窝点,是同年海南省查获最大的商标侵权案件和最大的假冒香烟外包装标识案件。2001—2005年,市工商局积极加强商标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加强广告监管,规范广告行为。深入重点企业,指导和帮助30家企业建立商标档案,引导注册商标达到232个,14件商标参加著名商标认定。共立案查处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41宗,立案查处非法印制商标案件1宗。立案查处虚假宣传广告案件52宗,责令整改191家。没收淫秽药品宣传单1万份。拆除不符合标准的广告招牌1441块,横幅广告82条。查扣非法广告印刷品4.6万份。
  2009年,市工商局河西分局被国家工商总局评为“全国工商系统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先进集体”,引导三亚市芒果①协会注册三亚市第一个地理标志商标——“三亚芒果②”地理标志商标;2010年,市工商局取得全省商标战略工作综合评比第一名;完成三亚17个“琼州百景”(南山、亚龙湾、鹿回头、天涯海角、西岛、西沙、蜈支洲岛、大小洞天、槟榔河、大东海、南田温泉、海棠湾、崖州古城、亚龙湾热带天堂森林公园、落笔洞、美丽之冠、锦母角)商标注册工作,市工商局被省工商局评为全省商标工作先进单位,东城所、海棠湾所、田独所、崖城所、光明所、大东海所被评为商标工作先进工商所。2006—2010年,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印发知识产权保护宣传资料8000份,设置4个咨询台接受商标咨询。利用《三亚晨报》、三亚电视台和市区广告电子屏等媒体宣传商标知识。组织召开商标知识培训大会、“商标富农”知识讲座,为农副产品生产企业等重点企业开辟全程“绿色通道”,申请湾坡鸭、红礼哈密瓜、珠江兰花等农产品商标。帮助和指导经营户申请注册商标共591件,其中12件商标被认定为著名商标。引导海棠湾开发区向国家工商总局申请受理10件商标,并积极处理“海棠湾”商标被恶意抢注事件。
  1990—2010年,三亚市工商局引导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自然人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商标1912件,其中商品商标1039件,服务商标873件。截至2010年底,三亚市累计拥有注册商标974件,获著名商标15件,地理标志集体商标1件。积极做好保护商标注册专用权工作,开展执法检查,大力查处商标侵权行为。
  第五节 市场管理
  1991—1995年,共查处投机违法违章案件349宗,总案值1000多万元,罚没款145.2万元,没收各类假冒伪劣商品5.7万个(件、条),捣毁造假窝点21个。查处走私案件48宗,价值1600多万元,罚没600多万元。查获的物品主要有香烟、海洛因、制造毒品机械设备等,抓获走私犯罪分子77人。
  1996—2000年,完成市场办管分离任务。开展“户户讲道德,店店无假货”活动,加大宣传力度,查处大批假冒伪劣产品,总价值26373元。查处假冒伪劣商品案件362宗,案值2100多万元,罚没531万元,公开销毁假冒伪劣商品38种约152582件(包)。查处假农药1340千克,假化肥32.1吨,假药品1796瓶(包)。积极开展查处药品购销给以回扣的专项治理行动,查处药品购销种给予回扣133.3万元,没收伪劣药品87种1087瓶。
  1991—2000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成立经济检查站,以打击投机倒把、查处无照经营、不正当竞争、商标侵权、违法广告和贩私为主,开展整治市场经济秩序活动。
  2000年后,随着三亚市将旅游市场作为经济发展重点,旅游经济持续跳跃性高速发展,以旅游市场为核心的各类市场经营呈现多样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管领域不仅限于打击投机倒把和查处贩私,更多侧重于旅游市场(包括海鲜排档、旅游购物点、景区景点等)监管、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打击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行为等。
  2001—2005年,市工商局整顿市场秩序,突出保护野生动物,打假维权,整治旅游市场、农贸市场、户外广告,先后组织8次大规模的专项整治行动。共计查扣假冒伪劣食品、药品、日用洗涤品、汽车配件等131类商品8万多件,总价值100多万元,立案137宗,罚没117.6万元。全局完成非税收入1250万元,登记费400.8万元,罚没款60.5
  万元(超额160万兀)。
  2006—2010年,市工商局共办理各类案件1159件(其中一般程序案件636宗,简易案件523宗),案值210万元,罚款金额156万元。坚持以打击旅游市场“四黑”为重点,大力开展“阳光行动”,立案查处112宗,涉案金额432万元,罚没收入100多万元。同时,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各工商所与食品经营者或市场业主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状》,对2200多户食品经营户建立经济户口档案并实行信用等级分类监管。开展节假日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查获野生保护动物、假酒及不合格食品等113种1138件,查处案件362宗,罚没约7万元。
  2000—2010年,三亚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各类市场监管中,共出动执法人员9.5万人次,查办违法违规经营案件5772宗,罚没款3120万元。2000—2010年,海鲜排档为三亚最独具特色的餐饮行业,至2010年发展至201家,提供就业岗位8000多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监管海鲜排档方面实行分类监管、“五统一”(统一制作商品标识牌、统一悬挂“12315”电话牌、统一悬挂“经营规范”、统一使用标准电子秤具、统一使用四联点菜单)、“三公布”(媒体公布、行业公布、网上公布)、“9分倒扣整顿退市”、“螃蟹裸称”等措施,有效规范海鲜排档市场经营。
  第六节 消费维权
  1998年,成立“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直接受理三亚市范围内的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2007年初起,海南省工商局实行全省“12315”热线统一由省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统一受理,再分流给各市县工商局和洋浦工商局处理;根据省工商局的统一部署,三亚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实行全天候24小时人工值班执勤制度,并做出“市区30分钟内、乡镇6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的承诺。据统计,自1998年三亚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成立至2010年底,三亚市工商部门共处理消费申诉举报万余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百万元。
  1998年,市工商局成立“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直接受理三亚市范围内的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
  2001年,市工商局主动发挥“12315”执法体系网络作用,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1—11月,共接到消费者投诉663件,成功调解62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72万元。积极发挥消费者委员会作用,共受理消费投诉280宗,处理261宗,结案率93.2%,挽回经济损失83995元。同年,积极开展“创建打假维权,消费者满意街(区)”活动,创建三亚市首家消费者满意旅游景区——南山文化旅游区,突破全国各地“以工商监管为主,商家自律为辅”的创建方法,实现“工商引导为主线,商家自我管理为主导,工商协助解决纠纷”的创建模式。全国评出157条“打假维权,消费者满意街”,全省仅有2条,三亚市工商局创建的商业街名列其中。
  2003年,市工商局立足于“面向社会,服务于民”的宗旨,把“12315”投诉举报服
  务台作为工商工作的重要窗口,坚持12小时值班,重点节假日和“黄金周”则坚持24小时值班制。全年共接到消费者投诉584宗,成功受理536宗,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0多万元。
  2005年,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拓宽消费维权途径,建设“12315”“一会两站”(即消费者协会分会、消费者投诉站、“12315”联络站),开展“12315”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景区工作。依托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设立消费者协会分会,社区建立消费者投诉站,在行政村成立“12315”联络站,在商场、超市、市场、企业、景区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将大量的消费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2007年起,海南省工商局设立全省“12315”热线申诉网络,消费者申诉统一由省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统一受理,然后分流给各市县工商局和洋浦工商局处理。根据省工商局的统一部署,三亚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实行全天候24小时人工值班执勤制度。为进一步加强“12315”申诉网络建设,在三亚市各行政村建立了“12315”维权联络站,做到村村有维权工作站。崖城工商所率先按“一名维权联络员、一块‘12315’维权标识牌、一本维权联络员证、一间工作室、一本登记簿、一部联系电话、一处宣传栏”的“七个一”原则,建立农村维权联络站。
  2009—2010年,积极推进“12315”消费者投诉网络“五进”(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景区)工作。节假日期间,在各旅游景区设立现场投诉站,成立机动分队,快速为消费者维权。与10个旅游联盟城市工商局签订了异地维权合作框架协议,共同打造联盟单位间网上维权的旅游“3.15”网络。严格实行“12315”全天候24小时人工值班值勤制,履行市区30分钟、乡镇6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的承诺,做到件件投诉有回声,事事处理有着落。2年共处理投诉5424宗,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8万元。
  自1998年三亚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成立至2010年底,三亚市工商部门共处理消费申诉举报1万多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100万元。
  截至2010年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挂牌成立消费者协会分会11个,成立消费者投诉站10个,成立消费维权服务站55个,其中商场10个,超市5个,市场25个,企业10个,景区5个,成立“12315”联络站15个。共处理消费申诉举报93件,处理率99%,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3万元。
  第五章 质量技术监督
  第一节 机构
  1992年6月13日,三亚市技术监督局成立,为市政府二级局(副处级,归口市工业局管理),市科技局标准计量科的人员、编制、财产、资料划归新成立的市技术监督局,内设办公室、标准计量科、标准质监科(均为副科级)。
