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琼崖特委关于组织军委会给各县委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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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琼崖抗日斗争史料选编》 图书
唯一号: 200120020230000214
颗粒名称: 中共琼崖特委关于组织军委会给各县委的指示
分类号: D262.6
页数: 2
页码: 179-180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特委决定各县应建立军委会的组织,以加强党对军事的领导作用,并使工作有计划、有系统地进行。在文中,军委会的组成和工作范围得到详细说明,其中包括县军委会由三人组成,由县委书记兼任军委书记,委员可以由县行政首长、县委组织部或政权中之军事首长选一人参加,除独立队外,其他群众武装都应受县军委会领导,应有计划巩固与发展其所领导下的军队,并在原则上领导全县的军事行动。关于潜在力量工作中,凡与军事有关的工作,都要及时报告军委,在工作报告中应准确细致地汇报所属军队的情况、执行情况、工作成果等。最后,县委应于收到指示后,及时将军委会建立的经过情形及具体工作报告上级。
关键词: 特委 党中央 统一战线

内容

(一九四二年六月十九日)①
  各县委:
  为了加强〔党对〕军事的领导作用,及使工作有计划有系统地进行,特委决定各县应建立军委会的组织,由特委军委会领导。兹将县军委〔会〕的组织及其工作范围略陈如下:
  1.有政权和军队的县要即组成军委会,由三人组成,军委书记由县委书记兼之,委员可由县行政首长(如县长,是党员者)、县委组织部或政权中之军事首长选一人参加。没有政权及军队的地方暂时不必建立军委会,便可由县委书记负责军委书记,以一人负责之。
  2.县军委会直接受特〔委〕军委会领导,经常报告县军委会工作决议及将该县一切关于军事情形及执行工作等报告特〔委〕军委会。
  3.除独立队外,该县属内一切军队〔委〕(如基干队、常后备队及其他群众武装等),都应受县军委会领导。县军委会应有计划巩固与发展其所领导下的军队,积极执行其军委的工作决议并在原则上领导全县的军事行动。
  4.关于潜在力量工作中,凡与军事有关的工作(如友军及敌伪顽的工作等),当报告军委,以便利于领导工作。
  你们接到这指示后,应将建立军委的经过情形及其具体工作等报告来。

附注

①年代是根据本文内容判定的。

知识出处

琼崖抗日斗争史料选编

《琼崖抗日斗争史料选编》

本篇文章记述了琼崖抗日斗争史料选编的情况。其中包括廖承志关于琼崖最近情况致中央局南方局转粤省委电、中共广东省委关于琼崖党及游击队情况向南方局并中央书记处的报告、廖承志关于琼崖情况致中央电、中共中央书记处对琼崖工作的指示、中共中央书记处对广东各项工作的指示(节录)、胡服、古大存对海南岛游击队的活动及建立根据地之意见致中央书记处电、古大存、吴有恒对广东工作意见致中央电、中共中央书记处对琼崖工作的指示、毛泽东、朱德、王稼祥关于准备粉碎顽军进攻致冯白驹电、毛泽东、朱德、王稼祥关于了解琼崖我军组织及敌军、友军 分布情况致冯白驹电、中共中央对海南军事、政治工作的指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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