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农业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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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三亚市志.1991-2010》 图书
唯一号: 200120020230000672
颗粒名称: 第一章 农业综述
分类号: DF413.1
页数: 12
页码: 357-368
摘要: 本文记述了三亚市农业综述、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生产条件、农业产业化等情况。
关键词: 三亚市 农业 综述

内容

第一节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一、土地承包制度
  1980年,三亚市开始实行第一轮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1995年到期。同年,三亚市开始实行第二轮农村土地家庭承包制度。第二轮土地承包秉着“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开展工作。市政府将田独镇作为试点,承包期为30年,承包合同期限为1996年始,至2027年止,并发放了红色小本经营合同书。海南省农业厅为此特派了一支工作队联合三亚市各镇(区)人民政府以及村委会的相关人员进行为期两个月的承包登记工作。田独镇试点工作完成后,三亚市分两批陆续铺开,分别为东片和西片,其中1995年西片(羊栏、天涯、崖城、保港、梅山镇)展开,1996年东片(藤桥、林旺、红沙、荔枝河、高峰、雅亮、育才镇)展开,1997年7月完成。三亚市112个村(居)委会,共签订了耕地家庭承包合同34312份,承包耕地面积1064.29公顷;签订专业承包合同2518份,年承包费240.1万元;三亚市共预留机动地435.7公顷,占耕地总面积4.1%。政策规定:有承包能力的人可以参与分地,也可延续之前的承包,水田和旱田都承包到户。
  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出台后,中央要求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2005年,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新证发放工作方案》和《海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进一步贯彻实施承包法完善二轮土地承包工作整改方案的通知》文件的指导思想,三亚市农业局制定《三亚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新证发放及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工作方案》下发到各镇区,落实经费13万元,同时印发15.5万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表,3000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三亚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新证发放办法》及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工作方案的宣传资料。2005年7月22日,三亚市在天涯镇召开试点工作汇报会,并选择塔岭和红塘等村民小组进行试点,以点带面,逐步铺开。这次换证制度采取建立村、镇、市三级存档制度,归档材料主要有经营权登记表、第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农户家庭承包合同手册等。
  2010年,三亚市成立由主管副市长为组长,副秘书长、市国土局长为副组长,发改、住建、规划等相关单位领导为成员的三亚市农村土地产权管理制度改革与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拟定《三亚市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与建设试点方案》,选择凤凰镇槟榔村及天涯镇力村作为三亚市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和建设先行试点的地区,完成《三亚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三亚市农用地流转管理办法》及《三亚市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办法》等三项规范性文件。
  二、建立农村社会化综合服务体系
  20世纪90年代,农民一家一户搞生产,不能对市场信息准确把握,组织化程度不高。2004年,海南省参照其他省的成功经验,并立足海南省特色,以发文的形式要求建立农业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有水产站、林业站、水利站、畜牧站、农机站、农技站以及经管站等7个站共同构成。农业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农业生产技术的服务管理;承担本镇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技术的推广、指导和服务;负责农村经营管理,动植物防疫、检疫,水土保护监测等涉农服务职能。
  2004年,建立崖城、海棠湾2个信息工作站,投入15万元在崖城建立农业信息显示屏,举办2期信息员培训班,对各镇、村、种植大户、运销大户、龙头企业、中介组织、农业协会等200多人进行培训,引导他们利用“一站通”网站为农户开展查询、发布供求信息服务。2005年、2006年加强农产品包装管理,在广州、北京、上海等地成立4个办事处。培训一批检验检测人员,初步在崖城、海棠湾设立瓜菜检测室。
