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人口与计划生育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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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三亚市志.1991-2010》 图书
唯一号: 200120020230000575
颗粒名称: 第五章 人口与计划生育
分类号: C924.25
页数: 23
页码: 103-125
摘要: 本文记述了海南省三亚市人口状况、人口管理、人口普查、婚姻与家庭、计划生育等人口与计划生育概况。
关键词: 人口与计划生育 人口 三亚市

内容

第一节 人口状况
  一、人口数量与密度
  1991年,三亚市总人口(常住人口)38.6万人。至2000年,总人口48.2万人,10年间增加9.6万人,增长24.87%,年均增加9600人,年均增长率2.5%。2010年11月1日零时,第六次人口普查三亚市总人口68.9万人(常住人口),同第五次人口普查的总人口48.2万人相比,增长42.12%。年均增加2.03万人,年均增长率3.58%。人口增长速度为全省最快,比全省的年均增长率0.98%快2.6%,比全国的年平均增长率0.57%快3.01%。
  虽然三亚市常住人口增长幅度较大,但从户籍人口情况看,净增加人口较少。由于受到2006年后三亚市大专院校大量学生户口迁入的影响,10年间三亚市户籍人口增长20%,年均增长率1.84%,比上一个10年的三亚市户籍人口年平增长率2.73%下降0.89%。表明三亚市10年间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显下降趋势,生育水平稳定在一个较低水平。
  1990年7月1日零时,第四次人口普查三亚市人口密度192.75人每平方千米;2000年11月1日零时,第五次人口普查三亚市的人口密度251.25人每平方千米;2010年11月1日零时,第六次人口普查三亚市的人口密度357.06人每平方千米,比2000年增长105.81人每平方千米。1990—2010年,平均每平方千米增加164.31人,增加率85.24%。三亚市人口最密集的镇是崖城镇,最密集的街道为红旗街和商品街。
  二、人口变动
  1990年,三亚市常住人口37万人,人口出生率26.2‰,人口死亡率为3.1‰,人口自然增长率23.1‰,表明1990年是控制人口增长的成效期。2000年后,三亚市控制人口增长成效显著,人口发展进入低增长稳定发展阶段。2010年,三亚市常住人口增至68.9万人,比1990年增加31.9万人,比2000年增加20.7万人,年内人口出生率12.9‰,死亡率4.9‰,人口自然增长率8‰。1990—2010年,人口变动的趋势是出生率高于死亡率,迁入多于迁出。
  1990—2010年,三亚市共出生14.69万人,死亡3.58万人,增加11.11万人。除了自然增长外,还有机械增长。1990年后,三亚市经济、社会事业和城市建设得到长足发展,劳动就业的机会不断增多,特别是2000年后,三亚市以旅游业、房地产业、教育等行业快速发展,吸纳了大量的人口和劳动力,迁入三亚市的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不断增多,引起人口机械增长。2007—2010年,4年共迁入39233人,迁出26610人,增加12623人。
  三亚市人口增长过快的主要原因:随着三亚市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特别是旅游、房地产、教育等行业的快速发展,带来了很高的“人气”,同时也吸纳越来越多来自全国各地的流动人口,户籍人口的自然增长,迁移人口增加。
  三、人口流动和迁移
  市场经济的发展使流动人口增多,而人口的流动则多数是从经济落后地区向经济发达地区流动,农村向城镇流动。三亚市是流入人口城市,2010年人口普查显示,外出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31422人,外来流入人口200081人,流入人口大于流出人口,净流入人口168659人。
  (一)镇村务工人口迁入
  2004—2010年,镇村务工人口逐年增加,特别是河东区外来流入人口88774人,占三亚市迁入人口的37.2%。其次是河西区管理委员会和吉阳镇,分别增加39074人和42740人。迁入人口男性人数多于女性人数,而三亚市流出人口中,女性人数多于男性人数。
  (二)务工经商人口迁入
  2000—2010年,流入人口中务工经商的比例最高,占迁入人口的48.42%,其次是随迁家属、工作调动、分配录用、投亲靠友等都占有一定的比例。
  四、人口分布
  三亚市人口分布稠密程度相差悬殊,城市规划区及沿海平原地区人口分布多,密度高,山区和农场区人口分布少,密度低。
  1991年,三亚市户籍人口370526人,其中汉族人口203443人,少数民族人口167083人;城市人口89692人,乡村人口280834人。
  1996年,根据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时的4个大区划分,城市规划区包括(榆亚地区)河东区管委会、河西区管委会、田独镇、红沙镇、荔枝沟镇、羊栏镇等地区,人口210962人,占三亚市人口的50.11%;土地面积490.87平方千米,占三亚市土地总面积的25.56%;人口密度492.77人每平方千米。沿海平原区包括藤桥镇、林旺镇、天涯镇、崖城镇、保港镇、梅山镇等镇,人口126268人,占三亚市人口30%;土地面积481.3平方千米,占三亚市土地总面积的25.07%;人口密度262.35人每平方千米。山区:包括高峰乡、育才乡、雅亮乡等,人口26716人,占三亚市总人口6.35%;土地面积425.28平方千米,占三亚市土地总面积22.15%;人口密度62.82人每平方千米。国有农场区包括南田农场、南新农场、立才农场、南岛农场、南滨农场,人口57133人,占三亚市人口13.57%;土地面积522.18平方千米,占三亚市土地总面积27.22%;人口密度109.28人每平方千米。
  2000年,三亚市城市人口增长快于农村人口,沿海平原地区人口增长快于山区及少数民族地区。据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统计,城市规划人口已达251852人,占总人口52.2%,与1991年相比较,10年间,增长180.8%;乡村人口230444人,占总人口47.78%,与1991年相比较,10年间,减少20.62%;山区(包括高峰、育才、雅亮3个乡),人口达26849人,与1990年的26034人相比,增长3.13%。三亚市汉族人口284407人,与1990年的208489人相比,增长36.41%;少数民族人口197889人,与1990年的161755人相比,增长22.34%。沿海地区人口出生率16.96‰,比1990年的39.99‰,下降23.03‰;山区人口出生率12.29‰,比1990年的45.44‰,下降33.15‰。山区人口的出生率比沿海地区低了4.67‰。
