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建置沿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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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三亚市志.1991-2010》 图书
唯一号: 200120020230000551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建置沿革
分类号: K928.6
页数: 2
页码: 43-44
摘要: 本文记述了海南省三亚市西汉元封元年(前110年),朝廷在海南岛上设立珠崖、儋耳两郡,共16个县。珠崖郡属下的临振县今属三亚市、民国元年(1912年),废除崖州直隶州,将原崖州升直隶州前的行政区域,改为崖县。同年,广东省都督府宣布把西沙群岛划归崖县管辖等建置沿革概况。
关键词: 建置沿革 建置区划 三亚市

内容

西汉元封元年(前110年),朝廷在海南岛上设立珠崖、儋耳两郡,共16个县。珠崖郡属下的临振县今属三亚市。西汉初元三年(前46年),罢珠崖郡,在海南仅设立朱卢县(都尉治),属合浦郡。此后至南北朝梁大同年间(535—546年),海南建置极其不稳定。南北朝南朝梁大同中,在原西汉儋耳郡地置崖州,三亚属崖州。隋大业三年(607年),改崖州为珠崖郡,管辖10个县,其中宁远县(今属三亚市境)。隋大业六年(610年),析珠崖郡,设立儋耳郡、临振郡2个郡。临振郡治所在宁远县(今三亚市崖州区崖城),管辖宁远、临川、延德、陵水4个县。唐武德五年(622年),改临振郡为振州,管辖4个县。唐天宝元年(742年),改振州为廷德郡。唐乾元元年(758年),复为振州。北宋开宝五年(972年),始改振州为崖州,隶属琼州。北宋熙宁六年(1073年),改崖州为珠崖军。北宋政和七年(1117年)改珠崖军为吉阳军。元朝沿用吉阳军。明洪武元年(1368年),改吉阳军为崖州。清代沿用明制不变。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升崖州为直隶州,领万县、陵水、昌化、感恩等县。
  民国元年(1912年),废除崖州直隶州,将原崖州升直隶州前的行政区域,改为崖县。同年,广东省都督府宣布把西沙群岛划归崖县管辖。
  1950年5月,崖县属海南军政委员会领导。1951年4月,隶属广东省人民政府海南行政公署管辖。1952年10月,经中南军政委员会批准,中共崖县县委、县政府及县直一级机关从崖城迁至三亚镇办公。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1954年1月1日起,崖县正式从广东省海南行政公署划归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区管辖。1984年5月19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崖县设立三亚市(县级),以原崖县政区为三亚市政区。1987年11月,国务院批准三亚市升格为地级市,隶属广东省海南行政区,1988年4月后隶属海南省。

知识出处

三亚市志.1991-2010

《三亚市志.1991-2010》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上起1991年1月,下至2010年12月31日止,采用述、志、图、表、记、录等体裁,记述三亚市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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