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琼崖抗日斗争史料选编》 图书 |
唯一号: | 200120020230000208 |
颗粒名称: | 琼崖东北区政府暂行土地条例? |
分类号: | D922.3 |
页数: | 4 |
页码: | 151-154 |
摘要: | 该文指出,本条例是根据国民政府颁布之土地法原则及琼崖东北区特殊情况而订定,只适用于琼崖东北区。此篇文章为琼崖东北区针对土地法所制定的手段和措施进行说明,以满足当时特殊地区的需要。文章具有一定的法律性质,包含政治、法律和社会等层面。 |
关键词: | 琼崖 国民政府 土地条例 |
本篇文章记述了琼崖抗日斗争史料选编的情况。其中包括廖承志关于琼崖最近情况致中央局南方局转粤省委电、中共广东省委关于琼崖党及游击队情况向南方局并中央书记处的报告、廖承志关于琼崖情况致中央电、中共中央书记处对琼崖工作的指示、中共中央书记处对广东各项工作的指示(节录)、胡服、古大存对海南岛游击队的活动及建立根据地之意见致中央书记处电、古大存、吴有恒对广东工作意见致中央电、中共中央书记处对琼崖工作的指示、毛泽东、朱德、王稼祥关于准备粉碎顽军进攻致冯白驹电、毛泽东、朱德、王稼祥关于了解琼崖我军组织及敌军、友军 分布情况致冯白驹电、中共中央对海南军事、政治工作的指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