  2010年,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三亚市人口中,居住在市区(即河东区管理委员会、河西区管理委员会)的人口28.25万人,占总人口41.21%,比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增加12.76万人,增长82.38%,年均增长率高达6.19%,其中河东区管理委员会人口14.85万人,占三亚市人口21.67%;河西区管理委员会的人口13.4万人,占三亚市人口19.54%。南田、南新、立才、南滨等4个国有农场的人口共7.22万人,占总人口10.53%,比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增加0.84万人,年均增长率为1.24%;海棠湾、吉阳、凤凰、崖城、天涯、育才等6个镇的人口共33.08万人,占总人口48.26%,比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增加6.73万人,年均增长率2.3%。
  五、人口结构
  (一)年龄构成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三亚市总人口482296人,其中0~14岁人口135184人,占总人口28%;15~64岁人口326370人,占总人口67.7%;65岁及以上的人口20742人,占总人口4.3%。同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6.9%,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6.3%,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0.6%。1990年到2000年的10年间,60岁以上老年人增加1.2万人,老龄人口的比重增加1.16%,老龄人抚养比例上升近1%。
  2010年,三亚市人口发展进入低增长稳定发展阶段。根据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统计,从人口年龄结构看,0~14岁少儿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从2000年的28%下降到17.7%,下降10.4%;15~64岁的劳动力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从2000年的67.7%上升到77.66%,上升9.96%;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2000年的4.3%提高到4.7%,提高0.4%。三亚市老龄人口所占比重低于全省、全国水平3.1%、4.2%。2010年的百岁老人共有20位,最高寿的是109岁。
  (二)性别构成
  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三亚市人口37万人,男性19.2万人,占51.8%,女性17.8万人,占48.2%,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下同)107.45。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统计,三亚市人口482296人,男性25.4万人,占52.7%,女性22.8万人,占47.3%,性别比111.53。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统计,三亚市人口68.54万人,男性人口36.28万人,占52.9%,女性人口32.26万人,占47.1%,性别比112.46,比2000年总人口性别比上升0.9%。比全省人口性别比112.58低了0.1%,比全国人口性别比105.2高出7.3%。三亚市人口性别比过高,主要是受外来人口中男性比重较高的原因影响。三亚市外来人口以男性居多,外来人口的性别比高达126.95,从而拉动三亚市人口性别比攀高。2010年底,三亚市户籍人口性别比仅为104.58,比全省、全国的人口性别比分别低于8%和0.6%。
  (三)文化结构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三亚市总人口48.3万人,接受大专及以上教育的15520人,接受高中(含中专)教育67157人,接受初中教育167541人,接受小学教育153275人。同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相比,每千人(下同)中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由11人上升32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03人上升139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251人上升347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29人下降为318人。文盲人口(15岁及15岁以上不认识字或识字很少的人)23133人,文盲率由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的17.6%下降6.7%,下降10.9%。
  2001年起,由于三亚市重点发展高等教育战略得到有效实施,5所高等院校先后在三亚落户,至2010年底,大专以上在校学生3.5万人,从而拉动三亚受高等教育人口比例的提高。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三亚市总人口68.54万人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达7.97万人,10年间三亚受高等教育的人口大幅增加,每10万人中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由2000年3128人上升至2010年11628人,增长2.72倍。
  与此同时,文盲人口由2000年的23133人下降至2010年的13278人,文盲率由6.66%下降到2.36%,下降了4.3个百分点。
  (四)民族构成
  从户籍人口看,1991年,三亚市有23个少数民族,共167083人,以黎族、苗族、回族居多。2000年,汉族277842人,占总人口的58.5%,各少数民族197225人,占总人口的41.5%。至2010年,三亚市少数民族增加到44个,人数增至238769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从2000年的41.5%升到41.9%;汉族454173人,占总人口的66.3%。从人口普查来看,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统计总人口48.23万人中,汉族28.44万人,少数民族19.79万人,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41%;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统计总人口68.54万人,少数民族23.12万人,占总人口比重33.73%,跟第五次人口普查时相比下降了7.3个百分点。
  第二节 人口管理
