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崖县革命史资料汇编》 图书 |
唯一号: | 200120020230000436 |
颗粒名称: | 崖县民主政府训令(崖政字第四号) |
分类号: | K296.6 |
页数: | 1 |
页码: | 42 |
摘要: | 该文是民国时期的一份行政令,内容为传达琼崖临时民主政府南区行署关于惩治贪污条例的要求,要求各机关及时召集人员进行研讨讨论。附件为该条例解释一份。 |
关键词: | 训令 政府 崖县 |
本文介绍了《崖县革命史资料汇编》一书的编辑目的和处理原则。这本书保存了崖县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多个方面的史料,包括正式文献和个人回忆资料。为了保持史料的原貌,编者只对原作进行了某些文字和技术处理,但原文一律不改动,力求保持史料的原始性和真实性。书中的回忆录内容只可作为学习和研究的参考,不能作为正史用。在编排方面,先是分类,然后按类依时间先后排列。在删节方面,重复或与崖县革命斗争无关的内容都被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