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区专署关于各种地区的工作决议(节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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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崖县革命史资料汇编》 图书
唯一号: 200120020230000442
颗粒名称: 南区专署关于各种地区的工作决议(节录)
分类号: K296.6
页数: 2
页码: 52-53
摘要: 这篇文件包含了1948年关于乙种巩固区、边沿区和游击区的工作决议。乙种巩固区的具体情况是在一定程度上稳定,但人民对我党的认识还不够深刻,需要加强宣传,应执行合理的负担原则。边沿区地带和解放不久的孤立地区
关键词: 工作决议 巩固区 崖县

内容

(一九四八年)
  乙种巩固区的工作决议
  一、这种地区的具体情况:
  国反力量全被驱逐,人民得到解放,地区全在我控制下敌人非常困难再来,地理条件也很有利于进行巩固工作,且可能很快走上甲种巩固地区,但人民对我认识还是薄弱,斗争还未全部起来,甚至有些群众对我还存在害怕心理。封建势力也存在某程度的恐慌,因而表现出观望的态度,敌人爪牙也有部分暗藏着,这些地区如乐东之官德、万胜、加南、江莪、陀烈,崖县之千善、雅林等乡属之。
  (略)
  边沿区工作决议
  一、国民党武装力量虽被驱逐,诉苦清算斗争虽经进行,或工作也做过多少,但敌人爪牙和少部力量尚存在。有人外潜入活动,人民不但觉悟不高,且害怕敌人,坚持而表现两面对付。又由于我们过去过左行动的结果,有些民众的恐慌而离开我们,因而使地区不大稳定,这地区既属边沿区地带,且有些解放不久,一切组织还未打下好的基础。这些地区主要的是在巩固区,敌人区域之间的地区,及在外线经过诉苦清算个别孤立地区,如光益、田沟、长老、善烈、雅林等都属之。
  二、(略)
  三、具体工作和执行方法:
  (略)
  (六)切实执行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的合理负担的原则。
  1、(略)
  2、昌江应筹公军粮数额五百石(公升),感恩筹公军粮数额八百石(公升),崖县筹一千五百石,乐东筹二千石。
  (略)
  游击区工作决议
  一、根据南区游击区的情况:有二种不同情况,一是我力量强者,一是我工作力量弱者,我强者的情况是,乡村群众完全纯洁团结在我党周围,我工作已久,民众有组织起来,有了支部基础,敌保甲长受我统制,我们行政上起着作用。敌人行政上是被我统治者,如新宁、方大、红戈、文侨、单岭、志育、罗所等乡的广大乡村,……。
  (略)

知识出处

崖县革命史资料汇编

《崖县革命史资料汇编》

本文介绍了《崖县革命史资料汇编》一书的编辑目的和处理原则。这本书保存了崖县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多个方面的史料,包括正式文献和个人回忆资料。为了保持史料的原貌,编者只对原作进行了某些文字和技术处理,但原文一律不改动,力求保持史料的原始性和真实性。书中的回忆录内容只可作为学习和研究的参考,不能作为正史用。在编排方面,先是分类,然后按类依时间先后排列。在删节方面,重复或与崖县革命斗争无关的内容都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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