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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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三亚纪事(1988—1992·地级市)》 图书
唯一号: 200120020230000150
颗粒名称: 5月
分类号: K296.6
页数: 2
页码: 112-113
摘要: 本文记述了三亚市1991年5月发生的重大事件。
关键词: 三亚市 地方史 1991年

内容

10日 市委、市政府发出《关于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贯彻“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的通知》。在《通知》中指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中央总结历史经验提出的正确方针,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新路子。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必须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各部门,各系统齐抓共管的局面,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抓上一个新台阶,使我市社会治安好转,为改革开放,确保“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划纲要的顺利实施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20—24日 政协三亚市一届三次会议召开。
  22日 市委、市政府作出《关于筹借资金改造中小学校危房的决定》。
  同日 市委发出《关于认真贯彻中共海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乡镇企业的若干问题的决定的通知》。在《通知》中指出,发展乡镇企业,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符合我国国情的战略决策,是从根本上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份。各级领导和各行各业,都要把发展乡镇企业提高到新的历史时期加强工农联盟、实现第二步战略目标和“小康”水平的高度来认识,给予积极扶持,正确引导,使其不断完善、发展、壮大、提高。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关于加快发展乡镇企业的若干问题的决定》,对如何扶持、保护、引导、管理乡镇企业等方面作了具体的规定,对于加强乡镇企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因此,要求各级领导、各行各业都要从思想上、行动上重视,认真组织学习,坚决贯彻执行,把我市乡镇企业的发展推向一个崭新阶段。
  27日 市委批转《市委组织部关于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的暂行规定》。

知识出处

三亚纪事(1988—1992·地级市)

《三亚纪事(1988—1992·地级市)》

《三亚纪事》仅收录三亚市由县级市升格为地级市之后,从1988年1月至1992年12月这一阶段市委、市政府和领导下属各部门的主要活动情况(包括会议、指示、决定、事件、生产、建设以及上级领导人到三亚活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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