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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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三亚市志.1991-2010》 图书
唯一号: 200120020230000587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分类号: F321.1
页数: 2
页码: 147-148
摘要: 本节主要介绍了三亚市国有土地出让制度改革和农村宅基地使用制度改革的历史和规定,包括1992年首次公开拍卖土地、2001年出台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暂行办法、2006年出台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等,以及相关数据和工作进展。
关键词: 国有土地 出让制度 三亚市

内容

一、国有土地出让制度改革
  1992年11月18日,三亚市首次公开拍卖土地,拍卖面积0.289公顷,三亚市国奥公司以每公顷5715万元中标。为进一步规范三亚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出让行为,2001年5月28日,三亚市出台《三亚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暂行办法》,规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竞争性经营项目用地的出让和租赁,应当依法采用招标或拍卖方式。2003年8月18日,三亚市对照国土资源部、监察部以及海南省的有关规定,出台《三亚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规定》,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做了更详细、更具体的规定。同时,废止《三亚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暂行办法》。自规定实施后,三亚市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率达100%,2006—2010年,共有偿出让土地84宗720.85公顷,出让金共计155.55亿元,其中出让工业用地9宗38.68公顷,出让金共计7815万元。
  二、农村宅基地使用制度改革
  2006年,《三亚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实施,确定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流程。
  2006年后,逐年陆续出台《三亚市城乡宅基地和房屋确权登记若干规定(2008)》《关于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2009)》《关于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中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二)》《海南省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指导意见(三)》。截至2010年,已基本完成覆盖三亚市的42753宗农村宅基地的调查工作。其中崖城镇29个村委会共完成12291宗;天涯镇7个村委会共完成5169宗,已全部完成农村宅基地测量和地籍调查工作;育才镇9个村委会共完成3271宗,已全部完成农村宅基地测量和地籍调查工作;凤凰镇10个村委会共完成4000宗;田独镇14个村委会共完成4711宗;海棠湾镇18个村委会共完成8700宗,已全部完成农村宅基地测量和地籍调查工作;河东区管理委员会3个村委会共完成2748宗;河西区管理委员会1个村委会共完成780宗。

知识出处

三亚市志.1991-2010

《三亚市志.1991-2010》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上起1991年1月,下至2010年12月31日止,采用述、志、图、表、记、录等体裁,记述三亚市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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