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林业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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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三亚市志.1991-2010》 图书
唯一号: 200120020230000703
颗粒名称: 第六节 林业管理
分类号: F307.2
页数: 4
页码: 412-415
摘要: 本文记述了三亚市林业管理的情况。其中包括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林政管理、森林执法等。
关键词: 三亚市 林业管理

内容

一、森林防火
  1991—2010年,三亚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森林防火工作,累计投入1976万元,加强森林防火软硬件建设。市森林防火工作坚持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20年内,三亚市共发生森林火灾97起,多为森林火警,没有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每年火灾受害率均低于0.2‰,发生1起人员伤亡事故。
  1991年,三亚市全年仅发生森林火警2次,过火面积0.67公顷,没有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无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1995年,逐步增加防火投入,每年防火项目资金10万元以上。全年仅发生森林火警3次,过火面积1公顷,无受害率,没有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无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2000年,发生2次森林火警,过火面积1.6公顷,受害面积0.27公顷,受害率0.002‰,低于省要求的控制面积0.2‰,没有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无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2005年,发生8次森林火警,过火面积6.95公顷,受害面积0.75公顷,受害率0.006‰,低于省要求控制指标,没有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无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2007年起,市政府每年与各区镇签订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明确护林防火工作责任。印发各类森林防火宣传册子、通告、图片等33万多份,分发给基层24个森林防火责任单位。
  2009年,市委、市政府委托国家林业局中南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编制的《三亚市森林防火规划(2010—2014年)》通过评审。
  2010年,三亚市组织200人次防火培训,开展2次专业扑火演练;年内共发生森林小火灾4起,其中一般森林火灾3起,较大森林火灾1起,过火总面积21.33公顷,受害率0.075‰,低于省要求控制指标0.3‰,没有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无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二、病虫害防治
  1995年,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的检疫、测报及防治工作。2002年7月,三亚市发生外来有害生物椰心叶甲疫情,三亚市林业局制定历年《三亚市椰心叶甲防控方案》,并由三亚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组织实施。同年,首批国家级中心测报点在三亚市获批。全面完成省林业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检疫执法、预测预报疫情相继开展,宣传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知识。
  2002—2005年,持续暴发的椰心叶甲、桉树枝瘿姬小蜂、刺桐枝瘿姬小蜂等每年对三亚市的生态、经济等造成严重损失,已严重影响到三亚市的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安全。
  2006年,市政府共投入860万元作为防治经费,开展并完成棕榈科植物外来有害生物专项防控,并将林业有害生物椰心叶甲、红棕象甲、红火蚁等列入监测防治对象。截至2010年11月,三亚市523个村庄投放天敌寄生蜂2.9亿头用于椰心叶甲防治,挂药包防治215万株次。防治椰子、槟榔等棕榈科植物2000万株,直接挽回经济损失1.5亿元。依法检疫苗圃、木材厂和调运植株,发放植物检疫证书2000多份。
  三、林政管理
  1992年,三亚市实施封山育林护林,划定面积6.2万公顷。1991—1993年,三亚市规范采伐限额管理,确保采伐量不超过限额。推广普及节柴灶,实行“烧柴许可证”制度。1995年,完成封山育林护林面积5.5万公顷。2000年,三亚市封山育林总面积5.19万公顷。