  1991年,三亚市公安局内设有户政科,是三亚市户口审批和三亚市各派出所户口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部门。户籍人口、流动人口的具体管理工作由河西、河东、新居、崖城、保港、荔枝沟、田独、林旺、高峰、雅亮、新风、天涯、藤桥、红沙、梅山15家派出所实施。2009年底,户政科并入治安大队。至2010年,治安大队一直负责户口审批、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管理的业务指导、人口信息系统维护、旅馆住宿人员管理等工作,各派出所仍是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的直接管理部门。
  一、户籍人口管理
  1991年,三亚市户籍总户数81375户,户籍总人口370526人。至2000年,三亚市总户数112978户,户籍总人口475067人,较1991年增加31603户104541人。其间,三亚市共出生85966人,死亡15118人,自然增长人数70848人,平均年出生率20.6‰,死亡率3.6%o,自然增长率17‰。1995年和1998年出生率最低,为15.4‰;1998年自然增长率最低,为11.7‰;死亡率最低的是1995年和2000年,均为2.9‰。
  2001年,三亚市户籍总户数116023户,户籍总人口485993人。至2010年,三亚市总户数142422户,户籍总人口570130人,较2001年增加26399户84137人。其间,三亚市共出生78026人,死亡22631人,自然增长人数55395人,平均年出生率15.1‰,死亡率4.5‰,自然增长率10.6%o。其中2002年出生率最高,为19.2‰,死亡率最低,为2.2%o,自然增长率最高,为17‰。
  1991—2010年,三亚市公安局户政管理部门共审批办理户口出生163992人,死亡注销37749人,市外迁入112398人,迁出市外62207人,纠正人户分离户口5万多人。
  二、流动人口管理
  1991—1995年,三亚市共登记流动人口12多万人。流动人口成分复杂,居住较分散,不仅加大了三亚市人口管理的难度,而且给三亚市社会治安带来了不少新问题。三亚市公安局户政管理部门在加强对常住人口管理的同时,严格按照《海南省暂住人口暂行管理规定》对外来单位和建筑工地等外来人口较为集中的地点对流动人口进行登记、核查,颁发暂住证,并不定期进行查验。其间,共颁发暂住证4万多张,开展突击检查约300次,查获外来人口流窜作案400多宗,抓获500多人。
  1996—2000年,三亚市公安局共登记流动人口约23万人,其中省外流动人口居多。以旅游观光短期居住为主,颁发暂住证约5万张。其间,1998年,三亚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加强了流动人口的办证登记和层层严密监督措施,对流动人口和出租屋逐一重新登记,重新建档建卡和严格管理。户政部门共出动警力100多人次,车辆30多辆次,共登记办证并建档管理的外来暂住人员14547人,办证率80%,重新登记并挂牌管理的出租屋670间,列管重点人口415人,列管率100%。2000年,三亚市公安局治安、户政部门联合组织,对三亚市公安户籍、社区民警约400多人进行强化训练,让其熟悉本辖区内人口情况。
  2001—2005年,三亚市公安局登记流动人口约12万人。三亚市流动人口从原来的旅游观光短期居住人员逐渐转变成经商、务工、服务行业等长期居住人员,颁发暂住证5万多张。流动人员的主流仍是省外农村居多,一般居住在出租屋、单位内部、工地现场等。其间,2005年,三亚市公安局相继在河西儋州村,河东下洋田、商品街等社区建立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把流动人口管理逐步推上规范化轨道。
  2006—2010年,随着三亚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流入三亚市的外来人员不断增多,在三亚市居住的外来人员约15万人,出租房屋约7500户2.2万间,成为三亚市治安管理的重点和难点。2006年,三亚市月川社区建立流动人口管理站,聘用9人专职负责流动人口管理,投入2万多元配置相应的办公设施,并于同年开展工作,共登记外来暂住人口9605人,出租屋650多间。通过试点管理工作,发现并抓获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使社区的治安状况明显好转。2008年初,三亚市公安局公开招聘89人,建立一支专职的流动人口管理队伍。市公安局还成立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在市区7个派出所各建立1个流动人口管理站,按每1000名流动人员配备1名专管员的标准,将新招聘的89人配备到各流动人口管理站作为流动人口及出租屋专管员。同年9月,市公安局在各镇流动人口较集中的11个派出所各建立1个流动人口管理站。截至2010年,共登记外来暂住人员4万多人,出租屋8320间,从中抓获网上在逃犯4人。
  1991—2010年,三亚市累计登记流动人口464976人,办理暂住证190751张。
  第三节 人口普查
  一、第五次人口普查
  (一)普查工作
  1999年2月23日,三亚市人民政府成立第五次人口普查协调小组,由副市长高国才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林由俊、市统计局局长朱智川、市公安局副局长詹兴智、市财政局副局长王诚安、市计生局副局长易学茂任副组长,计划局、统计局、卫生局等16个单位各抽调1名领导任小组成员。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从市统计局、公安局、财政局、市政府办公室等7个单位抽调16名工作人员充实人口普查办公室力量。至1999年11月底,各乡、镇、国有农场、南海街道办事处、河东区管理委员会、河西区管理委员会也相应成立人口普查办公室,配备5~7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该辖区范围内的人口普查工作。三亚市共设立21个人口普查办公室,配备工作人员197人。三亚市共挑选出213名普查指导员和1782名普查员,由市人口普查办公室办班培训,共举办4期培训班,每期培训6天,各乡、镇、农场及河东区管理委员会、河西区管理委员会、南海街道办事处也分期分批举办培训班,每期培训3天。
  为了有计划地开展人口普查工作,市人口普查办先后编写人口普查工作方案及细则,开展2次人口普查试点工作。开展调查小区划分试点,选定河东区管理委员会商品街社区作为调查小区划分试点单位;流动人口、人户分离人口调查试点,选定具有代表性的流动人口较为密集的河东区管理委员会商品街三、四巷和市气象局宿舍2个小区作为试点单位。2000年7月中旬开始,至10月20日完成三亚市户口整顿工作,为人口普查摸底清查、入户登记打好了基础。
  按照《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办法》的规定,2000年6月底,市人口普查办以行政区划为基础,按完整地域的原则,将三亚市划分为21个乡级普查区域。7月15日至8月25日,各乡级人口普查办按照市人口普查办的要求,组织力量,深入到各村(居)委会,进行实地察看,摸清各村(居)委会的范围和界线。然后以村(居)委会实际管辖的行政区域为基础,按完整区域、不重不漏的原则划分普查区。按每个普查小区的人口在300人左右,将各普查区划分为若干个普查小区。三亚市共划分178个普查区,1620个普查小区,按要求绘制好《普查区地图》。
