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烟草专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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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三亚市志.1991-2010》 图书
唯一号: 200120020230000739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烟草专营
分类号: F719
页数: 2
页码: 488-489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91年-2010年三亚市烟草专营的情况。其中包括机构、市场管理等。
关键词: 三亚市 商业 烟草专营

内容

一、机构
  (一)行政机构
  三亚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始建于1985年,前身是广东省烟草公司三亚市公司,内设业务股、财务股、政工股。有从业人员13人。1989年5月,随海南建省改为海南省三亚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内设专卖办、人事教育科、计财科。2003年9月,海南省烟草行业实施商业体制改革,三亚市烟草公司重组为海南省烟草公司三亚公司。内设7个科室:行政办公室、专卖科、专卖稽查支队(与专卖管理科合署办公)、计财科、营销管理中心、物流配送中心、人事纪检监察科,2个稽查大队:专卖第一稽查大队、专卖第二稽查大队,共有从业人员251人。至2010年底,共有从业人员264人,其中聘用员工59人。
  2010年,三亚市局(公司)被海南省烟草专卖局评为“全省卷烟打假先进单位”、被国家局评为“全国烟草行业‘五五’普法先进集体”。
  (二)专卖机构
  1989年,设立三亚市烟草专卖局(公司)。1994年,海南省烟草专卖部门主动争取各级政府支持,与公安、海关、工商、边防等部门密切协作,加大打击卷烟走私贩私活动的力度,三亚因而成立了烟草公安派出所,配备了人员、服装和装备。2000年10月,依据国家烟草专卖局文件,省烟草专卖局组建各级烟草专卖稽查队伍,三亚专卖稽查支队成立,下辖2个稽查大队、1个稽查机动大队,协调指挥五指山市、陵水黎族自治县、乐东黎族自治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4个市县的稽查大队。2003年12月31日,根据全省行业商业企业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有关要求和专卖执法属地管理的原则、查处分离原则和责任明确、控制市场原则,结合海南省行业专卖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海南省烟草专卖局授予三亚市烟草专卖局一定的专卖管理权限。三亚市烟草专卖局依法对三亚市、五指山市、陵水黎族自治县、乐东黎族自治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辖区内的烟草专卖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二、市场管理
  1991—1994年,三亚市局(公司)以宣传、贯彻执行烟草专卖条例为重点,不断宣传烟草专卖条例,同时开展对卷烟市场的检查工作,着重检查有无许可证和走私烟情况。
  1995年11月14日,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和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打击制售假冒商标卷烟整顿市场的通告》精神,海南省烟草专卖局出台《关于查处制售假冒卷烟的奖惩规定》,三亚市烟草专卖局根据文件开展相关的打假工作。
  1998年3月,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清理整顿卷烟批发交易市场的紧急通知》,整顿的重点是无烟草专卖许可证或持无效许可证从事卷烟经营业务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只有零售许可证而从事卷烟批发业务的经营者;销售走私烟、假冒商标卷烟或非法生产的烟草制品经营者,有其他违反烟草专卖和工商行政管理规定的行为、屡教不改的经营者。三亚市烟草专卖局在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领导下,成立卷烟市场清理整顿领导小组,制定清理整顿具体方案,坚持“内管外打”方针,查处违法违规经营。清理整顿重点是自由批发市场和地下批发市场,并在有经营卷烟的市场内设立举报电话和检查人员联系电话。
  2003年10月至2006年,三亚市局(公司)共查处案件1033起,查获“三烟”(假烟、走私烟、非法渠道经营的卷烟)366.51万支,其中非法生产卷烟199.58万支,罚没款18.92万元。
  2007—2010年,共查处案件1126起,总案值2470.86万元,查获“三烟”2384.15万支,罚没款25.16万元,移送公安机关立案调查33起,刑事拘留134人,判刑32人。

知识出处

三亚市志.1991-2010

《三亚市志.1991-2010》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上起1991年1月,下至2010年12月31日止,采用述、志、图、表、记、录等体裁,记述三亚市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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