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流通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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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三亚市志.1991-2010》 图书
唯一号: 200120020230000721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流通体制改革
分类号: F713
页数: 5
页码: 447-451
摘要: 本文记述了三亚市流通体制改革的情况。其中包括供销体制改革、物资体制改革、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外贸体制改革等。
关键词: 三亚市 流通体制改革 商品流通

内容

一、供销体制改革
  (一)机构改革
  1993年,从三亚市经济贸易局分离出来,成立三亚市供销合作联社,受三亚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副处级事业单位。
  1995年、1999年,三亚市供销合作联社认真贯彻执行深化供销社机关改革,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把原来的6个科室精简到4个科室,人员从41人精简到20人。
  2004年,根据《中共三亚市委办公室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三亚市供销合作联社隶属三亚市人民政府,从事供销合作社经营监管工作,为副处级事业单位,是市供销社的联合组织,实行社企分开,从过去直接管理企业转为行使本级社有资产的所有权代表和管理者职能。按照“消肿人员、精简机构、社企分开”的原则,市供销合作联社内设机构从原来的4个科室精简到2个科室,在编人员从22人削减到7人,其余人员逐步内退、转岗、分流,将市供销社原有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全部剥离并移交社下属公司三亚供销合作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经营和管理。同时,加强对基层社的改造,撤并“边、小、弱”的基层社,成立了崖城、天涯、凤凰和三亚城市中心供销社。同年,针对三亚市基层供销社包袱重、资产少、人员多、经营萎缩的现状,根据全国总社和海南省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有关文件精神,市供销合作联社实行“母体不变、一社多体”的改革措施,对下属的15个基层供销社进行合理调整建制、布局和规范,结合三亚市撤乡并镇的经济区域调整布局,采取强社兼并弱社、大社托管小社等办法组建了河西、凤凰、天涯、崖城4个中心社。在中心集镇保留了一批经营网点。截至2010年,三亚市共有相对完整、经济效益好、体系健全的基层供销社11个,在册职工644人,在岗职工166人,离退休人员478人,土地面积9.88万平方米,房产面积1.74万平方米,拥有经营网点81个。
  (二)经营体制改革
  1993年以前,三亚市供销社经济一直处于困境和低谷之中,全系统21个独立核算单位中只有9个可以营业,大部分公司和基层社名存实亡,再加上历史债务,大多数基层社和公司都发不出工资,交不了社保金,市供销合作联社机关干部职工长期只领取50%工资。
  面对各种困难的冲击和挑战,三亚市供销合作社从实际出发,采取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狠抓扭亏为盈,开拓农村市场,通过改革与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从1994年起,全系统每年都不同程度减亏,至1998年,减亏单位5个,持平单位12个,盈利单位6个,2004年逐渐实行扭亏为盈。
  2010年,商品购进总额9751万元,商品销售总额11968万元,汇总实现利润36万元,全系统连续4年保持盈利,被省社评为2010年综合业绩考核优胜单位,获一等奖。
  二、物资体制改革
  2009年,三亚市国资委启动市物资系统体制改革,目标是关闭物资系统12家企业,妥善安置职工。计划2011年1月底完成改革,为三亚市物资系统12家企业(含物资集团公司)315名职工缴纳4669533元社保费,发放689.59万元安置费;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市国资委指导企业为职工办理失业登记,做好安置工作。
  三、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一)放开粮食购销价格
