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秀英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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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佛山报》
唯一号: 191130020230006101
人物姓名: 江秀英
文件路径: 1911/01/object/PDF/191112020230000001/19900509
起始页: 001.pdf
时代: 当代
籍贯: 清远市石坎镇

传略

江秀英是现年35岁的罪犯,是清远市石坎镇人。去年6月,他通过他人的介绍认识了在南海县桂城镇某厂做临工的老乡廖某。在探访廖某期间,他与从罗定县到桂城镇办厂的女邻居陆某家人混熟。由于江已无生育能力,再婚后与丈夫产生矛盾,他萌发了拐带陆的孩子回家抚养的邪念。于是,在去年7月24日下午2时左右,江趁陆在家里午睡,陆的6岁儿子在家门口玩耍之际,引诱小孩外出去买水果食品,并将陆的儿子拐骗回清远市自己的家中抚养。警方在接到报案后,迅速展开侦查工作,在案发后的第3天找回陆的儿子,使陆母子得以团圆。江秀英最终在南海县法院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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