  10月30—31日,提前对居无定所的流动人口清查登记。2000年11月1日零时,按国务院决定,开展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三亚市普查人员在11月1—15日,开始进行全面入户普查登记。11月16日,组织各普查区的普查指导员、普查员采用自查、互查和议查的方式,对普查登记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市人口普查办抽取6个乡镇(街道)36个调查小区进行交叉检查,三亚市共补漏1.1万人,提高总人口、出生人口、死亡人口指标的准确性。11月25日开始,快速汇总和质量检查验收工作,由市人口普查办统一组织,分级汇报。同时,组织三亚市178个普查区按随机抽样原则抽取178个调查小区进行普查登记质量验收。
  2001年4月15日,三亚市人口普查办派出4名业务骨干将普查表送省人口普查办,配合省计算站做好光电数据录入工作,同年10月底完成。
  (二)普查结果主要数据
  2000年11月1日零时,三亚市总户数106241户,总人口482296人,其中市区(原河东区管理委员会、河西区管理委员会)人口161526人,占33.5%;乡镇人口257007人,占53.3%;农垦系统人口63763人,占13.2%。同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的总人口370244人相比,10年零4个月共增加112052人,增长30.3%,平均每年增加10844人,年平均增长率2.59%。
  二、第六次人口普查
  (一)普查工作
  2010年1月5日,三亚市人民政府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立,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吴岩峻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人普办”),具体负责三亚市人口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统计局局长张利担任。3月,市人普办下发《三亚市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工作方式》,对三亚市26个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进行明确分工,由市统计局具体负责人口普查的日常工作,并全面负责人口普查的专业技术工作。
  2010年5月,三亚市2个区管理委员会、6个镇、4个国有农场完成镇级人口普查机构的组建工作。7月,完成村(居)委会一级机构的组建工作。10月,因村(居)委会换届,村级机构又作了相应的调整。
  省级宣传方案出台后,2010年7月7日,制定《三亚市第六次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方案》,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及时报道人口普查的工作信息和相关资料。在《三亚晨报》开辟专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并在显著位置刊登人口普查倒计时宣传栏。三亚电视台为普查工作制作有关人口普查工作的报道,共报道16期。建立人口普查网站,更新人口普查工作动态和信息,同时开展“小手拉大手,人普进我家”的活动,使人口普查家喻户晓。
  市政府及时下发《三亚市人口普查户口整顿方案》,对三亚市户口整顿工作做了细致的安排。8月,开展市级户口整顿业务培训。2010年8月12日,市人普办下发《关于认真做好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借调、招聘工的通知》,市人口普查办公室与各部门、各单位联系协调,从统计、公安、计生、教育、卫生等部门抽调33名业务骨干和从社会招聘16名大学生充实到人普办工作。三亚市招聘普查指导员共427人,普查员共3251人。9月初完成三亚市户口核对,整改持证未落、应销未销、项目变更、人户分离等问题,解决流动人口、超生人口和人户分离人口登记、定位问题。
  市人普办根据实际情况,2010年9月初完成普查区、普查小区的划分工作。三亚市共划分12个乡级单位,161个普查区,2708个普查小区。10月中旬,各业务培训小组的人员奔赴各镇(区、农场)、部队、院校等单位进行人口普查业务培训。
  在户口整顿的基础上,各级人普办积极组织普查指导员及普查员深入到各普查登记地,熟悉地域边界,绘制调查小区地图,同时入户访问,编制各调查小区的《户主姓名底册》,再按照“长表抽样细则”的规定确定长表调查户,集中抽选,确保长表抽样工作准确高效。
  按照国务院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三亚市第六次人口普查从2010年11月1日起正式开始了人口普查的登记工作,11月15日完成对三亚市共161个普查区,2708个调查小区的人口普查登记,复查工作。
  至2010年12月底,数据处理准备、光电录入等工作基本完成。
  (二)普查结果主要数据
  2010年11月1日零时,三亚市总人口(常住人口)685408人。同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的总人口482296人相比,10年共增加203112人,增长42.11%,平均每年增加20311人,年平均增长率3.58%。
  三亚市共有家庭户152524户,家庭户人口57098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3.74人,比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的4.43人减少0.69人。
  第四节 婚姻与家庭
  一、婚姻
  第六次人口普查(简称“六普”)三亚市达到法定婚龄(男22岁以上,女20岁以上)的人口471444人,比第五次人口普查(简称“五普”)287208人增加184236人。“六普”对婚姻状况的登记采用抽样调查方式,即抽中长表的户才填报婚姻状况。根据“六普”长表资料显示:接受调查的15岁及15岁以上人口有53197人,其中男性27368人,女性25829人;未婚19048人,占15岁及15岁以上(下同)人数的35.8%;有配偶31804人,占59.79%;离婚432人,占0.81%;丧偶1913人,占3.6%。从抽样数据分析:
  (一)婚姻总体状况相对稳定
  2010年,三亚市婚姻状况相对稳定。与2000年相比较,三亚市15岁及15岁以上人口中,未婚人口比重上升4.98%,丧偶人口比重下降0.59%,有配偶比重下降4.56%,离婚的比重上升0.17%。
  (二)大龄未婚人口上升
  大龄未婚人口上升。“六普”三亚市30~49岁人口中,未婚人口占10.03%,比“五普”的5.77%上升4.26%,其中男性未婚人口占男性同龄人口的比重14.38%,比“五普”(8.49%)上升5.89%;女性未婚人口占女性同龄人口的比重5.01%,比“五普”(2.75%)上升2.26%。
  (三)未婚人口中男性多于女性
