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稽查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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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三亚市志.1991-2010》 图书
唯一号: 200120020230000805
颗粒名称: 第八节 稽查管理
分类号: F812.4
页数: 2
页码: 610-611
摘要: 本文介绍了三亚市国家税务局在不同年份开展的税收稽查工作内容和成效,包括查处偷漏税案件、补查税款、罚款、打击假发票等违法行为等。其中,还介绍了税务稽查制度改革和稽查机构改革的相关情况。
关键词: 三亚市 国家税务局 税收稽查

内容

1991年上半年,三亚市查处偷漏税案件2宗,查补税款1.4万元,罚款2000元。在当地派出所配合下,制止一起个体户暴力抗税事件。并与水上派出所共同组织力量,查处在海上进行水产品交易企图避税的香港渔船,查补税款7630元。
  1993年,三亚市开展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检查国营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125户,查处76户,补查税款860多万元。成立2个税收大检查及个体私营税收专项检查领导小组。通过税收大检查,检查626户企业,查补税款358.32万元。个体私营税收专项检查个体私营业户2569户,查补税款575583元。市稽查队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为指导,查处偷漏税案件16宗,查补税款698.7万元,罚款77500元。开展两次发票专项检查,对187户进行重点检查,收缴旧发票29338本,检查印刷厂16家,整顿并清理3家违章印刷单位。
  1996年,接到群众举报案件21宗,稽查局查处认定的10宗,查出违纪金额165万元。建立发票管理中心,推行以票管税,强化发票管理,对纳税户自印、领取、填开、保管发票情况进行了经常性的检查监督,有效预防了以票偷税骗税的行为。成立税务法庭和税务派出所,强化税收法治。
  2004年,三亚市开展重点行业税收专项检查,严厉打击重大涉税违法行为。一是实施稽查选案监督,确保选案准确到位;二是实行稽查实施监督,确保执行政策到位;三是实行案件审查监督,确保执法程序和违章处罚到位;四是实施执行措施监督,确保稽查入库到位。全年查结企业53户,查补税款936万元。
  2005年,制定《三亚市地税系统税务行政许可操作规程》,大力开展税收法治教育,规范内部执法行为,认真开展税收执法大检查。在专项行动中,检查企业51户,查补税款1400万元,罚款42万元,加收滞纳金19万元。制定《关于打击假发票等发票违法违章行为实施方案》,大力打击假发票的印刷、流通、使用等违法行为,查处并重罚使用假发票个体纳税户7家。
  2006年,继续深化稽查体制改革,提供稽查效能,深化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采取重点检查,循环交叉检查的新型检查模式,以房地产、建筑安装、旅游服务等六个行业为重点,加大专项检查力度,共查补税款、罚款及滞纳金近1178万元。同时启用了税控发票,改变了按照行业设置、分级监制的传统管理模式。
  2007年,在全局推行稽查提醒制度,将稽查人员的检查经验进行分类整理总结推广,并将稽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工作建议反馈给征管部门,以查促管,以查征收。1—11月,共立案查处案件29户,查补税款约442万元,罚款119万元,滞纳金83万元。
  2008年,三亚市重点开展的房地产、建筑安装、保险等行业的税收专项检查中,总共查补税款2166万元。
  2009年,以房地产、建筑安装、涉外企业等为重点,大力开展税务稽查,严厉打击偷逃税行为。建立选案、检查、审理、执行相互制约、相互联系的稽查运行模式,提升稽查效能。提高重大案件审理监督水平,将稽查案件上报局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的金额从2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共组织企业自查自补税款469万元。查处了三亚某旅业有限公司、三亚某工程建设总公司、三亚某水电工程建筑有限公司等一批涉税案件,全年共补查税款109万元。深入开展发票检查,严厉打击不按规定开具使用发票行为,查处发票举报案件5起,查处假发票93份,共罚款1.7万元。同年12月,稽查机构改革,保留并加强省地税局稽查局,撤销19个直属地税局稽查局,分片设立省地税局第一至第五稽查局,分别驻点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琼海市、东方市。
  2010年,海南省地方税务稽查制度改革落实到位,各地方市县地方税务局取消,原有稽查力量统一划归省管,由省局成立海南省地方税务稽查局,并在全省成立5个省直属稽查局,三亚地税稽查任务由省地税局第二稽查局分管执行。

知识出处

三亚市志.1991-2010

《三亚市志.1991-2010》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上起1991年1月,下至2010年12月31日止,采用述、志、图、表、记、录等体裁,记述三亚市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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