  2004年,三亚市林业成立2个督查工作组,对21个护林防火责任单位的护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扑火预案、扑火装备情况等进行督查。成立林业“110”举报中心,初步建立毁林“防控”体系,全年共查处毁林刑事案件4宗,刑事拘留4人,逮捕3人,查处各类森林治安案件19宗,行政处理25人,森林案件查处率达95%。全年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22宗、征占用林地2宗、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11宗、林权证51宗。
  2007—2008年,破获各类毁林案件46宗,其中刑事案件查处10宗,办结行政案件36宗,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54人,拘留13人,逮捕7人,行政处罚51人,没收木材11.9立方米,扣押作案车辆15辆。全年共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27宗,林权证发放9宗,发证面积173.6公顷,调处林地纠纷25宗。
  2009年,三亚市共查处各类森林案件25宗,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28人,其中刑事案件查处4宗,刑拘1人,呈请逮捕5人;行政案件21宗,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22人。同年三亚市共办理征用占用林地审核同意书13宗,面积121.3268公顷,收缴森林植被恢复费约728万元。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7宗,采伐量119.5683立方米,出材量32.0836立方米。办理木材运输证7宗,运输木材及制品28.7921立方米。2005—2010年,三亚市封山育林面积5.22万公顷。
  2010年,依法审核征占用林地14宗,面积220.55公顷;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12宗,采伐面积29.82公顷,采伐量949.94立方米,出材量369.35立方米;完成建立项目征占用林地评审专家库工作,制定《项目征占用林地评审专家选聘暂行办法》;组织召开“市林业局做好项目使用林地服务座谈会”,帮助单位和企业了解征占用林地的政策要求和报批程序,防止三亚市重点项目出现“未批先占”或者“未报即用”等违法使用林地行为。至2010年,划定6.23公顷的封山育林面积不变。
  四、森林执法
  (一)机构
  1987年,三亚市林业公安分局成立,实行双重管理,既是林业部门的职能机构,行政上属三亚市林业局领导,又是地方公安机关派出单位,公安业务由地方公安机关直接领导,同时接受上级林业公安机关的指导。公安分局内设人秘股、刑侦股、治安股,1992年增设技术股,1995年增设消防股。1996年,成立三亚市林业公安分局甘什岭派出所和三亚市林业公安分局林业研究派出所,不定级别。2002年,三亚市林业公安分局内设综合组、刑侦治安组。2009年,三亚市林业公安分局更名为三亚市森林公安局,仍实行双重管理,内设办公室、刑侦大队、法制督查科、治安科。至2010年未变。
  (二)执法
  1991—1995年,三亚市林业公安分局的工作重点是:查处非法运输木材,整顿木材加工市场,打击毁林犯罪行为,打击非法杀害、出售、贩卖濒危野生动物的犯罪行为。5年共发生涉林案件128宗,其中刑事案件12宗,完结7宗;行政案件116宗,查处116宗。
  1996—2000年,三亚大力发展养殖业、种植业,扶持群众在海边养鱼、养虾,在荒坡、荒地里种植果树。三亚市盗伐海防林建养殖池,滥伐天然林种植杧果、龙眼、荔枝等毁林行为高发,但由于三亚市林业公安分局交通、办案工具落后,民警素质、办案能力不高,导致许多毁林案件得不到及时查处。三亚市林业公安分局组织开展“春季行动”“整顿木材加工专项行动”“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等一系列严打整治活动,并联合三亚市林业局、司法局,到各个乡镇、毁林重点村落进行森林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总共出动宣传车辆150次,悬挂宣传横幅258条,传单2850张。查处涉林案件118宗,其中刑事案件15宗,完结8宗;行政案件103宗,查处103宗。
  2001—2005年,三亚市林业公安分局紧紧围绕毁林案件及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展开工作,5年间三亚市共发生涉林案件177宗,其中刑事案件68宗,完结36宗;行政案件109宗,查处109宗。
  2008年开始,市林业公安分局加强信息化建设,内网接入市公安网,并配备摄像机、照相机、GPS仪等。2006—2010年,三亚市森林公安局在执法过程中,注意“打防相结合”,加大巡逻防范和宣传教育,制定日常巡逻制度。将三亚市林区分为3个区:东片区(河东、田独、海棠湾),中片区(河西、凤凰、天涯、高峰),西片区(崖城、育才、梅山),把民警分成3组,每组负责一个片区,同时结合护林员,对片区进行巡逻管护。每年定期到各个乡镇、村落进行森林法律法规的宣传,共悬挂横幅210条,传单2520张,出动车辆125次。共发生涉林案件114宗,其中刑事案件21宗,完结19宗;行政案件93宗,完结93宗。

知识出处

三亚市志.1991-2010

《三亚市志.1991-2010》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上起1991年1月,下至2010年12月31日止,采用述、志、图、表、记、录等体裁,记述三亚市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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