  2010年,在15岁及15岁以上未婚人口中,男性占56.64%,女性占43.36%,与“五普”的男性未婚人口占58.88%、女性未婚人口占41.12%的比例相比,男性未婚人口的比重下降,女性未婚人口的比重上升2.24%。从分年龄组中的男女未婚人口占同年龄人口情况看,男性15~19岁组占99.5%,20~24岁组占88.68%,25~29岁组占54.38%,30~34岁组占29.96%;而同样年龄组女性15~19岁组占97.29%,20~24岁组占77.24%,25~29岁组占31.30%,30~34岁组占10.71%;男性未婚率分别比女性高2.21%、11.44%、23.08%、19.25%,50岁及以上未婚人数中,男性占同年龄人数的2.32%,而女性仅占0.61%。
  (四)早婚现象仍有存在
  据调查数据显示,三亚市15~22岁已婚男性人数占同龄人数的3.19%;15~20岁已婚女性占同龄人数的8.25%。由此可见,早婚现象仍然存在。
  (五)女性丧偶人口比重比男性高
  在15及15岁以上人口中丧偶比例男性占1.54%,女性占5.77%。从分年龄组上看,40岁以下男女丧偶比例25∶75,40~59岁男女丧偶比例19∶81,60岁以上男女丧偶比例22∶78,从数字上看,女性丧偶比男性丧偶高,表明三亚市人口寿命女性高于男性。
  二、家庭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三亚市共登记家庭户152524户,比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的101420户增加51104户;家庭户人数57098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规模3.74人每户,比2000年的4.43人每户减少0.69人每户,家庭户规模减小。
  家庭规模缩小还表现在家庭户人口结构和世代结构比例的改变上。
  2010年,家庭户规模与2000年家庭户规模对比,一人户、二人户、三人户和四人户的家庭比重比第五次人口普查分别上升4.92%、6.05%、2.34%和1.5%;五人户、六人户及以上户比重分别比“五普”下降3.71%和11.1%。表明三亚市五人和六人及以上规模的户在继续减少,规模小、结构简单的小家庭在不断增加,其中1~3人规模的家庭将成为主流。
  在家庭户中,家庭世代结构也发生较大的变化。从各代户的排列顺序看,第六次人口普查与第五次人口普查一致,其中二代户的比重最大,为55.84%,即有超一半以上的家庭由一对夫妇户与未婚子女或父母一方与子女组成。占总户数的比重比2000年下降8.13%,主要是由于一代户比重大幅度增加,由2000年的16.07%上升至27.23%,上升11.16%,这与外来人口中一人户及一对夫妇户的家庭结构密切相关。三代户和四代户及以上户的比重略有上升,是人口寿命延长、老年人口增加等原因所致。
  家庭规模变小的原因,是低生育率的人口再生产模式及生活方式的转变,独生子女户的增多,父母和成年子女分开居住等原因,导致一代户和1~3人户增多。
  第五节 计划生育
  一、政策法规与宣传教育
  (一)政策法规
  1991年,三亚市委、市政府结合三亚市实际颁布《关于加强我市的计划生育工作控制人口增长若干措施》。
  1993年1月19日,三亚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各单位对雇用和居住在本单位的流动人口进行妥善管理,对违反计划生育的按规定从严处罚。对流动人口中的育龄妇女,若无户籍所在地市县(自治县)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计划生育、节育情况证明或准生证,户籍管理机关不予登记,不发暂住证,劳动部门和用工单位不得安排工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发给营业执照;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不善的单位,要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同年8月16日,三亚市政府出台相关的政策法规,规定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且过去未作经济处罚者,到粮食部门办理粮食落户手续需凭小孩出生证等相关手续后方可办理。
  1994年,市委、市政府颁发《关于在三亚市范围内创建计划生育合格村意见的通知》和实施方案,并制定《三亚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程序及制度》《办理城镇居民计划外生育子女粮食落户问题的手续及程序》《流动人口婚育证》等地方性政策法规,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市财政局、市粮食局发出《关于城镇居民计划外生育子女粮食落户问题的补充通知》,解决三亚市长期以来计划外生育子女的粮食落户的难题。
  2004年,三亚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三亚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奖惩办法》,对落实好计划生育的家庭予以奖励。同年,三亚市政府办公室颁发《关于加强整治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工作意见》。
  2006年,三亚市财政局和三亚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联合制定《三亚市社会抚养费管理暂行办法》,对社会抚养费的使用范围和管理制度提出具体要求。
  2007年,三亚市政府印发《三亚市关于加强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同年,市政府也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偏高问题的规定》,进一步明确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责任。同年,市计划生育局制定《2007年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工作方案》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指标考核细则》,并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的通知。
  2009年,三亚市政府印发《三亚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检查考核方案》,组织对三亚市各责任单位对2009年度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和评估。
