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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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三亚纪事(1988—1992·地级市)》 图书
唯一号: 200120020230000155
颗粒名称: 10月
分类号: K296.6
页数: 6
页码: 123-128
摘要: 本文记述了三亚市1991年10月发生的重大事件。
关键词: 三亚市 地方史 1991年

内容

3日 市委决定许成道任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兼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10日 省委常委、纪委书记董范园到我市检查工作。
  12日 市政府决定调整三亚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长王永春(市委副书记、市长),副组长马招德(副市长)、向春喜(海军榆林基地政治部副主任)、方振安(三亚军分区副政委),委员周兴祖等14名。周兴祖兼任办公室主任。
  13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乔石到我市视察。
  13日 市委决定提名符气全任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副院长。
  19日市政府决定成立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土地审批领导小组同时撤销。主任潘家君(市委常委、副市长),副主任江上舟(副市长),成员陈志荣(经济计划局局长)、吉祥开(城乡建设局局长)、余根淼(国土局局长)、孙家灼(环保局副局长)、石福(海洋局副局长)、吴宪文(公安局局长)、陈贵海(工商局局长),吉祥开兼办公室主任。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职能是:对三亚市的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实行统一管
  理,对土地征用、出租、出让、转让、外引内联项目的审批,基础设施和基建项目的审批,建筑设计造型的选定等实行集体办公一条龙服务,一支笔审批。
  22日 市委决定调整市人民武装委员会成员。由市委副书记、市长王永春担任主任,副主任由市委副书记陈人忠和邓海荣、周元友、陈堪富担任。
  同日 市委决定成立中共三亚市教育局委员会。
  同日 市委决定调整市政府党组成员,由王永春任党组书记,潘家君任党组副书记,刘明哲、黄锦生、周元友、马招德、江上舟、苏庆兴等为成员。
  同日 市委批转市社教办公室《关于我市农村承包土地提取集体提留标准的意见》。《意见》提出土地承包提取集体提留标准为:一、以乡镇为单位,集体提留控制在上年人均纯收入的
  3.5%以内;二、集体提留标准每两年确定一次,最长不能超过三年确定一次;三、集体提留款用作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和统筹费。
  同日 市委批转《关于我市农村社区合作经济组织设置的意见》。要求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同日 市委批转《关于搞好村级组织整顿和配套建设的意见》。并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22日 三亚市“红十字会”成立。名誉会长黄锦生,会长杨时云,副会长朱启胜、孟武龙、高士博、周钦章、王诚安,秘书长杨荣耀。
  30日 市精神文明领导小组召开工作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出席了会议。市委副书记、精神文明领导小组长徐彩凤在听取汇报后,就今冬明春的工作做了总结发言。他首先肯定,我市在上级的指导督促和批评下,在精神文明工作中,组织两个指挥部,即市容整治指挥部和天涯海角风景区整顿指挥部,打了四个大战役,成绩是显著的,深度广度都上了新台阶,在治理脏、乱、差方面得到上级领导的表扬和市内外群众、游客的好评。过去是“三差”,即水差、电差、卫生差,现在是“三好”,即水好、电好、卫生好。社会治安也有了明显的好转。徐副书记在谈到今冬明春工作时,讲了四点意见:一、思想教育方面,重点抓紧做好形势宣传教育;二、环境整治方面,在整治“五马闹市”硬环境的同时,突出服务质量,软环境的整治;三、抓住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整改,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四、要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保卫、清洁卫生及文化活动的准备工作;五、进一步抓好乡镇容貌的建设;六、贵在坚持。要在提高人的素质上下功夫。
  31日 市委、市政府决定调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成员。由市委副书记、市长王永春任主任。常务副主任为潘家君(市委常委、副市长)、副主任周元友(副市长)。成员邱克(组织部长)、苏庆兴(市政府办公室主任)、林国明(市委办公室副主任)、邢诒环(人事局局长)、吴国森(体改办公室主任)、陈志荣(经济计划局局长)、陈达日(劳动局局长),邢诒环兼任办公室主任。

知识出处

三亚纪事(1988—1992·地级市)

《三亚纪事(1988—1992·地级市)》

《三亚纪事》仅收录三亚市由县级市升格为地级市之后,从1988年1月至1992年12月这一阶段市委、市政府和领导下属各部门的主要活动情况(包括会议、指示、决定、事件、生产、建设以及上级领导人到三亚活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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