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解放战争时期崖县罗所乡的财粮税收工作片断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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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崖县革命史资料汇编》 图书
唯一号: 200120020230000512
颗粒名称: 回忆解放战争时期崖县罗所乡的财粮税收工作片断
分类号: K266
页数: 5
页码: 367-372
摘要: 文章介绍了抗日战争时期海南岛南部崖县罗所乡的财政税收情况,主要包括筹集公军粮和借粮、税收、“打没”收入以及自给自足的生产情况。文章描绘了当时在敌占区征收公军粮的困难和风险,以及我党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而采取的各种策略。此外,文章还介绍了我党攻打九所据点的胜利,以及在艰苦困难的情况下如何通过种植菜、养猪等方式进行自给自足的生产。该篇文章充分展现了我党在统战工作中的艰苦奋斗和在解放战争中的必胜信心。
关键词: 财政税收 解放前 崖县

内容

崖县地处海南岛的南部,从县沿崖城西去三十公里处有个罗所乡。这里交通发达,琼岛南部公路干线穿境而过,东往三亚,西通八所,北进乐东。这带被称为九所平原,土地肥沃,水源充足,是个鱼米之乡,历来为兵家必争之地。
  抗日战争时期,我党已在罗所乡进行革命活动,1947年正式成立罗所乡民主政府,第一任乡长是陈虞,后由陈独奇同志继任。
  解放前的罗所乡范围包括山脚、新庄、中灶、九所、十所、四所、罗马、抱旺、镜湖、新村、不逊等汉族村和龙浩、七公、木棉头、老陈田、不臣岭等一带的少数民族村庄(即现在乐东县的九所公社、龙浩公社以及冲坡公社的抱旺大队、镜湖大队)。岭前一带的少数民族地区是游击区,汉族村庄是蒋管区——白区。罗所乡政府所在地就设在游击区内,解放战争时期罗所乡的财、粮税工作,主要是面向蒋管区,其种类和作法是:
  一、筹集公军粮和借粮
  公军粮的筹集是向蒋管区的财主、商人和生活比较富裕的农户进行摊派的。没有我地下人员的白区,是利用国民党保长暗中通知筹集任务,指定地点,限期送交。有我地下工作人员(村代表)的村庄,分上、中、下三等摊派,也有按田亩摊派的.每个工田应纳大米四升。对财主富户派粮也分上、中、下三等,大财主每年大米十石,中的每年八石,下的每年五石。全乡分两个片进行筹粮,一个以有地下党员组织的山脚村和新庄村为点,负责收集中灶、十所、四所、罗马等村的公军粮;一个以抱旺村为点,负责收集镜湖、九所、新村等村公军粮。罗所乡从1947年起,向蒋管区摊派的公军粮每年约有五六万斤。当时乡没有配备专职财粮干事,财粮工作由政府统一安排布置,不论那个同志下村都要抓钱、抓米,人人有责。征粮收据是用木板刻印的,一式二联,一联存根,一联发给缴粮户。
  在蒋管区征收公军粮食是一件非常艰难而又危险的工作。国民党为了达到断绝我党、政、军的供给,围困我革命根据地,在经济上进行层层封锁,对我征收员和地下工作同志进行猖狂的追踪捕杀,对支持革命的人民群众也不放过。为了既达到依时筹粮,又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我们和群众一起想出种种办法迷惑敌人。如有一次,山脚村农民要送粮给我们,但又怕敌人摧残,就叫保长到九所向国民党谎报说:“共产党要不到粮,就把耕牛劫走了,要我们送粮去卖牛回来。如没有牛耕田,今后我们哪里有粮交给国军呢?”不得已,他们也只好让农民送粮给我们,这一次送缴的粮食就有四、五千斤。
  对于一些有意抗粮的反动的顽固分子,我们则采取密捕的强制手段。有一次密捕了九所村国民党保长高大葵,令他七天内交出大米一万斤,才放他回去,后他便依时如数把米运来给了我们。又有一次,我们深夜进入罗所村,拘捕国民党罗所乡长陈学才,派他公军粮大米二十石,他也乖乖地照数缴交。派罗马村大财主麦昌森二十石米,他接到通知后也匆匆忙忙送来。在此威胁之下,各村财主再也不敢抗拒交粮了。
  借粮,就是向农民预借。1949年初,至于借粮,我们罗所乡接到县府关于向群众借粮以迎接大军解放海南的通知后,连夜开会布置,组织力量,分头深入蒋管区进行宣传活动。长期遭受国民党反动派残酷剥削和野蛮迫害的蒋管区人民,早就迫切盼望解放,当听到借粮支援大军时,个个喜在心里,纷纷回家掀米缸、开谷笼,二十天左右,就借出大米七、八万斤,我们暂用白条(见附件一)办理借粮手续。