  2010年,根据国家、省人口计生委的要求,三亚市人口计生委制定《三亚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在三亚市范围内开展人口计生基层文明执法工作专项检查。截至年底,三亚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三亚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奖惩规定》《三亚市区、镇、国营农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例会制度》《三亚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奖惩规定》,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家庭的奖励标准提高,独生子女被普通高校录取的每人一次性奖励5000元,符合再生育条件但自愿不再生育且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一次性奖励最高2.5万元。
  (二)宣传教育
  1991年,三亚市共出宣传栏130期,张贴标语5300张,有线广播电视宣传85场次,宣传教育面达67382人次,在宣传发动中三亚市3650对育龄夫妇落实节育措施。
  1994年初,三亚市人口计生委利用春节前后农闲之机,派出一批人员组成宣传队伍,深入到乡镇管区,采取授课、播放录像、讲解生殖、生理、生育、挂图等方法,向群众宣传人口与计生基础知识,为乡镇各单位培训师资骨干1973人,协助与指导乡镇各单位成立人口学校。三亚市乡镇一级成立人口学校29所,管区一级成立人口学校75所。三亚市举办人口与计生基础知识学习班117期,参加学习人数43649人,占应受教育的育龄妇女48.3%,接受教育的群众达78192人次,教育普及面达86.88%。
  1997年,三亚市共举办育龄妇女基础知识培训班21期,参加人数3.87万人次,教育面达90%。组织计划生育宣传品进村入户,印制各有关宣传品2000份,征订《特区家庭报》2021份、《中国人口报》165份、《人生》216份、《家庭报》63份、《人口与计划生育》10份等人口与计划生育报纸杂志,发放到村委会和村民小组及计划生育对象手中,确保计生宣传品进村入户。
  1998年上半年,三亚市开展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31期,参加学习6万多人次,受教育面达85.5%。
  2004年,突出抓好以“关爱女孩”为主题,崖城镇、天涯镇率先在三亚市投入大量资金,制作精致、美观的户外关爱女孩宣传牌。
  2007年,三亚市举办“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健康成长”文艺小品竞赛活动;继续加强宣传品的进村入户工作,印发计划生育学习手册2万本,各类宣传资料15万份,围绕“关注生殖器健康、计划生育合格户、关爱女孩、优生优育、少生快富、独生子女户、远离毒品”等政策规定,制作宣传牌102快、墙体标语116条,订墙报1200份、年画7000份、计生挂历4000份,征订人口报288份、计划生育杂志170份、人口文摘80份等。
  2009年,共制作各种计生宣传品93284份,发放到育龄群众手中,人口计生宣传品进村率达100%,已婚育龄家庭宣传品入户率达95%。
  2010年,三亚市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工作主要着眼于从严控制法定外生育和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主线,以“全家福”进万家、 “新家庭文化屋”创建、“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进万家等活动为载体,创造全新工作格局,全年共投入150万元用于宣传教育工作。
  1991—2010年,直接受教育的群众达115万人次。通过咨询与计生宣传品进村入户,20年间累计发放各种计生宣传品近130万份,各类培训班参加学习人数2.7万人次。
  二、计划生育管理
  (一)管理机构
  1991年,三亚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宣传教育科、规划统计科4个科室,下辖三亚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1995年,改为三亚市计划生育局。2001年,改称三亚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09年,改为三亚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内设办公室、宣教科、政策法规科、发展规划科、科技科、流动人口管理科6个科室,下辖三亚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和人口计生信息中心。至2010年未变。
  (二)生育指标管理
  三亚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每年将海南省下达人口计划指标分解到各区镇,并与各区镇签订《人口和计划目标管理责任书》。将人口计划的完成状况作为考核各级党政负责人政绩的重要依据之一,并作出相应的奖惩,实行一票否决制。
  在具体操作上,对符合生育政策并要求生育的育龄夫妇,发给计划生育证;对无证生育的,除批评教育外,按政府规定征收计划外生育费。由于人口计划管理落实,自1991年起,三亚市连续20年全面完成省下达的人口计划各项指标,多次被评为省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2010年,三亚市共127个行政村建成计生合格村,合格村达100%。6个镇、2个区、4个国有农场,有12个被市委、市政府评为人口计生达标单位,达标率100%,其中9个单位被评为先进单位,占75%。三亚市46个社区居委会,有38个社区居委会达到计生“五好”(组织保障好、制度运行好、政策落实好、管理服务好、干群关系好)标准,占82.6%。1991—2010年,年均出生率16.69‰,年均自然增长率10.31‰,年均计划生育率89%。
  (三)已婚育龄妇女管理
  1.育龄妇女健康检查
  1993年起,各乡镇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所相继配备B超等医疗设备,育龄妇女孕情健康检查由内诊方式变为B超诊断,既方便又卫生。从2005年起,育龄妇女健康检查增加妇科病的诊断和治疗等内容。2006年起,三亚市形成统一的定期、定点健康检查制度。农村育龄妇女逢“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月”活动期间参加健康免费检查,城市非农育龄妇女每季度参加1次健康检查。2010年,三亚市已婚育龄妇女康检率95%,比1991年提高10%,综合节育率达92%以上。
  2.动态化管理
  1995年起,三亚市实现育龄妇女的动态管理。9月15—25日,三亚市分2期举办乡村两级共260人的计划生育专职人员育龄妇女档案管理培训班,10月完成人口地址编码、管理技术文件起草和各种表卡设计印制,系统调查25万人,其中近5万名育龄妇女,每人填报1份育龄妇女档案卡,并于年内将全部资料输入计算机。之后每月由村直接向市计划生育局报送育龄妇女变动资料,实行三亚市育龄妇女的个案管理。
  2001年,三亚市各单位实现用电脑统计和分析计划生育各项资料,实现三亚市计划生育联网管理。
  2008年,三亚市成立临时人口信息中心,加强对育龄妇女信息档案分类管理,及时整理采集的原始档案信息,定期清理原始资料。
