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农业税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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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三亚市志.1991-2010》 图书
唯一号: 200120020230000804
颗粒名称: 第七节 农业税
分类号: F810.424
页数: 2
页码: 609-610
摘要: 这段文本主要讲述了三亚市地税局在1996年至2005年期间,通过加强农业税收征管工作,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计划等,逐步提高了农业“四税”的征收收入,并在2003年启动农村税费改革试点,逐渐取消了一系列面向农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等,最终在2006年全面取消了农业税的征收。
关键词: 三亚市 税收征管 农村税费

内容

1996年9月起,三亚市地税局正式从三亚市财政局农业财务科接管三亚市农业“四税”征管工作,共组织农业税收收入2393万元。1997年,全面加强农税征管,一是出动大量人力,对农税税源进行全面调查和摸底,逐步建立起农税税源清册。二是及时制定计划,层层分解到各个征收单位,分解到组和人。三是制定办法,规范管理,制定了《关于切实加强农业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征收单位对个体纳税户设置征收台账。1998年,针对三亚市农业税收税源分布广、季节性强,而且零星分散的特点,积极组织乡镇干部和税务人员做好农业税收征管工作,在原制定征管办法的基础上,出台《三亚市农业特产税征管办法》,全年三亚市共征收农业“四税”2824万元。1999年,加强农业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全面掌握税源动态,编制出切合实际的收入计划,及早落实到各分局、所。局长与各所长、分局长签订责任书,按月考核;对机关人员采取“局长包片,科长包点”的办法。全年农业税征管收入3013万元。2000年,加大了农业税收征管的力度。从局机关抽调精悍力量,开展对农业税的专项检查,查补农税600万元;全年农业“四税”收入3202万元。2002年,做好农业税灾歉减免工作,成立调查小组赴乡镇进行详细的调查核实,落实减免税政策,使受灾农户切实享受减免税照顾。加大农业特产税征管力度,针对水产品的特点,及时调整定税标准,进一步完善电话申报、巡查征收制度及代扣代缴制度,加强重点户和分散零星户的征收管理,确定了橡胶、反季节瓜菜、水产品、果用瓜菜和章雄鱼苗等作为农业特产税的征管重点。全年完成农税收入301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5.2%。
  2003年11月,三亚市出台《三亚市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简称“方案”),方案的主要内容是开展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内容涉及取消乡统筹,取消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屠宰税,逐步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调整农业税政策,调整农业特产税政策,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实行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制度。2004年,三亚市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全面铺开,农村税费实行转移支付制度,农税的收缴工作基本处于停止状态。2005年12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从2006年1月1日起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全面取消农业税。自此,三亚市停止了农业税的征收工作。

知识出处

三亚市志.1991-2010

《三亚市志.1991-2010》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上起1991年1月,下至2010年12月31日止,采用述、志、图、表、记、录等体裁,记述三亚市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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