  1993年2月,市技术监督局从市工业局划出,成为市政府直属行政机构,依法行使技术监督职能,行政级别仍为副处级。内设办公室、综合法规科、质量科、标准计量科。
  2001年2月21日,海南省实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在全省各市、县设质量技术监督局,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局。三亚质量技术监督局(简称“三亚质监局”)行政级别为正处级,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计量科、标准化科、质量监督管理科(挂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科牌子)。三亚质监局下属单位有2个:三亚质量技术监督稽查队,为正科级执法单位;三亚质量技术监督技术所,正科级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业务室、计量室、质量室、特种设备室、标准信息室。
  至2010年底,三亚质监局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监察科、计量科、标准化科、质量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等7个科室。下属单位2个:三亚质量技术监督稽查队,仍为正科级执法单位。2010年11月12日,三亚质量技术监督技术所升格为副处级事业单位,内设6个科室不变。
  第二节 计量管理
  1991年,由三亚质监局牵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物价局配合,组成商贸计量大检查工作组,在三亚市范围内对10家商贸单位进行计量大检查,共抽查234件(台)台秤、案秤、弹簧秤、铝杆秤,合格率达98%以上,查获并没收粗制滥造的铝杆秤5把、非法定计量单位市制秤47把。在市区及乡镇开展换秤改制工作,三亚市应换秤改制计量器具7000多台(件),完成换秤改制6950台(件),换秤改制率达99.3%。组织法定计量单位检查验收组,根据省相关文件规定,对三亚市49家企事业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发证工作。
  1994年,为确保计量器具的准确可靠,对5家医疗单位使用的医用计量器具进行检查,发现有2家医院的血压计、天平、B超、心电图机共17台(件)不合格,依法对其进行处罚,限期改进。
  1997—1999年,三亚市出动计量执法人员418人次,检查各种计量器具9916台(件),检定出租车计价器1911台、压力表703个、天平31台、避雷针519支、加油机531台、血压计126台、酸度计6台;建立定量包装网点5个,帮助2家企业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和各项计量检测制度,并获得检测授权。
  2002年,三亚开展三亚市企业计量普查,全年共完成计量普查生产、加工企业488家,销售企业195家,饮食服务企业314家,加油站31家,出租车公司6家,医疗诊所163家,眼镜验光配镜企业7家,农贸市场固定摊位1580个,完成强检计量器具5350台(件)的登记造册,普查登记率达95%以上。在三亚市组织开展一次定量包装大检查,共检查生产企业2家,销售企业21家,共抽查20个品种32个样品,合格率为79%。
  2005年,开展强检计量器具普查建档工作,全年共普查建档469家,办理各类企业强检计量器具备案462家3276台(件)。三亚市178支加油枪、集贸市场公平秤、天然气充气站计量台检定率为100%。开展打击旅游市场“四黑”计量执法活动,出动计量执法人员329人次,重点检查旅游餐饮海鲜店113家,检定计量器具176台(件),没收不合格计量器具29台(件),立案查处38家,处罚金额9.1万元。
  2008年,三亚首次在三亚市开展市场计量器具免费检定服务。计量执法和检定人员深入到市区内5家集贸市场、45家海鲜店及大排档、145家瓜菜收购点开展计量监督和免费检定,全年共免费检定计量器具1690台(件)。组织68家商业服务业企业开展诚信计量活动;指导和帮助20家集贸市场建立并悬挂计量管理制度和向社会承诺制度牌,接受社会的监督;完成对三亚华盛新混凝土有限公司等5家实验室的计量评审。
  2010年,组织开展民生计量监管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各旅游景点购物市场、旅游产品市场、大型集贸市场、水果摊点、海鲜排档等经营活动中在用强检计量器具存在的突出问题。三亚市在用强检计量器具1.16万台,检定强检计量器具11010台,检定率达95%。免费开展三亚市20家农贸市场近4000台在用衡器的检定工作。强制检定计量器具2705台,出租车计价器1082台,加油枪224支,巡查企业1800多家,受理计量投诉5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6万元。
  第三节 标准化管理
  一、建立统一代码标识制度
  1993年6月,三亚市开始建立统一代码标识制度,同年共有435家机关、事业、企业和新闻单位、社会团体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1994年,共采集制作颁发组织机构代码证1903户,覆盖率达95%。截至1999年12月,三亚市共颁证换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4641个。
  2001年,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到三亚市各行业开展组织机构代码执法检查活动,行政处罚68家。全年共办证1185个,年检417个。
  2006年,三亚市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4374本,办理新申办企业代码证书1172本,年检、换证、修改企业信息代码证书3202本。
  2009年,共完成新颁组织机构代码证2328家,变更493家,年审换证5435家,电子档案扫描上传7263个代码、8207个数据,修改问题代码数据13640条,未合格数据返回修改358条;代码行政执法检查550个单位,对违犯代码管理办法的135家单位进行处罚,罚款7.5万元。
  2010年,三亚市共完成代码证书业务办理11329次。其中新颁3053家,变更1824家,年检3561家,换证2891家。扫描上传11329份电子档案。
  二、商品条形码管理
  1998年,4家企业9种商品申办和使用商品条形码,对未续展的1家企业的商品条形码进行注销。2001年,1家企业申办和使用商品条形码,对未续展的3家企业的商品条形码进行注销。2003年,5家企业申办和使用商品条形码,对未续展的1家企业的商品条形码进行注销。2005年,7家企业申办和使用商品条形码,对未续展的4家企业的商品条形码进行注销。2008年,8家企业申办和使用商品条形码,对未续展的5家企业的商品条形码进行注销。2010年,1家企业申办和使用商品条形码,对未续展的3家企业的商品条形码进行注销。
  1991—2010年,三亚市的商品条形码申请、审批及发放等工作由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信息所负责开展。共有63家企业向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信息所申办和使用了商品条形码,对未续展的33家企业的商品条形码进行注销。
  三、标准化工作普查
  1998年,三亚市开始公共信息图形标志普查,规范三亚市公共信息图形标志。同年,凤凰机场2家宾馆建立图形标志,1家工厂建立安全消防图形标志,12个公厕制作了公厕图形标志。采取检查、调查、评比等多种形式督促无标生产企业制定企业标准,有6家企业9种产品制定了企业标准。为了促进三亚市产品打入国际市场,发动企业使用国际商品销售市场通行的条形码,全年有4家企业9种商品申办和使用了HAN码。
  2001年,开展生产加工企业的标准普查。指导6家企业制定产品质量内控标准6个,帮助企业制定、修订产品标准17个,完成19家企业27个产品标准备案登记,办理海南产品执行标准实施证书19个。在三亚市组织开展旅游酒店公共信息图形标志、服装、酱油、水泥等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实施检查活动,对设置信息图形标志不规范的19家酒店责令限期整改。
  2003年,完成三亚市民用蜂窝煤生产厂家无标生产调查摸底工作,查处无标生产企业8家,逐一发出产品标准备案登记催办通知书,帮助企业进行整改。指导帮助三亚市渔业贸易公司申报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天涯南山鲍鱼养殖标准化示范项目,获得国家总局批准,项目正式列入全国第四批农业标准化示范建设。
  2005年,制定鲍鱼养殖、农业标准等地方标准6个;办理新申办企业代码证书743本,年检、换证、修改企业信息代码证书2037本;出台《家庭旅馆质量等级划分标准》和《三亚市家庭旅馆管理办法》,规范三亚市对家庭旅馆的经营和管理,在全国尚属首创。
  2008年,加强标准化生产设施建设。年初申报扇贝养殖和兰花种植2个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获得批准。组织开展企业产品标准监督检查工作,指导企业按标准组织生产,提高产品质量。全年受理注销产品标准3个,重新修订3个,办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7个,复审4个,发放标准实验证书5个。
  2010年,承办了海南热带设施农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起草的《SNP-562Z型水泥立柱平顶网棚技术条件》等7项三亚市地方标准的审查、报批、发布。对广告公司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从源头上规范三亚市公共信息图形符号标志牌的制作。同时,按照珠宝玉石饰品标识管理规定对珠宝玉石饰品经营企业予以整治。针对个别行业,如海产品加工、铁艺、防盗门、塑钢门窗等产品制作加工点存在无标生产或不按标准生产的状况,加强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企业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催促办理标准登记和标准备案等有关手续。
  四、国家级旅游服务标准化试点城市建设
  2007年,启动国家级旅游服务标准化试点城市建设工作。通过省质监局提出将三亚市列为全国旅游服务标准化试点城市建设申请,2007年10月获得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2009年,在开展国家级旅游服务标准化试点城市建设中,积极推进三亚旅游服务标准化工作,制定了规范性文件《三亚市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化管理办法》,12家试点单位严格按照《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系列国家标准执行。
  2010年,向社会广泛征集“旅游服务标准化试点城市建设”LOGO(标志),组织标准体系建设培训班2期,培训企业中层管理人员100多人。推进三亚市公共信息图形标志工作,组织人员开展三亚市门牌、地名标志牌、道路交通指示牌、导向牌、户外广告牌等公共信息图形标志设置情况调研,与南京、成都及三亚相关教学研究机构的专家进行研讨,制定《三亚市公共信息标志工作实施技术方案》,并逐步开始实施。在三亚市广泛推行ISO 9000、ISO 14000、ISO 18000管理体系认证,一些著名景区、规模企业取得相应的管理体系认证。
  第四节 质量管理
  1991年,三亚市围绕“质量、品种、效益年”开展市场商品质量监督,查处伪劣、无证商品。主要对食品和电器进行检查,共抽检7家国营商场、5家集体商场、20家个体批发零售店,共查处经销单位32家,查处不合格商品27630件,价值15万元,其中伪劣商品8654件,价值5万元。抽查商品平均合格率为34%,食品标签合格率2%。
  1994年,与工商物价等有关部门配合,全年共组织6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查处行动,共查处过期、伪劣商品216种7413件,短斤少两物品40件,警告和处罚经销单位3家,罚款6940元。对关系民生的大米、食油、糖、盐、肉类制品、饮料、电器和钢材等8类商品进行抽检。对三亚市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进行监督和抽检,抽样送检产品100个,检查合格率50%,不合格的产品禁止流入市场;抽检8家生产碳酸饮料的企业11个样品,合格率为54.5%,其中4家企业生产的“某南荔枝汁”“某泉柠檬水”“某文荔枝汁”“某江橙宝”细菌总数和大肠菌群严重超标,属劣质产品,已流入市场,除依法对其处罚、限期整改外,在三亚晨报和电视台曝光。