  2009年,三亚市全面启用国家PADIS流动人口子系统,及时登记变更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变动信息。同年,三亚市流入已婚育龄妇女24717人,建档23926人,建档率96.8%。信息登记率97%。
  2010年,三亚市继续推进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同年8月,三亚市开始实行出生人口统计确认制度。
  三、生育节育
  (一)生育
  1991—2000年,三亚市人口出生率稳定在25‰以内。2001—2010年,人口出生率总体低于15.7‰。
  (二)节育
  1991年,三亚市已婚育龄妇女50963人,综合避孕率81.95%。2010年,已婚育龄妇女12.07万人,综合避孕率75.31%。节育方式为知情选择,有口服与外用避孕药、使用避孕套等。
  四、行政执法
  (一)信访案件查处
  1991年,三亚市计生部门共有群众来信来访253人次,其中反映超生情况29人次,咨询计生政策215人次,占来信来访人数85%。立案39宗,处理33宗。
  1994年,三亚市计生办信访科全年接受群众来信来访51人次,其中调查处理44件,查处率达86.3%。
  2001年,共受理信访31件,其中裁决4件,申诉2件,揭发举报22件,咨询3件;立案调查19件,年终办理17件,结案率89.5%,优质办结14件,优质办结率82.4%。
  2007年,三亚市受理城镇居民申请第二孩生育指标157例,审查合格并批准157例;受理农村居民(含国有农场)生育指标申请79例,审查合格率达100%。在审批生育指标工作中,计生部门对照计划生育政策法规,采取阅档案,查阅户口信息等方式进行。同年,信访立案85件次,办结率92.3%。
  2008年,三亚市对2个区管理委员会6个镇5个国有农场依法审批发放生育服务证和社会抚养费依法征收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全年共受理城镇居民第二生育指标申请194例,审查合格并批准164例,受理并审批农村居民(含国有农场)少数民族第三孩生育指标申请36例,严格按照合法程序审批备案,合法率达100%。全年共有1255对夫妻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根据来信中核实假生育服务证明7本。对持有假生育服务证生育的干部征收了社会抚养费,并报纪检机关对其进行党、政纪处理。全年共接到群众来信来访16件次,调查处理15件次。同年,三亚市共清理自2003年12月1日至2008年底违反计划生育的党员干部721人。
  2010年,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将城镇居民二孩审批、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审批等行政审批事项纳入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办理。市人口计生委制定《三亚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在三亚市范围内开展人口计生基层文明执法工作专项检查,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3件次,办结30件次。查处某中学2名教师、某农场几名领导干部违法生育案等。规范依法行政程序,加大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力度,全年共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237万元。
  1996—2000年,执行《海南省计划生育条例》,查出违反计生干部职工119人,处理89人,处理率74.8%。2001—2010年,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计生法》及《海南省计划生育条例》,查出违反计生人数共142人,处理113人,处理率79.6%。
  (二)人口性别综合治理
  2004年始,针对三亚市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不下的现象,市政府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由分管计生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市人口计生局、市卫生局、三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同年,三亚市共开展2次大规模的清理、整治行动,共检查80多家医疗机构非法鉴别胎儿性别的行为,依法取缔违法诊所8家,罚款2万多元,并没收鉴别设备。
  2007年,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规定》,制定《2007年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工作方案》,印发《2007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指标》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指标考核细则》。市计生委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的通知,连续在《三亚晨报》上刊登和三亚电视台图文信息栏目上滚动播放《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及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公告》,在医疗单位B超室、妇产科门口和登记有妇产科诊疗科目的社会办医、个体诊所醒目处张贴警示语,公开承诺对举报核实者给予6000元的奖励。同时举办2期有医疗单位、个体诊所负责人共400多人次参加的法律法规培训班。
  2009年,市政府制定《2009年度三亚市打击非法行医行动实施方案》,市卫生局专门制定《三亚市卫生局2009年依法打击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非法人工终止妊娠的工作方案》,同时与各医疗单位和诊所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对违法违规开展性别鉴定和计划生育手术治理整顿的职责。先后组织3次多部门参与的大规模联合打击行动,对城区和乡镇医疗机构进行大检查,共检查各类医疗机构389家。三亚市共出生8732人,其中怀孕6个月后迁流入1124人,出生后迁流入897人,应掌握怀孕人数6711人,怀孕后6个月内掌握孕情4765人,孕情掌握率71%。法定外怀孕736例,已采取补救措施339例,法定外怀孕采取补救措施落实率45.8%。
  2010年,三亚市下发《三亚市关于规范宫内节育器取出手术管理的通知》等。市人口计生委多次联合市卫生局、三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等单位开展打击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和非法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对23家医疗保健机构、15家私营个体诊所和220家批发零售药店进行检查,免去市人民医院妇产科主任职务,将天涯中心卫生院2名医生调离工作岗位,对2家私人诊所进行处罚。