  2009—2010年,推进生猪二维码耳标及水果条形码等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启动三亚市热带水果质量追溯系统。
  三、发展股份合同制
  1992年,省委提出要在三亚发展股份合同制先行试点工程。三亚市以崖城镇为试点乡镇,计划将生产队搞成农业开发公司,并在南山村委会成立第一个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命名为南山农业股份合作公司。公司的成立程序规范,三亚市政府特别成立专项工作组在南山村委会指导近半年时间,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召开了成立大会、股东大会,同时还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份章程以及股份经济章程。章程约定:公司以给农民发放征地款来发展经济。公司的股份属于全体社员所有,社员也可以用家庭承包土地来入股。但该公司经营维持一年后解散,此后,至2010年,三亚市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同制基本上没有后续发展。
  四、农村税费改革20世纪90年代,三亚市农民要交统筹费、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农村教育费、农业税、屠宰税等众多税费,农民负担重,导致许多农民都不愿耕种土地。
  2000年初,三亚市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进行农村税费改革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三亚市实际,印发《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开始农村税费改革试点,主要内容有取消乡统筹,取消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屠宰税,逐步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调整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政策,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实行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制度。各镇、区要暂停向农民收缴农村税费改革前的税费尾欠。对改革前农民的税费尾欠,要进行核实、登记、归类;对不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要予以核销,不得向农民追缴;对符合减免规定的税费尾欠,要给予减免;对农民历年形成的农业税收及符合政策规定的乡统筹和村提留尾欠款,采取先挂账的办法,待农村经济进一步发展、农民承受能力明显增强后再作处理。
  2001年,海南省农业厅发文要求成立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并对省、市、县各个小组进行培训学习。本着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宗旨,2002年始逐渐减轻农民负担,需要农民交钱的要发一个农民负担监督卡,一律凭卡缴费,不允许村委会和其他组织自行收取农民的任何费用。
  2003年,通过农村税费改革和降低农业税税率,三亚市减轻农民负担2143万元,人均负担由118.3元减少到33.7元,减幅达71.6%。2004年,再次将农业税下调1个百分点,并取消农业特产税,综合税率从7.8%下降到6.6%,农民负担由33.7元减少到9.1元。2005年,全面取消农业税,农民税负降为零,真正实现了农业无税耕作。同年12月2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将1958年6月3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2003—2005年,三亚市共减轻农民负担3001.42万元,人均减负118.3元(不含农垦)。2007年4月23日,三亚市对农税机构进行体制改革,撤销市农税局,挂牌成立市农村综合改革税费征稽局。
  五、农村财务管理制度改革
  1996年,根据财政部和农业部颁发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三亚市农村会计辅导站开始加强对农村财务会计工作人员的培训。之后,原来简单的流水记账法逐渐转变为借贷计算法。
  2001年,农村会计辅导站开始积极推行以财务公开、民主管理为重点的村级制度建设,三亚市117个村(居)委会全部设立固定公开栏,定期公布村务。农村会计辅导站工作人员下乡指导村级财会人员健全账目,搞好会计核算。市农业局把财务管理制度、承包合同管理制度、集体资产管理制度的示范样本印发到村委会,指导各村建立起严格的管理制度。三亚市以羊栏镇桶井村、天涯镇马岭村作为财务公开和会计核算记账的示范点,通过示范点的推广带动,使财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提高了村级财务的透明度。
  2002年,三亚市农村会计辅导站更名为经管站。
  从2008年起,三亚市重新调整镇级财政管理体制,主要内容有不再按区域和税种划分市镇两级收入;重新确定市镇财政支出的范围;建立各镇可用财力的保障机制,人员经费按实有人员和统一标准核定,因政策性增加的人员经费,由市级财政统一安排,每年按市级公用经费最高定额标准核定各镇的定额工作经费,同时预留各镇一定的综合工作经费,以后每年按上一年度GDP增长比例相应增加,按行政区域面积和辖区人口(不含农垦)和定额标准核定各镇社会事业发展经费,以后每年按上一年度三亚市GDP增长比例相应增加,建立对各镇辖区内税收收入增长的激励机制,按其收入任务的一定比例给予完成任务奖励和超收奖励。至2010年未变。
  六、农民负担监督管理
  从1994年起,三亚市全面推行村提留乡统筹费一定三年不变的制度。