  2000年,组织执法人员400多人开展质量执法大检查,突击对重点市场的红旗街、商品街、解放路及市内五大农贸市场和重点区域崖城镇、天涯海角、亚龙湾进行检查,检查各类商业企业(店)148家,摊点130个,查处销售伪劣产品商店40家,摊商30个,查获违法案件54宗,涉案货值3万多元。1996—2000年,共组织执法人员4620人次,检查各类商业企业(店)935家次,立案查处125宗,罚款25.3万元。
  2003年,共抽查检验147家生产企业和212家销售企业的637个样品,产品合格率为85%,商品合格率为75%。全面推行“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审查认可10家企业13生产点进行发证检验。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4次,共检查62家单位316台设备,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发出安全意见书51份,责令停止使用19台设备,没收不合格气瓶69瓶,端掉气瓶销售窝点2个,立案查处24家单位,罚款2.23万元。共组织打假行动62次,出动打假车辆1090台次,出动执法人员1860人次,检查生产销售食品、饮料、珠宝、建材、汽车配件等企业88家,查处假冒伪劣违法案件164起,货值金额102万元,立案查处107宗,现场处罚案件57起,罚没款46.33万元。
  2006年,三亚市组织开展农资、建材、燃油、橡胶、旅游商品等专项打假行动25次,出动执法人员2060人次,检查企业1020家次,捣毁生产黑窝点1个,涉案货值80万元。办理各类行政案件156宗,立案56宗,结案38宗,罚款25.33万元。逐步完善企业质量档案工作,三亚市有513家企业,录入企业质量档案电脑数据库501家。组织开展对特种设备进行整治活动,全年共检查气瓶充装企业9家,气瓶经销单位5家,冷冻制冰企业37家,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16份,查扣不合格气瓶11瓶,完成对10家气体充装单位充装许可证年审工作,并与这10家气体充装单位签订了气瓶充装质量保证书。
  2008年,组织开展了对农资、建材、特种设备、旅游产品、代码执法特别是问题奶粉的专项执法活动,出动执法人员1200人次,检查企业共1080次,涉案货值85万元,
  立案查处65宗,结案56宗,罚没66.78万元。组织开展排查治理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专项行动,依法受理124家单位431台特种设备的安装维护告知,对新增360台特种设备依法办理使用登记注册,对18家承压设备单位154台特种设备发放特种设备使用证。全年共检查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135家、设备1087台次,排查发现安全隐患83处,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87份,责令限期整改。完成隐患整改81处,隐患整改率为97%。
  2010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00多人次,检查企业200多家,代码行政处罚610起,其他行政案件立案29起,结案13起,罚款73万元。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禁用高毒农药等农资产品的执法检查,在处理“毒豇豆”事件(2010年1月25日至2月5日,武汉市农业局在抽检中发现来自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某镇和三亚市某镇的5个豇豆样品水胺硫磷农药残留超标。随后,全国各地加大对海南豇豆的检测力度,又有多个城市检测出海南豇豆残留高毒禁用农药)过程中,组成崖城、天涯、凤凰、海棠湾等4个工作组,出动执法人员1000多人次,执法车辆300台次,明察暗访农药店800多家次,依法查封无证、无照农药店17家,没收不合格和过期农药一批,立案查处2宗。对三亚市建筑工地进行拉网式突击检查,经检验判定6个螺纹钢材不合格。开展车用油品质量执法监督检查,共检查26家加油站,有4家民营加油站存在问题,全年共查处大案要案11起,结案11起。同年,推进辖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申证工作,规范食品市场准入。有10家企业提出申请,其中5家获证、5家材料上报审批。开展“质检邀您看企业,食品安全大家行”活动,邀请市人大、政协、新闻媒体工作者及关心食品安全的消费者代表,深入食品生产企业,督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管工作。经调查摸底,三亚市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15家,其中获证企业37家,其余为小作坊78家。小作坊中,面包糕点小作坊35家,豆腐店15家,米粉店8家,食用油店4家,其他小作坊如代农加工米店等共计16家,主要分布在市区、乡镇及城郊接合部。全年共完成食品检验383个批次样,其中监督检验样品128个批次样,委托检验样品255个批次样。监督样品检验合格率为86%,委托样品检验合格率为88%。
  第五节 调解质量纠纷
  1994年,三亚市受理消费者质量投诉案8宗,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8万元。1997—1999年,受理各类投诉案件51宗,结案49宗,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6万元。2002年,接受和处理质量申诉案件34起,结案28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5万元。2003年,处理质量投诉案件26宗,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万元。2005年,处理质量投诉案件12宗,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万元。2006年,处理质量投诉案件10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2万元。2007年,处理质量投诉案件10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万元。2008年,处理质量投诉案件8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5万元。2009年,处理质量投诉案件5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62万元。2010年,处理质量投诉案件6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8万元。
  第六节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2001年2月,三亚质监局实行改革,其下属单位三亚质量技术监督技术所设有特种设备室,并负责对三亚市特种设备进行安全监察,同年开展节日前后的安全执法检查,共检查气体充装站及销售点21个、潜水公司3家,查获过期未检瓶26瓶,伪劣瓶29瓶,非法倒装气点3个,共处罚款1.03万元;检查在用锅炉32台,电梯31台,下发安全监察意见通知书21份。对豆腐作坊、海鲜店和海水养殖等行业“土锅炉”进行专项检查,查获销毁“土锅炉”23台,罚款4600元。全年调查处理2起锅容管特安全事故案件。
  2003年,开展重大节日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4次(春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五一”国际劳动节、国庆节),共检查62家单位316台设备。发出安全监察意见书51份,责令停止使用19台设备,没收不合格气瓶69瓶,端掉气瓶销售窝点2个,立案查处24家单位,罚款2.23万元。全年共举办锅炉(水处理)、电梯、压力容器(气瓶)、厂内机动车辆操作人员培训班4期,换证、发证157个。全年共受理特种设备安装、移装告知61件144台,办理注册登记105台。组织编制《工作管理手册》,规范锅容管特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运行记录。
  2005年,将三亚市18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列为重大危险源监控单位并建立专门档案。与25个单位签订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状,并逐步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向三亚市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全面铺开。开通并接入了海南省特种设备网,实现特种设备动态管理和特种设备安装、维修告知及注册登记网上办理。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对燃气企业、气瓶经销单位、氨气充装使用单位的特种设备实施重点整治,共检查气瓶充装企业9家,气瓶经销单位5家,冷冻制冰单位21家,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9份,查扣不合格气瓶50瓶。全年定期检验锅炉93台,压力容器202台,定检率分别为100%、95%,检测液化气气瓶12807瓶,报废259瓶。
  2007—2010年,共受理587家单位2057台新设备的安装、维修告知。对新增的55台锅炉、132台压力容器、1399台电梯、12台游乐设施、62台起重机械及172台厂(场)内机动车辆依法办理使用登记。其间,先后受理了3起电梯使用投诉案件,向市政府提交专项工作报告2份,召开三亚市48家冷冻制冰行业安全工作会议并在会上签订《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承诺书》。全年共立案查处特种设备安装、使用单位11家,经济处罚5.2万元,对29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特种设备予以查封或责令停止使用,全年安全事故零纪录。2009年,对三亚市特种设备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共检查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126家,设备1263台次。此次排查发现安全隐患91处,针对存在问题,共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75份,责令限期整改,完成整改89处,整改率98%。全年共立案查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6家,经济处罚2万元。先后受理处理6起电梯使用投诉案件。
  第六章 审计
  第一节 机构
  1991年,三亚市审计局内设办公室、综合内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工交企业审计科、商粮贸审计科、财政金融审计科。1995年9月,增设项目审理科、基本建设项目审计科、外资外贸审计科。2002年2月,局调整内设机构,设立三室五科:办公室、总审计师室、经济责任审计室,行政事业审计科、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财政金融审计科、经贸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2006年11月,增设法制科。2009年10月,局内设9个科级职能机构:办公室、行政事业审计科、财政金融审计科、企业审计科、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室、法规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派出审计室。至2010年,局内设机构未变。
