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欲吞噬了我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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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31036
颗粒名称: 贪欲吞噬了我
其他题名: 一个死囚犯的自白
分类号: D914.35
摘要: 本文记述了霍宇亮因盗窃多次被判刑,最终被判处死缓。他在牢房中忏悔自己的行为,感叹贪欲和金钱的负面影响。文章提醒人们要坚守自己的原则,不要被贪欲所迷惑。
关键词: 囚犯 自白 贪欲

内容

案头,堆放着霍宇亮的案卷。他从1985年11月至1990年4月间,先后十多次流窜于佛山市石湾区,顺德县陈村镇,中山市埠沙镇等地盗窃作案,盜得人民币、国库券、港币和各款金器,及录像机、收录机、照相机等物品一批,价值共五万多元。于今年11月30日他被依法判处死缓。一个原本风华正茂,有着灿烂前程的青年,终因对金钱的贪欲而成为死囚犯。细续他在追思人生跌落的轨迹时所作的忏悔,确是发人深省,特摘于此,以飨读者。
  ……
  牢房的铁窗,铁门似重重关山,把我与原本属于我的一切遥遥隔离。我常常从恶梦中惊醒。我的脑海里时刻掀起悔恨的激浪。
  我对不起妻儿,给幸福温馨的家庭带来了不幸;我对不起父母、姐弟,给他们带来难以磨灭的阴影……
  我有一个自豪自信的过去,我曾发表过诗作,散文。为什么变成阶下囚呢?这是一个潜移默化,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我的童年无论在街坊眼里,还是在学校老师心目中,我都是一个朴纯的好孩子。
  尽管当时的家庭经济环境相当恶劣,一家七口的生活全靠父亲的五十多元工资维持,但我时刻紧记父母亲所经常叮嘱的教悔:“人穷、也要穷得有骨气。”别说动人家一分一毫,就是对别人主动赠予的物品也不敢轻易接受。
  高中毕业后,我被分配到一家五金交电公司工作。虽然柜台上,仓库里,有的是现金及贵重物品,却未使我产生过一丝据为己有的念头。其后,我转到运输公司工作,但纯朴本色依然如故。每月的工资,除了交给父母作家用外,余下的几乎都用来购买书籍,用于学习上。
  人的一生有很多难忘的第一次,有的第一次使人欢欣鼓舞,有的第一次却令人悔恨终生,遗憾的是,我的第一次却是后者。那时,由于自己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因而在社会不良风气的吹袭下和资产阶级极端利己主义思想的腐蚀下,迈出了危险的一步。
  1985年,在双方老人的催促下,我将要和相爱了八年的恋人结婚。这本是人生的一大喜事,然而,随着婚期的一天天迫近,我却越发忧愁了。为什么呢?由于参加工作时间不长,积蓄不多,加上家里底子又薄,那时我真是经济拮据啊!别说没有能力宴请亲朋戚友,就连新婚的必须品也难以备齐。尽管未婚妻对此没有一句怨言,但我想作为一个男子汉,要体面地办好婚礼。
  由于虚荣心和爱面子的思想在头脑中作祟,我竟然错误地决定铤而走险,用不光彩的手段去攫取钱财。
  那是1985年11月的一天,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窜入了石湾镇一户居民家里盗窃作案,轻易得手了,盗得了价值数千元的金饰。事后我也曾在心里暗暗发誓:只此一次,以后决不再偷了。
  然而,罪恶之手既已伸出,就不会轻易收回了。
  1988年春,为了能更好地照顾家庭,我从佛山调回到妻子所在单位工作。但家境依然未见好转。我背叛了自己立下的誓言,又一次伸出罪恶之手,用钢锯片、螺丝刀继续作案。事后,我同样也有不安,但已没有了先前的负罪感,看来,贪欲的毒素已在我身上蔓延开了。
  当我在贸易公司驻中山办事处工作的时候,岳父同我商量,打算凑钱买一间房屋。我当时并没有购房能力,这需要几万元的巨款呀!但我又一次打肿脸充胖子,四处借钱。最后,房子终于买到了,而我身上的债台也随之高筑了。
  随着年关渐近,债主上门催债,我变得发狠了,近乎疯狂了!我的罪恶之手频频出动了!偷,一偷再偷!短短几个月内,就连续作案近十次,从石湾偷到顺德、从顺德偷到中山。
  1990年5月12日,这是我的最后一次作案,也是盗窃数额最多的一次。那天早上九时,我窜进中山市黄圃镇某住宅,盗窃了人民币一万余元,还有港币、金戒指、金手链、玉坠、手表、石英钟、录像倒带机等物。正当我得手之后欲离去,女事主回家,发现了我,并大声喝问。我在逃跑中,被堵截的群众捉获,并扭送到派出所。
  有道是:多行不义必自毙。终于,罪有应得。
  有很多事情,在牢房内外的感受是不一样的。非份的金钱只能使人空虚,使人堕落,贪欲与金钱的撞击,会产生罪恶的火化。
  ……
  我们相信人们会从霍宇亮的忏悔中得到启迪。在“一切向钱看”的浊流里,垒筑心中的堤坝,坚定地守住心里的防线吧。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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