  日间收来的大米,刭傍晚我们就发动当地少数民族同胞,运入密林里藏置,以供部队过路或驻防作战之需。部队要粮时,同样办理手续,由部队庶务长或经手人当即给群众写白条(见附件二),并发动群众送到部队驻地。
  二、税收
  罗所乡有九所、抱旺等一些墟集,行商小贩不少,这是我们税收的主要来源。主要征收商贩税、行商税和屠宰税,同时也收酒税,养鸭群税。小贩行商税是按2%—4%税率计征;屠宰税按猪的大、小征收,大猪3元,中猪2元,小猪1元(以下均以光洋为计算单位)。征收办法,有时按月收,有时按季收。在敌占区的商贩,则通过各方面关系通知,约定时间地点,利用我地下工作人员征收,有时我征收员夜晚也潜入敌占区到家到户收。全乡每月的税收收入都有光洋200—300元。此外,还向财主派购驳壳枪,每支代款光洋200元,我们曾派四所村大财主陈仲柜二支驳壳枪代款光洋400元,后来,他实际只交光洋300元。
  三、“打没”收入
  主要是攻打九所据点,缴获敌人财产物资,弥补我们经费的不足。
  九所据点,是国民党在榆林至八所之间的一个重要的军事据点。守敌是国民党榆林要塞守备部队某团和一三一旅的部队,还驻守着敌崖县地方大队陈麟阁部以及国民党乡公所的武装,还有国民党乐东县政府逃亡过来的土顽。这个据点是敌人在海南岛南部沿海的主要防区之一,敌人凭借多年苦心经营的城墙碉堡,扼住沿海的交通要道,妄图对我昌感、崖、乐边区,进行封锁,对我革命根据地与解放区围剿。
  这个据点,成为我党发展革命根据地,解放沿海边区人民的一个主要障碍。
  1947年底,国内斗争形势向我有利发展,我军从战略防御转为战略进攻。琼崖纵队根据海南区党委“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相机消灭敌人有生力量,创立自、保、乐中心根据地”的决议,命令五总队主力挺进乐东,1948年5月乐东获得解放,1949年春开始大举攻势。为了切断崖城与感城之敌的联系,孤立崖城敌军,扩大我根据地,十三支队长韩飞率领支队主力,配合在感城一带活动的张应恒同志率领的挺进队,向敌九所据点围攻。我罗所乡民主政府全力以赴,保证部队给养,组织乡村民兵、挑夫、民运,配合部队作战,把九所围得水泄不通。1949年6月5日,向九所守敌迅猛攻击,打得敌兵叫爹喊娘,血肉横飞,经过七天七夜的激烈战斗,终于拔掉九所据点。缴获各种大炮、轻重机枪、步枪数百支和大批弹药,补充部队装备;还缴获大批军服、鞋、被等一批物资,由地方政府接收上交。陈独行和王文照(原崖县一区副区长,1958年马岭事件被杀害)被调管九所战斗物资的交接工作,经过约十天时间的清理,才把100多架牛车的物资从九所战地上运完。在清理战地中,还获得国民党乐东县政府铜质方印一枚。
  九所战斗的胜利,使我琼崖纵队军威大震,鼓舞了广大军民的斗志。
  四、种菜养猪,生产自给
  罗所乡为了坚决执行“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减轻人民负担”的经济方针,发动全体同志大量种南瓜、萝卜、白菜,加工腌制菜干,积存吃用。1948年,萝卜大丰收,加工的萝卜干够吃二年;收获的南瓜吃不完,又用来喂猪,增加肉食,改善生活。
  在艰苦困难的战争年代里,罗所乡民主政府在县委的领导下,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克服重重困难,大力组织财粮收入,支援党、政、军的供给,终于迎来了解放战争的胜利。
  附件一:
  兹收到
  ×××村×××交来大军借粮××百××拾斤。
  此据
  乡长:陈独奇
  经手人:陈独行
  年 月 日
  附件二:
  兹收到
  崖县罗所乡大米×千×百×拾斤。
  此据
  琼崖纵队×团×营×连
  经手人:×××

知识出处

崖县革命史资料汇编

《崖县革命史资料汇编》

本文介绍了《崖县革命史资料汇编》一书的编辑目的和处理原则。这本书保存了崖县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多个方面的史料,包括正式文献和个人回忆资料。为了保持史料的原貌,编者只对原作进行了某些文字和技术处理,但原文一律不改动,力求保持史料的原始性和真实性。书中的回忆录内容只可作为学习和研究的参考,不能作为正史用。在编排方面,先是分类,然后按类依时间先后排列。在删节方面,重复或与崖县革命斗争无关的内容都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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