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解放战争时期桥北乡的财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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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崖县革命史资料汇编》 图书
唯一号: 200120020230000507
颗粒名称: 回忆解放战争时期桥北乡的财税工作
分类号: K266
页数: 5
页码: 348-352
摘要: 本文介绍了1947年至1950年间,笔者在桥北乡担任财粮助理期间,该乡征收公军粮、工商税等税收工作的情况。公军粮是桥北乡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主要征收对象为敌占区和游击村庄的财主富户。工商税包括营业税和房产税等,对藤桥墟开布铺、日杂和成药店的坐商向他们征收一定比例的税款。在征收过程中,乡府通过地下人员摸清商家的资本和经营情况,与商家议定年交税额征税和征实物相结合。
关键词: 公军粮 工商税 战争时期

内容

桥北乡位于崖县的东部,东与陵水县接壤,北与保亭县毗邻,它以仲田岭为中心,包括现今的林旺镇和藤桥镇,共有20多个村庄,聚居着汉、黎人民三万多人。它的东、西、北三边有绵连起伏的山林为其天然屏障,南边有浩瀚的南海和优美的后海港,地理形势十分险要。这片地方四季皆春,土地肥沃,宜种水稻、甘蔗、蕃薯等农作物,山区盛产珍贵木材、红白藤、竹类。沿海鱼虾、食盐等海产品很丰富,素有“鱼米之乡”的美称。但由于位置偏僻,距三亚较远,是反动统治比较薄弱的地方。这些,为开展游击战争,创建革命根据地,提供了十分有利的条件。
  1927年,中共崖三区委领导东部地区各族人民举行武装起义,推翻了反动统治,建立了全县第一个红色政权——崖三区苏维埃。国民党反动派摧残革命,疯狂屠杀共产党人和革命群众。根据琼崖特委的紧急指示,一部分幸存的革命者撤退到山高林密的仲田岭一带,继续从事艰苦的革命活动。从土地革命、抗日战争至解放战争,仲田岭就是革命的游击根据地。解放战争时期,琼崖纵队五总四团、六团都以仲田岭根据地为立脚点,协助地方党政组织建党建政打击敌人。各乡民主政府积极配合县府和部队,广泛开展自卫战争,英勇抗击国民党四十六军,多次粉碎了敌人的军事围剿和经挤封锁。桥北乡民主政府建立后,宣布废除国民党反动派的一切苛捐杂税,建立财税制度,组织一支财税队伍,积极开展财税工作,从而保障了革命战争的供给,巩固和发展了根据地。
  我1947年至1948年担任桥北乡民主政府财粮助理,1949年被调到榆亚特区驳壳班后,直至1950年初仍积极配合该乡党政人员做财税工作。在这段时间里,桥北乡的财税工作,主要是征收公军粮、工商税以及打没等。现在,我谈一谈当时各种税收的征收及有关情况。
  一、公军粮。公军粮是桥北乡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它的主要征收对象是敌占区和游击村庄的财主富户。上级政府分配公军粮任务到乡后,我们就先逐村秘密召开伪保甲长会,调查各村的人口、土地面积和粮食收入等情况,议定各村负担任务。后由伪保甲长根据各财主富户占有田地多少和雇工人数等情况对他们作硬性摊派。上等者一户一年征谷八、九十石,一年一征或两征,都是晚上秘密进村催交。对敌占区,我们是强令伪保甲长征集,并强令他们催促财主富户派工,把粮挑到指定的地点放好,后由我们连夜带领民兵把粮食挑回解放区。如有抗交公军粮者,我们就依法惩治。1947年秋,田尾村富户徐××抗交公军粮八十多石,乡支前委员会主任黎亚吉(黎族)就派我们四人晚上武装潜入该村,把他抓回乡府(驻在仲母村),并叫民兵把他锁上镣拷,关押在一间黑暗潮湿的小屋里,第十天,徐受不了苦,就写信叫他老婆来保释,他老婆来后,哭哭啼啼地向我们求饶。我们决定对徐罚粮一倍,才将他交给该村伪保长和其他亲属保释,次日,他就老老实实地补交了全部公军粮。惩处徐××后,对当地财主富户震动很大,原来态度恶劣的纷纷补交了摊派的公军粮。当年晚造征收公军粮八、九百石。对游击区,我们是先对伪保甲长进行革命宣传,揭露敌人的谣言,帮助他们提高认识,由他们把粮收齐,并选派可靠的群众于天亮前把粮挑到根据地。
  根据地的仲田等七、八个村庄,由于多次遭受敌人的摧残,人民群众生活相当困难,因此,乡府没有对农民摊派公军粮的具体任务,交多交少由农民决定。对烈属、寡妇、残废者免征公军粮。但广大农民经过长期的革命战争洗礼,思想觉悟很高,为了巩固和发展解放区,都踊跃缴公粮。许多农民收获粮食后,选出最壮实最饱满的谷子送给民主政府,多者一造交五六十斤,少者一造交谷一斗几升。此外,每当部队进村里时,广大农民都按照保甲长临时摊派的任务,交缴公军粮,由乡府统一做饭给部队吃。为了迎接大军渡海解放海南,我们于1949年10月份开展借谷活动,同时动员群众捐献。仅短短半个月的时间,全乡就借谷三、四五百石,捐谷五六百石,胜利完成了任务。