  三亚市审计局曾有2个下属单位:三亚市审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8年)、三亚海诚审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5年)。1998年3月,三亚市审计师事务所、三亚市海诚审计师事务所与审计局脱离隶属关系。
  第二节 财政财务审计
  财政财务审计包括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下级政府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以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1991—2010年,市审计局按年度对市财政部门组织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市地税部门税收征管情况、市直属机关单位预算执行情况,预算外收支以及下级政府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方面进行审计监督,并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审计工作报告,其中《关于2005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获2006年海南省审计机关优秀审计报告一等奖,《关于2006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获2007年海南省审计厅优秀审计报告二等奖,2007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被国家审计署评为2008年度地方表彰审计项目,《三亚市200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获省厅组重大成果审计项目。
  1991—1995年,共审计单位69个,审计总金额192416万元,查出各种违纪问题金额8726万元。在这些违规违纪的资金中,应上缴财政金额803.9万元,已上缴财税部门747.8万元。共移送司法检察机关处理4件,受党政纪处分共9人,提交审计报告、信息共20篇。
  1996年,对市老干部局进行审计发现私设“小金库”100万元。1997年,审计后追回侵占挪用资金307万元,对三亚市199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下属乡镇财政所财政决算审计和三亚市地税局税收征管下属基层税务所的税收征管情况进行审计,揭露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地方税收征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1996—2000年,共完成审计项目88个,查出违规金额15619万元,应上缴财政469万元,己上缴财政175万元。
  2001—2005年,共审计单位77个,查出各种违纪问题金额56535万元。违规违纪的资金应上缴财政金额15138万元,已上缴财税部门7814万元。提交审计报告、信息共18篇。
  2006—2010年,共完成审计项目36个,查出各种违纪违规金额18020万元,损失浪费金额435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815524万元。违规违纪问题资金应上缴财政金额17980万元,已上缴财政金额7968万元,移送纪检监察部门案件线索1宗。
  第三节 金融审计
  三亚市审计局根据工作计划开展金融审计。
  1991—1995年,三亚市审计局对三亚市保险公司、三亚市中亚信托投资公司、三亚市工商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三亚分行和中国银行三亚分行等单位进行审计,共完成审计项目16个,查出违规金额5984.65万元,应上缴财政金额136万元,己上缴财政136万元,处理罚款18万元。三亚市部分金融机构存在虚列业务费支出、漏交“两金”(能源交通基金和预算调节基金)、预提应付利息,挤占成本、虚列支出及收入挂账等问题。
  1996—2000年,对解放路城市信用社、中国农业银行、三亚市联合证券交易所等单位进行审计,共完成审计项目5个,查出违规金额1110万元,应上缴财政金额33万元,查出国有资产流失12万元,负债(权益)不实8264万元,损益不实2030万元。通过审计,揭示三亚部分金融机构将催收贷款利息计入当期损益、多计多收贷款利息等问题。
  2001—2010年,由于审计权限原因,三亚市未开展金融审计相关工作。
  第四节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
  1991—2010年,三亚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不断增加,针对部分政府投资项目预决算超概算、超计划投资现象较为严重等问题,市审计局重点抓对政府投资项目设计工作,不断加大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力度,在做好工程造价结算审计的同时,调整投资审计工作思路,改变以往对投资决算审计只就工程造价进行审核的做法,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管理情况的审计调查,尤其是在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推进、招投标、合同管理、工程建设、代建管理等方面的审计监督,重点查处重大违法违规和严重损失浪费问题。
  1991—1995年,共审计单位77个,审计总金额46722万元,查出各种违纪问题金额183万元。违规违纪的资金应上缴财政金额68万元,己上缴财税部门41万元。共提交审计报告、信息共10篇。
  1996—2000年,完成三亚市综合整治工程、迎宾大道、城市公用设施,天涯海角风景区夜景灯光工程等21个工程项目决算的审计,审计核减工程项目决算4000万元,针对查出问题,依法做出如数追回多付工程款收缴国库的审计处理决定。同时审计发现,工程项目中存在损失浪费、高估冒算套取财政资金等问题。
  2001年,组织对三亚市东、西河市政综合整治工程决算,三亚市路灯工程决算等4个工程项目的审计,查出违规金额925万元,核减工程预算决算金额925万元。
  2002年,完成对三亚市污水处理公司城市污水管网一期工程决算等3个单位的工程项目审计,审计发现主要存在多计程造价的问题,查出违规行为金额1589万元。通过审计,核减工程结算1520万元,并揭露资金管理和项目建设中的截留、挤占、挪用、高估冒算及损失浪费等问题。针对审计查出问题,提出加强对重点固定投资项目的审计意见。
  2003年,组织对市体育中心高尔夫球练习场土方等7个工程项目进行审计,查出多计工程决算和应缴未缴建筑安装营业税附加等问题,共查出违规金额1061万元,损失浪费52万元等。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提出审计建议,责成被审计单位纠正,切实完善内控制度,合理有效使用财政资金,对违规问题,按有关财经法规予以处理。
  2004年,完成对三亚市东西河综合整治工程决算及两河三岸景观改造工程决算等6个项目的审计,查出违规金额2491万元,主要问题是多计工程决算造价、应缴未缴建筑安装营业税及附加等问题。对审计查出问题,依照有关财经法规做出相应的审计处理,并责成被审计单位纠正。
  2001—2005年,共审计单位26个,查出各种违纪问题金额9058万元。违规违纪的资金应上缴财政金额1145万元,已上缴财税部门555万元。提交审计报告、信息共4篇。
  2006年,经市编制委员办公室批准,市审计局设立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分局,增加审计力量。市审计局推行政府投资和财政性资金投入建设项目必审制度,拓展审计领域,扩大审计监督覆盖面。完成对三亚市东岸安置区工程决算及三亚市凤凰路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决算等137个项目的审计,查出违规金额10222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579万元,损失浪费金额370万元。
  2007年,组织对三亚学院出口路市政工程决算等136个项目进行审计,查出多计工程造价2038万元,核减投资金额18834万元,少缴税费99.8万元,重复计列多付招标代理费等问题。
  2008年,审计政府投资项目267个,送审造价11.95亿元,审减造价2.05亿元,审减率17%。重点审计新农村公路建设、市委党校项目、市中医院项目、三亚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一期)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审计发现建设项目多计工程结算造价3430.02万元,未按规定报批更改设计增加投资163.48万元,项目工程建设损失浪费34.5万元,项目超预算472.7万元,项目设计方案不合理和不合理支出列入待摊投资,造成工程建设成本增加46.2万元等问题。提出要加强政府投资计划监管,启动项目监督问责机制,落实项
  目跟踪问效责任,促进政府投资计划有效执行,发挥财政资金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审计建议。
  2009年,根据市编委批准,市审计局成立下属三亚市政府投资审计中心。审计政府投资项目256个,送审造价10.82亿元,审减工程造价1.52亿元,审减率14%。市审计局将审计关口前移,审计新农村公路、市政基础设施、校舍改造、水利设施、园林绿化等建设项目,强化对重点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规范和完善委托审计费用标准与程序。审计发现项目多计成本费用5185.3万元,建设项目设计、选址不合理,造成浪费25.88万元等问题。
  2006—2010年,共完成审计项目1091个,送审投资额661212万元,查出各种违纪违规金额1615万元,损失浪费金额1286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82177万元。违规违纪问题资金应上缴财政金额1902万元,已上缴财政金额952万元,核减工程款78617万元。
  第五节 经济责任审计
  1991—1995年,共完成审计项目7个,其中1991—1993年各1个,1994年4个。查出各种违纪问题金额1596.16万元。
  1996—2000年,共完成审计项目20个,查出各种违纪违规问题金额261万元。移送纪检监察等部门案件1件,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人。
  2001—2005年,共审计人数21人,查出各种违纪问题金额74995万元。违规违纪的资金应上缴财政金额201万元,已上缴财税部门38万元;共移送司法检察机关处理4件,受党政纪处分共4人,提交审计报告、信息共7篇。
  2006—2010年,共对46个单位51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查出各种违纪违规金额6361万元,损失浪费金额691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92479万元。违规违纪问题资金应上缴财政金额4437万元,已上缴财政金额2398万元,移送纪检监察部门案件线索3宗。
  第六节 专项资金审计
  1991—1995年,共完成审计单位20个,审计总金额2059万元,查出各种违纪问题金额371万元。违规违纪的资金应上缴财政金额250万元,己上缴财税部门242.1万元,提交审计报告、信息共12篇。
  1996年,对三亚市保障局保障基金、燃油附加费等4项专项资金审计。查出挤占挪用养老保险基金300万元,挪用燃油费21万元。1996—2000年,共完成审计项目10个,查出各种违纪违规问题金额807万元。审计处理责成被审计单位归还所挤占的专用资金。纠正追还挤占挪用资金26万元,针对存在问题做出追还挤占挪用资金的审计意见和提出
  如何加强财务管理,用好专项资金的审计建议。
  2001年,对三亚市教育经费及物价调节基金等3个专项资金项目进行审计。查出违规金额1664万元。责令追回被侵占挪用资金25万元。2001—2005年,共完成审计单位20个,查出各种违纪问题金额3230万元。违规违纪的资金应上缴财政金额33万元,己上缴财税部门15万元,提交审计报告、信息共9篇。