  1991—1997年,三亚市实行粮食合同定购政策,由于三亚市南繁育种面积、水田改种其他经济作物面积逐年增大,市政府对粮食定购采取保留数量,收购价格随行就市,共收购粮食15078吨。1998年起,实行保护价收购粮食,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敞开收购粮食。市政府每年下达粮食收购任务,规定最低收购价;对按保护价收购粮食的国有粮食企业给予补贴;公粮收取实物,不收代金;市内生产的粮食只能由国有粮食企业收购,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到农村收购粮食。1998—1999年,共收购粮食2648吨。2000年,三亚市按省政府的决定对除早籼稻以外的粮食退出保护价收购范围。退出保护价收购范围的粮食,允许经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粮食加工、饲料用粮等用粮企业和粮食经营企业直接收购。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也按“购得进、销得出”的原则进行粮食收购。2001年10月起,三亚市不再按保护价收购粮食。2002年,三亚市按省政府的决定放开粮食收购,放开粮食市场与价格。
  2006年8月1日起,三亚市根据省政府令实行粮食收购许可管理。规定直接向粮食生产者收购粮食的法人、其他经营组织和个体户应向市粮食局申办粮食收购许可方能从事粮食收购活动。2006—2010年,经三亚市粮食局批准,具有粮食收购许可资格从事粮食收购的三亚市粮食经营企业有4家,分别是三亚市粮食储备库、中央储备粮三亚直属库、海南省三亚粮食储备经营公司、三亚亿源丰实业有限公司。
  (二)国有粮食企业改革
  1992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发的文件精神,三亚市60%的粮食企业制定了优化组合方案。
  1993年,三亚市粮食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工作全面铺开,重点是进行人事制度、分配制度、劳动用工制度等三项制度改革,实行计时计件工资,按产品质量进行奖罚;按任务完成情况来进行奖罚;各单位实行优化组合,自主经营,单位给予资金等方面扶持。实行转换经营机制后,市粮食系统在职人员989人,实行3项制度改革后,安排上岗456人,待岗441人,停薪留职71人,自找门路经营21人。
  1995年,根据各粮食企业的实际,将经济效益指标下达到各单位,并帮助企业制定实施方案,及时检查督促。羊栏粮所通过转机制促进效益增长,大米和食油加工产销两旺,年创利润15万多元。三亚市粮食企业实现利润25万多元。
  1996年,上述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已集中在市粮食局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消化专户待消化。1996年6月1日至2004年6月30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发生新增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由省级财政负责消化。将原三亚市粮食专储管理站改革重组为三亚市粮食储备库,作为三亚市承担地方粮食储备的政策性经营业务的国有独资购销企业。
  1997年,河东粮所、红旗粮店、市粮油储运公司等对本单位的铺面进行内部职工经营承包。三亚市粮食企业多种经营创利润38.4万元。
  1998年,三亚市实行粮食企业附营业务与收储业务分开。根据国务院的粮食改革政策和省、市有关规定,把三亚市21家独立核算的国有粮食企业划分为27家,其中粮食主营单位6家,包括市粮油储运公司、市粮食专储管理站等,在羊栏、崖城、藤桥3个粮食主产区设立粮食收储管理所;新组建5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营企业,包括市河西粮油供应站,藤桥、羊栏、崖城3家粮油供应站;16家原已实行独立核算的国有粮食企业整体转为粮食附营企业,包括市粮油总公司、市粮油食品工业公司、市粮油贸易公司、市河东粮店、市红旗粮店、市新居粮店,林旺、田独、红沙、荔枝沟、高峰、育才、雅亮、天涯、保港、梅山等10家粮所。至11月20日,粮食收储企业、附营企业的法人注册、企业更名等有关手续己办妥。资金的划转、资产和人员的分开已基本完成,三亚市粮食企业在市农发行贷款余额7177.6万元,经市人民银行核定,划入收储企业贷款余额为2302.4万元,划入附营企业贷款余额为4875.24万元。三亚市粮食企业在职人员927人,其中收储企业上岗定员86人,附营企业上岗定员181人,其他人员660人。
  2007年12月,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三亚市对国有粮食企业进行重大改革,关闭退出24家国有粮食企业,安置职工总人数945人,其中离退休人员300人;已与企业签订解除劳动关系协议的职工有626人,占未离退休待安置职工的97%。
  四、外贸体制改革