  二、工商税。工商税也是桥北乡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征收如下几种税目:
  1、营业税。只对藤桥墟开布铺和日杂、成药店的坐商征收。我们先通过地下人员摸清商家的资本和经营情况,后秘密与商家议定年交税额征税和征实物相结合。大商家一年缴税七百元光洋,布六尺,还有价值一百几十元的白纸、笔墨、药品等;中、小商家每户交税额分别为大商家税额的百分之六十和百分之四十,一次或数次交齐均可。由我们写信通知商家于晚上到指定地点交税,有时也委托地下人员代征,对抗交税款者,进行批评教育,不罚款,亦不打没。有一次,我们通知大商家黄××(开布店和酿酒等)到指定点交税,但他不理睬,我们便和市墟地下人员一起耐心教育他遵章纳税支持革命。他接受了批评教育,没几天就补交了应纳税金七百多光洋和一批布匹、纸张等实物。
  2、糖税。只对东溪村开糖寮的富户李××征收。一个榨季可征税七、八十光洋。我们晚上到他家里征税时,如钱足,就征钱,钱不够,就征十担糖和一部分钱,并和他约定交货时间和地点(均在距藤桥三、四公里的北岭仔),届时我们带领民兵等候,并连夜把糖挑回根据地。
  3、鱼税。主要是对庄头、龙海、灶仔、大灶等四个村做大网的渔民征收。一年征一次,定死任务,不管他们全年捕鱼多少和捕鱼种类优劣,都一样按数征税。以征实物为主,征代金为辅。一大户(三十人合做一船网算大户)一年征三四十担鱼,或征代金六百至八百光洋。
  4、盐税。只对几个合股在林旺和石龟村开办盐田的盐商和农村盐户征收。对前者只是征税,一年收税二、三百光洋;对后者只是征实物,一户一年征收二、三筐细盐(均有四、五十斤)。
  我们征收公军粮、借谷、捐献和征收工商税时,都给对方打收据。收据是由县和榆亚特区政府统一印发的,一式两份,一份交给对方,一份随粮税上送作为提解的凭证。粮税是分成的,部队得六、七成,地方留三、四成。糖、鱼、盐等实物,则全部交给部队用。
  三、打没。由于桥北乡多次遭到国民党反动派的破坏和经济封锁,经济损失很大,光依靠根据地的税收,是不能保证革命战争需要的。为了解决根据地的财政困难,我们就积极配合部队进行打没活动,打没的对象是地主、豪绅、官僚、奸商等。1948年初的一天,洪李村伪保长×××(我们的地下联系员)向榆亚特区领导报告,说国民党军队官兵四人,从三亚护送一汽车布匹到藤桥贩卖。特区领导立即选派区、乡武装人员、征收员和民兵共十四五人,赶到洪李村后岭子公路两旁埋伏袭击。经过短时枪战,我们取得了胜利,击毙了国民党连长一名,吓跑了其他士兵,并缴获了黑、白色布料共四十多匹。在解放战争时期,我们配合部队多次进行打没,除击毙击伤和活抓国民党人员十多名外,还缴获了一批粮食、布匹、日杂、药品和许多光洋。
  四、其他情况。
  1、财税纪律。桥北乡解放区的财税纪律十分严格,对财税工作人员中的贪污腐化,一经查出,就给予严厉的纪律惩处。有一次,我们催促征收员高××把税金上交给榆亚特区政府,但他骗说收不到税。我们便进行调查和清查,查出他家里私藏一些盖上他印章的收税条据,扣压税金三百元左右光洋。特区区长吉鲁汉听取我们的汇报后,即派我和二三个人把高抓起来,关押在甘什岭麓的一间茅草房里,但一个月后的一天深夜,高趁看护民兵疏忽之机逃跑了。由于根据地严格财税纪律,反对贪污行为,纯洁了革命队伍,教育了干部群众,保证了财税工作任务的完成。
  2、生活待遇。桥北乡的财税工作,是在很困难的条件下进行的。民主政府每月只发给每人二元生活津贴费,用来解决生活上的最低需要。但很多同志和我都未领过生活津贴费,都是从家里拿钱拿衣服去工作,有时还捐钱买枪弹支持革命和资助生活很困难的同志。由于根据地实行生活津贴费制度,不仅节省了财政支出,减轻了人民负担,而且培养了官兵一致、同甘共苦、团结战斗的优良作风,使我们在物质很缺乏的条件下战胜了敌人。
  今天,回顾桥北乡财税工作的这段历程,仍然具有重要的意义,桥北乡根据地的财税工作人员,为革命艰苦奋斗、流血牺牲的革命精神永远值得学习。希望做财税工作的青年同志继承和发扬先辈艰苦奋斗、廉洁奉公的革命传统,竭尽全力做好工作,为祖国的四化建设做出贡献。

知识出处

崖县革命史资料汇编

《崖县革命史资料汇编》

本文介绍了《崖县革命史资料汇编》一书的编辑目的和处理原则。这本书保存了崖县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多个方面的史料,包括正式文献和个人回忆资料。为了保持史料的原貌,编者只对原作进行了某些文字和技术处理,但原文一律不改动,力求保持史料的原始性和真实性。书中的回忆录内容只可作为学习和研究的参考,不能作为正史用。在编排方面,先是分类,然后按类依时间先后排列。在删节方面,重复或与崖县革命斗争无关的内容都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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