  1999年,三亚市人民政府开展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大检查,由市政府主管领导带领8名人员组成,市农业局、纪检监察、财政、物价、法制等有关部门协同工作。同年11月中旬,检查组对13个乡镇的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进行检查,共抽查了8个村委会、16个经济社,走访了27个农户,召开了13次座谈会,将三亚市农民承担的村提留乡统筹费,严格控制在国务院规定的5%限额以内。1999年,三亚市村提留乡统筹费预算总额为1070万元,农民人均负担44元,占1998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223元的1.97%,加上教育部门按上年人均纯收入1.5%预算的农村教育费附加635.1万元,农民人均负担占上半年人均纯收入的比例达3.47%。
  2009年,为切实加强对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监督指导工作,根据《海南省健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机制工作方案》《海南省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的要求,省农业厅统一印发了海南省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监督卡(简称“监督卡”)和《海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监督卡发放和填写工作的通知》,允许办公益事业的时候要求村委会村民大会同意,监督卡由市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发放到各乡镇农民负担监督机构,并按乡镇农户数发放到农户手中。监督卡由各乡镇农民负担监督机构负责填写,每年填写一次。省农业厅对全省监督卡的发放和填写工作进行抽样检查。同年,根据《中共三亚市委办公室、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农村综合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规定,为了促进农民减负增收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此次改革中,三亚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由市农业局具体负责:一、在各镇发放减轻农民负担“五项制度”监督卡;二、建立农民负担监测点。选取凤凰镇梅新村、天涯镇布甫村、崖城镇临高村作为三亚市农民负担监测试点,每个试点村选取20户有代表性的农户作为监测样本。
  附:减轻农民负担“五项制度”
  一是涉及农民负担收费文件“审核制”。省、市、县三级要定期对涉及农民负担的收费文件进行清理,并及时将清理情况汇总上报。
  二是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国家对农民的粮食直补等补贴政策及兑付情况要予以公示,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核。
  三是农村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乡镇、村级组织和农村中小学校公费订阅报刊,不得超出或变相超出限额标准。
  四是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农民负担监督卡要充实涉农价格等政策内容,及时发放到户。
  五是涉及农民负担案件“责任追究制”。对涉及农民负担的违规违纪行为,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进行纪律追究。
  第二节 机构
  1991年,三亚市农业局为处级局,内设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生产科、热作科、经管科、畜牧科、水产科、经贸科、计财科、会计辅导站等10个科室,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划归市农业局。
  2001年,撤销生产科与热作科,设立种植业与市场信息科。2002年,水产科划归市海洋局,并撤销经贸科、会计辅导站,设立农村经营管理站为局下属单位。同年,市农业局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扶贫办、计财科、种植业与市场信息科、畜牧科、经管科等6个科室。
  2007年,畜牧科升格为副处级,属农业局内设机构。
  2009年,增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休闲农业发展科,乡镇企业管理局划为农业局内设机构,更名为乡镇企业管理科。办公室增设行政审批办公室;种植业与市场信息科增设三亚市南繁管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增设三亚市革命老区工作办公室。
  2010年,调整畜牧科为畜牧局,为农业局下属副处级局。至2010年底,市农业局其他机构设置未变。
  第三节 生产条件
  一、耕地
  三亚市实际种植面积整体上呈减少趋势。1991年,三亚市耕地总面积为13421公顷;2010年,三亚市耕地总面积为11158公顷,比1991年减少2263公顷。主要原因是城区镇区村区范围不断扩大,房地产开发和经济开发占地增加,2000年后农村青年外出打工,农村劳动力减少,加上有些农田水利失修,农村土地丢荒严重。
  二、灌溉
  三亚市水利条件不断得到改善,至2010年灌溉总面积为10396公顷,占耕地总面积11158公顷的93.17%。自2001年起开始使用喷、滴灌技术。至2010年,三亚市喷灌面积累计达2.63万公顷,滴灌面积累计达2.45万公顷。
  三、农村劳动力
  随着人口的增加,三亚市农村劳动力总体上呈增加趋势。1991年,三亚市农村劳动力93120人;2010年,三亚市农村劳动力156622人,比1991年增加63502人。农村劳动力多为50岁以上人群,年轻劳动力基本外出打工谋生,留守农村的准老人劳动力,基本上有小学文化程度,比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提高。因农村青壮劳力减少,土地丢荒严重。