  五、技术服务
  三亚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成立于1983年。至2000年,三市已拥有市级计生服务中心1个,镇级计生服务所6个,村(居)委计生服务室135个,一个完整的三级服务网络已基本建成。2010年,三亚市加大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共投入265.2万元完成市计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手术室的改造以及海棠湾、天涯、崖城计生服务所的建设。三亚市135个村委会计划生育服务室,配齐药具箱和药具柜。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上岗执业资格制度。村(居)委计生服务室工作场地一般有30~50平方米,配备专业人员1~2人;乡、镇计生服务所工作场地一般100~300平方米,配备专业人员2~4人;市计生服务站工作场地1000平方米以上,配有医疗人员12人(其中副主任医师1人,主治医师3人)。
  1991年,设药具发放点35个,发放药具5358人次,占使用避孕药具人数85%,完成省下达发放任务100.95%。市计划生育服务站全年门诊达4807人次,其中计划生育门诊3105人次,占门诊的64.6%。
  1994年,各乡开展技术服务14次,累计42天,共878人次,落实长效节育措施953例。发放药具2905人次,占综合措施4.4%。
  1997年,乡镇一级举办3期B超机培训班,培训32名B超操作人员,开展进村入户的查环查孕工作,共查环查孕1766人次,其中落实补救措施222人。还开展巡回技术服务,三亚市下乡设点26次,计125天,派出技术人员89人次,共做计生手术1092例。三亚市设立药具发放点128个,共发放避孕药具4842人,药具应用率达87.05%,有效率占95.64%以上,使用药具人数占综合措施的7.12%。
  2007年9月,三亚市共为43381名育龄妇女查孕查病,免费治病3000多人。在三亚市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集中月活动期间,共落实各种节育措施1967例。建立孕情跟踪服务,三亚市孕情跟踪管理达65%,综合节育率82.32%,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及时率53%。
  2010年,在市妇幼保健院设点,为已婚育龄妇女免费开展“三查”(查环、查孕、查病)活动,并发放误工补贴。
  六、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
  1992年,三亚市执行《海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实施细则》和三亚市颁布的《三亚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实施办法》以及《海南省暂住人口条例》。
  2001年,三亚市流动人口31747人,其中育龄妇女10825人,已婚育龄妇女6422人。已婚育龄妇女持证率58.3%,直接受理办证5581件。同年,三亚市共组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清理2次,每次不少于10天。清理重点在市区的河道闲置区、码头、半拉子工程中的租住者,居民出租屋、农贸市场等。
  2005年,三亚市流动人口持证率73.49%,验证率94.9%,综合节育率85.4%。
  2008年,三亚市流动人口100313人,占三亚市人口17.36%,其中育龄妇女24290人。流入人口共出生2407人,其中男孩1277人,女孩1130人。新生儿中,符合法定出生2153人,符合法定生育率89.5%。为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人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2010年,三亚市政府成立流动人口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同年,28个社区居委会与96个有物业管理的小区签订《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小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协议书》,签订率达100%。三亚市采取双向管理的方式,与省内外市县开展区域协作,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管理服务协议书,开展点对点的管理和服务。除了与省内16个市县人口计生委(局)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协议书外,市人口计生委还与湖北省监利县、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等13个市县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服务管理双向协作协议。其中,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还在三亚市挂牌成立闽侯县驻三亚市流动人口工作站,是海南省成立的首个省外流动人口工作站。
  八、计划生育成果
  1991年起,三亚市避孕节育、优生指导服务一体化的人口计生优质服务模式逐步形成,实现全覆盖。三亚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承担起了三亚市98%以上避孕节育技术服务任务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工作。
  2004年12月,海南省成功协助世界家庭组织、国家人口计生委在三亚举办世界家庭峰会。来自54个国家及国际机构的255代表参加峰会,会议通过《三亚宣言》。
  至2010年,三亚市88个乡镇村(居)委会先后被评为全省、市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乡镇、村(居)委会,占乡镇、村(居)委会65%。
  1991—2010年,三亚市人口出生率从1991年的25‰下降至2010年的12.9%‰,人口自然增长率从1991年的19.9‰下降至2010年的9.2‰o。

知识出处

三亚市志.1991-2010

《三亚市志.1991-2010》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上起1991年1月,下至2010年12月31日止,采用述、志、图、表、记、录等体裁,记述三亚市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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