  2006年,对三亚市教育经费及住房公积金等4个单位进行审计,查出挤占挪用专项资金907万元。2006—2010年,共完成审计项目36个,审计专项资金总额1270212万元,查出各种违纪违规金额54007万元,损失浪费金额33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07012万元。违规违纪问题资金应上缴财政金额53298万元,已上缴财政金额52862万元,移送纪检监察部门案件线索2宗。
  1991—2010年,对“三农”、救灾、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民生资金和项目的审计和审计调查,重点关注民生资金使用效益情况、民生项目建设管理情况、民生政策执行和落实到位情况,着力揭示和反映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管理不善、效益不佳等问题,督促相关部门规范资金管理,完善制度,推动惠民富民强民政策落实到位。从体制、机制层面分析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审计成果促进专项资金的合理使用。
  第七节 企业审计
  企业审计以国有企业和市属大集体企业为审计对象,严肃查处各种弄虚作假重大违纪违规行为,重点反映国营(有)资产运行中的突出问题,揭露重大经营决策及管理失误造成的损失浪费问题。
  1991—1995年,共完成审计单位91个,审计总金额269698万元,查出各种违纪问题金额23016.3万元。在这些违规违纪的资金中,应上缴财政金额8762.7万元,已上缴财税部门663.15万元,移送司法检察机关处理1件,受党政纪处分共4人,提交审计报告、信息共10篇。
  1996—2000年,共完成审计项目17个,查出各种违纪违规问题金额59530万元。违规违纪的资金应上缴财政金额1497万元,已上缴财政金额1263万元,查出漏缴税金920万元,交付资产不实21225万元,成本不实3670万元,少提公积金12878万元。
  2001—2005年,共完成审计单位19个,查出各种违纪问题金额46058万元。违规违纪的资金应上缴财政金额10668万元,己上缴财税部门9535万元。提交审计报告、信息共4篇。
  2006—2010年,共完成审计项目8个,通过对三亚市城乡建设土地开发总公司、三亚市政工程建设总公司等8家单位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查出违规金额2600万元,虚报隐瞒转移收入3761万元,少缴税费1057万元等问题。
  第八节 内部审计与社会审计
  一、内部审计
  1991年,三亚市内部审计机构共15个,主要分布在国营企业,后因企业改革,内审职能机构减少,审计业务划归企业办公室。2010年,三亚市企业内审机构仅存3个。1991—2010年,企业内审机构在市审计局指导下,共审计项目420个,查出损失浪费共89万元,促进增收节支共1245万元,纠正违规金额2489万元。
  二、社会审计
  1992年,海南省注册审计师协会成立,三亚市随之成立注册会计师协会,后审计师协会取消,社会审计由各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承担。1997年,三亚市有社会审计机构2个,会计师(审计师)12人。1991—1997年,受托审计单位1743个,其中有财务收支审计、承包离任审计、国营(有)企业审计查证、清理债权审计等。核减基建预决算金额共112万元,核减虚假注册资金610万元,为委托单位追回损失金额100万元。1998年,原承担社会审计职能的三亚市海诚审计师事务所改制为三亚海诚会计师事务所后,未开展社会审计。
  第七章 食品药品监管
  第一节 机构
  2001年4月,正式成立海南省三亚药品监督管理局,为正处级机构,2001年11月正式挂牌对外办公,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体制,主要负责三亚市行政辖区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局机关内设办公室、安全监管科、市场监督科3个科级机构。下设海南省三亚药品监督稽查队,为海南省三亚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正科级执法事业单位,执法人员统一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
  2003年11月,海南省三亚药品监督管理局更名为海南省三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增加三亚地区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的职责。局机关内设办公室、安全监管科、市场监督科、食品监督科4个科级机构。海南省三亚药品监督稽查队更名为海南省三亚食品药品监督稽查队。
  2009年11月,海南省三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更名为三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省垂直管理机构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餐饮服务监管科(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督科)、药品市场监管科(行政审批办公室)、药品安全监管科4个科级职能机构。
  2010年4月,设立三亚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隶属三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同年5月,海南省三亚食品药品监督稽查队更名为三亚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支队,并升格为副处级事业单位。执法人员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隶属三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年7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科)、人事法规科、餐饮服务监管科、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管科、药品市场监管科、药品安全监管科、行政审批办公室7个科级职能机构。
  2005年,市食品药监局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部评为全国先进集体。
  第二节 食品安全监管
  (一)食品卫生
  1993年,三亚市卫生监督所成立,对三亚市食品卫生情况等进行监督。
  1991—1995年,三亚市累计有食品经营生产单位2786家,从业人员24075人次,累计健康检查23901人,体检率99.3%。发现传染病调离接触食品岗位628人。对三亚市食品抽检2387份,合格率94.8%,核发“食品卫生许可证”2610家,发证率96.34%,
  组织食品卫生大检查7次,执行食品卫生监督1941次,发现问题限期整改371家,停业整顿15家次,其中处罚78家,罚款308家次,共计42690元,销毁不合格食品6810千克。
  1997年上半年,两家餐饮单位因加工海鲜没有煮熟透,导致食物中毒;1998年7月,一餐饮单位发生一起中毒事件。1996—2000年,三亚市累计有食品经营生产单位2305家,从业人员17438人,累计健康检查11702人。对三亚市食品抽检374份,合格率92.8%,抽检食具683份,合格率86.2%,核发“食品卫生许可证”1986家。组织食品卫生大检查9次,实施卫生行政处罚35起,警告并限期改进45店次,责令停业整顿26店次,处罚109家,罚款共计32620元,销毁不合格食品1453千克。
  2003年,接到食物中毒投诉12宗,确定三亚椰林滩大酒店等4家餐饮单位系食物中毒,对中毒人员进行抢救与治疗,均安全出院。2001—2005年,三亚市累计核发“食品卫生许可证”3354家,从业人员24075人次,从业人员累计健康检查50953人。对三亚市食品抽检734份,抽检食具5389份,合格率61.5%。核发“食品卫生许可证”3354家,组织食品卫生大检查12次,停业整顿37家次,取缔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经营的餐饮单位45家,处罚86家,罚款75家次,共计114048元,销毁不合格食品22746.5千克。立案调查处理医疗、食品投诉31件,调查核实并妥善处理食物中毒投诉案件9宗。
  2008年,发生食物中毒7起,启动应急预案,均得到妥善处置。2006—2010年,对饮食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累计达17286人。抽检食具6804份,合格率67.1%。核发“食品卫生许可证”1081家。为迎接市“创卫”验收,开展对小餐馆、小旅馆、小发廊、小游泳池、小歌舞厅等“五小”行业的整治,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1420人次,整治小餐馆1078家,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小餐馆给予程度不同的处罚。对三亚市食品经营生产单位实施监测1179户次。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三亚市食品卫生行业有835家单位实行“阳光监督”。
  (二)食品监管
  2004年,三亚市政府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主任,卫生、工商、质监、农业、商务、公安等12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其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监局,协助政府组织领导和协调督查三亚市的食品安全工作。
  2004年3月,三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挂牌履新,承担起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查处的职能,三亚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食安办”)的日常事务工作主要由三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督科承担。食品安全协调机构成立后,市食品药监局发挥牵头作用,行使行政协调、检查、督导职能,定期研究确全市食品安全阶段性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及时通报食品安全动态。
  2006年4月,结合农村及城乡接合部食品安全监管量大面广、监管力量相对薄弱、监管存在盲区的状况,市政府在两区六镇建立了食品安全协调机构(即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及食安办),将基层政府、村委会、职能部门都纳入监管网络,担负起辖区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组织协调的职能,统筹协调卫生、工商、农业等基层执法部门对食品市场开展监管。在此基础上,各区镇食安办在各村(居委会)设立食品安全责任人(兼任信息员),构建了食品安全“大协防”“大监管”格局。每年年初,市政府牵头与各区镇签订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实行绩效管理,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年度考核目标。各镇区食安办充分发挥基层食品安全工作的前哨作用,认真抓好食品安全信息员队伍的建设和培训,对农村居民集体用餐规范化进行试点管理。同时,以农村和城乡接合部为重点区域,以小作坊和无证黑窝点为重点对象,开展了对粮油、肉、蔬菜等重点品种的专项整治。同年,海南省首次开展食品安全综合评价,三亚市食品安全工作荣获全省第一。