  第四节 农业产业化
  一、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1991年后,三亚市农业结构调整的方针是“调优、调精、调高”,至2005年形成了冬季瓜菜、热作水果、海洋渔业和热带花卉“四大优势”产业群。其间,三亚市有333.33公顷以上南繁育种基地3个,666.67公顷以上冬季瓜菜基地3个,66.67公顷以上高位养殖虾基地3个,66.67公顷港湾鱼排养殖基地2个,工厂化养殖鲍鱼基地3个,万头养猪基地1个,形成规模的热带兰花基地3个。初步形成“西部菜、东部果、南部渔、北部特”的产业新格局。自2006年起至2010年,三亚市农业结构相对稳定,未作大的格局调整。
  实施农业结构调整,使农作物品种结构得到优化。三亚市种植杂交水稻面积占水稻总面积的90%以上,年种植达到1.08万公顷。2003年,三亚市引种哈密瓜新品种“西域三号”“金凤凰”“绿宝石”达133.33公顷,引种“台农一号”杧果、“新一号”无籽西瓜、“珍珠”番石榴、台湾蜜枣、火龙果,推广养殖热带九孔鲍鱼。引种名贵兰花石斛兰、文心兰、蝴蝶兰,产品销往广州、上海等岛外大城市。大力推广茄、瓜类嫁接苗种植。同年8月,三亚市被农业部授予全国第二批无公害瓜果菜(种植业)种植示范基地市称号。2004年,三亚市冬种茄、瓜类嫁接苗达4000公顷,占计划面积7333.33公顷的54.5%。主要种植的嫁接苗有西瓜、蜜瓜、青瓜、苦瓜、茄子等。推广养殖三元杂交猪、优质牛、良种鸡、优稀特种鸭。除品种结构得到优化外,还推进农业标准化工程,生产无公害精品。至2010年,三亚市有4666.67公顷瓜菜基地被省农业厅认证为无公害生产基地,3家企业7个瓜菜品种获得农业部认证无公害产品称号。
  2010年,三亚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46.59亿元,其中种植业总产值27.4亿元,瓜菜产值13亿元,热作水果产值7.13亿元,粮食产值1.3亿元;畜牧业产值4.5亿元。全年粮食播种面积12980公顷,总产量达4.79万吨,其中早造收割面积4520公顷,总产量2.34万吨;晚造插秧面积3933.33公顷,总产量1.5万吨;旱粮播种面积4526.67公顷,总产量0.95万吨。全年瓜菜种植面积1.33万公顷,产量39万吨,产值13亿元,其中冬春瓜菜完成计划种植面积1.11万公顷,出岛量35万吨,产值达11.5亿元。全年水果收获面积为1.4万公顷,总产量16.65万吨,同比增长10%,其中杧果产量9.26万吨,增长15%;香蕉收获面积0.15万公顷,产量6.06万吨;其他水果产量1.33万吨,增长5%。全年热带经济作物面积0.97万公顷,其中橡胶总产量0.32万吨,总产值0.6亿元;槟榔总产量0.89万吨,总产值0.38亿元。全年肉类总产量达2.08万吨,其中生猪出栏量21.1万头、牛出栏量0.93万头、羊出栏量4.2万只、禽类出栏量242.32万羽。全年共有28个省(市、自治区),400多家科研生产单位、高等院校、企业到三亚市开展南繁育种工作,面积约1700公顷,为全国提供优质种子600万千克,可种植26.67万公顷农田。
  二、农业综合开发
  1991—2010年,三亚市改善农田灌溉面积6523.33公顷,恢复灌溉面积413.33公顷,增加灌溉面积240公顷,增加除涝面积681.87公顷。灌溉保证率普遍达到90%以上,田间水利用系数达0.8~0.85,排涝标准达到10年一遇。灌溉一公顷农田现在只需要30~45个小时,比整治前缩短了一半时间。由降雨量30毫米形成小涝、50毫米形成大涝、排水需要5~6天改善为降雨量达到120毫米,只需要1天半时间即可排干,不会形成涝灾。
  1991—2010年,共营造防护林2377.33公顷,建立临春热带兰花基地、天涯热带兰花基地、绿亚热带花卉苗圃基地、高峰扎南金绿柚木基地、市林科所热带苗圃基地。
  (一)农田水利整治投入
  1991—2010年,三亚市投入14680.39万元用于农田水利整治,整治面积在7500公顷以上。其间,2006年,整治落根—文针—北山—槟榔田洋,面积1200公顷,是整治面积最大的一年。2010年,投入4080万元整治桶井田洋,是投入金额最大的一年。
  (二)其他开发投入
  1991年,三亚市其他开发共投入134.5万元,其中77万元用于土壤改良和农技培训,57.5万元用于营造防护林。1995年,共投入133.3万元,其中64.28万元用于土壤改良和农技培训,50万元用于营造防护林,19.02万元用于购买农机推广机作。2000年,投入39.1万元用于土壤改良和农技培训。2005—2010年,共投入84万元用于土壤改良和农技培训,投入4198万元用于购买农机补贴。
  三、生态农业
  2002年,三亚市建起无公害果蔬生产基地4个,面积达4666.67公顷,无公害果蔬种植,禁止使用化肥、农药。主要产品有瓜类、茄果类、豆类及椒类。2003年,增加3个基地,面积916.07公顷,主要产品有阳桃、石榴、蜜枣、槟榔、杧果、荔枝、木瓜、瓜类、茄果类、豆类、花卉、火龙果等。2004年,增加7个基地,面积483公顷,主要产品有红金龙杧果、龙眼、木瓜、火龙果、石榴等。2005年,增加1个基地,面积66.67公顷,产品有木瓜。2006年,增加6个基地,面积4218.47公顷,产品有杧果、哈密瓜、莲雾、瓜菜等。2009年9月16日,三亚腾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产品首先获得国际认定为绿色食品A级产品,主要品种有“农家妹”哈密瓜,批准产量1250吨。至2010年,已有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1家,省级农业龙头企业10家,农业专业合作组织187家,入社会员达1000多人,带动1万户,涉及种植、养殖、捕捞、销售、运输等产业领域。

知识出处

三亚市志.1991-2010

《三亚市志.1991-2010》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上起1991年1月,下至2010年12月31日止,采用述、志、图、表、记、录等体裁,记述三亚市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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