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节 行政监督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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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三亚市志.1991-2010》 图书
唯一号: 200120020230000806
颗粒名称: 第九节 行政监督
分类号: F831.5
页数: 2
页码: 611-612
摘要: 本文介绍了三亚市国家税务局在不同年份推进廉政建设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措施和成效,包括加强遵纪守法教育、自查自纠、拒绝收受纳税户礼品和宴请、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社会监督等。其中,还介绍了执法督察活动和自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建议。
关键词: 三亚市 国家税务局 廉政建设

内容

1991—1993年,三亚市局向全系统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通知,在干部职工中狠抓遵纪守法教育,并不断强化执法检查,开展反腐败斗争和进行自查自纠等纠正行风的措施,在内部进行自我监督提高了税务队伍的廉政勤政意识。同年全系统拒绝业户吃请120多人次;拒送礼5人,金额5万元;拒绝到省外观光旅游5人。
  1995年,在廉政建设中提出不准有税不收;不准贪用、占用、挪用税款;不准没有依据乱定税、定人情税;不准利用职权索贿受贿;不准接受纳税户宴请;不准擅自减免税款和滞纳金;不准包庇纵容纳税户偷税、漏税和欠税;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娱乐场所活动;不准封闭办税,乱征乱罚;不准收受礼品等税风税纪的“十个不准”。三亚市有6个乡镇征税站,在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的基层所(站)工作评议中,被评为优秀税站。网上纳税也防治了人工征税中的弊端。全年系统内有100多人次拒收礼品、红包,金额达10万元;有20人拒绝业户邀请免费旅游;有100多人次拒绝纳税户宴请。
  2004—2005年,三亚市进一步加强党风和作风整顿的力度和深度。继续授权特邀监督员专门对地税系统的腐败现象和行风问题进行社会监督,严肃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坚决做到真查快办,催办督办,明确追究责任。并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过错追究制,重大案件集体审理制,运用外界力量和内部监督机制,端正系统作风,推进廉政建设。以学习新征管法和行政许可法为契机,引导督促广大地税干部职工学法、知法、懂法。
  2006—2007年,以构建三亚地税廉政安全网络为工作目标,建立了以责任、教育、制度保证、监督制约、惩治和评估预警等惩防体系框架。健全完善《税收执法程序规范》《税收执法文书规范》等规范性文件,对执法工作的各个环节和步骤进行细化、量化和定性,逐级签订《税收执法责任书》,实行税收执法责任制、一票否决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外聘请多名社会执法监督员,强化社会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税收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全年信访按期查结率和实名信访举报反馈率皆达到100%。
  2009年,接到及办理举报案件11宗。对崖城税务所的主要负责人给予免职、调离并记过处分。对办税大厅因违规操作少征应征2年车船使用税的人员给予调离、通报批评。在党员干部中选聘11名廉政监督员派驻基层单位。2008—2009年,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教育,签订廉政责任书,进行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和廉政谈话制度,保证信访期查结率和实名信访举报反馈率达到100%。
  2010年,开展执法督察活动,针对2009年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征管档案不全、管理不规范、双定户管理定额调整不及时、应征未征税款、房地产业项目和建筑安装项目管理不规范、企业所得税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进行自查。发现问题31项,提出整改建议18条。根据《省局关于开展2010年全省地税系统执法重点检查工作的通知》《省局关于开展2010年全省税收执法督察工作的通知》进行全面自查,积极配合省局检查组的抽查工作。同时按照财政部要求,配合财政部驻海南省财政厅监察专员办事处派出的检查组,对各征管单位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知识出处

三亚市志.1991-2010

《三亚市志.1991-2010》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上起1991年1月,下至2010年12月31日止,采用述、志、图、表、记、录等体裁,记述三亚市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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