  2009年,三亚市开展市场食品添加剂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123人次,检查单位1746家,向企业及社会各界普及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5800多份。同年11月,市食品药监局接管餐饮服务监管职能后,对三亚市餐饮服务行业的现状及情况进行了全方位调研,开展乳制品、学校食堂、工地食堂、食用油等10次专项整治工作,加强与旅游部门、教育部门、住建部门的协调和沟通,就旅游餐饮、学校食堂、工地食堂的监管建立部门联合机制和长效监管机制,同时针对三亚作为旅游城市的特点,试行开展接待旅游团队用餐备案工作。2010年,检查餐饮服务单位950家次,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212份;共受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案件1宗,立案1宗,结案1宗。调查处理8起问题食品投诉案件,3起可疑食物中毒案件,其中确定为食物中毒案件1起,经立案调查,已做出行政处罚。同年,三亚市共有餐饮服务单位(含学校及幼儿园食堂)1350家;已发放餐饮许可证1230家。2010年7月后对新申办的和申请换证的餐饮服务单位予以了行政许可366家,不予许可4家。
  2004—2010年,先后制定《三亚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职责》《三亚市食品安全联合执法工作制度》《三亚市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三亚市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工作制度》《三亚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三亚市食品安全信息征集发布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和文件;组织召开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联席工作会议40多次;每年编制《三亚市食品安全工作动态》20期40多条信息。围绕群众关心的食品热点、难点问题,牵头组织工商、质监、卫生、商务、农业等职能部门,开展酒类市场、学校幼儿园食堂、劣质奶粉、咸鱼加工、“五一”“十一”节假日及重大赛事期间等专项市场整治,举行联合行动160多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200多次。
  第三节 药品与医疗器械监管
  1991年,共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105个,查处非法经营药品企业20家,查获假中药材蛤蚧等6个品种、假西药劣药辅酶A等22个品种,查获走私药品25家共计30多个品种,查获走私、假劣药品多种,销毁价值25612元涉嫌走私、假劣药品,罚款23500元。1993年,审批国营药店9家、个体药店20家,发证14家。对乡镇个体药店审查验证48家。组织开展药品打假行动,对市区31家国营与个体药店进行检查,查获各种非法进口药品9种,其他无批文的走私药品一批,价值1800元,全部予以没收并罚款830元。对三亚市2家药品生产单位、5家医疗单位、11家个体药店与诊所71个品种503个批次药品进行检测,合格率为92.2%。1995年,完成药品零售企业换证165家,对每家诊所药店实行建档管理,联合工商、公安、质监等部门严厉打击制售伪劣药品和无证行医贩药活动,检查市区乡镇药店82家,查获25个品种价值4758元的无批文非法走私药品,检查药品235件,不合格42件,全部予以没收销毁。
  1997年,组织4次医药市场检查行动,检查医院、诊所、药厂、药店256家,对3家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极坏的所谓“旅游涉外单位”的医疗康复诊所严厉查处,没收一大批假劣药品。抽检265家药品生产厂家、药店诊所35个品种的药品,检出问题药品170件。1999年,对三亚市280家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实施监督检查,抽检46个品种264件的药品,不合格率21.7%;查获过期失效药品12030瓶,价值108560元;无有效期超出生产日期5年以上药品1436瓶(盒),价值12086元;查获非法进口走私药品25个品种,二类精神药品4个品种,价值1.5万元;取缔非法经营药店10家。
  2001年,对256家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抽检32品种156件,查获过期失效药品653瓶(盒)、假药216瓶(盒)、二类精神药品163瓶(盒),没收药品36件,取缔非法经营药店4家。
  2002年起,药品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职能从三亚市卫生局划归海南省三亚药品监督管理局。至2010年,多次召开了药品安全工作会议,提高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用药意识和诚信意识,开展安全用药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等宣传咨询活动,并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组织开展假劣药品展示及药品安全宣传咨询活动,共发放药品法规与合理安全用药等宣传资料20多万份(册),悬挂宣传横幅2000多条,展示假劣药品50多次,接受咨询10万多人次。2002—2010年,共开展专项整治200多次。
  第四节 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管
  1991年,经省卫生厅批准,在市卫生监督所的基础上,增加4名化妆品卫生监督员,正式开始实施市、乡监督管理和综合执法。1994年,对三亚市食品和公共场所持续开展巡回监督和执法大检查,检查化妆品销售商家32家,查获销售不合格化妆品商家8家,没收不合格化妆品67千克,警告并限期改进3家,停业整顿4家,罚款5家。
  1997—2001年,市卫生监督所配合全国开展打假行动,检查化妆品批发零售商店33家,查获无卫生许可批文和无卫生检验合格证的化妆品30种共284件。
  2005年,三亚市为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开展对“五小”行业整顿治理,突击检查三亚市186家小美容美发店,查获一批无卫生标准标识的化妆品。2001—2005年,三亚市开展假冒伪劣保健酒类专项监督检查1次,共检查食品销售店、药店30家(其中食品销售店26家、药店4家),查出违法经营无生产厂家卫生许可证、无卫生检验合格证、无批准文号、宣称有保健功能的加药酒食品销售店4家、药店1家。共查封假冒伪劣保健酒类19种23瓶共52900毫升。抽检旅店、美容美发店等场所客用化妆品97件,其中无证件数14件,无产品标签3件,合格件数80件,合格率82.47%。开展查处违法经营某某口服液专项检查,检查药店15家,商场8家,未发现在三亚市销售。开展食品(保健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检查商场5家、药店13家,查出卫生许可证己过期的5家。未发现保健食品的标识和说明书有虚假、夸大宣传保健功能的行为。开展某某口服液等普通食品违法宣传功效专项检查,共检查药店30家,商场16家。未发现有南昌某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某某口服液等违法宣传功效产品及其他普通食品有夸大宣传功效的行为。开展了化妆品经营环节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共抽查化妆品经营单位3家,累计抽检各种化妆品32件,合格率100%。未发现宣传疗效和使用医疗术语、虚假夸大宣传的化妆品,未发现美容理发店自制化妆品行为。
  2008年,对三亚市美容美发行业从业人员就化妆品的种类、卫生标准、使用方法和怎样识别假冒伪劣化妆品等相关知识进行了为期10天的培训。2010年,对三亚市“五小”行业进行整顿,检查小美容美发店267家,实行行政处罚3家,责令整改6家。
  2010年,市食品药监局接管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管工作,组织人员积极走访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获取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监督相关情况,形成调研报告,为下一步完善监管机制,实施有效监管奠定了基础。同时根据国家局和省局的部署和安排,还开展了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监督抽验工作,并调查处理1起化妆品投诉案件。2006—2010年,对市售化妆品进行2次监督检查,共检查12家化妆品经营单位,发现不合格化妆品3种,勒令下柜台的产品18瓶。产品不合格原因均为包装标识不合格。
  第八章 口岸管理
  第一节 口岸建设与管理
  一、口岸规划建设
  三亚市口岸有三亚凤凰国际机场、南山港和凤凰岛国际邮轮客运港。
  三亚凤凰国际机场位于三亚市羊栏镇凤凰村以北,东距三亚市中心11.4千米,西距天涯海角游览区5公里,北靠凤凰山,南邻海榆西线。1990年5月始建三亚凤凰国际机场,1994年6月建成,同年7月1日国内正式通航。
  1994年规划南山深水货运港即南山港,2000年由三亚港务局立项,2006年开工建设,至2010年底,该码头一期工程仍在建设中。
  2002年开始动工修建三亚凤凰岛国际邮轮客运港一期工程8万吨级泊位,2004年建成,2006年11月正式投入试航。邮轮客运港位于三亚市三亚湾内,光明路和三亚湾路交叉口附近,距三亚河口约1000米的凤凰岛南侧岸线。三亚凤凰岛邮轮码头是三亚凤凰岛发展有限公司(原三亚众城国际客运旅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专业性国际邮轮码头。码头一期工程是从大海礁盘基础上围海吹填出来的人工岛,全长1250米,宽350~375米,通过宽17米、长394多米的观光大桥与三亚市中心相连,项目总投资50亿元。
  二、口岸开放与管理
  (一)口岸开放
  1990年3月17日,经海南省口岸管理委员会批准同意三亚内港、红沙港设立二类口岸鲜活海产品起运点,将三亚市投养的石斑鱼,使用海南省交通厅批准航行港、澳线的船只运往香港、澳门市场销售。同年8月29日,又经海南省口岸管理委员会批准同意三亚市铁炉港设立二类口岸鲜活海产品起运点,只允许国内经批准航行港澳地区的船舶进出和停靠,不对外国籍船舶开放。
  1994年11月15日,三亚凤凰国际机场对外开放,批准为三亚空港口岸一类口岸。
  1999年,海南省人民政府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二类口岸的通知》精神,对管理不规范、监管设施不配套、经济效益差,不能发挥应有作用的二类口岸进行清理整顿。1999年5月,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整顿二类口岸,决定把三亚内港、红沙港和
  铁炉港3个二类口岸并入三亚港口岸监管,作为三亚港口岸的海上交货点。
  2009年7月16日起,三亚凤凰岛国际邮轮客运港正式对外启用。
  2010年9月19日起,三亚鸿洲国际游艇会码头正式对外启用。
  (二)口岸管理
  1991年,三亚市口岸管理委员会为正处级单位,内设办公室、国家口岸管理科、地方口岸管理科。1995年,三亚市口岸管理委员会改为三亚市口岸管理办公室(正处级),内设秘书科、航空口岸管理科、海港口岸管理科、法规科。2001年,三亚市口岸管理办公室改为三亚市口岸办公室(副处级),内设综合科、海港口岸管理科。2007年,三亚市口岸办公室改为三亚市海防与口岸办公室(副处级),内设综合科、空港口岸管理科、海港口岸管理科。2009年,三亚市海防与口岸办公室增设海防打私管理科。至2010年底,单位名称、内设机构未变。
  1991—2010年,三亚海港口岸共进出船舶3447航次,其中货运船舶3190航次,货运量1963656吨,货物总值156252.02万美元;客运船舶进出共612航次,进出境旅客591677人次;海上交货点及海上养殖区进出船舶共1260航次,出口鱼苗5684.1万尾,创汇总值5431.35万美元。
  2003—2010年,三亚空港口岸共进出交通运输工具(飞机)18756架次,出入境旅客2019596人次,货运量670.4吨。
  第二节 海关监管
  一、机构
  1991年,三亚海关内设6个科室:办公室、业务科、调查科、政工科、行政科、财务科。
  1995年,增设旅检科、技术科,业务科分为业务一科、业务二科。
  2000年,内设办公室、监管科、综合业务科、调查科、政工科、财务科、行政科、技术科,增设驻三亚凤凰国际机场办事处(副处级,内设综合科、旅检一科、旅检二科)。
  2004年,撤销调查科。
  2007年,改监管科为监管通关科,改综合业务科为稽查风险综合科,改政工科为政工监审科,改财务科为财务装备科。
