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大火损失六十多万失火者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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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29733
颗粒名称: 一场大火损失六十多万失火者被追究刑事责任
分类号: X928
摘要: 本文记述了南海华联工艺厂发生重大火灾,损失惨重。调查显示,事故原因是合同工违反明火规定导致火灾。工场、仓库物资几乎全部被烧毁,建筑物需大修。罪犯王东旭被捕。
关键词: 南海华联工艺厂 重大火灾 火灾现场

内容

本报讯
  设在里水镇沙冲管理区湖洲村的南海华联工艺厂发生重大火灾,直接经济损失61.8万元。县检察院会同有关部门调查,该火灾属重大责任事故,决定捕罪犯王东旭。
  该厂生产木制家具出口。10月19日上午,该厂合同工王东旭(18岁、江西省人)发现一排气扇有异声,便自行修理。他不顾“严禁使用明火”的规定,用火柴烧电线头,当烧到第三根线时,不慎将一截未熄灭的火柴跌落地面,即时引燃了残留在地上的油漆,大火迅速蔓延。由于该工场近千平方米是连体建筑,工场与仓库、办公室只用纤维板间隔,加上喷漆房地上残留不少极易燃烧的油漆,在喷漆房和工场、仓库内,有数千斤用大小罐装的油漆和天那水,以及大量木材、木制家具成品、半成品、边角料等,均是易燃物品。因此,消防队只能控制火势,保住另一建筑物。大火烧了近两个小时,致使整个工场、仓库的物资几乎全部被烧毁,建筑物要进行大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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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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