  1991年起,三亚市将出口承包指标分解下达企业,所有自营出口企业都实行自负盈亏、利润分成,把经营权全部交给企业,让其拥有“责权利”(责任、权利、利益),让外贸企业在新的形势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同时借鉴重庆外贸“四放开”的经验,即经营放开、价格放开、用工放开、分配放开,创造条件把企业推向市场。
  1992年,海南省政府发文规定:从1993年起,外贸企业出口计划、出口退税指标、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出口产品的分配与上缴中央外汇额度直接挂钩;规定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及被动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外,外贸企业出口商品一律放开,不受原审定出口商品经营范围限制;规定凡同年委托省外贸企业代理出口金额超过150万美元,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均有资格申请进出口经营资格。
  1993年3月,将外贸企业引入竞争机制,三亚市对省批准报经贸部备案的享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实施如下改革:一是实行出口总额上交中央外汇额度承包;二是由三亚市经济贸易局聘任的总经理有权提名副总经理及聘任各部门经理;三是企业可自行确定经营目标和经营规模;四是企业有权决定机构设置、留成外汇使用、资金支配和使用、税后利润、工资资金分配等;五是企业自主决定招收录用职工的范围、条件、方式;六是满足追加出口计划、优先安排计划配额、及时给予申办退税等。对于企业负责人在承包期中完成任务85%以上的,允许挂账经营;未完成任务85%以上的负责人予以解聘。
  1994年3月,三亚市经济贸易局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革方面,率先在外贸企业展开,市海外经济贸易公司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决定在公司开展股份制,发动全员职工入股,把公司的经济效益与职工的个人利益紧密结合起来。
  1996年,三亚市根据外贸企业负债大、亏损严重的形势,制定《三亚市外贸企业改革方案》。根据企业资产负债率、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等,把10家外贸企业分成3类。采取改制、改组、改型的方式进行改革。市土产进出口公司采取控股、公司内部职工参股、吸收外来资金参股等形式,成立了三亚市第一家股份制外贸企业——三亚市兴旺畜产有限公司。随后,市工艺品进出口公司、市对外经济开发公司也相继实施了股份制改造,分别注册成立股份制有限公司。5月1日,为促进三亚地区外贸出口创汇,省商贸厅将三亚地区外贸出口退税审核权下放至三亚市经济合作局。
  1997年,调整出口产品结构,改变三亚市外贸出口长期依赖内地资源的状况,鼓励和引导外贸企业利用本地产品出口创汇,培育和开发新的出口商品基地,不断开发出口商品新品种、新花色,扩大出口商品总值。
  2000年,三亚市外贸企业负债率已达116.8%。7月7日,市政府出台《三亚市国有商贸企业改革方案》,规定用3年时间完成三亚市所有商贸企业的改制工作。第一年,对10家外贸企业进行股份制、破产、民营转制工作。第二年,在余下的外贸企业进行改革,无论是第一年还是第二年进行改革的企业,都要实现“三不保留”,即所有企业实行企业合同用工制,不再保留国有职工身份;将政府无实际投入的公司直接转为民营,将严重资不抵债企业转为民营或歇业清盘,不再保留国有企业的属性;将有一定资产和经营前景的企业通过资产重组进行改制,不再保留国有独资企业的属性。同时,要求做好改制企业下岗职工的安置和再就业。
  2007年,国家外贸政策调整,三亚市商务局大力支持出口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努力调整外贸发展方式,优化出口产品结构,提高服务水平,促进外贸企业的协调发展:一是支持高新技术出口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激励了出口企业出口创汇的创业热情;二是认真抓好出口基地建设,建设了一批无公害果菜基地、鲍鱼养殖基地、珍珠养殖基地等;三是大力扶持更多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取得进出口经营权。同年外贸进出口企业由上年28家骤增至53家。

知识出处

三亚市志.1991-2010

《三亚市志.1991-2010》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上起1991年1月,下至2010年12月31日止,采用述、志、图、表、记、录等体裁,记述三亚市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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