  2009年,三亚海关设驻三亚凤凰国际机场办事处、办公室、监管通关科、稽查风险综合科、政工监审科、财务科、关务保障科等7个科室。至2010年,单位名称、机构设置未变。
  二、征收税费
  (一)税种与税费征收
  三亚海关根据国家税收政策所征收的税种主要有关税、进口环节代征税(增值税及消费税)。
  (二)审价
  国家海关为了征收关税(或其他目的),根据统一的估价标准(估价准则),审定并确定某一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过程。在税率一定的条件下,完税价格直接影响税款的多少。三亚海关1991—2004年审价总量较少,2005—2010年审价约79票,补征税款约150.39万元。
  (三)税收减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56条、57条和58条的规定,三亚海关税收减免可分为三大类,即法定减免、特定减免和临时减免。
  1.法定减免
  三亚海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进出口税则》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减免税。法定减免税多属国际通行规则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除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和我国履行国际条约规定进口的物资需要办理审批手续外,其他属于法定减免范围的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纳税义务人无须事先向海关提出申请办理减免税审批手续,三亚海关均按照规定直接在进出口环节给予减免税。截至2010年,三亚海关无法定减免税款。
  2.特定减免
  三亚海关减免税管理涉及特定减免的项目较多,主要有特区优惠政策、外商投资项目、技术改造项目、鼓励项目、科教用品等项目。1995年,三亚海关为亚龙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亚龙湾中心广场项目减免税。1998年,为海南南山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减免税。1998—2010年,三亚海关共办理减免税审批158宗,货值7.39亿美元,减免关税及进口环节代征税攻击12.15亿元。
  3.临时减免
  临时减免是指法定减免和特定减免以外的,根据某个单位、某类商品、某个时期或某批进出口货物的特殊情况,需要对其进出口应税货物特案予以的关税减免,由国务院决定,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批准临时性减免税。1991—1994年,三亚市进出口货物主要是棕榈油、汽车、钢材等,不涉及临时减免。自1995年1月1日起,国家停止了临时减免税的审批,各级海关也不受理或转报。
  三、查缉走私
  1991年后,三亚海关查获多起走私大案。1992年2月25日和3月3日,三亚海关在广西北海港白虎头海面一举缉获了越南籍“归仁2号”船走私进口的日本、美国产压缩机9000多台和走私进口印度产腰果的大案,案值1000多万元。1995年,“10·17”特大香烟案查获香烟3900多箱,铁壳船1艘,案值1500多万元。1992—1995年,共查获走私违规案件193宗,价值8256万元,罚没收入3267万元。
  1997年9月4日,三亚海关查获一起走私出口大蒜案,查扣大蒜1600吨。这是三亚海关建关以来查获的一宗最大货运渠道走私案。
  1999年11月,三亚海关走私犯罪侦查支局成立。2003年1月,三亚海关走私犯罪侦查支局更名为三亚海关缉私分局。1999—2009年,共查办走私案件41宗,其中刑事案件7宗,刑事拘留36人,执行逮捕20人,起诉判决20人,案值1212.46万元;行政案件34宗,案值127.36万元,直接罚没收入27.5万元,其中2006年审查刑事案件1宗,移送审查起诉1宗,案值30万元,对2名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移送起诉1人,行政立案6宗,案值40.5万元,罚金49750元。2007年,行政立案2宗,案值16.5万元,罚金1.85万元,全部调查终结并已执行处罚,取保候审1人。2008年,全年行政立案2宗,案值114560元,罚没13760元(其中拍卖香烟2560元),全部调查终结并执行完毕,解除取保候审1人。2009年,办理行政案件1宗,案值8万元,罚没4000元。
  2010年,行政立案7宗,案值62.072万元,罚金117.284万元,全部调查终结并执行处罚,刑事案件1宗,案值89.657万元,执行逮捕2人,取保候审2人。
  四、进出境货物监管
  (一)货物监管基本制度
  1998年前,三亚海关采取传统的手工填写报关单方式进行申报。1999年1月1日起,三亚海关开始执行海关总署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并实现申报电子化。
  2000年前,三亚海关的审单工作设初审和复审岗位,实行双人审单工作制度。2001年,海口海关实行了通关作业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了审核程序和内容,实现电子审单、专业审单和现场交单审核相结合的审单作业模式。专业审单在海口海关审单部门进行,三亚海关主要负责现场接单审核。
  三亚海关对进出口货物主要依靠人工方式完成对货物实施查验。2000年以前,三亚海关报关单数量不多,进出口货物品种构成比较单一,查验率达90%以上。2001年,通关制度改革,三亚海关的货物查验率逐步下降,给货物合法进出口提供便利,加快货物通关速度。三亚海关的货物查获率(指查获报关单份数占总查验报关单份数的百分比)得到提升。2001—2005年,三亚海关查验比率平均约为5%。2005—2010年,查验比率平均约为3%。
  (二)主要进出口商品和进出口总值
  三亚海关进口商品主要有航空煤油、淡水处理设备、海上石油开采设备、钻井平台、仪器设备、挖掘机、电瓶充电器、洗衣设备、空集装箱、自酿啤酒设备、民用飞机零件、卫星定位导航鱼探仪、沙滩摩托车、双体帆船、滑浪板、游乐艇、汽艇、石油沥青、无烟煤、电缆、摄像器材、CD光盘、电池配件、景区模型、舞台设备、未锻造黄金、运动帽、T恤衫、文具、佛教用品、干扇贝、工艺品、兰花种苗、牛肉、调味品、巧克力、冻面包屑、海鲡鱼卵、鱼饲料、南美白对虾、鱼虾苗。
  出口商品主要有气态天然气、民用飞机零件、电机零件、生物显微镜、五金及机械零配件、电源配件、游乐艇、汽艇、船用修理工具、摄像头、电脑配件、服装及配件、皮靴、花岗岩荒料、盐、黄金首饰、厨房木质菜板、食品添加剂、海南原盐、茶多酚、冰鲜带鱼、章雄鱼苗、活鱼、菠萝苗、活龙虾、活沙蚕、活小蟹、冷对虾、活军曹鱼苗、温泉小鱼、鲜杧果、菊花等。
  1991年,三亚海关进出口总额3840万美元,其中进口1943万元,出口1897万美元。2000年,三亚海关进出口总额24143万美元,其中进口1099万美元,出口23044万美元。2010年,三亚海关进出口总额118557万美元,其中进口43528万元,出口75029万美元。
  (三)船舶监管
  1.对来往港澳小型船舶的监管
  1991—1996年,进出三亚监管区来往港澳的小型船舶,主要装卸货物为农产品、活鱼和家电产品。装卸港为三亚港和铁炉港。三亚港以装载农产品为主,卸下的货物多为家电产品,每年约有25艘次。三亚海关对每次装卸货物监管,并验放船员所携带的物品,平均每年查获走私电器3~4次。1996—2000年,出口活石斑鱼都在铁炉港装船,农产品出口极少。从2005年起,来往港澳的小型船舶已经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海关对来往港澳小型船舶进行了全方位监控。2005—2010年,进出三亚监管区的来往港澳小型船舶每年只有2~3次。
  2.对国际航行船舶的监管
  进出三亚监管区的国际航行船舶主要是客船和货船。1991—1992年,每周一班的客船“马兰号”来往三亚和香港,三亚海关进行驻船监管。进出旅客每次只有几十人,检查场所设立在三亚港码头。1992年后,该定期航班船停航。1993—2000年,监管船舶采取了巡查的监管方式。2000年后,又有了香港—三亚—越南的定期游船“狮子星号”等豪华游船,每次载客量约有1000人。
  1991—2000年,进出三亚的国际航行船舶每年约有30艘次。三亚监管区由主要出口章雄鱼苗转变为无烟煤、沥青、水泥、水泥熟料等。2000年后,每年进出的国际航行船舶有所增加,每年约有120艘次,监管方式为视频监控。2010年,受建设海南国际旅游岛的带动,全年共有40艘次游艇进出境。
  (四)监管场所监管
  海关监管场所是指海关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的活动,依法办理监管手续的规定区域。
  海关对监管场所的管理是海关监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海关加强物流监控的一个重要环节。1991—2008年,三亚海关对监管场所制定了巡视办法,实行24小时巡视制度,并对巡视的人员、时间、地点和巡视情况做好记录,同时对监管场所实行年审制度。根据年审结果和有关经营单位平时的守法情况,实施分类管理。监管场所的经营单位不按海关规定要求或违反有关规定事实发生的,海关将给予限期整改、暂停或取消存放海关货物资格的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08年3月1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场所管理办法》,对监管场所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年起,三亚海关每年对三亚港码头、三亚凤凰国际机场货运监管仓、三亚汉莎航空食品保税仓这3家监管场所按总署的要求进行验收,基本合格。
  截至2010年,三亚关区各类海关监管场所的数量有10个,分别为三亚港、三亚鸿洲游艇码头、新村港、三亚凤凰国际机场货运监管仓、三亚凤凰国际机场免税店、三亚汉莎航空食品保税仓、三亚市内免税店、三亚红沙港、三亚铁炉港、三亚南山码头。
  第三节 海事监督
  一、机构
  1987年10月,三亚海事局(原称三亚港务监督)正式从三亚港务局划出,仍保留中华人民共和国三亚港务监督的涉外名称,正式机构名称为海南海上安全监督局三亚监督站,隶属海南海上安全监督局,为副处级单位。1994年,中央同地方港航监督部门合并机制开始实施,海南省港航监督局三亚内港监督所(科级单位)并入三亚港务监督,正式机构名称为海南水上安全监督局三亚分局,开始分管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1998年,国务院决定改革水上安全监督管理体制,实行“一水一监,一港一监”的管理机制,港监局与船检局合并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同年经国务院批准在全国设置20个交通部直属海事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三亚海事局作为海南海事局分支机构,2000年9月15日正式挂牌运行,为正处级单位。三亚海事局管辖区域为海南省南部五市县:三亚市、五指山市、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陵水黎族自治县、乐东黎族自治县,所辖区域海岸线为452.5千米,辖区码头8个,渡口6个。至2010年,三亚海事局设有政务中心、指挥中心、监管处、督察处、财务处、办公室、党群工作部、新村海事处及海岸电台等部门,在岗职工81人。
  二、海上搜救
  三亚市管辖的通航海区广,码头分散,加之辖区船舶以小型船舶和渔业船舶为主,海上搜救工作面广量大。1991年后,三亚海上搜救力度不断加强,成功救助一大批遇险船舶和遇险人员。2000—2010年,三亚海上搜救力量得到进一步整合,搜救实力显著提升。
  2005—2010年,三亚市海上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三亚海事局、三亚市海洋与渔业局)共协调和组织海上救助行动98起,其中组织救助渔船46起,参与协调或组织搜救遇险人员660人,获救人员645人,其中渔民384人,平均救助成功率98%。
  三、海上监督
  1991—2010年,三亚海上安全监管部门为船舶安全航行提供了有力保障。2000年三亚海事局正式挂牌运行后,三亚海上安全监管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2002—2010年,三亚海事局共举办45期培训班,培训船员1000多人,签发适任证书1359本、船员服务簿及各类专业培训证书1436本,共办理船舶安全进出港3300222艘次,办理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受理1281艘次,完成国轮安全检查373艘次,办理船舶登记1836项。以港区航道、邮轮码头、危险品码头、旅游客运水域为重点,加强通航环境治理整顿,清除港区碍航物近90万平方米,保障水域安全畅通。对重要水域进行巡航检查4362航次,现场纠正3656起违章事例,维护水域通航秩序。共办理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审批1675艘次,危险品货物2961753吨,对载运危险货物船舶现场监督检查率达到100%。
  第四节 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
  一、机构
  1991年,三亚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有3个,分别为三亚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正处级),内设办公室、检务科、第一检验管理科、第二检验管理科;三亚卫生检疫局(正处级),内设办公室、检疫查验科、卫生监督科、进口食品卫生监督科;三亚动植物检疫所(副处级),内设办公室、业务科。1992年4月23日,三亚动植物检疫所更名为三亚动植物检疫局(正处级),内设办公室、动检科、植检科。
  1994年11月,成立海南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三亚凤凰机场办事处(正处级),由三亚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代管,业务由三亚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业务科负责。
  1995年2月,成立三亚凤凰机场动植物检疫局(正处级),与三亚动植物检疫局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的内部管理体制。
  1997年11月,设立三亚卫生检疫局三亚凤凰国际机场办事处(副处级),隶属三亚卫生检疫局。
  1999年11月,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三亚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简称“三亚检验检疫局”),为正处级,担负原“三检”(三亚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三亚卫生检疫局、三亚动植物检疫所)机构在三亚的出入境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和进出口商品检验任务,内设办公室、综合业务科、卫生检验检疫科、动植物检验检疫科、商品检验鉴定科。同时设立三亚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三亚凤凰机场办事处,负责原“三检”机构在三亚凤凰机场的检验检疫工作,内设综合科、旅检科、货检科。
  2006年7月27日,三亚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内设机构职能岗位和人员编制调整,内设:办公室、法制与综合业务科、检验检疫一科、检验检疫二科;临时内设三亚局项目办公室(2009年被撤销);所属分支机构为三亚凤凰机场办事处;挂靠海南保健中心三亚分中心、海南机关服务中心三亚分中心、海南技术中心三亚食品检测分中心。至2010年未变。
  二、进出口商品检验
  1991—1999年,共完成检验进出口商品2347批,货值45927万美元,其中进口商品1630批,货值40122万美元;出口商品717批,货值5805万美元。经检验发现不合格或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进出口商品163批(进口156批,出口7批),货值9766.946万美元(进口9526.589万美元,出口240.357万美元)。
  2000—2010年,三亚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共完成检验进出口商品7809批,货值69361万美元,其中进口商品592批,货值17682万美元;出口商品7211批,货值51679万美元。经检验发现不合格或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进出口商品178批(进口78批,出口100批),货值3547.07万美元(进口2473.57万美元,出口1073.5万美元)。
  三、出入境卫生检疫
  (一)空港出入境人员卫生检疫
  1994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三亚凤凰国际机场对外开放,1995年8月31日三亚凤凰国际机场正式开通国际航班。2009年,为防止甲型H1N1流感传染病从三亚口岸出入国门,三亚检验检疫局加强空港口岸的防控工作,共完成出入境飞机卫生检疫2063架次,查验出入境人员237209人次,并从115773人次入境旅客中检出24例发热患者,经有关部门确诊为甲型H1N1流感传染病例4例。2000—2010年,检疫查验空港出入境人员2699164人次。
  (二)海港出入境人员卫生检疫
  1991—1999年,检疫查验三亚口岸出入境人员87262人次。2006年11月,三亚凤凰岛国际邮轮港试航后,从海上入境三亚的旅客也明显增加。2009年和2010年,受甲型H1N1流感传染病的影响,出入三亚凤凰岛国际邮轮港的邮轮有所减少,出入境人员也相应减少。2000—2010年,检疫查验海港出入境人员1529523人次。
  (三)出入境运输工具卫生检疫
  1991年,出入境船舶检疫216艘次,集装箱检疫13箱次。1995年8月,开始对出入境飞机实施卫生检疫。出入境飞机主要来自美国、日本、韩国、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国家的班机。集装箱的检疫大部分来由中国香港转口。同年,出入境船舶检疫354艘次,较1991年增加138艘次,增长63.89%;出入境飞机检疫18架次;集装箱检疫293箱次,较1991年增加280箱次,增长21.54倍。2000年,出入境船舶检疫201艘次,出入境飞机检疫1884架次,是1995年的104.67倍。2010年,出入境船舶检疫156艘次,较2000年减少45艘次,降低22.39%;出入境飞机检疫2372架次,较2000年增加488架次,增长25.9%。
  (四)国际旅行卫生保健
  为保障国际旅行者的身心健康,三亚检验检疫局挂靠单位海南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三亚分中心开设疾病监测门诊,对出入境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和预防接种,同时为国际旅行者提供旅行健康咨询服务,对口岸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和对口岸区传染病进行监测。2005年4月,海南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三亚分中心艾滋病实验室通过国家质检总局卫检司的验收,同年6月正式对外开展艾滋病检测业务,自开检至2010年5年间,共检出艾滋病感染者7人(经广东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艾滋病确认实验室确认)。1991—2010年,预防接种8959人次,监测体检24745人次,发现各种疾病、异常1797人次。
  四、出口产品源头监管
  1991—1999年,三亚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工作主要是对进出境人员的携带物、交通工具及进出口动植物进行检验检疫查验。由于机构分立,经常出现一批货物多家检验检疫的现象。“三检”机构合并后,多家检验检疫合并为一家,企业进出口货物检验检疫工作流程明显缩短。自2000年起,国家对出口动植物产品的养殖企业、种植企业实施卫生注册和基地备案制度。为了帮助企业获得卫生注册和基地备案,检验检疫人员深入出口企业,主动帮扶企业,加强对出口动植物检疫监管,严防疫病有害生物输出。
  (一)出口水产品企业监督管理
  2002年,三亚养虾业快速发展,养虾面积761.67公顷,年产量达到7940吨,品种以南美白对虾、斑节对虾为主。2003年,三亚检验检疫局加强对企业的扶持,鼓励企业走卫生注册之路,经检企双方共同努力,三亚东吉水产食品有限公司和三亚远跳水产贸易有限责任公司2家企业获得卫生注册证及HACCP验证证书。同年,还有6家企业正式提出注册或验证申请。2009年,经备案的养殖基地有9家,养殖面积150.33公顷,主要品种是南美白对虾、金鲳鱼、巴町鱼、罗非鱼。2010年,支持企业率先实现海南省养殖水产品首批向韩国出口,共出口765批、1.59万吨,创汇6080万美元。
  (二)出口种植基地监督管理
  2005年始,三亚检验检疫局开展种植基地备案,管辖(辖区有三亚市、五指山市、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和陵水黎族自治县)的种植基地经备案有26家,2309.13公顷,其中蔬菜基地有11家,面积共计1263.8公顷;水果基地有15家,面积共计1045.33公顷;水果加工厂备案有2家。出口的植物及其产品主要有鲜荔枝、鲜菊花和冬季瓜菜。
  2009年,开展禁用农药专项“飞行检查”行动,查出6家基地禁用农药超标,取消备案资格。
  2010年,三亚检验检疫局管辖种植基地经备案的有21家,1484.2公顷,其中蔬菜种植基地有3家,473.33公顷;菊花种植基地有4家,22.73公顷;水果种植基地有14家,988.13公顷;水果加工厂备案有2家。
  五、动植物检疫
  (一)入境动植物检疫查验
  2000—2010年,三亚检验检疫局在查验2083362人次入境旅客的行李中,截获入境旅客携带国家禁止的动植物及产品2284批,共3172公斤,主要动植物及产品有苹果、杧果、梨、辣椒、葡萄、香肠、肉罐头、牛肉干、鱼干、肉松、种子、种苗及其繁殖材料等。
  (二)入境动植物检疫监管
  2001年7月25日,三亚边防在三亚港南边海码头侦破一宗从越南入境的特大走私野生动物案件,有巨蜥566条,蟒蛇259条,穿山甲5只,眼镜蛇23笼、127公斤,滑鼠蛇941笼、4440公斤,货值975万元,并依法移交三亚检验检疫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有关条款的规定,三亚检验检疫局及时将该批野生动物安全转移到三亚甘什岭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救护站进行隔离救护和检疫,并对动物的堆放场地、垃圾及废弃物进行无害化消毒处理,对已经死亡动物的尸体、网袋、蛇笼进行深埋销毁处理。
  2004年,三亚检验检疫局在三亚某有限公司从泰国进口的4批、1万条鳄鱼的木质包装中,检出国家二类危险性害虫双钩异翅长蠹,并监督将入境的8200个木箱全部进行
  焚烧处理。
  2009年,三亚检验检疫局在第三届中国(三亚)国际热带兰花博览会检验检疫工作中,在来自泰国的兰花植株上发现有栉杖琥珀螺和螨类2种害虫。博览会后,监督主办方对所有参展兰花进行了烧毁处理。
  2010年1月,共检入境兰花13批次、14703株,货值10014美元。从1批来自菲律宾的参展凤梨科植物上检出外来有害生物5种。对截留11株凤梨科植物作销毁处理,不允许其参展,并督促承办方对同批其他品种的兰花进行了防疫处理。
  (三)专项疫情监测
  2009年2—3月,三亚检验检疫局在对辖区3个进境兰花种植基地进行调查时,发现三亚市某生态观光园周边园区种植的扶桑上有疑似扶桑绵粉蚧危害状,经采集样本,送海南检验检疫局隔检中心鉴定并经北京林业大学介壳虫分类专家确认为扶桑绵粉蚧。海南检验检疫局及时向国家质检总局和海南省政府报告疫情,三亚检验检疫局也向三亚市政府和陵水黎族自治县政府通报了有关情况。三亚市政府及陵水黎族自治县政府非常重视,在该区域内开展大规模的疫情普查,并对病虫进行扑杀。因防控及时,疫情得到很好的控制。2000—2010年,三亚检验检疫局每年都开展实蝇专项监测,共布点1120个,诱捕到实蝇142230头。

知识出处

三亚市志.1991-2010

《三亚市志.1991-2010》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上起1991年1月,下至2010年12月31日止,采用述、志、图、表、记、录等体裁,记述三亚市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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